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朱熹:孔子之后第一儒》 图书 |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3750 |
| 颗粒名称: | 三、“阴极生阳,阳极生阴” |
| 分类号: | B244.75 |
| 页数: | 4 |
| 页码: | 96-99 |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朱熹认为矛盾的双方可以互相转化,如阴极生阳,阳极生阴,动与静、阴与阳之间都存在相互转化的规律。他认为这种转化是无休止的,运动是永恒的。朱熹也提到了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的概念,认为气的运动流行是物质产生的过程。同时,朱熹也认识到人可以通过主观努力促进或延缓矛盾的转化,并认为矛盾的转化可以将祸转为福。然而,朱熹的思想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他倾向于静而不是动,对于动与静的辩证关系有所偏重。他还认为天地、上下、四方等对立双方是不能相互转化的。这些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当时统治者的需要而受限。 |
| 关键词: | 朱熹 社会 客观 |
出版者:东方出版社
本文讲述了以理制欲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道德要求——宋明儒学关于“理”“欲”关系论述的现代启示、改铸儒学的新需要、生于忧患,长于坎坷的大思想家、社会政治思想、理为“天地万物之根”的世界本原论、“天命”与“气质”相结合的双重人性论、唤醒天赋观念的“格物致知”论、克人欲、存天理 、“一中又自有对”的辩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