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朱熹:孔子之后第一儒》 图书 |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3752 |
| 颗粒名称: | 五、“和则交感而万物育” |
| 分类号: | B244.75 |
| 页数: | 2 |
| 页码: | 102-103 |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朱熹有时将中庸解释为中和,他认为和是无所乖逆、不相陵夺、事得其宜的境界。他认为和能够使矛盾的对立双方相互作用,促进万物的发育。在他看来,和是事物发展的必要境界,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必须要有和。这被视为中国儒学对辩证法的独特贡献。然而,不能将和绝对化,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和只能维护旧质而阻碍新的进展。朱熹在某些情况下并不主张和,对于他所称的“小人”,他主张阳胜阴。朱熹承认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承认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和不断变化,这也是一种辩证法。然而,他将部分矛盾视为僵死和凝固的,强调稳定而非变动,宣扬万世不变的中庸论,这样他的辩证法就受到了限制。 |
| 关键词: | 朱熹 宣扬 中庸论 |
出版者:东方出版社
本文讲述了以理制欲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道德要求——宋明儒学关于“理”“欲”关系论述的现代启示、改铸儒学的新需要、生于忧患,长于坎坷的大思想家、社会政治思想、理为“天地万物之根”的世界本原论、“天命”与“气质”相结合的双重人性论、唤醒天赋观念的“格物致知”论、克人欲、存天理 、“一中又自有对”的辩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