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 “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新探索》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125
颗粒名称: 【五四】 “魔”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3
页码: 364-366
摘要: 本文主要是关于朱熹在福建漳州任职期间的记载。朱熹在漳州任职期间,除了劝谕居民居丧持服遵礼外,还禁止男女聚集僧庐为传经会与女道私设庵舍。其中,“魔”字的解释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作为“妖”字解,另一种是作为“摩”字解,指的是摩尼教。对于“魔”字的解释,需要澄清。
关键词: 朱子 任职 记录

内容

绍熙元年庚戌(一一九〇),朱子六十一岁,知福建漳州。四月到郡,翌年四月去郡归。到任之初,除晓谕居民居丧持服遵礼外,即禁男女聚集僧庐为传经会与女道私设庵舍。其劝谕榜有“佛法魔宗”、“魔佛”、“魔教”三词。此“魔”字极是重要。如此字作“妖”字解,绝无问题。若作“摩”字解,则指摩尼教。即谓朱子知有摩尼教而且禁止之矣。此点不可不澄清之。
  一九八四年九月有宋代教育之研讨会,假座美国东部匹林斯敦会议中心举行。名为宋代,实集中于朱子,盖此会乃一九八二年国际朱熹会议教育工作组之后身也。参与者国际专家二十余人。席间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朱荣贵君报告朱子各处外任之劝谕榜。彼译“魔”为“妖”,予赞助之。唯西方学者数人,极端反对,坚持“魔”为魔教,即吃菜事魔教,亦即摩尼教。其中Erik Zurcher为中国佛教史世界权威,对我国历史上外来宗教,甚为熟识。彼谓南宋时代,摩尼教福建犹存云。
  查摩尼教三世纪由摩尼(Mani)创立,故名Manichaeism,为伊朗古代宗教之一。其教义基于拜火教之善恶二元论,而采集基督教与佛教等若干成分。约六七世纪传入新疆,唐嗣圣十一年甲午(武则天延载元年,六九四)入长安。随散播于长江流域。会昌五年乙丑(八四五)排佛以后,摩尼教随之而衰。然南宋时代,江西福建犹有其迹。在华与佛教道教混合,又称明教、魔教、吃菜事魔教。
  吾人问题并非南宋福建是否有摩尼教,而是朱子晓谕榜中之“魔教”是否指摩尼教。其《劝女道还俗榜》云:“后世礼教不明,佛法魔宗,乘间窃发。唱为邪说,惑乱人心。使人男大不婚,女长不嫁。谓之出家修道,妄希来生福报。……岂若年齿尚少,容貌未衰者,各归本家,听从尊长之命。公行媒娉,从便婚嫁,以复先王礼义之教,以遵人道性情之常?息魔佛之妖言,革淫乱之污俗,岂不美哉。”1其《劝谕榜》云:“不得传习魔教。……不得停丧在家。……切不须斋僧供佛,广设威仪。……不得以修道为名,私创庵宇。……不得以礼佛传经为名,聚集男女,昼夜混杂。……不得以禳灾祈福为名,敛掠钱物,装弄傀儡。”2
  此两件公文最应注意者有二。一为其对象纯为佛教,二为其目的全在社会改良。观其并未提及教义,可知绝非排教。所劝谕者乃修道不嫁之女子,劝其还俗。所禁止者乃私创庵舍,因女道住庵被人控诉与人通奸,又因以传经为名,男女昼夜混杂也。凡此与教条无关,其目标乃社会改良而已。两文对象,全在佛教。禳灾祈福,佛教道教均与其事,然上文引“佛法魔宗”一词,若谓“魔宗”指魔教,亦即摩尼教,则何以道教不一并攻击耶?且朱子之时,摩尼教虽或尚存于福建,然非盛行,以至私创庵舍。陈淳叙述民间宗教最详,然并未提及摩尼教也。3以故“佛法魔宗”、“魔佛”、“魔教”三词之“魔”字,只是妖邪魔鬼之意。“佛法魔宗”非指两教,乃行文之排法耳。“魔佛”亦非指两教,而指佛教为邪恶害人。“魔教”亦然,非摩尼教之别名也。
  或曰,沈继祖诬朱子六大罪,谓其“剽张载、程颐之余论,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4。此处明指摩尼教,可知朱子与此教有实际关系矣。吾应之曰:继祖奏疏,几乎全数说谎。(参看页七五八“沈继祖诬朱子六罪”条)然沈氏既举其名,则必是得诸传闻,可以见此教之存在。然亦只可证其存在,而不能证其与朱子有关,更不能证其漳州之禁,乃禁摩尼也。《年谱》云:“其俗尤崇尚释氏之教,男女聚僧庐为传经会,女不嫁者私为庵舍以居,悉禁之。”5其专指佛教也明矣。

附注

1 《文集》卷一百《劝女道还俗榜》,页四上至五上。 2 《文集》卷一百《劝谕榜》,页六上至七上。 3 《北溪字义》卷下《“鬼神”门》。 4 叶绍翁《四朝闻见录》(《浦城遗书》本)卷四《庆元党》,页十下。 5 王懋竑《朱子年谱》(《丛书集成》本)卷四上,页一七一。

知识出处

朱子新探索

《朱子新探索》

出版者:重庆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朱子行状、朱子自述、朱子自称、沈郎、刘屏山命字元晦祝词、朱子世系之命名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