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和则交感而万物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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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孔子之后第一儒》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752
颗粒名称: 五、“和则交感而万物育”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2
页码: 102-103
摘要: 本文讲述了朱熹有时将中庸解释为中和,他认为和是无所乖逆、不相陵夺、事得其宜的境界。他认为和能够使矛盾的对立双方相互作用,促进万物的发育。在他看来,和是事物发展的必要境界,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必须要有和。这被视为中国儒学对辩证法的独特贡献。然而,不能将和绝对化,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和只能维护旧质而阻碍新的进展。朱熹在某些情况下并不主张和,对于他所称的“小人”,他主张阳胜阴。朱熹承认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承认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和不断变化,这也是一种辩证法。然而,他将部分矛盾视为僵死和凝固的,强调稳定而非变动,宣扬万世不变的中庸论,这样他的辩证法就受到了限制。
关键词: 朱熹 宣扬 中庸论

内容

有时,朱熹又将中庸解释为中和。他说:“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朱子语类》卷六二)什么是“和”呢,朱熹认为那就是“无所乖逆”“不相陵夺”“事得其宜”。他说:“和则交感而万物育矣。”(《朱子语类》卷六二)在他看来,矛盾的对立两面“和”了,就能相互作用而发育万物。
  “和”是事物发展的一种境界。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不可以没有“和”。唯其有“和”,能“和”,矛盾双方才能共存、共生、共进。因此,提出“中和”说是中国儒学对辩证法的一项重要而独特的贡献。但是,正像不能将“斗争”绝对化一样,也不能将“和”绝对化。在一定条件下,“和”是必要的;而当矛盾双方不斗争就不能前进的时候,“和”只能维护旧质,窒杀新机。朱熹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妇、朋友,各得其位,自然和。”(《朱子语类》卷二二)显然,他的“中和”说乃是维护古代社会秩序的哲学。
  事实上,朱熹也并不在任何情况下都提倡“和”。他说:“君子之于小人,……无交和之理。”(《答潘叔昌》,《朱子文集》卷四六)对于朱熹所视的“小人”,他是主张“阳胜阴”的。
  朱熹承认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承认“一中又自有对”“一分为二”是普遍规律,矛盾双方“不可相无”而又“无日不相胜”,承认运动永恒,这都是辩证法,一种虽然朴素,却又相当深刻的辩证法。但是,他把部分矛盾看作是僵死的、凝固的,宣扬“定位不易”,宣扬万世不变的中庸论,尊静抑动;主张在维护旧质基础上的矛盾调和,这样,他的辩证法又被窒息了。

知识出处

朱熹:孔子之后第一儒

《朱熹:孔子之后第一儒》

出版者:东方出版社

本文讲述了以理制欲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道德要求——宋明儒学关于“理”“欲”关系论述的现代启示、改铸儒学的新需要、生于忧患,长于坎坷的大思想家、社会政治思想、理为“天地万物之根”的世界本原论、“天命”与“气质”相结合的双重人性论、唤醒天赋观念的“格物致知”论、克人欲、存天理 、“一中又自有对”的辩证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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