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朱熹是杨时的再传弟子李侗的学生,得杨时所传的“程氏正宗”,并创立了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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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时与朱熹渊源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705
颗粒名称: (一)朱熹是杨时的再传弟子李侗的学生,得杨时所传的“程氏正宗”,并创立了闽学
分类号: B244. 75
页数: 38
页码: 040-0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侗是南宋时期的儒学大师,被朱熹尊为师父。他才华出众,精通中庸、论语和孟子等经典著作,并以静坐修身而闻名。朱熹拜李侗为师后,转变了自己的思想,放弃了佛学,将重心转向儒学。李侗对朱熹的才华和努力十分欣赏,认为他能够深入理解儒学,指出儒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其改正。
关键词: 李侗 朱熹 儒学

内容

李侗(1093—1163),字愿中,号延平,南剑州剑浦(今延平区)人。他与朱熹的父亲朱松同为罗从彦的弟子。“侗年二十四,闻罗从彦得河洛之学,以书谒之而请学焉。从之累年,授《中庸》《语》《孟》之说。从彦好静坐,侗亦静坐。从彦令静中看喜怒哀乐未发前气象而求所谓中者,久之,而于天下之理该摄洞贯以次融释,各有条序,从彦极称许焉。既而退居山田,谢绝世故,余四十年,食饮或不充,而怡然自适。沙县邓迪尝曰:‘愿中如冰壶秋月,莹彻无瑕。’而朱熹亦称:‘侗姿禀劲特,气节豪迈,而克养完粹,无复圭角,精纯之气达于面目,色温言厉,神定气和,语默动静,端谨闲泰,自然之中若有成法。平日恂恂,于事若无其可否,及其酬酢事变,断以义理,则有截然不可犯者。’学者称‘延平先生’,卒谥‘文靖’。遗书有《延平问答》及《语录》。”(明黄仲昭《八闽通志·人物》)
  绍兴二十三年(1153)五月,朱熹赴同安主簿任,途经延平,拜见父亲的同门学友李侗,向他讲了从刘勉之、刘子翚、胡宪处受到佛学的影响,却遭到李侗的否定,并要他“只教看圣贤言语”“去圣经中求义”。虽然朱熹当时不以为然,后来经过社会实践和长时间的反复思考,认识到“毕竟佛学无是处”,“某遂将那禅来权倚阁起。意中道,禅亦自在,且将圣人书来读。读来读去,一日复一日,觉得圣贤言语渐渐有味,却回头看释氏之说,渐渐破绽罅漏百出”。(《朱子语类》卷一〇四)此后朱熹拜李侗为师,“受学于先生(李侗)之门,服膺先生之训,剖微穷深,至忘寝食。”(明周木《延平答问序》)明罗钦顺《困知记》也说:“朱子年十五六即有志于道,求之释氏者几十年,又年二十有四,始得延平李先生而师事之,于是大悟禅学之非,而尽弃旧学。”求学李侗,不仅使朱熹思想得到“逃禅归儒”的转变,而且为他后来阐发洛学,集周敦颐以下北宋以来理学之大成,创立闽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李侗对晚年得朱熹为徒也十分欣慰,他在给同学罗博文的书信中称:“元晦(朱熹)进学甚力,乐善畏义,吾党鲜有。晚得此人,商量所疑,甚慰!”“此人极颖悟,力行可畏,讲学极造微处。某因追求有所省,渠所论难处,皆是操戈入室,俱从源头体认来,故皆就里面体认。今既论难,见儒者脉络,极能指其误差之处。自见罗先生(从彦)以来,未见有如此者。”(《李延平集》卷三《与罗博文书》)
  明代翰林院学士程敏政在《翰林院题覆疏》中称:
  自两程子嗣孔孟不传之统,及门之士得以道见许者,龟山一人而已。盖龟山一传为豫章罗氏,再传为延平李氏,以授朱子,号为正宗。文定胡氏(安国)亲承指授而《春秋》之传作;南轩(张栻)张氏上溯渊源,而太极之义阐。心学所渐,本源伊洛,使天下之人晓然知虚寂之非道,训诂之非学,词章之非艺,则龟山传道之功不可诬矣。
  崇、宣之世,京、黼柄国,跻王安石于配享,位次孟子,而颁其《新经》以取士。尊王安石为圣人,不复知有孔子;颂《新经》为圣言,不复知有古训。僭圣叛经凡数十年。龟山入朝,首黜其配享,不令侧先圣之庙廷;废其《新经》,不令蠹学者之心术。又请罢纲议,以收人心;斥和议,以张国势;窜权臣,以正邦宪;培主德,以崇治本。竑议谠言,虽不尽用,然使天下之人知邪说之当息,诐行之当距,淫辞之当放,则龟山卫道之功,亦不可掩矣。
  或有疑其出处之际,而少其著述之功,则亦有可言者。朱子谓龟山之出,惟胡文定公之言最公,曰:“当时若听用,决须救得一半。”而文定亦从“蔡氏焉能浼之”。然则以出处见疑者,未考之过也。龟山值洛学党禁之余,指示学者以大本所在,体验之功,转相授受。而朱子得闻其指诀,见于何铸之书。朱子于“理一分殊”之论,称其“年高德盛而所见益精”,于是为《西铭》之跋。要之,“无龟山则无朱子;而龟山之道,非知德者,殆未可轻议”。
  杨时的大量著述,在宣传和普及孔孟思想、阐发孔孟之道的真谛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对朱熹集诸儒之大成创立闽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关于“四书”
  儒家的核心经典是“四书五经”,但这一概念在儒家初创时尚不存在。孔子、孟子用《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经”教授门徒,而《乐经》在秦代失传,仅余“五经”。程颢、程颐从《礼记》中取出《大学》《中庸》两篇,与《论语》《孟子》并列,提出了“四书”的概念并极力推崇,“于是上自帝王传心之奥,下至初学入德之门,融合连贯,无复余蕴”。(《宋史·道学传》序论)但二程都认为,儒学最重要的经典是《易》。
  杨时师承二程,也高度重视“四书”,并率先提出“四书”是儒家最重要的经典,地位甚至高于“五经”,从而使原始儒家重“五经”向宋明理学重“四书”转变。他说:“余窃谓《大学》者,其学者之门乎,不由其门而欲望其堂奥,非余所知也。”(《龟山集》卷二十六《题萧欲仁<大学>篇后》)又说:“《中庸》之书,盖圣学之渊源,入德之大方也。……道学之传,有是书而已。”(杨时《中庸义序》)对《论语》则说:“《论语》之书,孔子所以告其门人,群弟子所以学于孔子者也。圣学之传,其不在兹乎?”(杨时《论语义序》)对《孟子》则说:“孟子以睿知刚明之材,出于道学陵夷之后,非尧舜之道不陈于王前,非孔子之行不行于事,思以道授天下,绍复先王之令绪,其自任可谓至矣。……则圣人之庭户可渐进矣。”(杨时《孟子义序》)为此,他著述不倦,开展了重新诠释和再造儒学经典的工作,主要著作有《中庸解》若干卷、《周礼解》若干卷、《书解》若干卷、《经筵讲义》若干卷、《目录论》若干卷、《奏议》若干卷。
