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朱子语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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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完成体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284
颗粒名称: 肆 《朱子语类》的“了”
分类号: H141
页数: 84
页码: 98-1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子语类》的“了”,介绍了《朱子》中“了”所在的句法格式,A式(V了V、V了),B 式(VO了V、VO了),C式(VC了V、VC了),D 式(V了OV、V了O),E式(V了O了V、V了O了),关于“了”的来源和小结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朱子语类 完成体

内容

一、《朱子》中“了”所在的句法格式
  1.1 引言
  赵金铭(1979)、梅祖麟(1981)、刘勋宁(1985)、曹广顺(1995)、吴福祥(1996,1998)曾描写过敦煌变文中“了”的各种用法,或研究过“了”的来源和发展过程;木霁弘(1986)、祝敏彻(1991)、冯春田(1992)曾对《朱子》中的“了”进行过讨论。这些都是与本文相关的重要成果。在有关“了”的许多方面,各家的看法基本达成一致。如:
  (一)各家普遍注意到,无论是动态助词“了1”还是事态助词“了2”,在《朱子》或南宋以前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
  (二)在研究方法上,各家一般都是结合“了”字所在的句式来分类说明,并据此判定“了”的性质和虚化程度。如木霁弘(1986)结合句式把《朱子》中的“了”分为四个层次。可概括为:
  第一层次:“动+宾+副+了”、“动+副+了”
  第二层次:“动+宾+了”、“动+了”、“了也”合用
  第三层次:“动+了+宾”、“形+了+宾”
  第四层次:“动+了”、“形+了”、“动+宾+了”
  木氏认为:第一层次的“了”还是动词,“但它们开始走向虚化了”;第二层次的“了”是半虚化的“了”,“离成为时体助词的‘了’只有一步之隔”;“第三层次的‘了’可以说是虚化完毕的‘了’,它是真正的时体助词”;第四层次的“了”虚化程度更深,是语气词。①
  (三)在研究“了”的来源时,一般也是结合句式,如认为在“动(+宾)+副+了”和“动+宾+了”中,“了”是动词;在“动+了+宾”中,“了”是动态助词;而在“动+了”中则难以判定。
  当然,各家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分析还存在着一些差异,如“动+了+动”与“动+了”格式中的“了”,祝敏彻认为都是动态助词(祝氏称“动词后缀”)②;木霁弘分为两类,认为前者是“半虚化的‘了’”,后者是语气词“了”;冯春田也分为两类,但分类及定性都与木氏有所不同,认为前者和后者的一部分是“动词后助词”,后者的另一部分是“句尾助词”,并说后者“在形式和意义上都难以找出是词尾还是句末助词的明显标志”③。又如,在“动+宾+了”中,“了”是动词还是助词,其语法意义是什么,各家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前贤的已有成果为进一步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朱子语类》中,共有各种用法的“了”近6000例,本章将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些用例进行全面分析与描写。在方法上,除了注重“了”所在的句法格式之外,还注意联系与“了”结合的事件类型、情状类型、时制结构以及动词的语义类型等,从句法、语义、语用等多角度对“了”的各种用法进行探讨。例如:
  (1)先有个天理了,却有气。(《朱子》2页)
  (2)以此去看义理,但见有好意思了。(《朱子》420页)
  两例的“了”均处于“有N”之后,如果局限于“有N了”格式本身,必然会得出两个“了”语法意义完全相同的结论。不少学者正是如此理解的,如冯春田(1992)举过上面两例,认为“在‘在O了’、‘有O了’、‘无O了’一类句子里,助词‘了’表示对事物存现或有无的肯定,或者说是表示事物存现、有无的现实性”。实际上,这两例的“了”在语法意义方面是有区别的。例(1)的“了”一方面表示“有N”所述事件的实现,另一方面表示这一事件先于另一事件发生,表义功能与“之后”相当。因此其语法意义可概括为[实现+先时]。例(2)的“了”虚化程度较高,是表示状态实现的事态助词,其语法意义可概括为[实现+提示新信息]。二者的不同源于所在句式的事件类别不同,例(1)的“有N”表示背景事件,例(2)的“有N”表示前景事件。这只是举例性的,句法以外的决定因素还有很多。我们将在以下的讨论中根据需要予以兼顾。
  1.2《朱子》中“了”所在的线性序列
  1.2.1《朱子》中的“了”有一小部分仍然是句子的中心动词。其中有的在句中是单一动词,如例(3)(4);有的可以带宾语,如例(5):
  (3)今骊姬一许他中立,他事便了,便是他只要求生避祸。(《朱子》2166页)
  (4)又问:“行旅酬时,祭事已毕否?”曰:“其大节目则已了,亦尚有零碎礼数未竟。”(《朱子》1557页)
  (5)且如读书时只读书,著衣时只著衣,理会一事时,只理会一事,了此一件,又作一件,此“主一无适”之义。(《朱子》2467页)
  有的“了”在句中虽非单一动词,也不能带宾语,但前面可以受副词或助动词修饰,这类“了”也仍是动词。如:
  (6)说甲未了,又缠向乙上去;说乙未了,又缠向丙上去;无一句著实。(《朱子》2614页)
  (7)今人做这一事未了,又要做那一事,心下千头万绪。
  (《朱子》2464页)
  (8)如厮杀相似,只是杀一阵便了。(《朱子》2088页)
  (9)若是草草看过一部诗,只两三日可了。(《朱子》2086页)
  例(6)(7)的“了”处于连续事件句中,“了”所在的结构是不自足的,后面需要有别的小句撑着,从下文的论述中可以知道,这类“了”与助词“了”的来源有更直接的关系;例(8)(9)则略有不同,“了”所表事件在句法上是可以完句的,“了”的动词性更强一些。
  有时动词“了”还可以作定语,如:
  (10)若长长是春夏,只管生长将去,却有甚了期,便有许多元气!(《朱子》2384页)
  (11)明日是休日,今日便刷起,一旬之内,有未了事,一齐都要了。(《朱子》2648页)
  1.2.2除了这些明显属于动词的“了”之外,《朱子》中与体意义有关的其余的“了”可处于如下线性序列之中:
  A式:A1.V+了,+V A2.V+了
  B式:B1.V+O+了,+V B2.V+O+了
  C式:C1.V+C+了,+V C2.V+C+了
  D式:D1.V+了+O,+V D2.V+了+O
  E式:E1.V+了+O+了,+V E2.V+了+O+了
  (左列各式中有时可不加逗号)
  对左右两列一般不加区分①,因为从“了”所在的小环境上看,二者本来就没有区别,比如“了”在A2中处于V之后,在A1中也处于V之后;在D2中处于动宾之间,在D1中同样处于动宾之间。但从事件类型看,二者是有区别的:左列各式所在的线性序列中有两个V,分别表述两个事件。两个事件在时间上有先后相承的关系,在信息传递上,后一事件是句子所要传递的主要信息,是前景事件;前一事件是衬托性的,表示后一事件的背景时间信息,是背景事件。“了”用于表示背景事件的VP后,其作用正在于表明后一事件的发生是以前一事件的完成或实现为背景。右列各式在句中通常表述单一事件,
  ①孙锡信(1999∶78)在讨论唐五代的“V了”式中“了”的虚化程度时,有一段话表明,孙先生已经注意到二者的区别:“前一分句如‘饭食了’‘军官食了’‘云岩礼拜了’是粘着的分句,必须有后续分句才能完成句意,因此‘了’既不是词尾,也不是语气词……”孙文主要讨论语气词,因此对“了”在句中的种种情形不可能一一涉及。我们区分前景事件与背景事件,把这种区别贯彻到“了”所在的各种句式中。
  或者虽非单一事件,但却是主要事件或并列的主要事件,可统称为前景事件。“了”用于前景事件句中,表示该事件的完成或实现,有时兼表语气或专门表示语气,具体语法意义会因句式以及句子或动词的情状类型的不同而有差异。从句法上看,左列各式与“了”组合的成分是粘着的,需要有后续成分;右列各式则是自由的,通常处于句尾或小句句尾。
  二、A式(V了V、V了)
  A式的“了”直接跟在动词、形容词及部分代词之后,有A1式和A2式之别。
  2.1 A1式(V了V)
  2.1.1A1式中“V了”是粘着的,后面必须有后续成分,因此在句法上“了”所处的格式是“V1+了+V2”。从事件类型看,“V了”总是用于表示连续事件的前一事件,“了”的作用在于说明前一事件的完成或实现,同时表明该事件完成或实现之后接着发生后一事件,或者说后一事件的发生须以“了”所表事件的完成或实现为前提,为背景。如:
  (1)用牲为两断,车过其中,祭了却将吃,谓之“饯礼”。
  (《朱子》2292页)
  (2)他乃将拜送作送之门外再拜为拜送,门外两拜了,又两拜,为拜既。(《朱子》2266页)
  (3)古人祭山川,只是设坛位以祭之,祭时便有,祭了便无,故不亵渎。(《朱子》2262页)
  (4)如人相见,才见了便散去,都不曾交一谈,如此何益!
  (《朱子》2087页)
  从时意义来看,上面各例的“了”都具有表示事件先后关系的功能,准确地说,即表示事件先于另一事件完成或实现。例(3)“祭时便有,祭了便无”,“了”正与表示时间关系的“时”相对,这很能说明问题。从句法来看,这些例子多是承接式复句,后一分句前常出现“便、方、又、却”等表承接的副词或连词①。在表义功能上,这类“了”与动词后的“后”有相似之处,因而“V了”之后可以加上“后”,此时“V了后”仍在句中表示背景时间信息。不过,在句法上有些句子中的“V了”会因为“后”的加入而变成修饰语,例如:
  (5)逐一说了后,又反复论议一段,如此亦自好。(《朱子》2295页)
  (6)举此数事,言大小精粗,一齐理会过,贯彻了后,盛德之效自然如此。(《朱子》1590页)
  (7)他自是做一番天地了,坏了后,又恁地做起来,那个有甚穷尽?(《朱子》2377页)
  此时“V了后”是用作状语的时间短语,“V了”又可看作“后”的修饰语。
  2.1.2我们说A1式“了”的功能在于表明事件的先后关系,这主要是从相对时制的角度来说的,是“了”语法意义的一个方面。就另一方面的语法意义即体意义而言,在A1式这个家族中,不同成员的“了”在虚化程度和语法功能方面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大体可分为三类:
  甲类“了”表示动作或过程完毕,仍是补语性质。前举例(1)(2)(3)都属于这种类型。再如:
  (8)忽闻溪边林中响甚,往看之……。看了,去未数里,下雹。(《朱子》35页)
  (9)圣人终不成哭了便骤去歌得!如四时,也须渐渐过去。(《朱子》873页)
  (10)且如今日说这一段文字了,明日又思之;一番思了,又第二、第三番思之,便是时习。今学者才说了便休。(《朱子》448页)
  从焦点结构看,这类强调V1完毕或终止的“了”在句中是语义表达的重心,是句子的焦点。例(8)的“看”是旧信息,句子强调的是“看”的完毕,即“了”,也就是“看”这一过程的终结点,因此“了”是新信息。例(10)的“说了”与“说这一段文字了”同指,“了”都是焦点。前举例(3)“祭时便有,祭了便无”,“祭时”与“祭了”两相对照,“了”是对比焦点,表达的是新信息,而其前的“祭”则是旧信息。焦点、新信息常常由补语体现,而完全虚化的助词则与之无缘。因此,这类“了”还不是助词,仍当看作补语。无论从虚化程度还是表义功能来看,它都与“毕”相当。试将例(1)与下面的例(11)作一比较,这一点便不难看出:
  (1)用牲为两断,车过其中,祭了却将吃,谓之“饯礼”。(《朱子》2292页)
  (11)作两小山于门前,烹狗置之山上,祭毕,却就山边吃,却推车从两山间过,盖取跋履山川之义。(《朱子》2291页)
  从情状类型看,与这类“了”结合的V1都属于动态的、可延续的情状。但是当它们处于甲类A1式中的时候,这些本来可以延续的动作或过程都已经完毕,已经不再持续。如例(1)(2)的“祭、两拜”本是一个动态的,可延续的过程,但句中该过程在后一事件出现之前已经完毕或终止。即“了”前事件与“了”后事件在时轴上不能同时出现。“祭了却将吃”,“吃”的时候“祭”的过程已经结束;“门外两拜了,又两拜”,在进行后一个“两拜”时,前一个“两拜”已经完毕。
  可见,这类“V了”是对事件的终结点加以观察。我们姑且把这种补语性质的“了”称作“了。”,其时间结构可图示为:
  时间结构图(一)
  图中 T代表时轴;E代表事件,图示为
  ;I代表事件的起点,F代表事件的终点,R代表参照时间,上指箭头指向观察点(下同)。
  乙类“V1了V2”在意义上类似于“V1完成之后,V2”,在强调先后关系的同时,把V1作为一个整体事件加以观察,“了”表明这一整体事件是在V2之前已经发生的。如:
  (12)此间说时,旋扭掜凑合,说得些小,才过了,又便忘了。(《朱子》2803页)
  (13)这个自是周公死了,成王赐伯禽,不干周公事。(《朱子》2247页)
  (14)缘是断时易,接时难,一断了,便不可接。(《朱子》897页)
  (15)须先得了,方可守。(《朱子》2489页)
  以上各例“了”前的V都是终结动词。终结性动词本来就是瞬间完成而不能延续的,因此事件的完成或终止严格地说并不是“了”表现的。“V了”是把V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加以表述。虽然瞬间完成的V无所谓经历一个过程,如“死”,不存在一个开始死、正在死、死毕的过程,但“V了”表明有一个从没V到V的变化过程,“了”的作用在于表明这一变化过程的完成。从词汇意义看,终结性动词有的具有消失义或消极意义,消失之后它所表示的事件也就不复存在,如(12)(13)(14);有的具有获得义或积极意义,获得之后的结果并不会随即消失,而会继续延续,如(15)。“了”在前一种情况下一般认为是表完成,在后一种情况下一般认为是表示实现。其实二者是相通的,都是完毕义“了”的一种扩展用法,无论消失义的“过、死、断”,还是获得义的“得”,用于“了”字之前时,都是表示一种瞬间变化。“了”表示该瞬间变化的完成。
  这类“了”前面的V也可以是动态的可延续的动词或短语。如:
  (16)《诗》,如今恁地注解了,自是分晓,易理会。(《朱子》2086页)
  (17)如服药相似,一服岂能得病便好!须服了又服,服多后,药力自行。(《朱子》173页)
  (18)又如服药,吃了会治病,此是药力;或温或凉,便是药性。至于吃了有温证,有凉证,这便是情。(《朱子》2438页)
  (19)古人说“诗可以兴”,须是读了有兴起处,方是读《诗》。(《朱子》2086页)
  这些句子有的表示两个连贯的动作或过程,有的表示前一动作发生之后会出现某种结果,而该结果出现的前提是V1先已发生,至于是否完毕并不重要,也许已经完毕,也许尚未完毕,“V了”对此并不关注。也就是说,从观察的角度看,虽然V可以分解,但却未加分解,是将它作为一个整体事件加以表述,“了”的作用正在于表明这一整体事件已经发生。从信息结构看,句子的焦点不是“了”,而是“了”前的动词所代表的事件。如“吃了会治病”,不在于强调“吃”这一过程完毕未完毕,而在于说明它发生未发生。因此,这里的“了”与终结动词后的“了”一样已经虚化,是完成体助词。
