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构宗法制的内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2831
颗粒名称: 四、建构宗法制的内容
分类号: B244.75;G127
页数: 7
页码: 284-29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宗法制的内容,包括其形式和内容。宗法制的特点是围绕编写族史、尊祖敬宗、收族睦族、同乐同悲、共生共荣、永远承传的原则而设计。它包括族谱、祠堂、祖茔、祭田、族规、祭祀礼仪等形式和内容。其中,族谱是宗法制内容中的物质形态之一,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族谱是一种特殊的图书,记载了家族历代世系、繁衍迁徙、重要人物事迹等信息。朱子也曾提到过族谱的重要性,认为它可以帮助人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责任,从而更好地维系家族关系和传承家族文化。
关键词: 宗族文化 宗族组织 朱子理学

内容

所谓宗法制,是宗族组织内实施的规章制度,它有其形式和内容。其特点是围绕编写族史、尊祖敬宗、收族睦族、同乐同悲、共生共荣、永远承传的原则而设计。它包括族谱、祠堂、祖茔、祭田、族规、祭祀礼仪等形式和内容。
  (一)族谱
  族谱是宗法制内容中物质形态之一。族谱也称族牒、宗谱、宗牒、家乘、家史等,它是记载以一血缘关系为主体,家族历代世系、繁衍迁徙、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这个“一血缘”就是一祖先,立为宗子,即祖宗。其历代各后裔,就是其血缘关系中的一员。朱子说:“谱存而宗可考,是故君子重之。”“族之有谱尚矣。司马迁述世家,柳芳卿著世族论,而名门巨族之系,历历可考。”①用理学观释谱曰:“百川一源,万殊一本,其在兹乎。”“尝谓‘万物本天,人本乎祖’,此理也,势也,虽同也,亦异也。故天无古今,而祖有先后……有先后者或一传或再转,以至传之千百,世远年湮……是以名家巨族不可无谱也。夫谓之谱者,所以纪世系,明尊卑,别亲疏也。容或无之,则世系何以纪?尊卑何以明?亲疏何以别?由是天伦不序,世教不彰,而水源木本之思鲜能兴起?……使数百年下之子孙贸贸然不知孰为吾之祖所当尊,不知孰为吾之宗所当敬,其情可胜言哉。”②“是故谱不由鼻修,若有枝而无根如水无源也。”①这里指无谱会不明尊卑、乱人伦的状况。对于修谱的意义,朱子说:“族谱之设,纪源流,序昭穆,而明宗之法也。谱牒不修,源流不纪,则人心无管摄,必至法斁纲沦,亲疏不辨,尊族敬宗之道不明,此谱之所由作也。”又说:“谱牒既成,乃宗盟之盛事,启后人隆礼义,敦孝悌,知爱敬,正风俗,是可以观世教,则谱之道明矣。”②朱子系统地阐述了族谱的根据、内容、功能和意义。此谱论影响甚远,文天祥以诗曰:“谱系相传识派源,藏收全赖子孙贤。累朝官品荣当世,百代尊卑在此篇。发迹文江乔木秀,分居槎水肯堂鲜。至今旧业何为贵,不失青青一片毡。”③朱子不仅论谱,还亲自编写族谱。南宋淳熙十年(1138)为其家族举笔撰修了《婺源茶院朱氏世谱》,立其上九世祖古僚公为一世祖,至其孙共十一代为谱系,采用欧阳修创立的体裁记述。将每代人名、生平,包括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时、配偶、藏地、功绩等概述其名左侧处记之。形成族谱记述方法的范本,传承至今而不异。
  (二)祠堂
  祠堂是宗法制内容又一组合的物质形态。它是供奉祖先,祭祀祖宗,凝聚和教化族人的场所,视为宗族的象征,祖先所在之偶像。“祠堂”一词,是从“家庙”一词演变而来。秦以前天子、诸侯、士大夫祭祀祖先的场所称“家庙”。司马光称“先王之制,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④。汉以后则有“祠堂”一词出现。“(秦)尊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公卿贤贵多建祠堂于墓所。”①朱子重视祠堂建设,从命名,到格式及功能等,在其《家礼》中都有明确的规范。