  朱熹理学研究中影响最大的是《四书集注》。自元中期后,此书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试卷,风靡近七百年,且远播东南亚,对儒学的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在这本书中,朱熹大量引用前人的论述,据统计,这本书中共引用了32位学者731条语录,其中杨时74条(《中庸集注》1条、《论语集注》50条、《孟子集注》23条),位居第三。值得注意的是,有41处注文中只引用了杨时的观点,单独引用的次数远高于其他学者。在个别章节,杨时的观点甚至被置于二程之前,而且朱熹在《孟子序说》中还特别引述了杨时关于正心诚意的论述,作为注解《孟子》的提纲挈领性说明。同时,还引述了杨时以道统论注解“四书”的一段言论,作为《孟子集注》的结尾。这些都表明了朱熹构筑自己理学的理论体系时,是把杨时的论述当成相当重要的依据。
  附:朱熹《四书集注》引用杨时论述
  中庸集注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朱熹《集注》:“右第一章,子思述所传之意以立言,首明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其实体备于己而不可离;次言存养查察之要,终言圣神功化之极。盖欲学者于此,反求诸身而自得之,以去夫外诱之私,而充其本体之善。杨氏所谓‘一篇之体要’是也。其下十章,盖子思引夫子之言,以终此章之意。”
  论语集注
  学而第一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朱熹注曰:“杨氏曰:‘上不敬则下慢,不信则下疑。下慢而疑,事不立矣。敬事而信,以身先之也。’《易》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盖侈用则伤财,伤财必至于害民,故爱民中先于节用。然使之不以其时,则力本者不获自尽,虽有爱人之心,而人不被其泽矣。然此特论其所存而已,未及为政也。苟无是心,则虽有政,不行焉。”
  八佾第三
  一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朱熹《集注》:“杨氏曰:‘礼始诸饮食,故污尊而抔饮,为之簠、簋、笾、豆、罍、爵之饰,所以文之也,则其本俭而已。丧不可以径情而直行,为之衰麻哭踊之数,所以节之也,则其本戚而已。周衰,世方以文灭质,而林放独能问礼之本,故夫子大之,而告之以此。’”
  二
  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朱熹《集注》:“杨氏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学礼。苟无其质,礼不虚行。’此‘绘事后素’之说也,孔子曰‘绘事后素’,而子夏曰‘礼后乎’,可谓能继其志矣。非得之言意之表者能之乎?商、赐可与言诗者以此。若夫玩心于章句之末,则为诗也固而已矣。所谓‘起予’,则亦相长之义也。”
  三
  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也,古之道也。”朱熹《集注》:“杨氏曰:‘中可以学而能,力不可以强而至。圣人言古之道,所以正今之失。’”
  四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朱熹《集注》:“杨氏曰:‘告朔,诸侯所以禀命于君亲,礼之大者。鲁不视朔矣,然羊存则告朔之名未泯,而其实因可举。此夫子所以惜之也。’”
  五
  子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朱熹《集注》:“杨氏曰:‘夫子大管仲之功而小其器,盖非王佐之才,虽能合诸侯,正天下、其器不足称也。道学不明,而王霸之略混为一途,故闻管仲之器小,则疑其为俭,以不俭告之,则又疑其知礼。盖世方以诡遇为功,而不知为之范,则不悟其小宜矣。’”
  里仁第四
  一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朱熹《集注》:“杨氏曰:‘苟志于仁,未必无过举也,然而为恶则无矣。’”
  二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朱熹《集注》:“杨氏曰:‘君子有舍生而取义者,以利言之,则人之所欲无甚于生,所恶无甚于死,孰肯舍生而取义哉?其所喻者义而已,不知利之为利故也,小人反是。’”
  雍也第六
  一
  子游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尔乎?”曰:“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朱熹《集注》:“杨氏曰:‘为政以人才为先,故孔子以得人为问。如灭明者,观其二事之小,而其正大之情可见矣。后世有不由径者,人必以为迂;不至其室,人必以为简。非孔氏之徒,其孰能知而取之?愚谓持身以灭明者为法,则无苟贱之羞。取人以子游为法,则无邪媚之惑。’”
  二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彬彬,然后君子。”朱熹《集注》:“杨氏曰:‘文质不可以相胜。然质之胜文,犹之甘可以受和,白可以受采也。文胜而至于灭质,则其本亡矣。虽有文,将安施乎?然则与其史也,宁野。’”
  述而第七
  一
  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朱熹《集注》:“杨氏曰:‘申申,其容舒也。夭夭,其色愉也。’”
  二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朱熹《集注》:“杨氏曰:‘君子非恶富贵而不求,以其在天,无可求之道也。’”
  泰伯第八
  一
  子曰:“三年学,不至于谷,不易得也。”朱熹《集注》:“杨氏曰:‘虽子张之贤,犹以干禄为问,况其下者乎?然则三年学而不至于谷,宜不易得也。’”
  二
  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朱熹《集注》:“杨氏曰:‘薄于自奉而所勤者民之事,所致饰者宗庙朝廷之礼,所谓有天下而不与也,夫何间然之有?’”
  子罕第九
  一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朱熹《集注》:“杨氏曰:‘非知足以知圣人,祥视而默识之,不足以记此。’”
  二
  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谒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未由也已。”朱熹《集注》:“杨氏曰:‘自可欲之谓善,充而至于大,力行之积也。大而化之,则非力行所及矣,此颜子所未达一间也。’”
  三
  子曰:“且予与其死于臣之手也,无宁死于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纵不得大葬,宁死于道路乎?”朱熹《集注》:“杨氏曰:‘非知至而意诚,则用智自私,不知其所无事,往往自陷于行诈欺天而莫之知也。其子路之谓乎?’”
  四
  子曰:“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未知如之何也已矣。”朱熹《集注》:“杨氏曰:‘法言,若孟子论行王政之类是也。巽言,若其论好货好色之类是也。语之而未达,拒之而不受,犹之可也。其或喻焉,则尚庶几其能改绎矣。从且说矣,而不改绎焉,则是终不改绎也已,虽圣人其如之何哉?’”