  如前所述,甲类“V1了V2”中,V1是动态的延续性动词,“了”是补语,乙类的V1也可以是这种情状类型,但“了”是助词。二者在句法方面没有区别,但句子的焦点结构明显不同。试比较:
  (20)a.先生问云:“子善别后做甚工夫?”时举云:“自去年书院看《孟子》至《告子》,归后虽日在忧患中,然夜间亦须看一二章。至今春看了却看《中庸》。见读《程易》。”(《朱子》2761页)
  b.今日看了,明日又看;早上看了,晚间又看;饭前看了,饭后又看。(《朱子》168页)
  从表面看,a与b都是“看了”,但句子焦点不同,“了”的虚化程度也不同。(20a)是说,去年开始看《孟子》,一直看到今春,把《孟子》全部看完之后又接着看《中庸》。可见“看了”在这里不是要表明“看还是没看”的问题,而是要表明“看《孟子》”这一过程完毕没完毕的问题。焦点在“了”,“了”是新信息。而“看”不是焦点,也不是新信息。因此这个“了”属于甲类,尚为补语性质。(20b)整句话都是强调“看”,“看”是新信息,是焦点。“今日看了,明日又看”要说明的是“看”这一整体事件发生之后如何,而不是“看”这一过程完毕没完毕的问题。因此其中的“了”已经虚化为表完成的助词。
  从否定的角度看,乙类“V了”的否定形式是“未V”而不是“V未了”或“未V了”。如:
  (21)未觉悟时,不能无疑,便半信半不信。已觉悟了,别无所疑,即是信。(《朱子》2491页)
  (22)且如致知、格物而后诚意,不成说自家物未格,知未至,且未要诚意,须待格了,知了,却去诚意。安有此理。(《朱子》300页)
  例(21)“觉悟”是终结情状,(22)“格”是延续情状。“未觉悟”与“觉悟了”相对,“格了”与“未格”相对,这也说明“了”已经虚化为助词,不再是补语。
  我们把表完成的乙类“了”记作“了1”①,其时间结构是:
  丙类“了”表示状态的实现。如:
  (23)人之有才者出来做得事业,也是它性中有了,便出来做得。(《朱子》97页)
  (24)如那百谷,坚实了,方唤做“正性命”。(《朱子》1700页)
  (25)到得旱了赈济,委无良策。(《朱子》2640页)
  (26)这也未曾如此,且收敛此心专一,渐渐自会熟,熟了
  自有此意。(《朱子》2617页)
  这些例子不在于说明“了”前事件的终止或完毕,而在于表示该事件出现之后接着发生另一事件。如例(25)“旱了赈济”不是说“旱”这种状态完毕之后如何,而是说该状态出现之后如何,在“赈济”的时候“旱”的状态仍在延续。这类用法中的“了”已经完全虚化,其体意义是表示状态的实现,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起始体的体意义。
  从情状类型看,V1都属于静态情状,如静态动词“有”和形容词“坚实、旱、熟”等。但“V1了”不再单纯表示静止的状态或性质,而是表示一种变化,如(23),“坚实了”是说此前不“坚实”,在参照时间“唤做‘正性命’”之前变得“坚实”了。“了”的作用正在于说明这一变化的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说,状态的实现实际是变化完成所造成的结果,因此完成与实现是紧密相连的。
  丙类“V了”的否定形式与乙类一样是“未V”。如:
  (27)意未诚,则全体是私意,更理会甚正心!然意虽诚
  了,又不可不正其心。(《朱子》342页)
  我们把丙类表实现的“了”记作“了2”,其时间结构可图示为:
  上述甲、乙、丙三类“了”分别表示对事件的终结点、全部和起始点加以观察,说明事件的完毕、完成、实现,其体意义相互联系而有各不完全相同,共同构成一个渐变序列。而三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所处情状类型的不同以及焦点结构的不同。
  2.1.3在以上的讨论中,我们没有涉及A1式中“了”的使用与说话时间的关系,这是因为A1式中“了”所表示的是相对的先时,而不是绝对的过去。它是以V2为参照时间,表示V1在V2之前发生,并不涉及V1的发生时间是在说话时间之前还是说话时间之后。因此“V1了”既可以用于已然事件句,也可以用于未然事件句,而“了”的意义或语法功能并不因为已然未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如上述各例中,例(1)(2)(3)(13)等是已然事件句,例(14)(15)(17)(19)等是未然事件句。
  2.2 A2式(V了)
  2.2.1A2式所处的句法环境
  A2式是自由的,后面无须后续成分即可成立。因此,通常情况下,A2式总是处于全句句尾或分句句尾。
  先看单句中的A2式。单句中,有时A2式独立成句,如:
  (28)某自不敢十分信了。(《朱子》2299页)
  (29)到本朝,都把这样礼数并省了。(《朱子》2310页)
  此时V表示单一事件,当然它所代表的时间信息是前景信息,而不可能是背景时间信息。这类句子的背景时间信息通常是隐含的,比如可以是说话时间,如(28),也可以通过相关词语显示出来,如(29)的“到本朝”。
  有时A2式处于复杂句子中,如:
  (30)自周以来不见说有女尸,想是渐次废了。(《朱子》2310页)
  (31)班固作《汉书》时,此礼犹在,不知何代何年失了。(《朱子》2194页)
  此处“V了”充当宾语部分,但实际上这类句子的语义重心不是谓语,而是作宾语的“V了”。二例中的“想是”与“不知”虽作谓语,却类似于插入语或副词性成分。因此“V了”所表示的仍是前景信息。
  再看复句中的“V了”。“V了”处于复句之中,可充当其中的一个分句。在并列复句中,由于各分句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间没有先后之别,因此它既可以用作后一分句,也可以用作前一分句,还可以前后分句都用。如:
  (32)某谓此诗本是四章,章八句;他不知,作八章、章四句读了。(《朱子》2078页)
  
  (33)上面气自散了,下面暖底乃自是生来,却不是已散之气复为生气也。(《朱子》2392页)
  (34)仁义理智都只是个生意,当恻隐而不恻隐,便无生意,便死了;羞恶固是义,当羞恶而无羞恶,这生意
  亦死了。(《朱子》2417页)
  在偏正复句中,A2式通常充当正句,一般是后一分句,或者充当一个多重复句的某一层次的后一分句,如(35)(36)。但偏正复句如果不强调事件的先后之别,“V了”也可以充当偏句,如(37)(38)。
  (35)薄太后以帽絮提文帝,则帽已自此时有了。(《朱子》2326页)
  (36)他既作周公告成功,便将“成王”字穿凿说了,又几曾是郊祀天地!(《朱子》2077页)
  (37)乃是云:“阔四寸,厚五寸,八分大书某人神座。不然,只小楷书亦得。”后人相承误了,却作“五寸八分”为一句。(《朱子》2312页)
  (38)以其惯了,故脚不痛,所以拜时易也。(《朱子》2330页)
  后两例是因果复句,因与果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先后关系,但这里并不强调这一时间关系,而是强调其间的因果关系。因此“V了”仍可看成是表示前景时间信息。显然这种表因果关系的“V了,V”是从表先后关系的“V了,V”发展来的,也就是说这类“V了”是从表示背景信息发展为表示前景信息。
  2.2.2A2式中“了”的体意义
  《朱子》A2式中“了”已经虚化,其语法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体意义,一是语气意义。这里先讨论体意义。
  A2式中的“了”大都具有完成体的体意义,具体内容可因V的情状类型和时制结构的不同而出现差异,或表示动作或
  表示变化的完成,或表示状态的实现,或表示出现某种结果。也有的例中的“了”体意义已经基本消失。
  2.2.2.1从情状类型看“了”的体意义
  A2式中的V大多是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也有不少形容词例,还有少数代词用例。我们抽样统计了《朱子》第6册约28万字的语料,共查到A2式215例,“了”前的V有150例是动词或动词短语,63例是形容词,2例是代词。我们可以根据[±动态]将这些V分为两类,一类是动态情状,一类是静态情状。动态情状又可以根据[±
  持续]分为延续情状和终结情状两类。形容词、代词均表状态,与[-动态]的“有、无”等有相似之处,因此归入静态情状一类。
  (一)当V是动态情状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时,“了”表示该动态的完成。又有两种情况:
  延续性V+了
  延续性动词或动词短语通常表示动作或过程,“了”表示该动作或过程在某一参照时间之前已经完成。如:
  (39)也只是这道理,先辈都说了。(《朱子》2765页)
  (40)又去杜撰,将古人处改了。(《朱子》2295页)
  (41)当时厉公恁地弄得狼当,被人撺掇,胡乱杀了,晋室大段费力。(《朱子》2168页)
  (42)他那时已自把九畴作洛书看了。(《朱子》2270页)
  终结性V+了
  终结性动词自身有终结点,但在此终结点出现之前有一个变化过程,尽管这个变化过程可能非常短暂,比如从没死到死、从没废到废、没断到断等。“了”表示该变化的完成。如:
  (43)《楞严经》后面说,大劫之后,世上人都死了,无复人类,却生一般禾谷,长一尺余,天上有仙人下来吃。
  (《朱子》2380页)
  (44)及嫂叔无服,这般处皆是大项事,不是小节目,后来都失了。(《朱子》2283页)
  (45)如太祖祭,用簠簋笾豆之外,又设牙盘食用碗楪之类陈于床,这也有意思,到神宗时废了。(《朱子》2293页)
  (46)向来朝廷理会制度,某道却是一件事,后来只恁休了。(《朱子》2182页)
  无论处于延续性动词还是终结性动词之后,“V了”都是把V作为一个完整的、未加分解的事件来加以观察,表明这一事件在说话时间或某一参照时间之前已经发生。在时间结构上与A1式中乙类的“了”是一样的(参见时间结构图(二)),属于“了2”,只是参照时间有较大区别:A1式中以连续事件的后一事件(V2)为参照时间,此处的参照时间通常是说话时间。
  (二)当V是表示静态情状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时,“了”表示该静态的实现。静态的实现实际是变化完成之后所呈现的状态。静态出现之前也有一个从无到有,或从有到无的变化过程。
  静态性V+了
  (47)今来许多度数都没了,却只有许多乐之意思是好,只是没个顿放处。(《朱子》2252页)
  (48)人自少读书,如《礼记》《仪礼》便都已理会了。(《朱子》2360页)
  (49)“礼胜则离,乐胜则流”,才是胜时,不惟至于流与离,即礼乐便不在了。(《朱子》2253页)
  (50)如陈蕃杀宦者,但读前面,许多疏脱都可见了。(《朱子》197页)
  上例中,“没”是表示存在的静态动词,“理会”是表示心理状态的动词,“不V”这种否定结构和“可V”这种能愿结构也是表示一种静止状态,所有这些用于“了”前时,都说明该状态原来并不存在,是从另一种状态变化而来。
  形容词+了
  形容词也是原本表示静止的性质或状态,处于“了”前时可认为表示该状态的实现,但其中也隐含一个变化的过程,如从不老到老,从不乱到乱等。如:
  (51)天子一娶十二女,诸侯一娶九女,老则一齐老了,都无许多患。(《朱子》2273页)
  (52)自升曾子于殿上,下面趱一位,次序都乱了。(《朱子》2294页)
  (53)皆入这里来,这里面便满了。(《朱子》2467页)
  (54)到周时只千八百国,较之万国,五分已灭了四分已上,此时诸国已自大了。(《朱子》2181页)
  代词+了
  代词后加“了”例子较少,而且能出现在这种格式中的代词仅限于表示状貌的“恁地”、“如此”等少数几个。“恁地了”之类也表示原来不“恁地”,现在或某参照时间之前变成“恁地”。如:
  (55)不似而今上下都恁地了,使穷困之民无所告诉。(《朱子》2250页)
  (56)而今州郡与小官也不如此了。(《朱子》2331页)
  在区分以上各种用法时,有时存在结构层次的划分问题,如例(50)“许多疏脱都可见了”,孤立地看,“了”前是终结动词“见”,但此“了”是与“可见”组合,因此“了”不是表完成而是表实现。又如:
  (57)恐他自不肯去澄治了。(《朱子》2428页)“澄治”是延续动词,但与“了”组合的却是“不肯去澄治”,因此“了”不是表“澄治”的完成,而是表“不肯去澄治”这种状态的实现。
  静态动词、形容词、代词后的“了”都表示状态实现,其时间结构与A1式中丙类的“了”是一样的(参见时间结构图(三)),属于“了2”,但参照时间不同:A1式中以连续事件的后一事件(V2)为参照时间,此处的参照时间通常也是说话时间。
  动态与静态是相对的,而有的动词既可以表动态,又可以表静态。如:
  (58)昨闻朝廷无所折衷,将许多衣服一齐重叠著了。
  (《朱子》2278页)
  “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穿”,它既可以是动态动词,表示“穿衣服”这一动作;又可以是静态动词,表示穿有什么衣服。与此相应,这里的“了”既可能表动态完成,又可能表静态的实现。实际上完成与实现并不矛盾,静态的实现其实就是变化完成所造成的状态。从动态完成到变化完成,再到状态的实现,构成了一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渐变序列。
  2.2.2.2从时制结构看“了”的体意义
  从绝对时制的角度看,A2式所在的句子大都是已然事件句,“了”所表示的事件与说话时间相关联,在说话时间之前已经完成或成为现实。上举诸例大多如此。因此,句尾的“了”大多隐含有“原来不怎么样,现在怎么样”之意。
  也有少数例子的V表述非现实性事件或未然事件,在句法上主要体现为结果分句和祈使句。
  先看结果分句:
  (59)既发若不照管,也不得,也会错了。(《朱子》2395页)
  (60)如生物而无冬,只管一向生去,元气也会竭了。(《朱子》2384页)
  (61)若专守虚静,此乃释老之谬学,将来和怒也无了,此成甚道理?(《朱子》772页)
  (62)逐件中各有一个习,若恁散说,便宽了。(《朱子》450页)
  (63)且如凡事初一番商量,已得成个体段了,再思一番,与之审处当行不当行,便自可决断了。(《朱子》737
  页)
  这些例子都是条件复句,“了”用于表示结果的分句中。如果用于表示条件的分句中,我们可以姑且认为后面的结果分句做它的参照时间,这样,“了”所述事件的先时性就可以得到保证。如:
  (64)若一边软了,便一步也进不得。(《朱子》281页)但在结果分句中,V所述事件是非现实的,句中常有助动词“会、可”等,如(59)(63),此时“了”的先时性似乎难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现代汉语学界通常认为有“快”等表将来时的副词和“可以、会、要”等助动词同现时,句尾的“了”是表示事态将有变化,如“快放假了”、“要下雨了”。我们认为,这类“了”仍是表示状态的实现。用“了”是与当时相联系,说明当时的情况,“快放假了”是说话时“快放假”这种状态已经出现;“要下雨了”是“要下雨”这种状态已经实现。未然的意思是句子中其他成分体现的,而不是由“了”表示的。在结构层次上,“了”是与短语组合,动词前的“快、将”等包括在短语之内。在生活中可以有这样的问答:
  (65)问:快放假了?
