| 内容出处: | 《朱熹:孔子之后第一儒》 图书 |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3771 |
| 颗粒名称: | 二、“裁之以理”“主在正统” |
| 分类号: | B244.75 |
| 页数: | 4 |
| 页码: | 141-144 |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朱熹将理作为准尺,用来检验和衡量历史著作。他对《左传》、《史记》、《汉书》、《后汉书》等历史著作都有批评,但高度评价《春秋》作为史学著作的典范。朱熹认为正统是以国家统一和法令统一为标准,将周、秦、汉、西晋、隋、唐列为正统。他区分了正统、无统、列国、篡贼、建国、僭国、不成君小国等七种统系,并制定了书法规定,但这些规定烦琐混乱,很难贯彻。 |
| 关键词: | 朱熹 《史记》 著作 |
出版者:东方出版社
本文讲述了以理制欲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道德要求——宋明儒学关于“理”“欲”关系论述的现代启示、改铸儒学的新需要、生于忧患,长于坎坷的大思想家、社会政治思想、理为“天地万物之根”的世界本原论、“天命”与“气质”相结合的双重人性论、唤醒天赋观念的“格物致知”论、克人欲、存天理 、“一中又自有对”的辩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