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 阳明有得于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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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新探索》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163
颗粒名称: 【九二】 阳明有得于朱子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7
页码: 597-603
摘要: 这段内容主要讲了朱子与象山的思想和行为有相似之处,其中提到了以下几点:不知有气禀之杂,认为人类天生的一些本能和感性认知缺乏足够的认识。不教人读书,对于传统经典的研读和传承不够重视。义外之说,认为道德规范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心自然流露的。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对于言语和内心的关系认识不足,导致对于心的理解也有所偏差。
关键词: 朱熹 哲学思想 研究

内容

朱、王对峙,为学者所常言。朱子主性即理,阳明(一四七二-一五二九)则主心即理。朱子之《大学》分章,先物格而后意诚。阳明则主复古本,先诚意而后格物。且格物者,格心之谓也。凡此在在对抗,不能不谓之为学敌。学者分理学心学,彼此抗衡,未尝不可。然数百年来门户之见,愈来愈甚,以为水火不相容,如陈建(一四九七-一五六七)之《学蔀通辩》,实是太过。朱王之异,无可否认,然不过是兄弟阋于墙而已。钱穆谓:“守仁之说,始终未能摆脱尽朱熹的牢笼。”1非无故也。予尝撰《从朱子晚年定论看阳明之于朱子》,备述历代对于《晚年定论》之反动,阳明与陆象山(陆九渊,一一三九-一一九三)之关系,阳明之尊重明道(程颢,一〇一二-一〇八五),与阳明之力求与朱子归一。2今于归一方面,略有补充。分三点言之:(一)阳明之敬仰朱子;(二)《传习录》之依据朱子;(三)刘宗周(刘嶯山,一五七八-一六四五)之朱、王印合观。
  (1)阳明之敬仰朱子
  弘治元年戊申(一四八八)七月亲迎夫人诸氏于洪都3。翌年十二月归余姚4,经广信5,见娄谅(一四二二-一四九一)。娄谅语以宋儒格物之说,亦即朱子格物之说。年二十一(一四九二),从其父于北京,遍求朱子遗书读之。朱子谓即物而穷其理。乃与钱友向亭前竹树考索。钱三日成疾,阳明亦七日以劳思致病。6十四年辛酉(一五〇一)审录江北,遇异人谓周濂溪(周敦颐,一〇一七-一〇七三)、程明道是儒家两个好秀才。儒之方向渐定。十八年乙丑(一五〇五)与湛甘泉(湛若水,一四六六-一五〇五)定父,并开始授徒,以倡明圣学为事。及至贵州龙场,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不待外求之旨,乃疑朱子所定《大学章句》,非圣门本旨。于朱子之说有所冲突,恒疚于心。
  格物格心,未尝不可以调和。唯《朱子晚年定论》,似与朱子挑战,且暗示朱子晚年乃转归象山之说,谓朱子“知其晚岁固已大悟旧说之非,痛悔极艾,至以为自诳诳人之罪,不可胜赎。世之所传《集注》《或问》之类,乃其中年未定之说,自咎以为旧本之误,思改正而未及”7。此论出后,即引起强烈反应,弄成一巨大风波,鼓动一百五十余年。最先驳论者为罗钦顺8(一四六五-一五四七),而以陈建为最烈9。彼等指出阳明所摘三十四书之中,多在《集注》《或问》成书以前。故阳明晚年之说,根本不能成立。其实统计可决定为早年中年之书者五,决为晚年者十,似为晚年者八,无史实可据者十一。是则阳明所谓晚年,未尝无据。阳明之最大缺点,乃在其断章取义。从一千六百余书札中,挑取三十余札数行,以符合己意。
  以方法论,自是大错。然其动机,则非如陈建等之所云援朱入陆,阳懦阴禅。此不外陈建等之主观而已。阳明并非倒朱扶陆,只为象山鸣冤。彼之所云“大意在委曲调停”10,非虚语也。
  阳明最大动机,在乎归一。答甘泉云:“自是而吾党之学归一矣。此某之幸,后学之幸也。”11又自云:“予既自幸其说之不缪于朱子,又喜朱子之先得我心之同然。”12施邦曜(一五八五-一六四四)评此语曰:“先生与朱子是一是二,两言可见。”13朱、王两人思想,有同有异,大抵对于朱子得自伊川格物之说,不能会同,而于朱子得自明道心性之学,则谓先得我心之所同。故《晚年定论》于朱子涵育熏陶之说,尝以为喜。14自辨与朱子时有不同,则曰:“吾之心与晦庵之心未尝异也。”15又曰:“就如朱子亦尊信程子。至其不得于心处,亦何尝苟从?”16总之,常以朱子为模范。于是其思想之部分,不能越出宋学之范围。其谓“仆于晦庵亦有罔极之恩”17,又曰:“平生于朱子之说如神明蓍龟。”18皆由衷之言也。