  五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朱熹《集注》:“杨氏曰:‘知为已,则可与共学矣;学足以明善,然后可与适道;信道笃,然后可与立;知时措之宜,然后可与权。’”
  乡党第十
  一
  朱熹《集注》:“杨氏曰:‘圣人之所谓道者,不离乎日用之间也。故夫子之平日,一动一静,门人皆审视而详记之。’”
  二
  齐,必有明衣布。齐必变食,居必迁坐。朱熹《集注》:“变食谓不饮酒,不茹素;迁坐,易常处也。此一节,记孔子谨齐之事。杨氏曰:‘齐所以交神,故致洁变常以尽敬。’”
  三
  食不语,寝不言。朱熹《集注》:“答述曰语,自言曰言。范氏曰:‘圣人存心不他,当食而食,当寝而寝,言语非是时也。’杨氏曰:‘肺为气主而声出焉,寝食则气窒而不通,语言恐伤之也。’亦通。”
  四
  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朱熹《集注》:“杨氏曰:‘大夫有赐,拜而受之,礼也;未达不敢尝,谨疾也;必告之,直也。’”
  先进第十
  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喭。朱熹《集注》:“杨氏曰:‘四者性之偏,语之使知自励也。’”
  颜渊第十二
  一
  子曰:“为之难,言之得无讱乎?”朱熹《集注》:“杨氏曰:‘观此及下章再问之语,牛之易其言可知。’”
  二
  子张问明。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远也已矣。”朱熹《集注》:“杨氏曰:‘骤而语之,与利害不切于身者,不行焉,有不待明者能之也。故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然后谓之明,而又谓之远。’远则明之至也。《书》曰:‘视远惟明。’”
  三
  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朱熹《集注》:“杨氏曰:‘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正,而后井地均,谷禄平,而军国之需,皆量是以为出焉。故一彻而百度举矣,上下宁忧不足乎?以二犹不足而教之彻,疑若迂矣。然什一,天下之中正。多则桀,寡则貉,不可改也。后世不究其本而惟末之图,故敛无艺,费出无经,而上下困矣。又恶知盍彻之当务而不为迂乎?’”
  四
  子张阿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徒义,崇德也;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诚不以富,亦只以异’。”朱熹《集注》:“杨氏曰:‘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则非诚善补过不蔽于私者,故告之如此。’”
  五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朱熹《集注》:“杨氏曰:‘君之所以君,臣之所以臣,父之所以父,子之所以子,是必有道矣。景公知善夫子之言,而不知反求其所以然,盖悦而不绎者,齐之所以卒于乱也。’”
  六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朱熹《集注》:“杨氏曰:‘子路片言可以折狱,而不知以礼逊为国,则未能使民无讼者也。故又记孔子之言,以见圣人不以听讼为难,而以使民无讼为贵。’”
  子路第十三
  一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朱熹《集注》:“杨氏曰:‘名不当其实,则言不顺。言不顺,则无以考实而事不成。’”
  二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朱熹《集注》:“杨氏曰:‘樊须游圣人之门,而问稼圃,志则陋矣,辞而辟之可也,待其出而后言其非,何也?盖于其问也,自谓农圃之不如,则拒之者至矣。须之学疑不及此,而不能问,不能以三隅反矣,故不复。及其既出,则惧其终不可喻也,求老农老圃而学焉,则其失愈远矣。故复言之,使知前所言意有在也。’”
  三
  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朱熹《集注》:“杨氏曰:‘务为全美,则累物而骄吝之心生。公子荆皆曰苟而已,则不以外物为心,其欲易足故也。’”
  四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朱熹《集注》:“杨氏曰:‘君子于《易》,苟玩其占,则知无常之取羞矣。其为无常也,盖亦不占而已矣。’意亦略通。”
  五
  子曰:“刚毅木讷近于仁。”朱熹《集注》:“程子曰:‘木者,质朴;讷者,迟钝。四者质之近乎仁者也。’杨氏曰:‘刚毅则不屈于物欲,木讷则不至于外驰,故近仁。’”
  宪问第十四
  一
  子曰:“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朱熹《集注》:“杨氏曰:‘知之弗豫,枉其才而用之,则为弃人矣。此君子所以患不知人也。言此,则孔子之用人可知矣。’”
  二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君不信也。”朱熹《集注》:“杨氏曰:‘武仲卑辞请后,其迹非要君者,而意实要之。夫子之言,亦春秋诛意之法也。’”
  三
  子曰:“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朱熹《集注》:“杨氏曰:‘君子一于诚而已,然未有诚而不明者。故虽不逆诈,不亿不信,而常先觉也。若夫不逆不亿而卒为小人所罔焉,斯亦不足观也已。’”
  卫灵公第十五
  一
  子曰:“宜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朱熹《集注》:“杨氏曰:‘史鱼之直,未尽君子之道。若蘧伯玉然后可免于乱世。若史鱼之如矢,则虽欲卷而怀之,有不可得也。’”
  二
  子曰:“君子求诸已,小人求诸人。”朱熹《集注》:“杨氏曰:‘君子虽不病人之不己知,然亦疾没世而名不称也。虽疾没世而名不称,然所以求者,亦反诸己而已。小人求诸人,故违道干誉,无所不至。三者文不相蒙,而义实相足,亦记言者之意。’”
  三
  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朱熹《集注》:“杨氏曰:‘史阙文,马借人,此二事孔子犹及见之。今亡矣夫,悼时之益偷也。’”
  四
  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朱熹《集注》:“杨氏曰:‘惟仁者能好恶人。众好恶之而不察,则或蔽于私矣。’”
  季氏第十六
  一
  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朱熹《集注》:“杨氏曰:‘生知、学知,以至困学,虽其质不同,然及其知之一也。故君子惟学之为贵。困而不学,然后为下。’”
  阳货第十七
  一
  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孔子其时亡也,而往拜之,遇诸涂。谓孔子曰:“来,予与尔言。”曰:“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乎?”曰:“不可。”“好从事而亟失时,可谓知乎?”曰:“不可。”“日月逝矣,岁不我与。”孔子曰:“诺。吾将仕矣。”朱熹《集注》:“杨氏曰:‘扬雄谓孔子于阳货也,敬所不敬,为诎身以信道,非知孔子者。盖道外无身,身外无道。身诎矣而可以信道,吾未之信也。’”
  二
  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朱熹《集注》:“杨氏曰:‘磨不磷,涅不缁,而后无可无不可。坚白不足,而欲自试于磨涅,其不磷缁也者几希。’”
  三
  子贡曰:“君子亦有恶乎?”子曰:“有恶称人之恶者,恶居下游而讪上者,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曰:“赐也亦有恶乎?恶缴以为知者,恶不逊以为勇者,恶讦以为直者。”朱熹《集注》:“杨氏曰:‘仁者无不爱,则君子疑若无恶矣。子贡之有是心也,故问焉以质其是非。’”
  微子第十八
  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此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朱熹《集注》:“杨氏曰:‘此三人者,各得其本心,故同谓之仁。’”
  子张第十九
  一
  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朱熹《集注》:“杨氏曰:‘百家众技,犹耳目鼻口,皆有所明而不能相通。非无可观也,致远则泥矣,故君子不为也。’”
  二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朱熹《集注》:“杨氏曰:‘丧,与其易也宁戚,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之意。愚按而止二字,亦微有过于高远而简略细微之弊。学者详之。’”
  尧曰第二十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汝躬,允执其中,四海固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曰:“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朱熹《集注》:“杨氏曰:‘《论语》之书,皆圣人微言,而其徒传守之,以明斯道者也。故于终篇,具载尧舜咨命之言,汤武誓师之意,与夫施之政事者,以明圣学之所传者,一于是而已。所以着明二十篇之大旨也。孟子于终篇,亦历叙尧、舜、汤、文、孔子相承之次,皆此意也。’”
  孟子集注
  孟子序说
  朱熹《集注》:“杨氏曰:《孟子》一书,只是要正人心,教人存心养性,收其放心。至论仁、义、礼、智,则以恻隐、善恶、辞让、是非之心为之端。论邪说之害,则曰‘生于其心,害于其政’;论事君,则曰‘格君心之非’‘一正君而国定’。千变万化。只说从心上来。人能正心,则事无足为者矣。大学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本只是正心、诚意而已。心得其正,然后知性之善。故孟子遇人便道性善。欧阳永叔却言‘圣人之教人,性非所先’,可谓误矣。人性上不可添一物,尧舜所以为万世法,亦是率性而已。所谓率性,循天理是也。外边用计用教,假饶立得功业,只是人欲之私。与圣贤作处,天地悬隔。”
  梁惠王上
  一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朱熹《集注》:“杨氏曰:‘移民移粟,荒政之所不废也。然不能行先王之道,而徒以是为尽心焉,则末矣。’”
  二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朱熹《集注》:“杨氏曰:‘为天下者,举斯心加诸彼而已。然虽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者,不行先王之道故也。故以制民之产告之。’此章言人君当黜霸功,行王道。而王道之要,不过推其不忍之心,以行不忍之政而已。齐王非无此心,而夺于功利之私,不能扩充以行仁政。虽以孟子反复晓告,精切如此,而蔽固己深,终不能悟,是可叹也。”
  梁惠王下
  一
  庄暴见孟子。朱熹《集注》:“杨氏曰:‘乐以和为主,使人闻钟鼓管弦之音而疾首蹙頞,则虽奏以咸、英、韶、濩,无补于治也。故孟子告齐王以此,姑正其本而已。’”
  二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对曰:“昔者大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甫,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美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朱熹《集注》:“杨氏曰:‘孟子与人君言,皆所以扩充其善心而格其非心,不止就事论事。若使为人臣者,论事每如此,岂不能尧舜其君乎?’”