  答:a.快放假了。
  b.快了。
  回答中可以省去“放假”说成b,可见“了”与“快”是有直接关系的,而不能省去“快”说成“放假了”,否则意义会发生变化。可见尽管“放假”是未然的,但“了”并不表示“将有变化”,实际仍表示变化的完成或状态的实现。
  与此相类,(59)—(63)的结果分句中的“了”是表示在某种条件下会出现某种状态,与前述“状态性V+了”中的“了”
  语法意义相同。如例(59)“也会错了”是说“也会错”这种状态已经出现。
  再看祈使句的例子:
  (66)须常照管,不要失了。(《朱子》864页)
  (67)若识得些路头,须是莫断了。(《朱子》132页)
  (68)如人一日只吃得三碗饭,不可将十数日饭都一齐吃了。(《朱子》166页)
  在现代汉语祈使句中,如果“了”处于含有去除、消失之类消极义的动词之后,是“表示动作有了结果,跟动词后的‘掉’很相似”①,仍是补语性质(马希文1983);但是,如果是陈述句,“了”则有可能是表示状态的实现。如:
  (69)a.必须扔了。
  b.必须扔了。
  a句是祈使句,b句是陈述句。a句可以变换为把字句“必须把它扔了”,b句不能;如果加上宾语,a句只能加在“了”后:“必须扔了这个酸苹果”,b句则只能加在“了”前:“必须扔这个酸苹果了”。在结构层次上,“了”在a句中与动词“扔”组合,在b句中与短语“必须扔”组合。此外,如下节所述,a句的“了”不具有语气意义,b句的具有语气意义。
  前举《朱子》(66)(67)(68)例中,“失、断、吃”都含有去除义,其中的“了”都是表示动作有了结果,相当于“掉”,不是表示状态的实现。这类尚为补语性质的“了”,我们也把它记作“了。”。①
  现代汉语的积极义或没有去除、消失之类消极义的动词之后,要么不能加“了”②,要么所带的“了”表示状态的实现。如:
  (70)a.不要扔了。
  b.不要拾了。
  c.不要拾了。
  b句不能说,也不能变换为把字句“不要把它拾了”。不过我们在《朱子》中却可以看到下面这类例子:
  (71)“敏于事”,是合当做底事,须便要做了。(《朱子》527页)
  (72)看《诗》,不要死杀看了,见得无所不包。(《朱子》2084页)
  (73)不可只把做面前物事看了,须是向自身上体认教分明。(《朱子》142页)
  (74)然亦要子细识得善处,不可但随人言语说了。(《朱子》92页)
  这四例都可看作广义的祈使句,或者称作具有一定祈使功能的评议句。其中“做、看、说”都不是消极义动词。孤立地看,这类句子有歧义,如“须便要做了”,可理解为:(a)要给它做掉,不要总是拖着;(b)原来不需要做,现在需要做了。从结构层次上看,(a)中“了”直接与其前的动词结合,与“须”之类没有直接结构关系,而(b)则与“须便要做”结合。即:
  (a)须便要做了
  (b)须便要做了
  从语法意义上看,(a)中“了”表结果,是“了。”,(b)中“了”表状态实现,是“了2”。根据上下文,例(71)显然应理解为(a),也是“表示动作有了结果”,与消极义动词后的“了”一样仍是补语性质,因此是“了。”。例(72)(73)也可如此分析。例(74)的“了”表状态实现,是“了2”。
  在现代汉语的“将/把+N+V+了”格式中,V也必须是消极义动词,否则不能成立。这种“了”也类似于“掉”。①如:
  (75)他把货卸了 他把货装了
  在《朱子》中,这种格式中的V可以是消极义动词,如“杀、改、消、污、泥”等,但也可以是非消极义动词:
  (76)前辈多就动、正、出三字上说,一向都将三字重了。(《朱子》918页)
  (77)伊川不是不会说,却将一“诚”字解了。(《朱子》544
  页)
  (78)然人莫不有此心,多是但知有利欲,被利欲将这个心包了。(《朱子》404页)
  前两例“了”表结果,后一例可以直接理解为表完成。
  综上所述,从体意义角度来看,A:式的“了”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都不尽相同,有的类似于“掉”,表示动作有了结果;有的表示动作或变化的完成;有的表示状态的出现。此外还有一个体意义为零的“了3”(见下节)。除“了3”外,此处的三类“了”正与前述A1式中的三类“了”对应,其时间结构也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A1式中的“了”在体意义之外还具有表示事件先后关系的功能,在时间坐标上以另一事件即V2为参照时间;这里的“了”不表示事件之间的先后关系,通常以说话时间为参照时间。此外还有一个区别,A1式中的“了”不具有语气意义,这里的“了”大都具有语气意义。
  2.2.3“了”的语气意义
  A2式的“了”通常处于句尾。不少学者把句尾的“了”称作语气词,如朱德熙(1982∶208—209)把语气词分为三组:“第一组表示时态,包括‘了’‘呢1’‘来着’”,其中“‘了’表示新情况的出现”。北京大学中文系1955、1957级语言班编著的《现代汉语虚词例释》也把句尾的“了”称作语气词,云:“放在句尾,表示一种肯定、确定的语气,而又着重说明变化,即着重说明一种情况的已经发生。”①这都是把体意义与语气意义合在一起加以表述。如果分开考察,也就等于说,句尾“了”的语法意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体意义,另一方面是语气意义。
  关于语气,目前尚没有一个一致的理解和看法。应该说,语气词的主要功能是表示各种语气意义,但被人们称作“语气词”的这个类,实际上是相当芜杂的,其成员虚化程度不一,语法功能各异。人们对该类成员的下位分类以及对各成员语法意义的揭示似乎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大体上,从句类的角度对语气词加以划分和描写者居多,如分为陈述语气、祈使语气、疑问语气、感叹语气等。以此划分,句尾“了”主要表达陈述语气,再具体一点,是“表示一种肯定、确定的语气”。我们认为,从信息表达的角度看,其主要作用在于提示新信息——把“了”前事件作为新信息告诉给听话者。
  综合考虑体意义与语气意义,A2式中“了”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有的“了”只具有体意义而不具有语气意义。不处于句尾的“了”当然如此。如“V了也”,因为后面另有专表语气的“也”,所以“了”不含语气意义,对此下文另作讨论(参2.2.4)。再如“V了”可以与“底”组合,在句中作主语、宾语、定语,其中的“了”也只有体意义而没有语气意义。如:
  (79)然而掉了底便荒疏,只管用功底又较精。(《朱子》3301页)
  (80)若是常常记得这样在心下,则可以廉顽立懦不至倒了。今倒了底也多。(《朱子》794页)
  (81)放心还当将放了底心重新收来;还只存此心,便是不放?(《朱子》1411页)
  (82)“先庚、后庚”,是说那后面变了底一截。(《朱子》1862页)
  (83)韦则自在,其诗直有做不著处便倒塌了底。(《朱子》3327页)
  (84)所以道天神人鬼,神便是气之伸,此是常在底;鬼便是气之屈,便是已散了底。(《朱子》49页)
  其中(79)(80)作主语,(81)(82)作定语,(83)(84)作宾语。
  “了”处于句尾时也不是都具有语气意义,如前述祈使句中的“了”。下例的“了”也只有体意义而不具有语气意义:
  (85)今之学者,看了也似不曾看,不曾看也似看了。(《朱子》171页)
  该例处于句尾的“了”与句中的“了”语法意义并无区别,但这样的例子在《朱子》中很难找到,而且严格地说,句尾的“看了”是“似”的宾语,“了”从属于“看”,并非真正从属于句子。
  (二)有的“了”既具有体意义也具有语气意义。处于句尾的“了”大都如此,本章2.2.1节和2.2.2.1节所举的例子几乎都可以这么理解。这里再举一例略作说明:
  (86)御河之水清见底。后来黄河水冲来,浊了。(《朱子》31页)
  “浊了”一方面表明有一个从没浊到浊的变化过程,另一方面是把这一变化作为一个新情况、新信息告诉听话者。
  (三)有的“了”只具有语气意义而不具有体意义。主要是一些“形容词+了”的例子。如果其中的形容词在句中不表示变化,而是表示程度或原因,此时该形容词后的“了”就不再表示变化的完成或静态的出现,不再具有体意义。这类“了”可以认为已经虚化为纯语气词。纯语气词“了”可以记作“了3”。例如:
  (87)李延平不著书,不作文,颓然若一田夫野老,然又太和顺了。(《朱子》2601页)
  (88)以文义推之,不得不作后妃,若作文王,恐太隔越了。(《朱子》2098页)
  (89)横渠说自好,但如今日所论,却是太局促了。(《朱子》2489页)
  (90)今已不知沱所在。或云蜀中李冰所凿一所,灌荫蜀中数百里之田,恐是沱,则地势又太上了。澧水下有一支江,或云是,又在澧下,太下了。(《朱子》2027页)
  “太和顺了”不是表示状态的实现,即不在于说明原来不和顺,现在变和顺了,而是表示程度。“了”的功能主要是告诉新信息。
  石毓智(1992)曾经谈到,能够加“了”的词语都有一个“实现过程”。“‘实现过程’是指词语所代表的行为、动作、性质、状态等从时间位于其出现前的某一‘点’到自身出现的发展过程。”双向变化的反义形容词都可以加“了”。如:
  (91)天气已经冷了。 天气已经热了。
  而单向变化的反义形容词,如:生→熟、小→大、矮→高、新→旧,左端的词是“初始性质”,没有实现过程,因此不能加“了”;右端的词有实现过程,因此可以加“了”①。如:
  (92)*赵明小了。 赵明老了。
  他孙子的个子矮了。 他孙子的个子高了。
  石氏的观察就体意义的表达而言当然是正确的。但“了”并不限于表体意义的用法,它还可以表示语气。因此单向变化的反义形容词如“小①大、矮①高”等,左端的词在一定语言环境中也可以加“了”。如:
  (93)房子小了,住不了这么多人。他孙子的个子矮了,所以没能当上兵。
  还可以在形容词前加上主观色彩较浓的程度副词“太”。如:
  (93’)房子太小了,住不了这么多人。
  他孙子的个子太矮了,所以没能当上兵。这种用法的“了”不具有体意义,主要功能在于提示新信息。因为不具有时间意义义,不属于句子的完句成分,所以可以删除。
  实际上,双向变化形容词和处于右端的单变形容词加“了”之后,有的是有歧义的,如(92)“他孙子的个子高了”,可以理解为叙述句,意思是原来没这么高,现在变高了;也可以理解为评议句,此时可以充当因果复句的原因分句:“他孙子的个子高了,进不了门。”“高”前也可以加“太”。按前一种理解,“了”是表完成的体助词;按后一种理解,“了”是用来提示新信息的纯语气词。
  金立鑫(1998)注意到这种语气词“了”①,并指出“谓语中总是有程度副词‘太’‘最’伴随”。这是很有见地的。不过金氏对该语气词“了”的语法意义未予明确揭示,并且认为这类“了”是语气词“啦”的弱化形式。从例(87)—(90)可以看到,不表示变化的纯语气词“了”宋代已经可以见到,而“‘啦’是清代中叶以后出现的形式”②,因此语气词“了”不可能来自“啦”,而相反“啦”倒有可能是语气词“了”的变体。
  “了”的语气意义是由含有体意义的“了”处于句尾而逐渐衍生出来的,纯语气词“了”又是由兼表体意义和语气意义的“了”进一步发展、丧失了体意义而变成的。其间仍能看出联系:表实现的“了”反映了一个现实的变化过程,而表语气的“了”则反映的是一个心理上的变化过程,即预想中没有这么高的程度,实际结果高于预想结果。在预想结果与实际结果之间有一个变化过程。
  2.2.4关于“了也”
  A2式中,“了”字后通常不再出现别的成分,前举各例都是如此,但有时“了”后也可以出现“也”。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了也”连用。《朱子》中“了也”连用处于句尾的用例共有14处。①从结构上看,虽然“了”与“也”连用,但却并非处于同一结构层面②。这里“也”是语气词,属于全句,其作用在于提示新信息;“了”是体助词,属于V,表示完成或实现。如:
  (94)圣贤说出来底言语,自有语脉,安顿得各有所在,岂似后人胡乱说了也!(《朱子》194页)
  
  (95)如此说,又是作怪了也。(《朱子》46页)
  (96)居敬则执持在此,才动则便忘了也。(《朱子》2880页)
  (97)所谓“予之不仁”者,便谓他之良心已死了也。(《朱子》1190页)
  (98)若放些子出,便粗了也。(《朱子》41页)
  (99)曾子平日用功得九分九九毫都见得了,只争这些子。一闻夫子警省之,便透彻了也。(《朱子》688页)
  (100)是以当知养其大体,而口腹底他自会去讨吃,不到得饿了也。(《朱子》1414页)
  例(94)(95)V是活动动词,“了”表活动完成;例(96)(97)V是终结动词,“了”表变化的完成;例(98)(99)V是形容词,(100)V是感官动词,都表达静态情状,“了”表示状态的实现。
  《朱子》中“了也”偶有不属于A2式的例子,在此一并讨论。如:
  (101)圣人便云“何足算也”,乃是为他截断了也。(《朱子》1108页)
  (102)谓孟子早是说得好了,使人爱看了也。(《朱子》2601页)
  “截断”是动结式,动结式后面的“了”表示状态的实现,对此下文有详细讨论(参4.2节);“使人爱看”是个兼语式,属于终结情状,“了”表示完成。
  总的来看,“了也”中的“了”与前述后面没有语气词“也”的“了”相比,在时间意义上是相同的,只是语气意义有所区别。大多数处于句尾的“了”,除了表示体意义之外,还衍生有一定的语气意义;而“了也”中的“了”则只表示体意义,不表示语气意义,句子的语气意义由“也”承担。下例“了”前是“太煞高”,似为只表语气的“了”,但实际上与之组合的是“是地位太煞高”。“是地位太煞高”属静态情状,“了”用于此后表示状态实现。
  (103)到得可与权时节,也是地位太煞高了也。(《朱子》
  990页)
  刘勋宁(1985)认为“现代汉语句尾语气词‘了’来源于近代汉语的句尾‘了也’”,对此,曹广顺(1995)、孙锡信(1999)均有不同看法。对“了”的来源我们将另有讨论,这里只想指出,单从《朱子》A2式中“了”与“了也”的使用情况来看,句尾“了”不大可能源于“了也”。因为从体意义和语气意义两方面来看,《朱子》中句尾的“了也”是体意义加语气意义,而句尾“了”既有等于“了也”的用法,更有纯表语气意义的用法。这后一种用法的虚化程度远远高于“了也”。
  2.3 A1式和A2式比较