  (2)《传习录》之依据朱子
  《传习录》首条即批评朱子改《大学》“在亲民”为“作新民”19之不是。《传习录》引朱子共二十次。然凡所引,几乎针针相对。如朱子《中庸章句序》谓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阳明则谓:“天理人欲不两立,安有天理为主,人欲又从而听命者?”20又如朱子《大学补传》谓“即物而穷其理”,阳明则谓此析心理为二。21两者似相对垒,难以融合。然《传习录》重要之点有三:一为至善是心之本体,二为独知乃良知,三为心外无理。三者皆借重朱子之言,以为解释。言心之本体22,则引朱子“尽乎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23,以阐明之。“致良知”为阳明突破学说,吾人不能谓其来自朱子。然其解良知谓:“人虽不知而己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24乃引朱子“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25之言,不能不承认其释良知为有得于朱子矣。朱子注《大学》经文“明明德”云:“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阳明亦曰:“明德者,天命之性,灵昭不昧,而万理之从出也。……于凡事物之感,莫不有自然之明焉。是其灵昭之在人心,亘万古而无不同,无或昧者也。是故谓之明德。其或蔽焉,物欲也。明之者,去其物欲之蔽,以全其本体之明焉耳。”26与朱子之言,如同一鼻息出气。阳明学说诚是自家苦思得来,然其借助于朱子,则无可否认矣。
  (3)刘宗周之朱王印合观
  刘宗周摘录阳明书札杂著与《传习录》为《阳明传信录》三卷,每条加以按语,甚为精切,为研究王学所不可缺。惜知《传信录》者,尚少其人也。阳明云:“志道恳切,固是诚意,然急迫求之,则反为私己。”27刘氏按之曰:“此语自是印过程朱。”28阳明云:“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皆所以明善而为诚身之功也。”29刘氏曰:“先生既言格致即《中庸》明善之功,不离学问思辨行,则与朱子之说何异?”30阳明云:“君子之所谓敬畏者,非有所恐惧尤患之谓也。……惟恐其昭明灵觉者,或有所昏昧放逸,流于非僻邪妄,而失其本体之正耳。”31宗周评之曰:“最足发明宋儒主教之说。”32阳明云:“谨独即是致良知。”33刘氏评之曰:“千圣同符。”34其评《朱子晚年定论序》则曰:“先生自供供人处,俱确凿无疑。朱子闻道,毕竟在晚年。”35而于《传习录》引朱子“天理人欲”之言36,则曰:“‘天理人欲’四字,是朱王相印合处。奚必晚年定论?”37于阳明评朱子人心听命之语,则按之曰:“先生说人道只是一心,极是。然细看来,依旧只是程朱之见。”38又评《传习录》徐爱(一五一八年卒)所记语录云:“先生语录,其言去人欲存天理者不一而足。又曰:‘至善是心之本体,然未尝离事物。’39又曰:‘即尽乎天理之极处。’40则先生心宗教法,居然只是宋儒衣钵,但先生提得头脑清楚耳。”41阳明解“中”字为无所偏倚。42刘氏评之曰:“此即朱子至静之中无少偏倚之说。”43阳明曰:“文公格物之说,只是少头脑。如所谓‘察之于念虑之微’,此一句不该与‘求之文字之中,验之于事为之著,索之讲论之际’44,混作一例看,是无轻重也。”45刘氏之反应,乃谓“文公功臣”46,此言极妙。盖谓阳明非反朱,只进一步耳。阳明答读书之问,谓:“终日与圣贤印对,是个纯乎天理之心。任他读书,亦只是调摄此心而已。何累之有?”47宗周评之曰:“又举天理二字,如此方是真读书,亦便是真格物处。朱先生以读书为格物穷理之要,与先生语不无差别。”48宗周评阳明语,强调其拈出天理二字处,不下十余次。天理为阳明学说一重心,自无问题。然此处暗示朱子教人读书,非体贴天理,则宗周非文公之功臣也。
  黄宗羲(一六一〇-一六九五)《明儒学案》卷十为《姚江学案》,所录《语录》,即《阳明传信录》卷一二;所录《传习录》,即《阳明传信录》卷三,俱略有删。除少数外,并录宗周按语。但未说明此是刘氏评话,以致日本学者注《传习录》,几皆误以为黄宗羲评语。即如大儒佐藤一斋(一七七二-一八五九)、东正纯(一八三二-一八九一)与最近注释者中田胜,皆有此误。49此非彼等之过,而乃宗羲之疏忽也。宗周思想,大体沿袭阳明,又拥护其《朱子晚年定论》之议,而竟以朱王印合如此,吾人益知阳明之有得于朱子为不少矣。

