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夫社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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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在南平:文化遗存讲解词》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2640
颗粒名称: 五夫社仓
其他题名: 重点讲解朱子对荒政制度的创新
分类号: B244.7
页数: 3
页码: 29-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五夫社仓是朱子首创的民办社仓,用于储存粮食以备灾荒。社仓在历史上经过多次重修,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为五夫公社的粮库。五夫社仓的建立和实践培养了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实践了一种以民间力量为主、具备互助性质备荒储粮的办法,被誉为“先儒经济盛迹”,是我国古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新发展,更是朱子民本思想在实践中的体现。朱子社仓法是朱子总结各地社仓经验制订的法规,成为我国最早的经济宏观调控法律性文书。
关键词: 南平市 朱子 五夫社仓

内容

这座社仓初建于南宋乾道七年(1171),为朱子首创,用于存放粮食赈济灾荒的民办社仓。历史上,五夫社仓由门楼、凉亭、水池和仓管人员宿舍等组成,占地面积140平方米,可储粮35万公斤。后邑人为缅怀朱子德行,改称“朱子社仓”。五夫社仓,历代屡次重修,清光绪十五年(1889),朱子的裔孙朱敬熙再次主持修建,在社仓大门外刻“五夫社仓”四字砖雕匾额,二门上刻“朱子社仓”四字砖雕匾额。800多年来,朱子社仓一直发挥着储粮备荒的作用,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为五夫公社粮站的粮库。2018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朱子社仓列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8月公布为南平市第一批朱子文化遗存名录。
  乾道四年(1168)春夏之交,闽北建阳、崇安、浦城一带水旱频发,灾情严重。当时,朱子奉祠居五夫,崇安知县诸葛廷瑞请朱子、刘如愚共同商量如何救灾赈粜。朱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五夫富户拿出家中存粮,以平价赈济灾民;同时上书建宁知府徐嘉,请求发放常平仓(官仓)存粮以应救灾急需,得到官仓600斛借粮的救助。
  第二年,朱子不厌其烦地上书给继任建宁(治所在今福建省建瓯市)知府的王淮、沈度,申请在五夫建仓,终于得到建宁府同意和资金支持。乾道七年(1171)五月,五夫社仓动工,当年八月得以建成。
  社仓竣工之后,朱子举荐五夫当地刘复、刘德舆、刘琦、刘玶平四位德高望重的乡贤共同管理,制订了《仓规》,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照仓规收取一定利息出借给百姓,秋冬丰收后偿清存放,变官仓赈粜为民仓赈济。为警示社仓管理者遵纪守法,杜绝私心贪念,朱子还在仓壁上题了一首警示诗:“度量无私本是公,寸心贪得意何穷。若教老子庄周见,剖斗除衡付一空。”
  五夫社仓的建立和实践,改变了受灾民众单纯依靠国家拨谷救济的思想,有效地培养了农民自我保障意识,还实践了一种以民间力量为主,具备互助性质备荒储粮的办法,被誉为“先儒经济盛迹”,是我国古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新发展,更是朱子民本思想在实践中的体现。
  小资料
  朱子社仓法
  南宋乾道八年(1172),在五夫社仓的典型示范下,建阳、光泽、顺昌等地纷纷效仿,先后建立本地社仓。此后,社仓制度不断向省外推广,在浙江、江西等地得到不同程度的实施,成为农村储粮备荒的重要形式。朱子总结各地社仓经验,制订《社仓事目》,上报朝廷,请求全国各地仿效执行。淳熙八年(1181),宋孝宗批准后,下令各地执行。《社仓事目》连同五夫社仓经营管理的办法被统称为“朱子社仓法”,成为我国最早的经济宏观调控法律性文书。

知识出处

朱子在南平:文化遗存讲解词

《朱子在南平:文化遗存讲解词》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朱子文化知识的普及性读物。书稿选取了朱子文化在南平市建阳区、延平区与武夷山市、建瓯市、浦城县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遗址遗存进行讲解,将朱子生平、朱子理学思想、朱子对孔孟以来思想的集大成、朱子对儒家道统的庚续、朱子文化对中华文明的贡献及时代价值、朱子门人弟子及朱子理学在海内外传播等内容结合新时代精神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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