  通过比较可以看到,在A1式和A2式中,虽然“了”均出现在动词、形容词、名词之后,其体意义大体上有对应之处,但也存在着如下一些区别:
  从句子结构看,A1式的“V了”处于“V了V”的前段,是粘着的,后面语意未完,需要后续成分;A2式的“V了”则通常处于句尾,是自由的,可以完句。
  从事件类型看,A1式的“V了”通常表示背景时间信息,表明后一事件的发生须以前一事件的出现为前提条件;A2式的“V了”则是表示句子的前景时间信息。
  从语法意义来看,无论A1式还是A2式,其中“了”的意义都不是简单划一的,但A1式中“了”均可表示事件间的先
  后关系,而A2式中的“了”不能;A2式中的“了”大多具有语气意义,而A1式中的“了”没有。
  总的来说,如果从“了”的虚化程度和体意义来看,可分出
  四个“了”,四个“了”构成了一个渐变序列:
  “了0”尚未虚化,表示完毕或结果;
  “了1”表示完成;
  “了2”表示实现;
  “了3”丧失了体意义,只表语气。
  如果把“了”的其他语法功能也都考虑进去,那么A式的“了 ”可概括为如下九个小类:
  三、B 式(VO了V、VO了)
  B式“了”用于动宾结构之后,也分为两类:一类“VO了”用于背景事件句,句法上是粘着的,后面要有后续成分,构成“VO了V”格式,记作B1式;一类“VO了”用于前景事件句,通常是自由的,可以独立成句,也可以充当复句的一个分句,记作B:式。从出现频率看,《朱子》中的B2式用例远远超过B1式用例,我们抽样统计了第六册,结果是88例次的B式用例中,B1式用例25例次,约占28%;B:式63例次,约占72%。
  3.1 B1式(VO了V)
  3.1.1在B1式中,“VO了”是粘着的,其后语意未完,需要有别的谓词性成分撑着。如:
  (1)又说“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一段了,却方说上太子事,云“及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之严”云云,都不成文义,更无段落。(《朱子》2805页)
  (2)如今读一件书,须是真个理会得这一件了,方可读第二件;读这一段,须是理会得这一段了,方可读第二段。(《朱子》2613页)
  (3)明善了,又更须看自家进诚心与未。(《朱子》2447页)
  (4)彼言日之所照必经历诸世界了,然后入地,则一日之中,须历照四处,方得周匝。(《朱子》2212页)
  (5)先就乾坤二卦上看得本意了,则后面皆有通路。(《朱子》1662页)
  (6)今须先得经文本意了,则看程传,便不至如门扇无臼,转动不得。(《朱子》2814页)
  (7)《孟子》每章先言大旨了,又自下注脚。(《朱子》2814页)
  这些例子结构上都是“VO了,V”。“VO”表示一个事件,该格式的意思是,前一事件出现之后接着出现后一事件。“了”后通常有语音停顿(用逗号隔开),构成连贯性复句,“VO了”在其中充当前一分句。从词语搭配上看,后一分句前面通常有表示承接关系的副词或连词“却(然后)、方、又、便、然后”等,前举各例均如此;“VO了”所在的前一分句中,也常常有表示先后关系的词语如“先”等,如后三例。
  也有的例子“了”后难以用逗号隔开,如:
  (8)如梨树,极易得衰,将死时,须猛结一年实了死,此亦是气将脱也。(《朱子》63页)
  (9)须寻文路子在何处,只挨著理了行。(《朱子》100页)
  (10)但今解者便添入许多字了说。(《朱子》1995页)
  (11)若要得知,亦须是吃辛苦了做,不是可以坐谈侥幸而得。(《朱子》2771页)
  (12)使人传语令且坐,候看经了相见。(《朱子》2578页)
  (13)今却只下得个种子了便休,都无耘治培养工夫。
  (《朱子》2087页)
  曹广顺(1995)在讨论表完成的“得”时,曾注意到元明之际有这类“了”字用例:
  (14)二哥再吃几杯了去。(《水浒传》,二四)
  (15)你且去买一遭了来。(同上,二五)
  曹先生指出这是助词“了”的一种较为特殊的用法,在历史上持续的时间很短①,看来早在《朱子》中就已经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上面(8)(9)两例冯春田(1992)曾举过,冯先生认为“‘了’所在的句子处于修饰语的位置,表示一种完成貌的行为状态”。①除例(13)可看作紧缩复句外,其余例中的“VO了”确实都是类似于状语之类的修饰性成分。实际上,无论是处于复句、紧缩复句之中,还是充当修饰性成分,都有相通之处,在句中都是表示后一事件赖以发生的背景时间信息。整个“VO了V”表示VO所代表的事件出现之后接着发生后一事件,其功能与“之后”相当,同时与前面讨论过的“既”也有相通之处。如下面一例中,“既VO”与“VO了”互文,意义完全相同:
  (16)如左脚行得一步了,右脚方行得一步;右脚既行得
  一步,左脚又行得一步。(《朱子》2856页)这说明“了”与“既”一样,都可用于表明事件之间的先后关系。
  3.1.2就虚化程度来看,似乎不可把这种“了”一概看作体助词。因为我们可以在《朱子》中看到“VO了”与“VO未了”相对举的例子:
  (17)心若走作不定,何缘见得道理;如理会这一件事未了,又要去理会那事,少间都成无理会。须是理会这事了,方好去理会那事,须是主一。(《朱子》2779页)
  在“理会这一件事未了”中,“了”受副词修饰,当然只能是动词;在与之相应的“理会这一件事了”中,“了”也应该是个动词。下面的两例也可以形成一个对比:
  (18)a.今人做这一事未了,又要做那一事,心下千头万绪。(《朱子》2464页)
  b.也须是做一件了,又理会一件,亦无杂然而应之
  理。(《朱子》2468页)
  从语用的角度看,这里“VO”提供的是旧信息,而“了”表达的则是新信息,并且是句子焦点之所在。这正是补语所具有的特点,正如刘丹青(1996)所言:“在汉语的动结式中,动词通常属于预设,不是新信息,而结果补语才是句子的新信息甚至是焦点所在。说听双方并不关心是否有某行为,而是关心该行为产生了什么结果。‘他答对了问题’,以答问题为前提,句子告诉人们的是他‘对了’。‘他扫干净了吗?’、‘他买到吗了’(引者按,应是‘了吗’之误),问者必然明知他扫、他买,问的只是干净不干净、购物是否成功。”①由此看来,这类动词性的“了”可以看作补语。也就相当于上一节的“了。”,其功能是:[表完毕+表先时]。
  但是,似乎也不能说所有的B1式中的“了”都是“了。”,因为我们在《朱子》中同样可以见到“VO了”与“未VO”相对举的例子:
  (19)有国家者,不成说家未齐,未能治国,且待我去齐得家了,却来治国。家未齐者,不成说身未修,且待我修身了,却来齐家。(《朱子》310页)
  (20)未知得至时,一似捕龙蛇,捉虎豹相似。到知得至了,却恁地平平做将去,然节次自有许多工夫。(《朱子》297页)
  人们普遍认为“未V”是对“V了”的否定,这个“V了”的“了”是表完成或实现的助词。尽管从语感上可以明显感觉到“了”仍然是句子焦点之所在,但这一焦点突显的主要是其时意义,能用“未”否定,说明“了”已经有所虚化。
  3.1.3单从语感上区分动词“了”和助词“了”是很难办到的,也是很危险的。从VO的情状类型方面却可以看出一些区别。
  从情状类型来看,“了”前的VO所表述的可以是延续性情状,也可以是终结性情状,还可以是静态情状。如:
  (一)延续性情状:
  (21)而今只是贪多,读第一篇了,便要读第二篇;读第二篇了,便要读第三篇。(《朱子》2087页)
  (22)有一样底说,我只认做三年官了去,谁能闲理会得闲事,闲讨烦恼!(《朱子》2696页)
  (23)看《易》,先看某《本义》了,却看伊川解,以相参考。(《朱子》1654页)
  (二)终结性情状:
  (24)盖先得于夫,方可见舅姑;到两三月得舅姑意了,舅姑方令见祖庙。(《朱子》2274页)
  (25)如人行路,行到一处了,又行一处。(《朱子》360页)
  (三)静态情态:
  (26)须是教他疑三朝五日了,方始与他说,便通透。(《朱子》257页)
  (27)且如深衣有大带了,又有组以束之,今人已不用组了。(《朱子》2326页)
  (28)先有个天理了,却有气。气积为质,而性具焉。(《朱子》2页)
  尽管这些“了”的作用主要在于表明两个事件的先后关系,但“了”前“VO”的情状类型不同,“了”的语法意义也有不同,虚化程度也有差异。延续性情状表现为一个具有续段的过程,“了”表示该过程的完毕与终结,与之结合的“了”实义性较强,是“了。”。终结性情状自身有终结点,但此终结点出现之前有一个变化的过程,与之结合的“了”表示变化的完成,是“了1”,其虚化程度较高。静态情状是一个静止的延续状态,加“了”不是表明此状态的完毕,而相反却是表明此状态的实现,其中的“了”虚化程度更高,是“了2”。过程完毕、变化完成及状态实现构成一个渐变序列。在这些体意义之外,B1式的“了”还具有表示先后关系的功能。因此其语法意义也包括两个方面,这与A1式的情形是一致的。
  3.2 B2式(VO了)
  3.2.1B2式表述前景事件,通常是自由的,一般处于句末,可以独立成句,表述单一事件,如(29)—(31);而更多情况下是用于复句之中,充当其中的后一分句,如(32)—(34);偶有充当前一分句的例子,此时它与后一分句之间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如(35)—(37)。
  (29)及到桓公时,又自隔一重了。(《朱子》2162页)
  (30)如孟子当时,自无可寻处了。(《朱子》2299页)
  (31)“朝玄端,夕深衣”,已是从简便了。(《朱子》2326页)
  (32)其人一面去捉,捉来捉去,捉不著,遂不见狮子了。(《朱子》2472页)
  (33)今若恁地看得来,只见得一边,只见得他用处,不见他体了。(《朱子》2419页)
  (34)若与龟山言,便不著地头了。(《朱子》2446页)
  (35)方其未发,便有一个体在那里了;及其已发,便有许多用出来。(《朱子》2388页)
  (36)今人所疑,古人都有说了,只是不曾读得。(《朱子》2243页)
  (37)《大戴礼》冗杂,其好处已被小戴采摘来做《礼记》了,然尚有零碎好处在。(《朱子》2269页)
  3.2.2从情状类型看,我们发现,B2式用例的“VO”几乎都属于静态情状。其中有表示存在的,如“有NP”、“在NP”、“无(没)NP”等,例如:
  (38)季子之罪,不在放走了庆父,先已自有罪过了!(《朱子》2163页)
  (39)然他说“有主则虚”者,“实”字便已在“有主”上了。
  (《朱子》2466页)
  (40)盖自平王以来,便恁地无理会了。(《朱子》2172页)
  (41)如诸侯祭天地,大夫祭山川,便没意思了。(《朱子》47页)
  又有表示系属关系的,如“是NP”、“是VP”、“属NP”等,例如:
  (42)明日恁时看,这星又差远,或别是一星了。(《朱子》13页)
  (43)上蔡所说,已是煞分晓了。(《朱子》49页)
  (44)太极是个藏头底,动时属阳,未动时又属阴了。(《朱子》2372页)
  还有其他一些表示静态的谓词性短语,如“带NP”、“知NP”“以……为NP”、“V在NP”、“胜似NP”、“难NP”等等。如:
  (45)“人生而静”,此“生”字已自带气质了。(《朱子》2431页)
  (46)古人自入小学时,已自知许多事了;至入大学时,只要做此工夫。(《朱子》124页)
  (47)如《十论》之作,于夫子全以死生为言,似以此为大事了。(《朱子》2476页)
  (48)盖为此人曾杀那人,不斩他,则那人之传无以伸,这爱心便归在被杀者一边了。(《朱子》2712页)
  (49)看得隔一壁底,已自胜似初看隔一墙底了。(《朱子》2667页)
  (50)先主、孔明正做得好时,被孙权来战两阵,到这里便难向前了。(《朱子》2476页)
  否定结构通常也是表达一种状态,B2式中有许多例子都是“不VO|了”,如:
  (51)谓如今日在这一处,明日自是又衮动看些子,又不在旧时处了。(《朱子》15页)
  (52)汉世说甚安期生,至唐以来,则不见说了。(《朱子》44页)
  (53)“生之谓性”,是生下来唤做性底,便有气禀夹杂,便
  不是理底性了。(《朱子》2425页)
  “了”处于以上这些静态情状之后,作用在于表示该静态在说话时间或某一参照时间之前已经出现。而状态的出现是变化的结果,即从没有这种状态变为有这种状态。其体意义可概括为表示状态的实现,是“了2”。
  与A:式中的“了”一样,这类“了”的语法意义并不限于体意义,因常常处于句尾位置,还衍生出一定的语气意义,具有提示新信息的功能。因此,“了”的语法意义是“时间意义+语气意义”,即“实现+信息提示”。两方面的意义在不同语境中会有此消彼长的变化,有时时间意义较强,语气意义较弱,当“VO了”有后续成分时,“了”的信息提示功能就不很明显,如:
  (54)若能理会自家身已,虽与外事若茫然不相接,然明德在这里了,新民只见成推将去。(《朱子》2464页)
  与此相反,有时“了”的语气意义较强,而时间意义较弱,当“了”前成分不具有任何变化时,“了”则主要表示语气意义,此时可以把“了”看作一个纯语气词(即“了3”)。如:
  (55)而今有一样人,里面谨严,外面却?苴;有人外面恁地宽恕,里面却都是私意了。(《朱子》2450页)
  《朱子》中也有极少数B2式用例中的“VO”不属于静态情状。如:
  (56)某谓,看《论》《孟》未走得三步,看《左传》底已走十百步了!(《朱子》2150页)
  (57)未几,便出来定三秦,已自侵占别人田地了。(《朱子》2302页)
  (58)想见他看见天下之事,才上手来,便成四截了。(《朱子》2543页)
  (59)上蔡说“先有知识,以敬涵养”,似先立一物了。(《朱子》2543页)
  这些例中“了”的时间意义是表示完成(即“了1”)。但有一些例中的VO又似乎与静态情状有着一些割不断的联系。如例(57)“侵占别人田地”可以理解为动态的活动情状,表示一种行为,也可以理解为静态情状,表示一种状态(相当于“侵占着别人田地”);例(59)“立一物”既可理解为设立一物,属终结情状,又可理解为设立有一物,属静态情状。因此,把这些“了”的时间意义看作表示状态实现亦未尝不可。
  综上所述,《朱子》B式中“了”的用法可归纳如下表(其中4、6小类用例很少):
  四、C式(VC了V、VC了)