  三
  “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从者如归市。或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也,效死勿去。’君请择于斯二者。”朱熹《集注》:“杨氏曰:‘孟子之于文公,始告之以效死而已,礼之正也。至其甚恐,则以大王之事告之,非得已也。然无大王之德而去,则民或不从而遂至于亡,则又不若效死之为愈。故又请择于斯二者。’又曰:‘孟子所论,自世俗观之,则可谓无谋矣。然理之可为者,不过如此。舍此则必为仪秦之为矣。凡事求可,功求成。取必于智谋之末而不循天理之正者,非圣贤之道也。’”
  公孙丑上
  “或问乎曾西曰:‘吾子与子路孰贤?’曾西淡然曰:‘吾先子之所畏也。’曰:‘然则吾子与管仲孰贤?’曾西艴然不悦,曰:‘尔何曾比予于管仲?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行乎国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尔何曾比予于是?’”朱熹《集注》:“杨氏曰:孔子言子路之才,曰‘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使其见于施为,如是而已。其于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固有所不逮也。然则曾西推尊子路如此,而羞比管仲者何哉?譬之御者,子路则范我驰驱而不获者也;管仲之功,诡遇而获禽耳。曾西,仲尼之徒也,故不道管仲之事。”
  公孙丑下
  一
  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齐伐燕,何为劝之哉?”朱熹《集注》:“杨氏曰:‘燕固可伐矣,故孟子曰可,使齐王能诛其君,昂其民,何不可之有?乃杀其父兄,虏其子弟,而后燕人畔之。乃以是归咎孟子之言,则误矣。’”
  二
  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予虽然,岂舍王哉?王由足用为善。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朱熹《集注》:“杨氏曰:‘齐王天资朴实,如好勇、好货、好色、好世俗之乐,皆以直告而不隐于孟子,故足以为善。若乃其心不然而谬为大言以欺人,是人终不可与入尧舜之道矣,何善之能为?’”
  滕文公下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章。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彼,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直人者也。”朱熹《集注》:“杨氏曰:‘何其不自重也,枉己其能直人乎?古之人宁道之不行,而不轻其去就。是以孔、孟虽在春秋、战国之时,而进必以正,以至终不得行而死也。使不恤其去就而可以行道,孔、孟当先为之矣。孔、孟不欲道之行哉?’”
  离娄上
  “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朱熹《集注》:“杨氏曰:‘动便是验处,若获乎上、信乎友、悦于亲之类是也。’”
  离娄下
  一
  “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仇。寇仇何服之有?”朱熹《集注》:“杨氏曰:君臣以义合者也。故孟子为齐王深言报施之道,使知为君者不可不以礼遇其臣耳。若君子之自处,则岂处其薄乎?孟子曰‘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君子之言盖如此。”
  二
  孟子曰:“仲尼不为己甚者。”朱熹《集注》:“杨氏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不加毫末。非孟子真知孔子,不能以是称之。’”
  三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朱熹《集注》:“泽,犹言流风余韵也。父子相继为一世,三十年亦为一世。斩,绝也。大约君子、小人之泽,五氏而绝也。杨氏曰:‘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性也;六世,亲属竭矣。服穷,则遗泽寝微,故五世而斩。’”
  四
  “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朱熹《集注》:
  “此章之旨,于众所恶而必察焉,可以见圣贤至公至仁之心矣。杨氏曰:‘章子之行,孟子非取之也,特哀其志而不与之绝耳。’”
  万章上
  一
  万章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然则舜怨乎?”曰:“长息问于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则吾既得闻命矣;号泣于旻天,于父母,则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尔所知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我竭力耕田,其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我爱,于我何哉?”朱熹《集注》:“杨氏曰:‘非孟子深知舜之心,不能为此言。盖舜惟恐不顺于父母,未尝自以为孝也;若自以为孝,则非孝矣。’”
  二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朱熹《集注》:“杨氏曰:‘此语孟子必有所受,然不可考矣。但云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可以见尧、舜、禹之心,皆无一毫私意也。’”
  万章下
  孔子之去齐,接淅而行,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孔子也。朱熹《集注》:“杨氏曰:‘孔子欲去之意久矣,不欲苟去,故迟迟其行也。膰肉不至,则得以微罪行矣,故不税冕而行,非速也。’”
  告子下
  一
  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朱熹《集注》:“杨氏曰:‘尧、舜之道大矣,而所以为之,乃在夫行止疾徐之间,非有甚高难行之事也,百姓盖日用而不知耳。’”
  二
  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贤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汤,五就桀,伊尹也;不恶污君,不辞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趋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朱熹《集注》:“杨氏曰:‘伊尹之就汤,以三聘之勤也。其就桀也,汤进之也。汤岂有伐桀之意哉?其进伊尹以事之也,欲其悔过迁善而已。伊尹既就汤,则以汤之心为心矣;及其终也,人归之,天命之,不得已而伐之耳。若汤初求伊尹,即有伐桀之心,而伊尹遂相之以伐桀,是以取天下为心也。以取天下为心,岂圣人之心哉?’”
  尽心上
  一
  孟子曰:“霸者之民,驩虞如也;王者之民,皞皞如也。”朱熹《集注》:“杨氏曰:‘所以致人驩虞,必有违道干誉之事;若王者则如天,亦不令人喜,亦不令人怒。’”
  二
  孟子曰:“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朱熹《集注》:“杨氏曰:‘舜、跖之相去远矣,而其分乃在利善之间而已,是岂可以不谨?
