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刊论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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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8)》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1320
颗粒名称: 一、期刊论文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
页码: 122-125
摘要: 本文探讨了朱陆异同的问题解决方式,并引入康德自由意志与无条件实践法则的概念,试图证明程朱、陆王二系可以会通。文章分为朱陆异同与学风转向、朱陆之异是儒学第一义抑或第二义的不同、儒学的第一义应如何规定、从常知到真知、伊川朱子致知穷理之说的合理性及二系之会通等部分。
关键词: 朱陆异同 学风转向 康德自由意志

内容

(一)宋明理学当代诠释(心性论与工夫论)
  杨祖汉,《程朱、陆王二系的会通》,《当代儒学研究》,2018年第24期。
  (1)问题意识
  作者的问题意识在于关注朱陆异同。在过去的相关研究中,章学诚认为程朱陆王是千古不能没有的争论。作者认为章学诚虽然似乎同时承认两者的说法,但是让人有各是其是、各非其非的感觉,并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余英时提出一种“内在理路”的说法,认为宋明理学到清代考证学的学术转向是由于朱陆异同的争辩。唐君毅认为朱陆异同不能从“尊德行”与“道问学”的不同来理解。牟宗三认为朱子是“继别为宗”。基于上述,作者欲透过引入康德自由意志与无条件的实践法则为互相涵蕴,说明程朱、陆王其实可以会通。
  (2)论文架构
  第一节,朱陆异同与学风转向。第二节,朱陆之异是儒学第一义抑或第二义的不同。第三节,儒学的第一义应如何规定。第四节,从常知到真知。第五节,伊川朱子致知穷理之说的合理性及二系之会通。
  (3)论文摘要
  在第一节中,作者指出朱陆异同问题如何解决,是不可回避的。余英时提出了“内在理路”的说法,认为宋明到明清学术的转向在于:朱陆异同的争辩。在形上学层面,到了明代中叶,已经是山穷水尽,即是再也无法对二系的是非对错给出新的合理的答案,于是想要将原始典籍的考订,作为判断学术是非的标准。作者认为余英时的说法很有参考价值。在第二节中,作者指出,牟宗三以是否“符合道德之本性而做实践”作为儒学的正宗义,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象山言心即理完全合乎这样的标准,也就是行动所依之法则即为本心良知自己提供。这是所谓的直贯创生系统。牟宗三对于此二系之不同给出直贯与横列的差异,不是同一层次上的对立,实属于一系统的两层,并非两系统的对立。依照唐君毅之意,对于儒学所言之“本体”,朱陆并无差异;两者的不同处来自于“工夫”论上的差异。对于唐君毅的说法,作者的质疑在于工夫论上的差异,应也是朱陆两人对于“本体”的理解的不同所造成,并认为唐君毅主张朱子言“心”也有心体义,心与理为一,此一说法应该不合朱子的原义。在第三节中,作者指出儒学第一义应规定为:所为成德,是人能依义利之辨而生出的,为义而行义的想法来自我要求。此即是康德所谓的道德行动是无条件的实践,或是由法则直接决定意志之行动。依照康德的分析,自由与无条件的实践法则是互相涵蕴的。作者欲透过此一进路,来证明程朱、陆王二系是可以相涵的,两者分别由法则始或由自由始以了解无条件之形态。第四节中,作者证明朱子肯定人对理本有所知,要将此本知之理抽出来做进一步了解,而且在穷理的过程中,逐步肯定此理是人本有之理,然后要求自己必须按理而行。格物穷理的目的在于,对理做真切的了解,使人依理而行,并非是要人了解事物的形构之理或经验之理。
  (二)韩国朱子学
  陈绘宇,《从牟宗三与李华西对朱子“明德注”的诠释见“心说论争”的意义》,《鹅湖学志》,2018年第61期。
  (1)问题意识
  作者的问题意识在于,中国台湾当代新儒家学者牟宗三与韩儒李华西二者对明德的诠释有很大程度的相似。两人不约而同地主张“明德”是性理,也同样地指出“明德”必须关联着心而言,但却对朱子有正反两极的评价。作者指出依照牟宗三的看法,朱子始终凑泊不上正统儒学;而李华西认为朱子的学问是真正地继承了孔孟的道统。为何会产生这样的结论,追根究底是因为两者对于朱子言“心”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对“如何关连着心”以言明德,便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此篇论文分述牟宗三与李华西对朱子“明德注”诠释上的差异,透过此一比较,提供一条当代朱子学研究中新的视角。