  C式的“了”用在动补结构之后。我们也把它分为两类,C1式是“VC了V”格式,其中“VC了”是粘着的,C2式“VC了”
  是自由的。但是《朱子》中C1式用例极少,C2式比较多,在我们所统计的第六册中,“VC了”共42例,其中C1式仅2例,而C2式有40例。出现这种“比例失调”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动补式后的“了”虚化程度较高,而背景事件句中的“了”通常虚化程度较低,二者关系不甚协调。
  4.1 C1式(VC了V)
  4.1.1“了”前补语的类型
  宋代的动补结构已经相当复杂。就《朱子》C1式而言,“了”前的动补结构一般是动结式(V+C)和动状式(V+得+C),也有少数“动+可能补语”的例子。例如:
  (1)人教之以如何做,如何做,既听得了,须是去做这扇,便得。(《朱子》2861页)
  (2)事事须先理会,知得了,方做得行得。(《朱子》2894页)
  (3)又有一官人,要令逐县试过了,方得来就试。(《朱子》2717页)
  (4)须是读熟了,文义都晓得了,涵泳读取百来遍,方见得那好处,那好处方出,方见得精怪。(《朱子》2087页)
  (5)须先其易者,难处且放下,少间见多了,自然相证而解。(《朱子》2251页)
  以上是“V+C”例。前三例的C是动态性很弱、词义很虚的动词,后两例是形容词,都属于结果补语。
  再如:
  (6)先生曰:“而今解得分晓了,便易看,当初直是难说。”(《朱子》2794页)
  (7)京房始有律准,乃是先做下一个母子,调得正了,后来只依此为准。(《朱子》2340页)
  (8)其下方言“尚不愧于屋漏”,盖已能如此做入细工夫,知得分明了,方能慎独涵养。(《朱子》2490页)
  (9)看得这个物事破了,然后看入里面去,终不甚费力。(《朱子》2632页)
  (10)盖他玩得此理熟了,事物到面前便见,便不待思量。(《朱子》2546页)
  (11)或有人劝某当此之时宜略从时,某答之云:“但恐如草药,煅炼得无性了,救不得病耳!(《朱子》2671页)
  以上诸例都是“V得C”式,其中例(6)、(7)、(8)的C是形容词,例(9)、(10)的C是以形容词作谓语的主谓结构,例
  (11)是述宾结构。无论是形容词还是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这些C都是V造成的状态。下面是一个“V得V”例:
  (12)问:“轮回之说当时如何起?”曰:“自汉以来已有此说话,说得成了,因就此结果。”(《朱子》3033页)
  现代汉语的“V得V”通常表可能,“说得成”是指能说成,但上例“得”后的“成”仍是表示状态,不表可能。表可能的例子如:
  (13)这物事盛极,去不得了,必衰也。(《朱子》1860页)
  (14)这个自是它晓那前面道理不得了,却只去这上面疑。(《朱子》1675页)
  4.1.2C1式“了”的语法意义
  C1式中的“了”仍可看作“时意义+体意义”的结合体,即同时表示先时和状态实现。但其内部成员之间的地位并不是等同的,就其时意义而言,有的例子重在表示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如例(1)(2)(3)(8)(9),其表示先时的功能较强;而有的例子表先时的功能则已经非常微弱,如(4)(5)(6)(10)(11),尽管其中的“了”都还可以理解为“(之)后”,但不是重在强调事件之间的先后关系,而是重在说明前一事件是后一事件的条件或原因。
  就体意义而言,C1式(包括下节的C:式)的“了”大都是表示新状态的出现——表实现,属于“了2”,只有动结式中“V+终结动词”如“V得”“V过”等少数例子后的“了”表完成,例如前举例(2)(3)。
  在句法结构上“了”是与整个动补结构组合,但在语义关系上“了”的语义指向是补语。因此,虽然动补结构从情状类型看是终结情状,终结情状后的“了”通常表示变化的完成,但是,对动补结构来说,变化完成的同时,则造成一种结果或状态。而结果往往也是一种状态。因此,动补结构的补语大多是静态情状,“了”正在于表示该静态的实现。如例(4)“读熟了”不是表明从没读到读的变化,而表明从没熟到熟的变化。当C表示状态且由主谓结构充当时,甚至可以认为“了”的语义指向是C中的谓语。如例(9)(10)。“玩得此理熟了”是指从没熟到熟的变化过程的完成;“看得这个事物破了”,其中的“破”词义很虚,表示出现某种结果,“了”的作用在于表示从没这一结果到有这一结果的变化过程的完成。
  实际上,现代汉语的“动补结构+了”中,“了”的语义指向通常也是补语。如:
  吃饱了 走远了
  打死了 推倒了
  “吃饱了”不在于强调从没吃到吃的变化,而在于强调从没饱到饱的变化。余者以此类推。从相应的否定式上也能看出这一点。人们普遍注意到“V了”的否定式是“没V”,如:
  吃了——没吃 走了——没走
  打了——没打 推了——没推
  与此相应,“VC了”的否定式是“没VC”,如:
  吃饱了——没吃饱 走远了——没走远
  打死了——没打死 推倒了——没推倒。
  “没吃饱”说的是没饱,而不是没吃;“没打死”是指没死,而不是没打。可见“VC了”的否定式“没VC”中“没”的语义指向也是C,这一点与“了”相对称。当C是静态情状时,“了”自然也就表示状态的实现。因此,从时间结构上看,在“V1C了,V2”中,不是C结束之后才出现V2,而是C出现之后才出现V2。
  4.2 C2式(VC了)
  C:式是自由的,一般用于句尾。《朱子》C:式的“了”可处于以下格式中:
  (一)“动结式+了”
  (15)“景夕多风,景朝多阴”,此二句,郑注不可晓,疑说倒了。(《朱子》2211页)
  (16)如龟山说《关雎》处意亦好,然终是说死了。如此便诗眼不活。(《朱子》2084页)
  (17)某于《大学》中所以力言小学者,以古人于小学中已自把捉成了,故于大学之道,无所不可。(《朱子》2777页)
  (18)伊川常言,要必复井田封建,及晚年又却言不必封建井田,便也是看破了。(《朱子》2220页)
  (19)后来节次臣僚胡乱申请,皆变坏了。(《朱子》2649页)
  
  (20)然某看公议举人,是个好人,人人都知;若是举错了,也是自家错了。(《朱子》2672页)
  如前所述,动补结构中,“了”指向补语,而充当这些补语的可以是终结动词,如前四例的“倒”、“死”、“成”、“破”,此时“了”表完成;也可以是形容词,如后两例的“坏”、“错”,此时“了”表实现。例(20)前云“举错了”,后云“错了”,两个“了”的功能应该是相同的,均表示“错”这一状态的出现。这也表明动补结构后的“了”语义指向补语。
  动结式中的V一般是动词,以上诸例均如此,但也偶有形容词和动宾短语的例子。如:
  (21)兼自家工夫未到,只去理会这个,下梢溺于器数,一齐都昏倒了。(《朱子》2186页)
  (22)若恁地看道理浅了,不济事。(《朱子》2821页)
  (23)若是个人,则法虽不善,亦占分数多了;若非其人,则有善法,亦何益于事!(《朱子》2680页)
  这些例中的“了”语义仍是指向补语,因而也是表示该补语所代表的变化或状态的完成或实现。
  (二)“动状式+了”
  (24)本是要说得高,不知却反说得低了。(《朱子》2590页)
  (25)圣人之心浑只是圆神、方知、易贡三个物事,更无别物,一似洗得来净洁了。(《朱子》1926页)
  (26)人性本善而已,才堕入气质中,便薰染得不好了。(《朱子》2432页)
  (27)当初必是说既得后,自然从容不迫,它记得意错了。(《朱子》2488页)
  (28)若晦而不明,则晦得没理会了。(《朱子》1827页)
  (29)须是一心只在道上,少间那人心自降伏得不见了。(《朱子》2012页)
  以上诸例中,“得(得来)”之后作状态补语的有形容词
  (24)(25)、形容词性短语(26)、由形容词作述语而构成的主谓结构(27),以及表示静态情状的动词性结构(28)(29)等。通常情况下,“了”字均指向该状态补语,表示该状态的实现。
  有时候补语前还可以出现体副词“已”等与“了”字呼应,此时不仅可以认为“了”在语义关系上指向补语,甚至可以认为在句法关系上也只与该补语组合。例如:
  (30)石踖谏得已自好了,如何更要那“将立州吁”四句?(《朱子》2161页)
  (31)说得已是了。但“寂”字未是。(《朱子》2470页)这些“了”也都是表实现的“了2”。
  (三)“动趋式+了”
  (32)“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则凡天下之男皆乾之气,凡天下之女皆坤之气;从这里便一彻上彻下都即是一个气,都透过了。(《朱子》2524页)
  (33)曰:“才觉恁地,自家便挈起了,但莫先去防他。”(《朱子》2853页)
  (34)其说盖曰,虽是“必有事焉而勿正”,亦须且恁地把
  捉操持,不可便放下了。(《朱子》2461页)
  趋向动词总体上属于不可延续的终结情状,其后的“了”是表示完成“了1”。
  (四)“动+可能补语+了”
  (35)若口不择言,只管逢事便说,则忠信亦被汩没动荡,立不住了。(《朱子》2445页)
  (36)看也看不得了,行也行不尽了,说也说不办了。(《朱子》2622页)
  (37)如某而今如此老病衰极,非不知每日且放晚起以养病,但自是心里不稳,只交到五更初,目便睡不著了。(《朱子》2623页)
  以上各例都是“V不V”式,其中“不V”是一种状态,“了”表示该状态的实现。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到,C:式“了”的体意义大都是表示状态实现,是“了2”。其实无论是C1式还是C2式,动补结构中都已经有“了”前补语作焦点,“了”不再是焦点,因此都不可以再看作补语,都是已经虚化的助词。当然,二者的语法意义还是有所区别:C1式中,体意义之外“了”在不同程度上还具有表先时的语法功能;而C:式中,体意义之外又延伸有提示新信息的语气意义。
  在C2式的有些例中,动补结构不表示变化,“了”只具有信息提示功能。这时“了”是纯语气词“了3”。例如:
  (38)孟子曰:“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说得极是了。(《朱子》2145页)
  (39)韩退之虽知有这物事,又说得太阔疏了。(《朱子》2497页)
  (40)三百八十四爻管定那许多数,说得太密了。(《朱子》1649页)
  这类动补结构一般是“V得C”式,即“V+状态补语”,而且“了”前的补语通常都是表示程度的形容词短语,如“极是”“太密”等。因为“了”不再具有时间意义,所以也不再是必有的完句成分,因而可以删除。删除之后只影响句子的语气意义而不影响其时间意义。试比较:
  (41)a.后之说者说得太过了,谓全用此射以择诸侯并助祭之人,非也。(《朱子》2268页)
  b.此恐伊川说得太过。(《朱子》2470页)
  C.武王当时未尽处,所以东坡说他不是圣人,虽说得太过,然毕竟是有未尽处。(《朱子》908页)
  综上可见,C式中“了”的语法功能比较单纯,可概括为(其中1、3、5小类很少见):
  五、D 式(V了OV、V了O)
  D式的“了”用于动宾结构之间,也可分为两种:D1式是“V+了+O+V”,其中的“V了O”表述背景时间信息,句法上是粘着的;D2式是“V了O”,表述前景时间信息,句法上一般是自由的,后面可以不必出现后续成分。在《朱子》中,D1式用例较少,而D2式的例子较多。我们抽样统计了《朱子》第六册的全部用例,共找到D1式16例次,而D2式则有67例次。
  5.1 D1式(V了OV)
  5.1.1D1式中,“V了O”表示背景时间信息,在句法上是粘着的例如:
  (1)做这一事,且做一事;做了这一事,却做那一事。(《朱子》2464页)
  (2)这个卦是画不迭底,那许多都在这里了。不是画了一画,又旋思量一画。(《朱子》1645页)
  (3)先生俟茶罢,即起向壁立看,看了一厅碑,又移步向次壁看,看毕就坐。(《朱子》2601页)
  (4)天子诸侯不再娶,亡了后妃,只是以一娶十二女、九女者推上。(《朱子》2273页)
  (5)今人过了此一厄,又去理会应用之文,作古文,作诗篇,亦是一厄。(《朱子》2792页)
  (6)自本朝罢了藩镇,州郡之财已多归于上。(《朱子》2708页)
  从情状类型看,前三例的“做这一事”、“画一画”、“看一厅碑”都是延续性情状,后三例“亡后妃”、“过此一厄”、“罢藩镇”是瞬间完成的终结情状。从整个“V了O,V”格式的意义来看,前者表示前一活动过程完毕,接着出现后一活动;后者表示前一变化过程完成之后发生后一事件或出现某种结果。
  按照一般看法,“V了O”中的“了”是个典型的动态助词,表示实现。如果不考虑时代,也不考虑事件类型,这样看也无可厚非,如现代汉语的例子:“他做了一件好事。”但是上举《朱子》例中,有的“了”似乎还有较明显的完毕意义。前三例都是连续事件句,从时间结构来看,后一事件出现时,前一事件已经完毕。如例(1)“做了这一事,却做那一事”,是说这一事做完之后,接着做那一事。做那一事时,这一事已经完毕。这类“V了O,V”与相应的“VO了,V”(即B1式)在表意功能上似乎没有多少区别。试比较:
  (7)a.读书须是件件读,理会了一件,方可换一件。(《朱
  子》2852页)
  b.读书理会一件了,又一件。(《朱子》2817页)
  如前所述,(7b)中的这类“了”仍是动词性质(参3.1.2节),那么(7a)中的“了”也有可能是动词性质。我们把前举例
  (1)的上下文多引一些就能证实这一点:
  (8)问“主一”。曰:“做这一事,且做一事;做了这一事,却做那一事。今人做这一事未了,又要做那一事,心下千头万绪。”(《朱子》2464页)
  显然“做了这一事”的否定形式不是“没做这一事”,而是“做这一事未了”。这里涉及的是“做这一事”完毕没完毕的问题,而不是做没做的问题。因此“了”是新信息,是句子的焦点,而“做这一事”是旧信息,不是焦点。因此我们认为,当VO是延续情状,又用于表示背景事件时,VO之间的“了”是动词性质,是补语,也就是“了。”。
  在D1式中,当VO是终结情状时,“了”的虚化程度明显增高。终结情状自身有终结点,其中的动词也都是瞬间完成、不可持续的终结动词,事件的完毕义不是“了”负载的,“了”的作用在于突显变化的完成。虽然这类“了”在一定程度上仍具有焦点性质,但这一焦点更多的是强调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而不重在强调“VO”的完毕,因此这类“了”可以看作助词,是“了1”。
