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朱熹:孔子之后第一儒》 图书 |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3741 |
| 颗粒名称: | 二、在外的“儿子”与在家的“儿子” |
| 分类号: | B244.75 |
| 页数: | 6 |
| 页码: | 72-77 |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朱熹的观点,格物致知是一种认识方法。格物指的是穷尽事物之理,把事物的道理理解到最深入、最完整的程度;致知则是扩充自己的知识,并达到无所不知的极限。朱熹认为,在认识过程中,人是主体,事物是客体,通过主体客体的相互关系,可以实现对事物道理的认知。他提倡人们通过读书、观察自然现象等方式进行格物致知,将认识的范围扩展到极致。此外,朱熹还强调亲身实践和考察的重要性,对于前人的观点要持怀疑态度,亲自验证才能得出真知。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受到后世的影响,对科学认识和唯物主义经验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
| 关键词: | 朱熹 事物 道理 |
出版者:东方出版社
本文讲述了以理制欲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道德要求——宋明儒学关于“理”“欲”关系论述的现代启示、改铸儒学的新需要、生于忧患,长于坎坷的大思想家、社会政治思想、理为“天地万物之根”的世界本原论、“天命”与“气质”相结合的双重人性论、唤醒天赋观念的“格物致知”论、克人欲、存天理 、“一中又自有对”的辩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