  (2)论文架构
  第一节,牟宗三对朱子“明德注”的诠释。第二节,李华西对朱子“明德注”的诠释。第三节,“明德主理”在牟宗三及李华西之间的异同。
  (3)论文摘要
  在第一节中,作者首先分析了牟宗三如何理解朱子言明德。牟宗三认为明德是偏重性而说,但是必须是关联着心来说,否则很难说清楚明德之明。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明德便存在性与心两者面向。再者,明德之明如何安顿?依牟宗三的看法,“明”义可以就“客观之性”与“主观之心”来说。就前者而言,指的是“性”的“光明正大”义。就后者而言,则指的是“心”的“虚灵不昧”义。最后,牟宗三对于“明明德”的理解是:心之虚灵不昧而发挥认识作用,故能令光明正大的性理彰显而出。在第二节中,作者首先指出出李华西主张明德是“心性情之合”,即,明德是心中之理。再者,分析李华西言“明德主理”的意涵。虽然李华西认为明德是心,但是明德主理所要强调的是性理之明是我所固有的,表达出朱子对于治私欲工夫上的重视。在第三节中,作者指出,在“明德”意义上,牟宗三与李华西在诠释上的差异。此一差异将导致二人对于朱子的工夫论有不同的说法,进而对朱子产生不同的评价。除此之外,“明明德”之“明”,两人也有不同的理解。牟宗三与李华西虽然以“明德主理”作为朱子“明德注”的结论,但是两人在哲学诠释上是有差异的,牟宗三将“明德主理”诠释为“明德即是性理”;李华西认为“明德主理”是指“心中之理本是明朗而为我所知”。牟宗三认为朱子学属他律伦理学,而就李华西来言,朱子固然不属陆王一系,但仍属于另一形态之正宗儒学。
  (三)经学方面
  杨治平,《由<仪礼经传通解>学礼编探讨朱子格物工夫的理论与实践》,《台大中文学报》,2018年第61期。
  (1)问题意识
  作者以朱子所编著的《仪礼经传通解》为依据,指出《仪礼经传通解》与《大学章句》教学目的有所不同。前者是汇编古礼以待后世制作参考之用;后者是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为目的。此篇论文目的就在于通过考察作为礼乐制度的“大学之道”与明德新民的“大学之道”,来掌握“五经”之学在格物工夫中的目的。
  (2)论文架构
  第一节,《仪礼经传通解》之性质及编辑原则;第二节,《仪礼经传通解》学礼编中的古代学制;第三节,学文以明伦立教;第四节,经学在格物之教中的意涵;第五节,明体达用的文统。
  (3)论文摘要
  在第一节中,作者认为《仪礼经传通解》的目的在于呈现古礼,并且对于礼学上诸多难题所采取的基本态度是不加以论断、并列诸说的方式。在第二节中,作者指出,朱子认为大学对于“道”的学习包含了两个部分:一是延续小学阶段对“事之当然”即六艺之学的习行,一是事物所以当然之理,乃是通过诗、书、礼、乐的“时教”来传授。以“德、行、道、艺”的为学进程论之,六艺与诗、书、礼、乐是学校中的具体教育,习熟其事则为“艺”,讲明其事之理则为“道”,在学习的过程中“德”与“行”也随之精熟。在第三节中,作者指出由幼仪到居学、时教的学习进程,是以孝悌忠信的培养为本,一步步展开“事”的习行与“道”的启发,由“所当然”到“所以当然之故”,最后达到明伦立教之大成。第四节,作者说明格物说的内涵,认为格物理论成立的基础在于“心本具理”,也就是“人心之灵莫不有知,天下万物莫不有理”。因此在工夫论上的入手处可以是人伦日用、念虑性情、文字讲论。由“所当然”而“所以然”循循累进,进而豁然贯通。第五节,作者指出在厘清《仪礼经传通解》学礼编与格物工夫的关系后,可进一步探问的是朱子如何继承“五经”传统?“五经”和“四书”的差异在于:“五经”中的名物度数探询“所以然之理”是古今不变的;而“四书”主要以道德主张为主。“五经”是圣人立教的凭借,研读经书以明体达用,是格物工夫的终点,因此无法被以道德主张为主的“四书”所取代,也就是说“五经”中的“体”与“文”是“四书”所无法取代的部分。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8)

《朱子学年鉴(2018)》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出版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朱熹与张栻、吕祖谦互动述略》《二程与朱子道统说》《2018年度中国台湾朱子学研究成果综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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