  由此可见,同样是“V了O,V”格式,VO的情状类型不同,其中“了”的虚化程度也有区别:与延续情状结合时,“了”表示一个过程的完毕,其中的“了”虽然已经虚化,但仍有较强的词汇意义,句法上仍然还可以看作补语。与终结情状结合时,“了”表示变化的完成(隐含变化结果的出现),其中的“了”虚化程度较高,“了”已经很难再看作补语。如果终结情状中的V是动补结构,“了”更无法再看作补语了,只能是助词,并且一般是表示状态实现的“了2”。如:
  (9)又曰:“须是踏翻了船,通身都在那水中,方看得出。”(《朱子》2756页)
  5.1.2“V了O”中,V的词义不同,对“了”的虚化程度也有影响。当V是“杀、除、吃、塞、费”等消极义动词时,“了”通常具有补语性质,表示结果,类似于“掉”①。这类“了”也记作“了0”。如:
  (10)须是杀了那走作底心,方可读书。(《朱子》2087页)
  (11)须先去了小序,只将本文熟读玩味,仍不可先看诸家注解。(《朱子》2085页)
  (12)水自是元有,只被塞了,才除了塞便流。(《朱子》2833页)
  (13)某平生也费了些精神理会《易》与《诗》,然其得力则未若《语》、《孟》之多也。(《朱子》2614页)
  5.1.3D1式中的“了”因附着于连续事件的前一事件,因而在体意义之外,也兼含有一定的表示先后关系的功能,所以可以与“后”同现:
  (14)在世间吃了饭后,全不做得些子事,无道理。(《朱子》2626页)
  (15)这便似唐之藩镇样,其初是节度抗衡,后来牙将、孔目官、虞候之属,皆杀了节度使后出来做。(《朱子》2172页)
  (16)若娶用结发,则结发从军,皆先用结了头发后,方与番人厮杀耶?(《朱子》2275页)
  (17)何必横生一念,要得别寻一捷径,尽去了意见,然后能如此?(《朱子》2746页)
  句法上前三例“V了O”可看作修饰性成分,后一例是独立的分句,但都是表示背景时间信息。
  5.1.4背景事件中,“了”所表示的是相对的先时,而不是绝对的过去,它是以V2为参照时间,表示V1在V2之前发生,并不涉及V1的发生时间是在说话时间之前还是说话时间之后。因此“了”既可以用于已然事件句,也可以用于未然事件句,而“了”的意义或语法功能并不因为已然未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下面是“V了O”处于未然事件的例子:
  (18)某意欲先看了先生《集传》,却看诸家解。(《朱子》2088页)
  (19)譬如耕田,须是下了种子便去耘锄灌溉,然后到那熟处。(《朱子》2822页)
  (20)《大学》所谓忿懥、好乐等事,亦是除了此心,则心自然正,不是把一个心来正一个心。(《朱子》2899页)
  前一句表达一种设想,中间一例形式上是评议句,语义上表祈使;后一例是条件句。“V了O”所表事件都是未然的,“了”都是表示在V:之前V1已经完毕或有了结果。
  5.2 D2式(V了O)
  5.2.1与D1式中“V了O”相应的表述前景事件的句式是D2式。D2式可以是自由形式,在句法上独立充当一个单句的谓语部分,也可以充当复句的后一分句,此时“V了O”之后不再有别的句法成分,如下面的前五例;有时后面虽然可以出现别的分句,但与D2没有意义上的主从关系,如例(25),“便被气动了志”和“便是三两日精神不定”是并列的;有时后面的分句与D2虽有主从关系,但却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如例
  (26),此时D2仍是表述前景时间信息。
  (21)临陈时,是胡乱错杀了几人。(《朱子》2711页)
  (22)恐它只是倒用了一字耳。(《朱子》2130页)
  (23)范蜀公谓今《汉书》言律处折了八字。(《朱子》2344页)
  (24)尝随至人家,才相见,便都看了壁上碑文。(《朱子》2600页)
  (25)才如此思著,则便被气动了志,便是三两日精神不定。(《朱子》2788页)
  (26)如狄仁杰只留吴太伯、伍子胥庙,坏了许多庙,其鬼亦不能为害,缘是它见得无这物事了。(《朱子》53页)
  5.2.2在现代汉语中,“V了O”的使用受到许多限制,比如:
  (一)动词前有助动词、否定副词以及表示动作经常性、持续性的副词时,动词后不能用“了”(杨惠芬1984)。例如:
  (27)*我们应该学了英语。
  他没有做了作业。
  他往往六点钟起了床。
  (二)在条件句中,“了”字可以用于前一分句,通常不能用于后一分句。条件分句可以用“了”是因为“有了时间在后的结果事件作为参照,时间在前的条件事件的现实性质能够保证”,而“结果分句一般不带‘了’,原因之一是表示未来意义的结果分句中经常出现助动词”,“原因之二,也许是更主要的原因是表示未来事件的条件句中,结果分句的现实性缺乏参照时间而得不到保证”(戴耀晶1997:125—126)。如:
  (28)李姐去了大城市,就不会再来看了我们。但《朱子》中的“了”却可以不受此限。如:动词前面有助动词:
  (29)若学者学他,或会错认了他意思。(《朱子》2446页)
  (30)后来亦用理会,只是不合杀了他。(《朱子》2166页)
  (31)若是恁地,每一国添了许多地,便著移了许多人家
  社稷,恐无此理。(《朱子》2208页)动词前有否定副词:
  (32)他气质本来清明,又养得来纯厚,又不曾枉用了心。
  (《朱子》2543页)
  (33)如这火炉有四个角样,更不曾折了一个。(《朱子》2870页)
  (34)善,如“善吾生,善吾死”之“善”,不坏了道也。(《朱子》941页)
  (35)夫子言“文质彬彬”,自然停当恰好,不少了些子意思。(《朱子》810页)
  动词前有表经常性的副词:
  (36)《小序》非出一手,是后人旋旋添续,往往失了前人本意,如此类者多矣。(《朱子》2114页)
  结果分句用“了”:
  (37)凡是物事,才是有两件,定是废了一件。(《朱子》2326页)
  (38)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阙了一物道理。(《朱子》295页)
  进一步观察可以看到,这些例中的V大多含有“去除、消失”之类的“消极义”,属于沈家煊(1999)所说的“减”类动词,例(29)(32)的“认”“用”本来不表示消极意义,但其前却有消极意义的修饰性成分“错”和“枉”;例(31)的“移”是指移走,也具有消极义。“减”类动词后的“了”之所以不受上述限制,可能是因为这类“了”尚具有一定的结果补语性质。因为动结式是可以不受上述限制的。如“没有写好作业、应该写好作业”等。实际上,研究者所指出的现代汉语中上述各种限制也主要只适用于“加”类和中性动词,即使现代汉语的“减”类动词往往也可以不受此限。如:
  (39)a.你应该喝了这杯酒。
  b.再这么贪,你可能会丢了乌纱帽。
  这里“了”的作用仍在于强调结果的出现,a是说应该出现某种结果,b是说可能会出现某种结果。如果把例中的“了”去掉,句子就不再对结果的出现进行强调:
  (40)a.你应该喝这杯酒。
  b.再这么贪,你可能会丢乌纱帽。
  5.2.3“了”与动词的意义类别
  5.2.3.1“减”类动词后的“了”一般认为“表示动作有了结果,跟动词后的‘掉’很相似”。①我们发现,《朱子》D1式中动词绝大多数都是“减”类动词。约占75%;而“加”类动词只有12%。《朱子》中常见的“减”类动词如“剥、拆、吃、除、掉、翻、反、废、费、改、割、勾、关、阖、换(换下)、漏、灭、破、弃、去(去除)、缺、散、杀、伤、舍、失、死、缩、退、忘、瞎、消磨、遗、折、走”等等。“减”类“了”可用于已然事件句,如:
  (41)他言语只说得里面一边极精,遗了外面一边,所以其规模之大不如程子。(《朱子》419页)
  (42)诸公致知、格物之说,皆失了伊川意。(《朱子》422页)
  (43)今砖瓦之费已使了六万,所余止一万,初料得少,如今朝廷亦不肯添了。(《朱子》2656页)
  (44)恐只是汉世不柰诸侯王何,幸因他如此,便除了国。(《朱子》2307页)
  但更多的例子是表述未然事件,如:
  (45)才先引此,便是先瞎了一部文字眼目!(《朱子》2091页)
  (46)须与分做三顿吃,只恁地顿顿吃去,知一生吃了多少饭!(《朱子》2852页)
  (47)若恁地看文字,终不见得道理,终不济事,徒然费了时光。(《朱子》2889页)
  (48)若是夺得那关中便也好住,便且关了关门,守得那里面底也得。(《朱子》2302页)
  (49)商鞅论人不可多学为士人,废了耕战。(《朱子》2693页)
  在已然事件句和未然事件句中,“了”的意义似乎有所区别。在前者,事件已经成为现实,“了”可以看作表示事件的完成;在后者,事件尚未成为现实,“了”更近于“掉”,表示可能会出现的某种拟想的结果。试比较(a为已然句,b为未然句):
  (50)a.旧来失了此物多时,今收来尚未便入腔窠,但当尽此生之力而后已。(《朱子》2618页)
  b.处乡曲,固要人情周尽;但须分别是非,不要一面随顺,失了自家。(《朱子》2808页)
  (51)a.日所以蚀于朔者,月常在下,日常在上,既是相会,被月在下面遮了日,故日蚀。(《朱子》13页)
  b.盖仁多,便遮了义;义多,便遮了那仁。(《朱子》
  57页)
  但a与b的“了”可统一解释为表示出现某种结果,如(50a)“旧来失了此物”是说旧来曾出现“失此物”这样的结果,(50b)“不要……失了自家”是说不要出现“失自家”这样的结果。已然句中表结果的功能实际上隐含着表完成。
  5.2.3.2《朱子》“V了O”中V也有一些“加”类动词,常见的如“加、添、帖、多、占、留、护、胜”等,另有少数无所谓积极意义或消极意义中性动词,如“犯、过、对、说、看、许”等,一般用于已然事件句中。例如下面的前五例是“加”类动词,后四例是中性动词:
  (52)前汉初立三宗,后王莽并后汉末又多加了“宗”字,又一齐乱了。(《朱子》2297页)
  (53)某时坐轿有碍,后于轿顶上添了一圈竹。(《朱子》2326页)
  (54)他本平铺地说在里,公却帖了个飞扬底意思在上面,可知是恁地。(《朱子》2903页)
  (55)恁地,则一千里只将三十来同封了四伯,那七十来同却不知留作何用?(《朱子》2209页)
  (56)便颜子也只是使人心听命于道心,不被人心胜了道心。(《朱子》2885页)
  (57)天左旋,一昼一夜行一周,而又过了一度。(《朱子》13页)
  (58)看公如今只恁地慢慢,要进又不敢进,要取又不敢取,只如将手恁地探摸,只怕物事触了手相似。(《朱子》2889页)
  (59)老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亦剩说了一个道。(《朱子》2545页)
  (60)此句对了“天所不能自已谓命”。(《朱子》2536页)
  如果说,处于“减”类动词后的“了”类似于“掉”,仍是补语性质,那么“加”类动词后的“了”该如何分析?是不是也该看作补语?从上举各例可以看出,“加”类动词和中性动词后的“了”都是表示动作或变化有了结果。当V前有否定词时,便是对“有结果”加以否定,如例(56)。正如“减”类动词后的“了”类似于“掉”,有些例中“加”类动词之后“了”则类似于“上”,如“加了‘宗’字”、“添了一圈竹”相当于“加上‘宗’字”、“添上一圈竹”。实际上,准确地说,“掉”、“上”都是“了”前动词所含的词汇意义的一部分,“了”字本身仅仅在于表示V有了结果,只是这一语境使这些“掉”“上”之类的含义得到突显罢了。因此我们认为无论是《朱子》中“加”类和“减”类动词后的“了”,还是现代汉语中“减”类动词中的“了”,其语法功能都在于表示动作有了结果,从虚化程度上看,它介于完毕义的补语“了”和典型的体助词之间,看作补语亦未尝不可。①
  尽管如此,《朱子》中“减”类动词和“加”类动词在“了”的选择上确实存在着差别,即“了”更倾向于用在“减”类动词之后。这可以从两方面得到证明,一是从用例的多少来看,如前所述,《朱子》“V了O”中“减”类动词的比例远远高于加类动词;另一方面的证明是,当“加”类动词与“减”类动词相对举时,通常前者之后用“得”,后者之后用“了”。如:
  (61)解得这一处,碍了那一处。(《朱子》2021页)
  (62)与贤说话,却似扶醉汉,救得一边,倒了一边。(《朱子》2904页)
  (63)才这边长得一寸,那边便缩了一寸,到今销铄无余矣。(《朱子》2620页)
  (64)众人缘不见得,所以说得一头,又遗了一头。(《朱子》494页)
  (65)譬之此烛笼,添得一条骨子,则障了一路明。(《朱子》1655页)
  (66)扶得东边,倒了西边;知得这里,忘了那里。(《朱子》3140页)
  (67)才有人欲,便这里做得一两分,却那里缺了一两分。(《朱子》1094页)
  这种区别可以从“得”、“了”虚化前的词汇意义方面得到解释:“得”在虚化前,其词汇意义是获得,与“加”类动词有相通之处;而“了”在虚化之前,其词汇意义是完结,与“减”类动词有相通之处。因此有这样的搭配是很自然的。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这里的“了”还没有完全虚化,与“得”字一样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看作结果补语。
  当然,这只是一种倾向,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如前所述,“了”也用于“加”类动词之后,因此例(65)又有弟子录作:“此譬如烛笼,添了一条竹片,则障了一路明。”(《朱子》1655页)这与“了”的补语性质并不矛盾。
  5.2.4以上所述“V了O”中的V都是动词,《朱子》中的V还有一些是形容词或动补结构。形容词处于V的位置时,实际已经动词化了,一般都具有使动义,表示一种动态。“了”用于这些动态形容词之后,表示动态的完成、状态的实现。例如:
  (68)自家若灭息著,便是暗了明德;能吹得著时,又是明其明德。(《朱子》265页)
  (69)今若以“元者善之长,亨者嘉之会,利者义之和,贞者事之干”,与来卜筮者言,岂不大糊涂了他!(《朱子》2626页)
  (70)但是不合以今人文章如他底意思去看,故皆局促了《诗》意。(《朱子》2089页)
  (71)《棫朴序》只下“能官人”三字,便晦了一篇之意。(《朱子》2128页)