  首先是“祠堂”命名。朱子强调“庶民祭于寝,士大夫祭于庙”,“庶人无庙,可立影堂”,“特以祠堂命之”。这是区别家庙言之,其实当时南宋佛、道盛行,四处寺、庙林立,他们活动的场所是寺是庙,朱子以“祠堂”别之更有意义,因为寺、庙不讲人伦,而祠堂专重人伦,将祠堂建设成为庶民受儒家之理来修身的场所。
  其次是祠堂格式结构。其《家礼·通礼》载:“祠堂三间,外为中门,中门外两阶,皆三级,东曰阼阶,西曰西阶,阶下随地广狭以屋覆之,令可容家众叙立。”正寝之东设立四龛,将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牌位奉供于上。朱子这种设计是按“五世则迁”的“小宗”之祭设计,把始祖及先祖排除在祠之外,这种立四主为神法,能使族人亲亲可感,但关系族众数不多,而祭祀活动频繁,负担为一代人维持,一般家族难以承受。又以墓祭的形式举行“百世不迁”的“大宗”祭祀,以满足后人慎终追远、尊祖敬宗的心里。朱子这种变通“先王礼制”的做法,对宗法制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后来经过演变,至明清各族祠堂一般立始迁祖为神主。袁枚说:“然则尊何始?曰以始迁某为始。”②祠堂供奉始迁祖,同样使族人的祖裔关系变得清晰、系统、具体可感。更重要的是,这种立主法携紧族人众多,形成地域性群体,族众力量大,为维护族人生存和发展的优势显而易见。特别是一些大的宗族,设立了户长、房长的管理体制,加上族规完善,祖产丰厚,形成了地域内小政府外的小政府而雄立一方,所以凝聚族众、教化族人更有感召力。其三是祠堂的功能。祠堂是一宗族的中心和最明显的地域标志。朱子在《家礼》开篇言:它最能体现“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在其《近思录》中说:“夫有院庙,则人心有归属而不散。”也就是它最能体现理学中人伦道德的原则,是实践这些原则的形式。祠堂的功能,具体言:一是聚族众的旗帜。祠堂是一族最实最近祖先标示所在地,是联系其后裔的纽带,是“收族”的旗帜,使血缘关系族人有其身份归属感和承传祖德的认同感。二是祭祀祖先,接受教化的场所。祠堂设计既是供奉祖先的地方,又是主要祭祀活动的场所。因有“可容家众叙立”的条件和按祭祀礼仪可施展的空间。由于在活动中,演示尊祖孝敬程序时体现端肃虔诚至极而感染族众,包括读家谱,讲述祖宗创业史,宣唱家规、家训,颂扬族贤族德等,起到儒家伦理道德的教化作用。三是处理族事的衙门。一般商量族事的会议,编写族谱的办公,调节族人矛盾的纠纷,惩罚族人违规的行为等均在祠堂进行。四是家族文化活动中心。一般是家族内庆典和演戏的地方和办学的场地。总之,祠堂在族人眼里,是事亲的偶像,是生存平安富裕的寄托,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地。保护祠堂高于一切,故朱子在《家礼》中说:“或有水盗,则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次及祭品,后及家财。”说明祠堂在族人心目中的重要性。
  (三)祖茔
  祖茔是祖先的坟墓,是宗法制内容组合的又一物质形态。祖茔对象的确立,是与族谱中标立的一世祖和祠堂中供奉的神主是一致的。朱子重视祖茔文化建设,把墓祭作为宗族祭祀的重要内容之一。他主张以“百世不迁”的“大宗”法进行墓祭。也就是超过祠堂供奉的祖主以上祖先之墓进行祭祀。为维持永远祖墓祭祀的费用,他主张在墓地周边购买土地,设为“墓田”。墓祭有
  一定仪式,体现族人尊祖孝敬精神和肃穆虔诚的态度。也是对族人进行人伦道德教化的践行场地。
  (四)族产
  族产是宗族的共有财产,是维持宗法制的经济支持和宗族组织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在农业社会,族产主要表现为占有的土地,即称族田。族田分为祭田、学田、义田等,以招佃的形式收取地租,用于族内祭祖、办学助学、恤济贫困的支出。朱子对族产的筹集、使用都有明确要求,《家礼》中说:“初立祠堂,则计见田,每龛取其二十之一,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墓田。后凡正位祔者,皆仿此。宗子主之,以给祭用。上世初未置田,则合墓下子孙之田,计数而割之。皆立约闻官,不得典卖。”朱子这种筹集办法是将族人现有土地的5%划割为族产,并立约,不得买卖。族产是族人的公共财产,要永久维持和发展下去,重在管理,朱子对管理好的典型大加表扬,如赞誉吴某曰:“方为义庄义学义冢,以俟宗族之贫者。”①表扬张公曰:“置义庄以赡宗族之贫者,以至母族丧葬婚嫁亦皆取给焉。岁时祭祀,必预戒小大,使各严恪。涤牲治具,必亲莅焉。及祭,肃乎如祖考临之时节。尝新必先荐于庙,而后敢食。器皿择精洁者备荐享,不以他用。”对张公将族产管理周到、要求严格、至诚至敬的工作风格大加赞赏。朱子对族产筹集、使用、管理的论述,形成制度影响深远,以后各宗族将其完善后写进族规。