  然讲之不熟,见之不明,未有不以利为义者,又学者所当深察也。或问鸡鸣而起,若未接物如何为善?’程子曰:‘只主于敬,便是为善。’”’
  三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朱熹《集注》:“杨氏曰:‘禹、稷三过其门而不入,苟不当其可,则与墨子无异。颜子在陋巷,不改其乐,苟不当其可,则与杨氏(指杨朱,战国时期思想家)无异。子莫执为我兼爱之中而无权,乡邻有计而不知闭户,同室有计而不知救之,是亦犹执一耳,故孟子以为贼道。禹、稷、颜回,易地则皆然,以其有权也;不然,则是亦杨、墨而已矣。’”
  四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朱熹《集注》:“杨氏曰:‘天生丞民,有物有则。物者,形色也;则者,性也。各尽其则,则可以践形矣。’”
  五
  孟子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朱熹《集注》:“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程子曰:‘仁,推己及人,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于民则可,于物则不可。统而言之,则皆仁;分而言之,则有序。’杨氏曰:‘其分不同,故所施不能无差等,所谓理一而分殊也。’尹氏曰:‘何以有是差等?一本故也,无伪也。’”
  尽心下
  孟子曰:“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朱熹《集注》:“杨氏曰:‘孟子此章,以己之长,方人之短,犹有此等气象,在孔子则无此矣。’”
  元代中期以后,朱熹的《四书集注》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试卷,因而,杨时的有关论述和思想也常常被考生所采用。
  如八股文名篇、明代状元王鏊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一篇,这篇论文出题答题的依据是朱熹《四书集注》中的《论语·颜渊第十二》:
  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称有若者,君臣之辞。用,谓国用。公意盖欲加赋以足用也。有若对曰:“盍彻乎?”彻,通也,均也。周制:一夫受田百亩,而与同沟共井之人通力合作,计亩均收。大率民得其九,公取其一,则为什而取二矣。故有若请但专行彻法,欲公节用以厚民也。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二,即所谓什二也。公以有若不喻其旨,故言此以示加赋之意。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有若深言君民一体之意,以止公之厚敛,为人上者所宜深念也。杨氏曰:“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正,而后井地均,谷禄平,而军国之需皆量是以为出焉。故一彻而百度举矣,上下宁忧不足乎?以二犹不足而教之彻,疑若迂矣。然什一,天下之中正,多则桀,寡则貉,不可改也。后世不究其本而惟末之图,故征敛无艺,费出无经,而上下困矣。又恶知盍彻之当务而不为迂乎?”
  杨时“杜门不仕者十年,久之,历知浏阳、余杭、萧山三县,皆有惠政”。(《宋史·杨时传》)他对基层情况和经济运行非常熟悉,因此在注解《四书》时,见识远高于其他学者。他认为行仁政,首先要丈量地界,然后明确权属,立定谷价税赋,军队、政府的开支均需按此量入为出,不多不少,如果征敛无度,只会使情况更糟。王鏊的论文以杨时“军国之需皆量是以为出”的论断为纲,详细地分析了百姓的财富如何构成国家财政的来源,提出了“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论点,回答了哀公问有若“年饥,用不足,如之何”的问题,不仅层层深入,论证有力,而且言简意赅,文采华丽。考官赞此文:“层次洗发,由浅入深,题义既毕,篇法亦完。此先辈真实本领,后人虽开阖照应,备极巧变,莫能继武也。”
  2.关于“理一分殊”
  宋绍圣三年(1096),四十四岁的杨时怀疑张载的“西铭之书,发明圣人微意至深,然而言体而不及用,恐其流遂至于兼爱”,因而写了《寄伊川先生书》向程颐请教。程颐在复信中指出,《西铭》不是墨氏的“兼爱”说,而是让人明白“理一分殊”的道理。他说:“《西铭》之为书,推理以存义,扩前圣所未发,与孟子性善养气之论同功,二者亦前圣所未发,岂墨氏之比哉?《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老幼及人,理一也;爱无差等,本二也。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无义。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无别而迷兼爱,至于无父母之极,义之贼也。予比而同之,过矣。且谓‘言体而不及用’,彼则使人推而行之,本为用也,反谓不及,不亦异乎?”(程颐《伊川答论西铭》)程颐在信中首次把“理一而分殊”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提了出来,强调了儒家伦理原则同具体道德规范的同一性,但并没有进一步展开论述。而杨时通过程颐的教诲,明白了《西铭》的宗旨,又通过不断的钻研,从本体论的角度,对“理一分殊”进行了进一步的发挥,并把它应用到社会生活中去。他说:“天下万物,理一分殊。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权其分之轻重,无殊分之差,则精矣。”(杨时《答胡康侯》)他还说:“河南先生言‘理一分殊’……所谓‘分殊’犹孟子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其分不同,故所施不能无差等。”(杨时《京师所闻》)他又说:“理一而分殊,故圣人称物而平施之……何谓称物?亲疏远近各当其分。”(杨时《答伊川先生》)为此,他进一步强调“用”及“差等”。他说:“用未尝离体也。且以一身观之,四体百骸皆具,所谓体也。至于用处则履不可加之于首,冠不可纳之于足,则即体而言,分在其中矣。”(杨时《京师所闻》)杨时认为,天下万物,都是由一理之本所派生出来的,而这一理之本又规定了万物之所以是殊异的。知道万物本于一理,所以爱人,推己及人,知道万物各有差异,所以社会等级会有区别,立爱必须从“亲”开始,亲亲、仁民、爱物。权衡世界上万物分殊的轻重、等级的差别,既认识到它们本之于天理,又必须看到它们之间等级的差别,这样才算掌握了“理一分殊”的精髓。杨时把封建社会的等级差别看成是“理”的作用。唯有“理一而分殊”,圣人才能够“称物而平施之”,才能够使远近亲疏各当其分。既然“理”规定了一个地位不同、等级有别的社会秩序,那么,爱就有差等。人们应当各自安守本分,如果逾越了,那就如同“履不可加之于首,冠不可纳之于足”。
  杨时不但阐述了“仁”与“义”是“理一分殊”的关系,而且提出了“分殊”不明,则“理一”不精的重要思想,强调了“分殊”的“用”及“差等”,从而论证了人伦以及亲疏尊卑的封建等级秩序的“合理性”。这种从体用关系出发对“理一分殊”说所做的创造性发挥,是对儒学从洛学到闽学传承的一个关键,为尔后的理学发展提供了新思维。后来,罗从彦把“理一分殊”的思想传授给李侗,李侗又把它传授给了朱熹。在杨时的启发下,朱熹进一步提出“理一用异”说。他说:“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源,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朱子语类》卷十八)
  朱熹对杨时“理一分殊”的阐述有很高的评价。宋乾道八年(1173),朱熹在《西铭解》中称:
  论曰:天地之间,理一而已。然“乾道成男,坤首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则其大小之分,亲疏之等,至于十百千万而不能齐也,不有圣贤者出,孰能合其异而反其同哉!《西铭》之作,意盖如此,程子以为“明理一而分殊”,可谓一言以蔽之矣。
  盖以乾为父,以坤为母,有生之类,无物不然,所以理一也。而人物之生,血脉之属,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则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一统而万殊,则虽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而不流于兼爱之弊,万殊而一贯,则虽亲疏异情,贵贱异等,而不梏于为我之私。此《西铭》之大指也。
  观其推亲亲之厚以大无我之公,用事亲之诚以明事天之道,盖无适而非所谓分殊而推理一也。夫岂专以民吾同胞、长长幼幼为理一,而必默识于言意之表,然后知其分之殊哉!