  在“VC+了+O”格式中,C在语义上通常指向O,而“了”又通常指向C,说明C所述结果或状态已经出现。如下面的例
  (72)“放走了庆父”,“走”是“庆父”走,“了”着重说明“走”的完成。例如:
  (72)季子之罪,不在放走了庆父,先已自有罪过了!(《朱子》2163页)
  (73)也煞被他引去了好人,可畏可畏!(《朱子》81页)
  (74)早日欲上未上之际,已先铄退了星月之光,然日光犹未上,故天欲明时,一霎时暗。(《朱子》22页)
  (75)草木未华实,去摧折他,便割断了生意,便死了,如何会到成实!(《朱子》2417页)
  (76)太极分开只是两个阴阳,括尽了天下物事。(《朱子》2365页)
  可见,形容词和动补结构之后的“了”与前述动词后的“了”相比,虚化程度高一些,是表实现的体助词“了2”和表完成的“了1”。此外,一些静态动词后的“了”也是已经完全虚化的表实现的助词。如:
  (77)形而下者,则不能通,故方其动时,则无了那静;方其静时,则无了那动。(《朱子》2403页)
  5.2.5“了”后的宾语通常是普通名词,前举各例大多如此;也有一些数量结构做宾语的例子,如:
  (78)且如喜怒,合喜三分,自家喜了四分;合怒三分,自家怒了四分,便非和矣。(《朱子》1512页)
  (79)如此说,则是日比天行迟了一度,月比天行迟了十三度有奇。(《朱子》17页)
  (80)自浮沉了二十年,只是说取去,今乃知当涵养。(《朱子》2866页)
  (81)先生曰:“县尉既做了四年,滕德粹元不曾理会。”(《朱子》2848页)
  (82)要知道理只是这个道理,只缘失了多年,卒急要寻讨不见。(《朱子》2892页)
  (83)某二十岁前后,已看得书大意如此,如今但较精些。日月易得,匆匆过了五十来年!(《朱子》2613页)
  (84)往往公亦知得这个道理好,才下手,见未有入头处,便说道是难,而不肯用力,所以空过了许多月日,可惜!可惜!(《朱子》2880页)
  前两例是一般数量宾语,后五例是时量宾语。马庆株(1981)指出,动词的区别性语义特征和动词的类对后面时量宾语的所指会产生影响。这一结论也适用于分析《朱子》中的“V+了+时量宾语”格式。例(80)(81)的“浮沉”“做”是可持续动词,时量宾语指动作持续的时间;(82)的“失”是终结动词,时量宾语指动作完成后经历的时间;例(83)(84)的“过”原有终结、延续之别,这里是延续动词,指度过,时量宾语也是指动作持续的时间。就其中的“了”而言,在终结动词后是表完成,在延续性动词后是表实现。
  需要指出的是,以下两例的数量宾语既不是指动作本身延续的时间,也不是指动作结束后经历的时间,或动作造成的结果延续的时间,而是指动作的对象:
  (85)温公《通鉴》中自移了十年。据《史记》,闵王十年伐燕,今温公信《孟子》,改为宣王,遂硬移进前十年。(《朱子》1228页)
  (86)且以卦配月,则剥九月,坤十月,复十一月。剥一阳尚存,复一阳已生,坤纯阴,阳气阙了三十日,安得谓之无尽?(《朱子》1786页)
  “移了十年”指的向前挪动十年,“阙了三十日”是指缺少三十天。两例的“了”都是指动作有了结果。
  5.3 “V了O”与“V了”
  在“V了O”和“V了”格式中,如果是同一个V,其中的“了”有时具有相同的体意义。如:
  (87)a.义如利刀相似,都割断了许多牵绊。(《朱子》120页)
  b.义如利刀相似,胸中许多劳劳攘攘,到此一齐割断了。(《朱子》120页)
  (88)朋友言某官失了税簿。先生曰:“此岂可失了!此是根本。”(《朱子》2714页)
  (89)a.人须打叠了心下闲思杂虑。(《朱子》2835页)
  b.公大抵容貌语言皆急迫,须打叠了,令心下快活。(《朱子》2835页)
  例(87)a与b讲的是同一个道理,事件类型相同,“了”的体意义是完全相同的,都是表示状态的实现。但也有些区别:b例“了”的语法意义除体意义之外,还具有提示新信息的语气意义。例(88)“了”字两见,前一个后面出现了宾语,是已然事件句,通常认为表完成或表结果;后一个没出现宾语,用于反问句,一般解释为表结果。从文意看,后面有无宾语,“了”的体意义应该是完全相同的,整个语法意义似乎也没有不同。(89)的“V了”和“V了O”均处于未然事件句,均表前景时间信息,“了”都不是结句成分,因此这里的“了”不仅体意义相同,整个语法意义也应该是完全相同的。
  综上可知,D式中“了”的语法意义可列表概括如下:
  六、E式(V了O了V、V了O了)
  E式也可分为两类:E1式是“V了O了,V”,“V了O了”用于背景事件句,句法上是粘着的;E2式“V了O了”直接表述前景事件,可以独立成句,有时后面虽然有后续成分,但仍然表述前景事件。不论是E1式还是E2式,《朱子》中的用例都很少。这里全录于下。先看E1式例:
  (1)欲变齐,则须先整理了已坏底了,方始如鲁,方可以整顿起来,这便隔了一重。(《朱子》828页)
  (2)今见看《诗》,不从头看一过,云:“且等我看了一个了,却看那个。”几时得再看?(《朱子》2088页)
  (3)为学之道,如人耕种一般,先须办了一片地在这里了,方可在上耕种;今却就别人地上铺排许多种作底物色,这田地元不是我底。(《朱子》2783页)
  (4)四爻“损其疾”,只是损了那不好了,便自好。(《朱子》1834页)
  (5)但须先与结了那一重了,方可及这里,方得本末周备。(《朱子》1647页)
  (6)如公说,则似理会了“洒扫应对”了,又须是去理会“精义入神”,却不得。(《朱子》1210页)
  (7)人要为圣贤,须是猛起服瞑眩之药相似,教他麻了一上了,及其定叠,病自退了。(《朱子》2844页)
  再看E2式例:
  (8)某之说却说高了,移了这位次了,所以人难晓。(《朱子》339页)
  (9)大率人难晓处,不是道理有错处时,便是语言有病;不是语言有病时,便是移了这步位了。(《朱子》339页)
  (10)王质不敬其父母,曰:“自有物无始以来,自家是换了几个父母了。”(《朱子》3034页)
  这些例子,有的木霁弘(1986)、曹广顺(1995)、冯春田(1992)等已经举过。对E1式和E2式通常都不加区分,认为每式的前一个“了”是动态助词,即通常所说的“了1”,后一个“了”是事态助词(或称“语气词”),也就是通常说的“了2”。我们认为,E式的“了”也不可一概而论。
  从组合关系上看,“V了O了,(V)”的结构层次是:
  前一个“了”也就是D式(V了O,(V)中的“了”,后一个“了”也就是B式(VO了,(V)中的“了”。如前所述,无论D式还是B式,其中“了”的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都需要结合事件类型、情状类型、动词类型等加以具体分析。
  就前一个而言,无论处于E1式还是处于E2式,“了”所在的句法位置都是动宾之间,从《朱子》用例来看,VO的情状类型有活动情状(例(1)、完结情状(例(2)(3)(4)(8)(9))、达成情状(例(5)(10))、静态情状(例(6)(7)),而动词基本上都不是“减”类动词,“了”的功能在于表示VO的完毕、完成或实现。
  就后一个而言,处于E1式和处于E2式的时候,“了”的语法功能并不完全相同。E2式表述前景事件,后一个“了”一般处于句尾,把它看作通常所说的“了2”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我们把它的语法意义分析为体意义与语气意义的结合体,认为它表示完成,兼具有提示新信息的功能。至于E1式中后一个“了”,因为处于“V了O了,V”结构之中,“了”后语意未完,还须有后续事件,因此它并不具有成句作用,不能认为是“了2”。实际上,E1式只是B1式的一种特殊形式,而且从情状类型来看,“V了O”与“V得O”是同一的,都是终结情状,因而后面的“了”也应该是同一的。“V得O了,V”在讨论B1式时已经举过,下面再举几例来与本节开始所举的E1式进行比较:
  (11)如今读一件书,须是真个理会得这一件了,方可读第二件;读这一段,须是理会得这一段了,方可读第二段。(《朱子》2613页)
  (12)如人下种子,既下得种了,须是讨水去灌溉他,讨粪去培拥他,与他耘锄,方是下工夫养他处。(《朱子》2087页)
  (13)这个是源头,见得这个了,方可讲学,方可看圣贤说话。(《朱子》2759页)
  (14)此是颜子当初寻讨不著时节,瞻之却似在前,及到著力赶上,又却在后;及钻得一重了,又却有一重;及仰之,又却煞高;及至上得一层了,又有一层。(《朱子》965页)
  可以看到,这里的“了”与E1式中后一个“了”在语法功能上是完全相同的,都在于说明“了”前终结情状出现之后,接着出现下一个事件。
  如前所述,B1式的“了”表示完成或实现,兼表相对的先时;B:式的“了”表示状态实现,兼具提示新信息的功能。两者在时间意义上有相同之处,但语法意义并不完全等同。E1式后一个“了”与E2式后一个“了”之间的情形正与此相似。
  正如现在汉语的“了2”不会出现在B1式(VO了V)中一样,现代汉语的“了2”一般也不会出现在E1式中第二个“了”的位置。如:
  (15)?他吃了饭了才走。
  ?等吃了饭了再走吧。
  通常的说法是:
  (16)他吃了饭(之后)才走。等吃了饭(以后)再走吧。这也反过来说明了E1式的后一个“了”与现代汉语通常所说的“了2”并不相同。
  七、关于“了”的来源
  关于“了”的来源,近代汉语学界关注较多,梅祖麟(1981、1999)、曹广顺(1986、1987、1995)、吴福祥(1996、1998)、李讷和石毓智(1997)等众多学者都有专文讨论。经过各家努力,这一问题总的眉目已经十分清楚。但也仍有一些尚有争议或没有引起注意的问题。对此我们将另文详加讨论。这里我们仅对“了”的来源问题从总体上提出一些不同想法。
  各家普遍注意到,宋代以前,“了”主要处于下列格式:
  A式:V+了
  B式:V+O+了
  D式:V+了+O
  通常认为:A式的“了”难以判断,B式的“了”仍是动词,D式的“了”是典型的动态助词。进而把D式看作判定动态助词(或称“词尾”等)的一个标准。以此为出发点,来寻找“V了O”的最早用例,或讨论“V了O”中这个“了”是从B式中“漂移”过来,还是A式加O的结果。
  但是《朱子》中“了”的使用情况表明,“V了O”并不能简单地当作判定“了”是否虚化为动态助词的标准。如5.1.1节所举的例子:
  (1)问“主一”。曰:“做这一事,且做一事;做了这一事,却做那一事。今人做这一事未了,又要做那一事,心下千头万绪。”(《朱子》2464页)
  显然“做了这一事”的否定形式是“做这一事未了”。这里涉及的是“做这一事”完毕没完毕的问题,而不是做没做的问题。因此“了”是句子的焦点,而“做这一事”是旧信息,不是焦点。从上文(详见第五节)的讨论中可以看出,“了”的虚化程度与VO的情状类型有关:当VO是延续情状时,VO之间的“了”大多仍有动词性质,是补语;当VO是终结情状、静态情状时,“V了O”中的“了”才是表完成和实现的“了”。如下例中的“了”就是表示状态实现的助词:
  (2)太极分开只是两个阴阳,括尽了天下物事。(《朱子》
  2365页)
  通过考察历时语料也可以看到,早期用例中,“了”只与延续性情状结合,后来才与终结性情状结合,再然后才与静态性情状结合。不仅如此,“了”的前身“已”、“迄”、“毕”等在历史上也是先与延续性情状结合,然后才与终结性情状结合。
  既然如此,那么,从理论上讲,不借助于“V了O”格式应该同样也可以看出“了”的虚化过程。实际情况正是如此。吴福祥(1996,1998)曾通过一些形式标志来判别变文的“V了”格式,认为其中一些例中的“了”已经虚化为助词。这是很有见地的。尽管他没提情状类型,但他的判别标准中有几条实际是从情状类型出发的。
  下面以人们通常认为难以分辨的“V+了”格式为例,从情状类型角度略加说明。如(例(3)引自王力,1980∶305):
  (3)晨起早扫,食了洗涤。(王褒《僮约》)
  (4)死了万事休,谁人承后嗣。(《寒山诗校注》97页)
  (5)直待女男安健了,阿娘方始不忧愁。(《变文集·妙法莲华经讲经文》)
  例(3)“食”是动态的,可延续情状,但加“了”说明“洗涤”的时候“食”的过程已经终止,“了”所强调的正是这一事件的终止。可见从观察的角度看,这是对事件的一个局部加以观察,具体地说,是对事件的终结点加以观察。
  例(4)“死”是动态的,瞬间完成的终结情状,既然动词本身已有自然终结点,“了”的作用便不是使这一事件终止。用沈家煊先生的话说,这类“了”是使“自然终止点变为实际终止点”。①从观察的角度看,这类“死了”是把“死”之类作为一个不加分解的整体事件来加以观察的,表明整体事件在参照时间之前已经完成。
  例(5)的“安健”是形容词,属于静态情状,“安健了”显然不是说“安健”这一状态已经结束或完成,而是表明这一状态的出现(实现)。句意是说,出现安健这种状态,阿娘才不忧愁。从观察的角度来说,这类似于对这一状态的起始点加以观察。
  三例的时间结构如果用图形表示,将与本章2.1节的三个时间结构图吻合。这三例所代表的三类“了”,出现时代不同,虚化程度不同,语法意义也有较大差别。三个“了”分别是“了。”、“了1”、“了2”。但是从整体上看,这三种用法又都是相通的:事件完毕意味着整个事件的完成,状态实现是变化完成造成的结果,只是这种结果被保留下来并延续下去罢了。三者之间正可以构成一个渐变序列。
  联系相关现象,考察“了”的前身“迄”、“毕”、“竟”、“罢”等在《朱子》中的使用情况及其历史,也能证实以上结论。
  “毕”、“竟”、“讫”、“已”、“罢”等是“了”的前身,对此梅祖麟(1981,1999)有比较详细的论述。在《朱子》中,这些完毕义动词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少见,具体统计数字见下表:例如:
  V+完成动词
  (6)食讫,即逐人以所定事较量。(《朱子》2648页)
  (7)先生乃举中庸“大哉圣人之道”至“敦厚以崇礼”一章。诵讫,遂言曰:……(《朱子》2860页)
  (8)又移步向次壁看,看毕就坐。(《朱子》2601页)
  (9)淳有问目段子,先生读毕,曰……(《朱子》2828页)
  (10)闻虏中科举罢,即晓示云,后举于某经某史命题,仰士子各习此业。(《朱子》2694页)
  (11)长孺起,先生留饭,置酒三行,燕语久之,饭罢辞去,退而记之。(《朱子》2862页)
  V+O+完成动词
  (12)每诵其疏一段竟,又问云:“王安石,是如此也无?”