附注

1 《朱子新学案》(台北三民书局,一九七一)第一册《提纲》,页二一〇至二一一。 2 载《书目季刊》第十五卷,第三期(一九八一年十二月),页十五至三十四。采入拙著《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台北学生书局,一九八三),页四三七至四七三。 3 今江西南昌。 4 今浙江绍兴之东。 5 今江西上饶县。 6 《传习录》下,第三一九“先生曰众人”条。《王文成公全书》(《四部备要》本)卷三,页五十一上。以下简称《全书》。 7 《传习录》卷末附《朱子晚年定论序》。 8 《困知记》〔嘉靖七年戊子(一五二八)本〕附录卷五《与王阳明书》,页一上至七上。予文内以顾璘(字东桥,一四七六-一五四五)为首先批评定论者,经IreneBloom博士指正。 9 《学蔀通辩·提纲》(《正谊堂全书》本),页一上;卷一,页三上,七下;卷二,页三下,四上、五下;卷三,页十五下。 10 《传习录》卷中,第一七六条《答罗整庵少宰》。《全书》卷二,页六十三下。 11 《全书》卷四《答甘泉》,页四十一上下。 12 《传习录》卷末附《朱子晚年定论序》。 13 《阳明先生集要》〔光绪三十二年丙午(一九〇六)本〕,《理学集》卷四,页九十一上下。 14 《全书》卷六《答南元善(第二书)》,页十八下。 15 《传习录》卷上,第九十八“朋友观书”条。《全书》卷一,页四十五上。 16 《传习录》,第六“爱曰昨闻”条。《全书》卷一,页八上下。 17 《全书》卷二十一《答徐成之(第二书)》,页十五下。 18 《传习录》卷中,第一七六条《答罗整庵少宰》。《全书》卷二,页六十三下。 19 改“亲”为“新”,乃依程伊川改正《大学》。参看《程氏经说》(《四部备要·二程全书》本)卷五,页三上。 20 《传习录》卷上,第十“爱问道心”条。《全书》卷一,页十一下。 21 同上,卷中,第一三五条《答顾东桥书》。《全书》卷二,页八下至九上。其他反对朱子之论,详见《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页四五五至四五六。 22 同上,卷上,第二“爱问知止”条。《全书》卷一,页三上。 23 《大学章句》注经文。 24 《传习录》卷下,第三一八“先生曰先儒”条。《全书》卷三,页五十上。 25 《大学章句·诚意》第六。 26 《全书》卷七《亲民堂记》,页三十七下至三十八上。 27 《全书》卷四《答徐成之(第二书)》,页二下。 28 《刘子全书遗编》〔道光三十年庚戌(一八五〇)刻本,光绪二十五年己亥(一八九九)重修〕卷十一,《阳明传信录》一,页二下。《明儒学案》(《四部备要》本)卷十,页五上删此评语。 29 《全书》卷四《答王天宇(第二书)》,页三十上。 30 《刘子全书遗编》卷十一《传信录》一,页四下。《明儒学案》卷十,页六上。 31 《全书》卷五《答舒国用》,页十七上下。 32 《刘子全书遗编》卷十一《传信录》一,页九下。《明儒学案》卷十,页八下。 33 《全书》卷五《与黄勉之(第二书)》,页二十三下至二十四上。 34 《刘子全书遗编》卷十一《传信录》一,页十上。《明儒学案》卷十,页九下,删此评语。 35 《全书》卷十二《传信录》二,页十四下。《明儒学案》卷十无此序。 36 《大学章句》注经文。 37 《刘子全书遗编》卷十三《传信录》三,页一上。《明儒学案》卷十,页十二下。 38 同上,页四下。 39 《传习录》卷上,第二“爱问知止”条。《全书》卷一,页三上。 40 同上。 41 《刘子全书遗编》卷十三,《传信录》三页五上。《明儒学案》卷十,页十四上。 42 《传习录》卷上,第七十六“澄问喜怒”条。《全书》卷一,页三十八下。 43 《刘子全书遗编》卷十三《传信录》三,页八下。《明儒学案》卷十,页十五下,删此评语。 44 《大学或问》(《近世汉籍丛刊》本),页二十上,总页三十九。 45 《传习录》卷下,第二三四“文公格物”条。《全书》卷三,页十五上。 46 《刘子全书遗编》卷十三《传信录》三,页二十一下。《明儒学案》卷十,页十九下,删此四字。 47 《传习录》卷下,第二四一“问读书”条。《全书》卷三,页十八上。 48 《刘子全书遗编》卷十三,《传信录》三,页二十二上。《明儒学案》卷十,页十九下。 49 拙著《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页三十七、一三〇、一五五、二一〇、二八八、三〇二、三〇三、三〇四、三〇七、三〇九、三二七、三三一、三四一、三四二、三五五、三六二、三八〇。谓注家误以为黄宗羲语,盖指佐藤一斋(《传习录栏外书》)、吉村秋阳(《王学提纲》)、东正纯(《传习录参考》)、东敬治(《传习录讲义》)、杉原夷山(《王阳明》)、山田准(《传习录》)、中田胜(《王阳明》)、安冈正笃(《传习录诸注集成》),其中以吉村秋阳与东正纯为尤甚,而东正纯之子东敬治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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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新探索

《朱子新探索》

出版者:重庆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朱子行状、朱子自述、朱子自称、沈郎、刘屏山命字元晦祝词、朱子世系之命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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