  且所谓“称物平施”者,正谓称物之宜以平吾之施云尔,若无称物之义,则亦何以知夫所施之平哉!龟山第二书,盖欲发明此意,然言不尽而理有余也,故愚得因其说而遂言之如此,同志之士,幸相与折衷焉。
  熹即为此解,后得伊氏书,云杨中立《答伊川先生论西铭书》有“释然无惑”之语,先生读之曰:“杨时也未释然。”乃知此论所疑第二书之说,先生盖亦未之许也。然《龟山语录》有曰:“《西铭》理一而分殊,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所谓分殊,犹孟子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其分不同,故所施不能无差等耳。
  或曰:‘如是则体用果离而为二矣。’曰:‘用未尝离体也。以人观之,四肢百骸具于一身者体也,至其用处,则首不可以加履,足不可以纳冠。盖即体而言,而分已在其中矣。’”此论分别异同,各有归趣,大非答书之比,岂其年高德盛而所见始益精与?因复表而出之,以明答书之说诚有未释然者,而龟山所见盖不终于此而已也。
  文中叙述了杨时认识的不断提高,最后称其“年高德盛而所见始益精与”。
  朱熹尤为重视“理一”在“分殊”或“用”中的差序之爱和个人对不同对象所承担的义务的差别。他说:“自天地言之,其中固自有分别;自万殊观之,其中亦自有分别。不可认是一理了,只滚做一看,这里各自有等级差别。且如人之一家,自有等级之别,所以乾则称父,坤则称母,不可弃了自家父母,却把乾坤做自家父母看。且如‘民吾同胞’,与自家兄弟同胞,又自别。”(《朱子语类》卷九十八)也就是说,一个人首先是爱自己的父母,然后再及他人和物,一个人对父母、兄弟、他人及万物所负有的义务也自有等级差别。朱熹对“理一分殊”思想的阐发,凸显了儒家差序之爱,以及个人对不同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自有差别的“儒家性”品格。
  杨时关于“理一分殊”的观点还远及海外。韩国李朝(1392—1910)时期,其学者李退溪以杨时、朱熹的理学研究为基础,创立了“退溪学”。退溪学是韩国朱子学的成熟形态,是韩国数百年的主流思想,它的形成是和杨时思想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李退溪读了明人胡广编的《性理大全》和南宋真德秀编的《心经》后,“始知性理之学体段自别”,“心法之精微”。(《增补退溪全书·言行通录》)
  韩国李朝宣祖元年(1568)十二月,李退溪融合了中韩新儒家思想的精髓,构成自己思想的逻辑结构,向朝廷进献《圣学十图》,其第二图《张子西铭》介绍张载的《西铭》。在对该图的解说中,李退溪便采用了杨时对《西铭》的解释:“龟山杨氏曰:《西铭》理一而分殊,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犹孟子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其分不同,故施不能无差等耳。”他还对杨时和程颐之间关于“理一分殊”的通信进行了分析:“杨龟山上伊川第一书,疑《西铭》系体而不及用,恐流弊遂至于兼爱。伊川答书,深言其理一分殊,仁义兼尽,非墨氏之比以晓之。龟山稍悟前非。于第二书引此语以明《西铭》推理存义之意。意虽不失,语有未尽。故朱子特举其说而解说之如此,以发明龟山未尽之意,则伊川指示龟山之微指始无余蕴矣。”(李退溪《西铭考证讲义》)李退溪认为,《西铭》和《西铭图》中之谓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就是“理一分殊”的关系,即“一统而万殊,则虽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而不流于兼爱之弊。万殊而一贯,则虽亲疏异情,贵贱异等,而不梏我之私,此《西铭》之大旨也。观其推亲亲之厚,以大无我之公;因事亲之诚,以明事天之道。盖无适而非所谓分立,而推理一也”。(《增补退溪全书·圣学十图》)
  2011年8月15日,韩国大邱市李甲奎教授带了十八位师生到将乐考察杨时文化时说:“我们是来寻韩国儒学文化之根的。”考察完后,他留下题词曰:“韩国晚生,吾欲立雪。”
  3.关于理气论
  “关学”的代表张载曾提出“天地间一切皆一气之变,充塞宇宙的只是一气,形聚为物,形溃反原”。(张载《正蒙·太和篇》)二程对张载的《西铭》推崇备至,但对张载有关“气”的论说却不以为然,认为张载所说的作为万物之源的“气”,只不过是物质性的、形而下的“器”,而不是形而上的“理”。他们批评张载的“形聚为物,形溃反原”之说,认为“气”有生有灭,只是由“理”产生出来的一种暂时性的东西。在二程看来,“万物皆是一个天理”,它不仅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则,也是社会的最高原则。杨时虽不赞成张载的主张,但却注重张载的“气”论,把“气”看成是永恒的不断变化的东西。认为天地人都是由一气变化而来的,气聚成形,气散物灭,宇宙间的自然现象都是“气”或聚或散的表现。“气”分为阴阳二气,“乾阳物,坤阴物”,乾坤也就是阴阳二气。“天地乾坤亦是异名同体,其本一物,变生则名立,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亦此物也”,“阴阳之运,万物由之生成焉”。(《龟山集》卷七)“夫通天下一气耳,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盈虚常流通天地”。(《龟山集》卷十二)同时,他又从二程那里拿过来“理主宰气”“理本气末”的观点,认为“气”终究还是居于“理”之下的第二位的东西,不过是“理”产生万物的一个环节而已。他说:“《西铭》只是发明一个事天的道理。所谓事天者,循天理而已。”“不循天理之正者,非圣贤之道也。”并认为“气”之上还有一个主宰者,它就是“理”。“理”主宰“气”,“气”之动静屈伸的变化,在于有“理”的操纵,因“天下只是一理”。有“理”,“气”才能产生万物。所谓事天,就是遵循天理。所以,他要人们顺“性命之理,去尽私欲”“唯天理之循”。(《龟山集》卷十三)
  可以看出,杨时较多地吸收了张载的“气”的观点,来补充程颐的气一元论和程颢的理本说,建立起“理一气殊”的宇宙观,这是他思想体系中闪现的一丝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的光辉,也为后来朱熹的理气论进行更加严密的论证奠定了理论基础。