  (《朱子》3100页)
  (13)有一士人,读《周礼疏》,读第一板讫,则焚了;读第二板,则又焚了;便作焚舟计。(《朱子》198页)
  (14)每看一代正史讫,却去看《通鉴》。(《朱子》2813页)
  (15)众朋友共说“士志于道”以下六章毕,先生曰……(《朱子》663页)
  (16)东坡注《易》毕,谓人曰:“自有《易》以来,未有此书也。”(《朱子》1630页)
  (17)先生与泳说:“看文字罢,常且静坐。”(《朱子》2794页)
  (18)山居颇适,读书罢,临水登山,觉得甚乐。(《朱子》2740页)
  V+完成动词+O
  (19)《论语》已看九章,今欲看毕此书,更看《孟子》,如何?(《朱子》2789页)
  从以上各例可以看到:(一)“讫”等完成动词可以直接跟在动词之后,也可以处于动宾结构之后,仅有一例处于动宾之间。(二)与完成动词结合的动词或短语,如“语、诵、看、读、祭、刻、食、饭”、“诵其疏一段、读第一板、看一代正史、注《易》、看文字、看此书、拜先生”等,都是可以延续一段时间的动态过程,都属于延续情状。(三)后面必须有后续成分,如例(6)“食讫”后语意未完,必须有“即逐人以所定事较量”之类的后续成分跟着。也就是说,《朱子》中的完成动词只能用于表示背景事件的完毕,而不能用于前景事件句。(四)这些完成动词的体意义是表示动作或过程完毕,即,当后续成分所表事件出现时,与完成动词结合的事件已经终止。与此同时,它们又具有表示相对先时的功能。可见,这些完毕义动词与A1式、B1式、D1式中的“了。”性质相同。
  如果着眼于句法格式,则例(19)比较特殊:“毕”用于动宾之间。尽管只有一例,但也很珍贵。按通常说法,当完毕义动词前移到动宾之间时,那么它就助词化了,“了”的助词化历程就是如此。但是,如前所述,我们认为在判定某一成分的虚化程度时不仅要看句式,而且还要看它所在的事件类型和情状类型,事件类型和情状类型不同,语法意义和虚化程度也会出现差异。完成动词只有处于前景事件句中或与终结情状、静态情状结合时才能演变为典型的体助词。该例“看毕此书”是背景事件,用于表示背景时间信息,而且“看此书”是动态的、可持续的延续性情状,因此“毕”仍是补语性质,与相应的动词后和动宾短语后的“毕”并无本质区别。
  在此之后的《金瓶梅》中,“毕”也可处于“V毕”、“VO毕”、“V毕O”三种格式,在前50回中,三种格式的出现例次分别是:
  其中“V毕O”比“VO毕”要多得多。“V毕O”用例如:
  (20)薛嫂说毕话,提着花厢儿去了。(7回)
  (21)当日西门庆和妇人用毕早饭,约定八月初六日是武大百日,请僧烧灵。(8回)
  (22)当晚西门庆在金莲房中吃了回酒,洗毕澡,两人歇了。(11回)
  (23)见毕礼数,请老妈出来拜见。(11回)
  (24)西门庆吃毕茶,说道:“我回去罢……”(13回)
  (25)西门庆更毕衣,走至窗下偷眼观觑。(20回)
  (26)于是拜毕月娘,又到李娇儿、孟玉楼众人房里都拜了。(34回)
  (27)磕毕头起来,与月娘、李娇儿坐着说话。(41回)
  虽然《金瓶梅》中的“V毕O”比“VO毕”用例多,但“毕”仍具有较实在的词汇意义,其补语性质似乎并未改变。因为“V毕O”后仍需要后续成分,“VO”所表示的情状都是动态的可持续的过程,未见有“到达毕山顶”、“有毕钱”之类与达成情状或静态情状结合的例子。①因此我们认为“V毕O”与相应的“VO毕”并没有本质区别,试比较:
  (28)a.吃毕茶,只见前边使小厮来请。(20回)
  b.里面吃茶毕,西门庆往后边净手去,看见隔壁月台,问道……(48回)
  (29)a.递毕酒,上坐之时,西门庆叫过两个小优儿。(16回)
  b.须臾,递酒毕,各归席坐下。(16回)
  (30)a.妇人见毕礼,连忙屋里叫丫鬟锦儿拿了一盏果仁茶出来,与西门庆吃。(38回)
  b.老妈并李桂卿出来,见礼毕,上面列四张交椅,四人坐下。(20回)
  (31)a.叙毕礼数,分宾主坐下。(49回)
  b.两个叙礼毕,分宾主坐下。(35回)
  “罢”也可以用于动宾之间,直到现在仍保留在一些方言之中。近代汉语的用例如:
  (32)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李清照《点绛唇》)
  (33)牧童唱罢胡家曲,子规枝上一声声。(《古尊宿语录》卷22,419页)
  (34)饥餐松柏叶,渴饮涧中泉。看罢青青松,和衣自在眠。(《五灯会元》卷16,1073页)
  (35)当日,方才吃罢饭,则听得外面一个官人高声大气叫道……(《古今小说》卷35,《简帖和尚》)
  (36)赵正看罢了书,伸着舌头缩不上。(《古今小说》卷
  36,《宋四公大闹禁魂张》)
  (37)即时就公厅上责了限状,唱罢诺,迤逦登程而去。
  (《警世通言》卷37,《万秀娘仇报山亭儿》)
  (38)过客徜徉,题罢新诗,立尽斜阳。(张可久《折桂令·莲花道中》)
  (39)祭罢天地,复宰牛设酒,聚乡中勇士,得三百余人,就桃园中痛饮一醉。(《三国演义》1回)
  (40)拜罢起居,奏曰:……(《水浒传》1回)
  (41)吃罢茶,便觉有些眉目送情。(《水浒传》24回)
  这些例中的“罢”也都是补语性质,例(36)“赵正看罢了书”,“罢”后另有助词“了”,这很能说明问题。如果从情状和事件类型来观察,可以看到,与“罢”结合的动宾短语也都是表述动态的、可持续的延续性情状,未见有终结情状或静态情状的例子,而且该短语都是表示背景时间信息,在句法上必须有后续成分。
  以上论述中,我们虽然也涉及到事件类型,但主要目的是想从情状类型角度考虑“了”的虚化过程。单从事件类型看,早期的“了”大多处于背景事件句中,上举例(3)(4)(5)均如此。后来随着“了”的虚化,处于前景事件的用例逐渐增多,到南宋以降的白话语料中,处于前景事件中的比例已经占绝对优势了。下面以“V+了”为例对唐宋时期的几部著作进行统计,结果表列如下:
  从表中可见,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V+了”均表示背景事件,没有表示前景事件的用法;《变文集》中表前景事件的用例增加到12.5%,到《河南程氏遗书》增加到66%,到《朱子语类》则增加到86.3%。随着时间的推进,“了”的功能逐渐发展,表示前景事件的例子逐渐超过了表示背景事件的例子。当然这是排除方言因素的一种粗略的统计,只能表明一种大致趋势,但也足以说明问题了。
  就通常所说的表事态的“了”的虚化来说,只有在前景事件句中才有可能完成虚化,如(42b);在背景事件句中,即使处于“V却O”或“V了O”之后也难以完成它的虚化过程,如
  (42a)。试比较(引自曹广顺1995):
  (42)a.居士夺却拂子了,却自竖起拳。(《景德传灯录》卷7)
  b.王质不敬其父母,曰:“自有物无始以来,自家是换了几个父母了。”(《朱子》3034页)
  因此,我们认为,在讨论“了”的虚化过程时,也同样不仅要联系句式,而且还要联系该句式所表示的事件类型、情状类型以及句子的时制结构等。凡是能够影响“了”的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的各个方面的因素,诸如句法方面,语义方面,语用方面,甚至词汇意义方面,都应结合具体情况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八、小结
  本章讨论了《朱子语类》中“了”的各种用法,同时对有关“了”的来源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在《朱子语类》中“了”有五千多例,使用情况比较复杂,现代汉语中“了”的各种用法在《朱子》中基本上都已经出现(有些格式《朱子》中未见,如“动+了+趋”),而《朱子》中的有些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消失。
  通过以上各节的讨论可以看到,含有体意义或与体意义相关的“了”在虚化程度及语法功能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仅是由“了”所在的句法结构决定的,而是取决于许多方面。句法结构无疑对“了”的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有重要影响,如动补结构后的“了”虚化程度相对较高,“V未了”中的“了”仍是动词等。但是,句法结构绝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除此之外,“了”的虚化程度和语法功能还与以下因素有关:
  首先,与“了”所在的事件类型有关。通常在背景事件,即连续事件的前一事件中,“了”的虚化程度有可能低一些,而且一般兼具有表示事件之间先后关系的功能,即表示相对的先时;而在前景事件句的句尾时,“了”的虚化程度有可能高一些,而且一般兼具有提示新信息的功能(或按通常说法,具有表示确定语气的功能)。因此同样是动词或动宾结构后的“了”,处于背景句中有可能还是动词,而处于前景句中则可能是兼表体意义和语气意义的助词。
  其次,与动词或动词短语的情状类型有关。一般来说,与活动、完结之类的延续性情状结合的“了”虚化程度低一些,多少具有完毕义;与达成之类终结性情状结合的“了”虚化程度高一些,表示变化的完成;与静态情状(包括形容词、动补结构所表示的性质状态)结合的“了”虚化程度更高,表示状态的实现。
  第三,有时与动词的意义类型也有关。如“减”类动词后的“了”通常表示结果,相当于“掉”;而非“减”类动词后的“了”则比较复杂。
  第四,与“了”所在句子的时制类型有关。在背景事件句中,“了”的用法可以与说话时间无关,通常不受绝对时制的影响。但在前景事件句中,“了”所述事件大多与说话时间相联系,大多是已然事件(“快放假了”中,与“了”组合的是“快放假”,也是已然的),处于句尾时更是如此。
  第五,与整个句子的信息结构有关。作焦点的“了”实义性强,不作焦点的“了”通常已经虚化。
  可见对“了”的语法意义的研究,不仅要联系句式,而且还要联系该句式所表示的事件类型、情状类型以及句子的时制结构等;需要结合诸多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平面分析描写时需要如此,在对“了”的来源和虚化过程进行历史考察时也应该如此。
  综合考虑以上诸多因素,大体上可以把《朱子》的“了”概括为四大类九小类:
  第一类是尚未完全虚化,仍是补语性质的“了。”。“了。”表示动作完毕或者动作有了结果(统称表“完结”),有时处于背景事件句中兼表完成和先时。
  第二类是表示动作和变化完成的“了1”。“了1”可以只表示完成,也可以处于背景事件句中兼表完成和先时,或者处于前景事件句句尾,兼表完成和提示语气。
  第三类是表示状态实现的“了2”。“了2”可以只表状态实现,也可以处于背景事件句中兼表实现和先时,或处于前景事件句句尾兼表实现和提示语气。
  第四类是纯语气词“了3”。“了3”用于前景事件句句尾,不表示变化,只具有告诉新情况、提示新信息的语法功能。
  从“了。”到“了1”,到“了2”,到“了3”,在虚化程度上构成了一个渐变序列。这一序列可以通过历史文献得到证实。
  可列表如下(E式略):

附注

①参见木霁弘《<朱子语类>中的时体助词“了”》,《中国语文》1986年第1期。 ②参见祝敏彻《(朱子语类)句法研究》155页,长江文艺出版社1991。 ③参见冯春田《<朱子语类>“得”、“了”、“着”的主要用法分析》,程湘清主编《宋元明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 ①“却”在近代汉语中也可以有表承接的用法,如例上举(1),再如: 1)人才进,便先见东北隅,却到西北隅,然后始到西南隅,此是至深密之地。(《朱子》2230页) 2)作两小山于门前,烹狗置之山上,祭毕,却就山边吃,却推车从两山间过,盖取跋履山川之义。(《朱子》2291页) “却”本是“退回”义动词,演化为表承接的副词,用于承接式复句的后一分句前,意义相当于“然后”、“接着”。处于A1-E1各式中的“了”常与这类“却”同现。 ①这里所说的“了1”及下面将要说到的“了2”主要是依据虚化程度和体意义的不同划分的,与通常所说的“了1”“了2”有别。这是需要特别说明的。 ①吕叔湘等《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352页,商务印书馆1999。 ①通常称作“了1”,这里从虚化程度出发称作“了。”。 ②详见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163—164页,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 ①参见沈家煊(1999)163页。 ①参该书313页,商务印书馆1982。 ①石毓智《论现代汉语的“体”范畴》,《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184页。 ①金先生称作“了4”,见金立鑫《试论“了”的时体特征》,《语言教学与研究》1998年第1期。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语气词”不同于一般所说的表示事态变化的“了2”。 ②参见孙锡信(1999),178页。 ①有人统计《朱子》中“了也”合用共8例(参见木霁弘(1986),且包括“若如此说,一部《论语》只将‘求仁’二字说便了也”、“此倒了也”两例。但前例“了”前有副词“便”,不能算“VP了也”之例,后例在中华书局1986年版《朱子语类》(1354页)以及四库全书本《朱子语类》中,“了”后均无“也”字。据此似乎《朱子》中只有6例“了也”。我们在中华书局1986年版《朱子语类》中共找到14例,除正文所举各例外,余例列举如下,以便核查。 1)只那听得,早差了也!(《朱子》95页) 2)学者不于富贵贫贱上立定,则是入门便差了也。(《朱子》241页) 3)志是要求个道,犹是两件物事。到立时,便是脚下已踏著了也。(《朱子》551页) 4)若不慎独,便有欲来参入里面,便间断了也,如何却会如川流底意!(《朱子》974页) ②相关讨论参见朱德熙《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1982)、黄国营《句末语气词的层次地位》(《语言研究》,1994年第1期)以及拙文《先秦汉语语气词同现的层次》(《古汉语研究》2000年第4期)。 ①参见曹广顺《近代汉语助词》79页,语文出版社1995。 ①参见冯春田《<朱子语类>“得”、“了”、“着”的主要用法分析》276页,收入程湘清主编《宋元明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 ①刘丹青《东南方言的体貌标记》,载张双庆主编《动词的体》14页,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吴多泰中国语文研究中心1996年出版。 ①马希文(1983)、吕叔湘(1999)、沈家煊(1999)对现代汉语中补语性质的“了”有详细论证。 ①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352页,商务印书馆1999。 ①其实体助词从广义上看也是一种补语,只是虚化程度更高罢了。 ①沈家煊《“有界”与“无界”》,《中国语文》1995年第5期。《朱子语类》完成体研究 ①“见”当看见讲时是终结动词,但“见毕礼”中,“见礼”是一个过程,属于延续性情状。 ①《入唐求法巡礼行记》4卷,此处据《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所节选的三卷加以统计。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完成体研究

《《朱子语类》完成体研究》

出版者:河南大学出版社

本书试图运用现代语言理论,从句法结构、事件类型、情状类型、时制结构等多方面对《朱子语类》中表达完成体意义的若干副词、助词、语气词、完毕义动词予以描写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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