  (五)族规
  族规也称宗规、宗范,是宗族内的规章制度,是“管摄人心”的准绳。族规从内容上和称谓上有多种之分,如“乡约”、“家法”、“家规”、“家训”、“家范”、“格言”、“劝诫”等。从践行手段看分为“劝诫”和“强制”两类。从约束面来分,有《乡约》覆盖区域之人群,不分姓氏的人。《族规》覆盖本族同血缘关系的族人。不论乡约还是族规,其内容无不体现理学的“五伦之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各司其道)和“五常之德”(仁、义、礼、智、信)的内涵。如《朱子家训》共318个字,端篇就直言规定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应各司其德,其标准是仁、忠、慈、孝、友、恭、和、柔。《朱子家训》承传至今,影响深远。在各宗族组织的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朱氏家族承传朱子的思想尤为认真。如《和平朱氏家规十则》称:敦孝友、崇祭祖、笃宗族、训子弟、习正业、尚劝俭、戒赌博、息争讼、理公堂、慎嫁娶。由于族规乡约有“彼此交警”、“教人善俗”的作用,利于社会安定,故都得到历朝统治者的重视和支持。
  (六)礼仪
  礼仪是宗法制中祭祀祖先,包括祠祭、墓祭的程序。它体现孝敬的行为和虔诚的态度,使参与的祭祀者受到至诚、至敬、端庄、肃穆的心理震撼。祭祀礼仪要求严格,主祭一班人都要着各自不同的祭服,参拜的族人都要携带族标正装并按长、晚辈份排列肃立。对祭器、祭物、祭位、牲畜、仪文、具馔、行礼都有严格的要求。在祭祀过程中每一个动作都有具体规定。参与者在“引唱”、“通唱”的颂声中从始至终将祭祀的过程演示完毕,最后由读“宗范”执事者宣告退班而散。①这种“礼仪”按“先王礼制”而编,影响深远,沿用至今虽简化了但程序未变。
  综上浅析,显而易见,朱子用理学的观念,来建构宗法制,其初衷试图以理学承传与实践占领市场,从伦理的原则教化庶民、管摄人心、安定社会,实现以“理”治天下。宗法制历代实施而无阻,一段时间就有“富国必善俗,善俗必明伦”,“宗法立家国,礼教尤先行”之论。由于宗法制“有补治道”,“敦化导民”的作用,不仅引起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和支持,也为族众所接受和乐意坚守,形成一种文化现象,至今而不衰。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指出“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宗族文化表现出最完善的传统文化承传体系,应引起重视,正确引导,加强建设。目前湖北朱氏宗族文化,正处在续谱、建祠、复祖茔阶段,这些硬件建成后如何发挥其服务社会、丰富文化生活的作用还值得研究和规范。

附注

①《江西朱氏源流志·朱熹修谱序》,第377页。 ②朱熹:《上官氏宗谱序》。 ①朱熹:《吴氏族谱序》。 ②朱熹:《曹氏族谱序》。 ③文天祥《古平朱氏族谱序》。 ④《文潞公家庙碑》记。 ①《文潞公家庙碑》记。 ②《小仓山房全集》卷一〇。 ①《文公文集》卷八八。 ①《江西朱氏源流志》,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知识出处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为2013年“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研讨会的成果汇编,收录《新安理学特质》、《试论饶鲁的学术思想与心学化的双峰学派》、《朱子理学与关帝信仰》、《韩国九曲园林雏形阶段》等文章。

阅读

相关人物

朱长良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