  朱熹进一步发挥了张载、二程、杨时的理本性论,第一个系统地探讨和解决理气关系问题并建立了理气论。朱熹的“理气论”的核心范畴是“理”,或者称为“太极”。“太极”包括了万事万物之理。他说:“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朱子语类》)即太极生万物,每一个人和物体都具有完整的“理”作为存在的根据。天地万物“本乎一源”,都是出自太极。他还用禅家“月印山川”的例子来说明这个“理”,就像天上的月亮只有一个,却完整地映照在每条江河之上。就每一个事物来看,它们都是完整地禀受这个“理”(太极)作为自己的本性。“气”则是形成事物的形质之体的根源。形器实质的存亡生灭,都是气的聚散;而气之聚散的根据,则是“理”。他说:“天地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答黄道夫》)也就是说,有理必有气,有气必有理,才能生成真切实际的天地和万事万物。理是抽象的,无影无形,看不见、摸不着的;气是具体的,有形体的,可以看得见,感觉得到的。理为形上之道,是生物之本原;气为形下之器,是生物之资具。人和万物的产生,必然要禀受气然后形成它的外在形体。在现实世界中理、气不能分离,不分先后。他说:“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但从本原或者是逻辑上来说,应是“理先气后”,即理先于气而存在。他说:“理与气本无先后之可言。但推上去时,却如理在先,气在后相似。”他还说:“要之,也先有理,只不可说是今日有此理,明日却有是气,也须有先后。且如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在这里。”(此上皆出自《朱子语类》)也就是说,理气先后是指逻辑上的先后,而不是指时间上的先后。朱子是从天地之理的恒常性来说明“先有理后有气”这一哲学命题的。同时,他又说:“以本体言之,则有是理然后有是气。”(《孟子或问》)对朱子来说,“以本体言之”,理是本,是体,是事物存在或发生的根据,理决定气。这是从本体、本原的角度来推论说明理气的先后问题的。为此,他提出:“未有这事,先有这理,如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不成元无此理,直待有君臣父子,却旋将道理入在里面?”(《朱子语类》)这样,就给儒家的人伦道德提供了宇宙本体论的论说依据。
  由此可见,朱熹的理气说,是对二程“万物皆是一个天理”和杨时的“理一气殊”“唯天理之循”的继承和发展,并使其贯通了宇宙自然和社会伦理之间的关系,使其更具思辨性和理论深度。
  4.关于“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出自《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意思是要获得智慧(或从中感悟到某种心得),在于探究事物的原理;事物的原理探究清楚了,智慧(或某种心得)就能获得了。但是《大学》文中虽提到了“格物致知”,却没有做任何解释。
  二程对“格物致知”都非常注重,但是两人讲的意义有所不同。程颢讲格物致知,侧重以心内求。他说:“致知在格物,物来则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则意诚不动。意诚自定则心正,始学之事也。”他还说:“理在人心,反身而诚,则理自明。”(《二程粹言》卷一)这是他对格物的内向化界定,穷尽物中的天理,只在以心照万物,以情顺万物,以一颗安宁的自定之心,随物去来,随物而喜怒,便会获得道德修身的知识。因而他主张通过内省体验便可“致知”,不太重视向外求知。而程颐则认为“理在事物也在人心”,主张先求知事物之理,从而进一步贯通自己内心之理,要求通过多种途径遍格众物,达到“极尽物理”。他说:“人之学莫大于知本末终始。致知格物,所谓本也,始也。治天下国家,必本诸身。其身不正,而能治天下国家者,无之。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曰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二程粹言》)也就是说,格物致知在于获得天理,穷理过程可以修炼优秀人才。天理指示了治国平天下的目标和道路,而治国平天下则是格物致知的结果和终点,是天理的实现和完成形态。为了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目标和人生抱负,必须从格物致知开始,才能修身以正,担当治国平天下的大任。他还强调必须运用多端途径以穷理。他说:“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二程粹言》)因此,他认为格物致知,既要外求万物诸理,又要内求性情诸身,使外求与内求相结合,自然与人事相结合。天理在心内,万物皆备于我;理也存心外,应凡事物上穷其理。这就与其兄程颢主张通过内省体验便可“致知”有明显的不同。
  杨时继承了二程的思想,并把他们中一些矛盾的方面加以调和,把外求的格物功夫与内省的明心涵养相结合,提出了自己的“格物致知”说。
  杨时尤其注重“格物”。他认为:“致知必先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斯知止矣,此其序也。”他还说:“为是道者,必先乎明善,然后知所以为善也。明善在致知,致知在格物。”(《龟山集》卷二十一)也就是说,要获得智慧,必须先探究事物的原理。事物的原理探究清楚了,智慧或心得才能获得。获得了智慧或心得后,才会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这便是格物致知的顺序。要想实现圣道,就必须先明白什么是善,然后知道以什么来实现这个善。明白什么是善,是因为获得了智慧,而智慧的获得,是因为把善的原理考究清楚了。总之,通过格物达到致知,是明善的重要途径。
  杨时认为格物致知当“极尽物理”。他说:“盖言致知,当极尽物理也。理有不尽,则天下之物足以乱吾知。”也就是说,致知的目的在于“穷理”,如果事物之理没有穷究,那么天下之物就可能打乱我们的认识。为此,他提出:“学者以致知格物为先,知未至,虽欲择善而固执之,未必当于道也。鼎镬陷阱之不可蹈,人皆知之,而世人亦无敢蹈之者,知之审也。致身下流,天下之恶归之,与蹈鼎镬陷阱何异?而或陷之而不避者,未真知也。若真知为不善,如蹈鼎镬陷阱,则谁为不善耶!”(《龟山集》卷二十)他还说:“凡形色之具于吾身者,无非物也,而各有则焉。目之于色,耳之于声,口鼻之于臭味,接乎外而不得循焉者,其必有以也。知其体物而不可遗,则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则物与吾一也。”(《龟山集》卷二十六)也就是说,学者以致知格物为先,应通过主体接触客体,以获得关于事物的道理或规律的认识。格物在于知天下之物,得天下之理。为此,他要求学者不仅要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还要重视研读儒家经典,深刻地推敲并努力地探求万物之理,并求之于孔孟之言,学习和效法古代圣贤,以他们的言行和品德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他说:“夫学道者,舍先圣之书,何求哉?”(《龟山集》卷二十)“六经之微言,天下之至赜存焉。古人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岂徒识其名哉?深探而力求之,皆格物之道也。夫学者必以孔孟为师,学而不求诸孔孟之言,则末矣。《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龟山集》卷二十一)这明显是遵循了程颐“遍格众物”而达到“穷理”的思想。这种思想和人类的认识过程是相吻合的。
