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宁河县体与时的联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完成体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261
颗粒名称: 3.2 宁河县体与时的联系
分类号: H141
页数: 4
页码: 33-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体和时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它们在语法中的表现。
关键词: 朱子语类 完成体

内容

体与时虽然属于不同的语法范畴,两者之间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3.2.1首先,体与时之间常常难以截然分开。有时两者可以共用同一个标记,使得同一语法形式同时兼有表时和表体双重功能。如《朱子》中的例子:
  (4)a.问“五殊二实”一段,先生说了,又云:……(《朱子》2409页)
  b.逐一说了后,又反复论议一段,如此亦自好。(《朱子》2295页)
  例中“了”表示完成,这是“了”的表体功能。与此同时,它所在的“V1了V2”格式又表示V1与V2之间的先后关系,“V1了”实际具有表明V2发生的时间位置的功能,为V:提供背景时间信息,因此“V1了”具有表时功能。而这一功能可以直接通过“了”来实现,如(4a);也可在“V1了”之后加“后”,如(4b),此时“V1了”的表时功能更得到了突显。从这个角度来说,背景事件中的“了”在表示体意义的同时,又具有表示先时的功能。也正因为“了”有表时功能,所以可以与“时”之类专用于表示时制的词语配对使用:
  (5)古人祭山川,只是设坛位以祭之,祭时便有,祭了便
  无,故不亵渎。(《朱子》2262页)
  不少学者注意到,在现代汉语中,“了”可以用在过去事件句中,也可以用在未来事件句中。如:
  (6)a.昨天我吃了饭才走。
  b.明天我吃了饭再走。
  从而认为“了”只具有体意义,而与时间无关。从绝对时制的角度看,这样认为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从相对时制的角度看,“了”不仅具有体意义,而且具有时意义。例(6)“吃了饭”实际表明了“走”的时间,在“走”的时候,“吃饭”先已发生。这类句子都是连续事件句,“了”用于背景事件句中,句法上是粘着的,需要有后续成分。若没有后续成分句子就不能成立。如:
  (7)明天我吃了饭。
  之所以需要有后续成分,就是因为要有另一事件作为参照时间以保证“了”所表事件的先时性。如果句中有其他能保证“了”所表事件先时性的参照时间,那么该句子也可以不必有后续成分即可成立:
  (8)明天六点钟,我已经吃了饭。
  “吃饭”这一事件在说话时间是未然的,但是在“明天六点钟”却是已然的,它仍是先于参照时间(明天六点钟)而发生。所以说“了”在表示完成体体意义的同时,仍具有表示先时的功能。
  3.2.2其次,时制的不同对体标记的虚化程度和体意义的表达有时会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朱子》中的“过”(参见第伍章第四节):
  (9)a.《孝经》一书,文字不多,先生何故不为理会过?
  (《朱子》2141页)
  b.某尝问季通:“康节之数,伏羲也曾理会否?”曰:“伏羲须理会过。”某以为不然。(《朱子》1609页)
  两例“过”所附着的事件都是“理会”,但a中的“过”类似于“一过”,显然还不能看作表经历的“过2”,我们称之为“过。”;b中的“过”已经完全虚化,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过2”。两例的本质区别在于,a中“过”处于未然事件,b中处于已然事件。
  再如现代汉语的“了”。马希文(1983)、吕叔湘(1999)、沈家煊(1999)都曾注意到,含有去除、消失义的动词如“吃、喝、扔、卖、忘、丢”等用在祈使句时,其后的“‘了1’表示动作有了结果,跟动词后的‘掉’很相似”①。如:
  (10)吃了它! 把饭吃了!
  宰了它! 把狗宰了!
  祈使句所表示的事件是未然的;同样是这些动词,如果处于表已然的句子中,或者句中有参照时间来保证这些动词所表事件的先时性,那么其后的“了”则可能不是表示结果,不再相当于“掉”,而是表示完成。如:
  (11)他已经吃了饭。 他把饭吃了。
  他吃了饭才能走。 他把饭吃了才走。
  大概正因为有未然已然之别,“把饭吃了”之类才会有歧义:
  (12)a.把饭吃了!快一点!
  b.把饭吃了,才感觉舒服多了。
  a是祈使句,为未然事件,“了”表示结果(相当于“掉”);b是陈述已然事件,“了”表示完成。
  3.2.3此外,时制还会限制体标记的使用。这一点实际是从前面谈到的体与时常常难以截然分开衍生出来的。如“快”、“必须”之类的时间副词或助动词后面的事件一般是未然事件,在这类未然句中,表完成的“了”不能出现。如:
  (13)*他们快要放了假。 他们必须吃了饭。
  这其实主要是受“了”的时意义的制约,“了”表示先时,而“快要”等表示后时,二者有矛盾。但是下面的句子是可以成立的:
  (14)他们快要放假了。 他们必须吃饭了。
  这是因为该例是将“快要放假”、“必须吃饭”作为一个完整事件提出来的。也就是说,与“了”结合的事件是“快要放假”、“必须吃饭”,而不是“放假”、“吃饭”。在说话时,“快要放假”、“必须吃饭”作为一种状态已经出现(参见第肆章第2.2.2小节)。“快要”、“必须”与“了”属于不同的组合层次,因此相互间没有矛盾。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完成体研究

《《朱子语类》完成体研究》

出版者:河南大学出版社

本书试图运用现代语言理论,从句法结构、事件类型、情状类型、时制结构等多方面对《朱子语类》中表达完成体意义的若干副词、助词、语气词、完毕义动词予以描写和分析。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