  此外,杨时又接受了程颢“万物一体”的思想,提出了“反身而诚,则举天下之物在我矣”的方法。(《龟山集》卷二十六)他说:“明善在致知,致知在格物。号物之多至于万,则物将有不可胜穷者。反身而诚,则举天下之物在我矣。《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凡形色具于吾身者,无非物也,而各有则焉。反而求之,则天下之理得矣。由是而通天下之志,类万物之情,参天地之化,其则不远矣!”(《龟山集》卷十八)在杨时看来,要认识天下一切事物的理,就必须从我出发,反身而求,认识了“天理”赋予我的“理”,也就认识了天下一切事物的理,这样就可以“通天下之志,类万物之情,参天地之化”了。可见杨时格物的目的主要不是明物之理,而是明心之理。因此,他特别要求亲身体验,讲求“默而识之”。他指出:“夫至道之归,固非笔舌能尽也。要以身体之,心验之,雍容自尽于燕闲静一之中,默而识之,兼忘于书言意象之表,则庶乎其至矣。”(《龟山集》卷二十一)
  对于杨时讲格物在于“反身而诚”,朱熹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龟山说‘反身而诚’,却大段好。须足反身,乃见得道理分明。如孝如弟,须见得孝弟,我无有在这里。若能反身,争多少事。”(《朱子语类》)。朱熹认为,像“孝、弟”这样的道德、属性在人身上确实可以发现,所以反身是很重要的。同时,朱熹对杨时“反身而诚,则举天下之物在我矣”所产生的歧义,也进行了客观分析,认为这“太快”,并且明确指出:“若果如此,则圣贤都易做了。”(《朱子语类》)他还说:“反身而诚,乃为物格知至以后之事,言其穷理之至,无所不尽,故凡天下之理,反求诸身,皆有以见,其如目视、耳听、手持、足行之毕具于此,而无毫发之不实耳。固非以是方为格物之事,亦不谓但务反求诸身,而天下之理,自然无不诚也。”在朱熹看来,“格物”与“反身而诚”有一个先后次序问题,即先要有格物功夫,才可言“反身而诚”。他说:“杨氏反身之说为未安耳,盖反身而诚者,物格知至,而反之于身,则所明之善无不实有。如前所谓‘如恶恶臭,如好好色’者,而其所行自无内外、隐显之殊耳。若知有未至,则反之而不诚者多矣。安得直谓但能反求诸身则不待求之于外,而万物之理皆备于我而无不诚哉?况格物之功,正在即事即物而各求其理,今乃反欲离去事物而专务求之于身,尤非《大学》之本意矣。”(《四书或问》)
  杨时的“反身而诚”是作为“格物”过程中为了格尽天下万物而提出来的,并没有进一步讨论“格物”与“反身而诚”的先后次序关系,确实有不严密的地方,因而让朱熹感到“未安”。但无论如何,朱熹是通过吸取杨时格物致知的思想,并对其中所包含的歧义予以辨析,进一步确立格物的首要性,才提出了自己更为完整和精致的格物致知说法。
  5.关于“已发未发”
  在修养方法上,程颢重视仁者与万事万物同体的内向体验,认为人心自有“明觉”“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具有良知良能,故自己可以凭直觉体会真理。主张“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的“体悟省察”论;而程颐则强调道德修养要发自内心,充满敬意,要与进学掌握知识结合起来。他说:“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六经之言在涵畜中默识心通”。(《二程粹言》)主张“涵养用敬”说,强调在人的情感未发之时就要涵养,涵养工夫深厚,到已发之际,人喜怒哀乐的情感之发动就会符合道德准则。
  杨时一方面接受了程颐的涵养用敬说,另一方面又接受了程颢的“体悟省察”论,总的倾向是接受程颢的思想。杨时的修养方法重在静坐,主张“于静中观喜怒哀乐未发之中是何气象”以认识理,即“静坐体认”说。
  “静坐体认”说以《中庸》为依据。《中庸》说:“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杨时据此认为:“道心之微,而验之于喜怒哀乐未发之际,则其义自见,非言论所及也。”“学者当于喜怒哀乐未发之际以心体之,则中之义自见,执而勿失,无人欲之私焉,发必中节焉。”(《宋元学案》卷二十五)也就是要学者努力超越一切意识活动,平静思维和情绪,体验没有思维和情感活动的内心状态,在这种内向的直觉体验中,体验到“中”,保持它而不使丧失,就能达到完满的境界。
  杨时把《中庸》未发的伦理哲学转向具体的修养实践的“体验未发”,把认识方法和道德修养相结合,创造了一种既是“讲学之方”又是“养心之要”的“默坐澄心”“于静中体认大本”的独特修养方法,并一直为其门人和后学所信守,被朱熹称为“龟山门下相传指诀”。
  据《宋元学案·豫章学案》载:罗从彦初从龟山时,龟山以“饥渴害心令其思索,先生从此悟入,故于世嗜好泊如也”。杨时曾教导罗从彦说:“某尝有数句教学者读书之法云:以身体之,以心验之,从容默会于幽闲静一之中,超然自得于求言意象之表。”(《龟山集》语录)要求体验未发之“中”,并强调“于喜怒哀乐未发之际,以心体之,则中之义自见”。(《龟山集》卷四)
  罗从彦深得龟山指诀,并明确主张“体验于未发之前”,强调心性修养要从喜怒哀乐未发、思虑未萌的本然状态开始下功夫,体认大本未发时气象分明,处事就会自然合理、中节,并以此教李侗。《八闽通志》载:“侗年二十四,闻罗从彦得河洛之学,以书谒之而请学焉。从之累年,授《中庸》《语》《孟》之说。从彦好静坐,侗亦静坐。从彦令静中看喜怒哀乐未发前气象而求所谓中者。久之,而于天下之理该摄洞贯以次融释,各有条序,从彦极称许焉。”
  李侗深得罗从彦未发之旨,主张于未发处存养,并以此作为向朱熹传授的一个重要内容。朱熹曾说过:“李先生教人,大抵令于静中体认大本未发时气象分明,即处事应物自然中节,此乃龟山门下相传指诀。”(《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又说:“中和二字,该道体用,以人言之,则未发已发之谓,旧闻李先生论此最详。”(《李延平集》卷三)他还说:“余蚤从延平李先生者,受《中庸》之书,求喜怒哀乐未发之旨,未达而先生没。”(《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五)可以看出,朱熹早期是受了李侗“未发”教学的影响,并以为入道指诀,后来见道分明,始以为不然,从而走上“格物穷理”的“已发”之路。但他对《中庸》所说的未发之旨是深信不疑的,也对自己并没有“尽心于此”而发出了“未达”之叹。他一方面指出杨时“所谓‘未发之际能体所谓中,已发之际能得所谓和’此语为近之,然未免有病”,(《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三)另一方面又说,然亦不可将其搁置一边,不加理会,并说:“李先生意,只是要得学者静中有个主宰存养处。”(《李延平集》卷三)认为理学的修养就是要已发未发兼顾交修,肯定杨时、罗从彦、李侗的已发未发说具有合理的因素。事实上,如果没有杨时、罗从彦、李侗对已发未发的阐述,就不可能有朱熹对这一问题的苦心孤诣的求索,更不可能有所谓的丙戌、己丑两次的中和之悟。杨时的已发未发说,虽然最终未能为朱熹考亭学派所完全接受,但其对闽学的影响和启迪却是十分深刻的,它为闽学中和说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料来源。而后来的陆九渊、吴澄、陈白沙等仍深受杨时这一观点的影响,尤其是陈白沙“静中养出端倪”的工夫,更是杨时“于静中体认大本”的翻版。

知识出处

杨时与朱熹渊源录

《杨时与朱熹渊源录》

出版者:福建人民 出版社

本书包括杨时生平简介、杨时的主要贡献、杨时文化的时代价值、杨时与朱松、杨时与朱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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