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朱熹在审美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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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8)》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1315
颗粒名称: 三、朱熹在审美上的发展
分类号: B244.7
页数: 5
页码: 103-107
摘要: 本文讨论了儒家审美思想对于感性的肯定,并举出了《论语》中的例子。同时,也讨论了《老子》中的“无味”之美,以及朱熹在《朱子语类》中关于“味”的使用和借用。此外,还介绍了审美经验必须从一般感觉经验加以提炼才可获得的原则。最后,通过引用邵康节的《击壤集序》,说明了儒家美学观与道家美学观的区别。
关键词: 视觉经验 听觉经验 味觉经验

内容

(一)感官经验的扩增
  儒家审美思想对于感性的肯定是确实的,并且重视视觉经验与听觉经验。在许多讨论中多有触及视、听两种经验。《论语·为政》《视其所以》章把视觉经验更加细致地区分为不同的等级,《论语·述而》《子在齐闻韶》章又把听觉的经验压倒味觉的经验。儒家对于味觉在审美上的地位未给予充分的讨论,但是《老子》的思想却是首开先例对其予以肯定。如:“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第12章),“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第35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第63章)。《老子》从否定面来看待“无味”之味,扩张了味觉的意涵,延伸它的应用于抽象观念。朱熹在《朱子语类》中论及“味”字共有320段落,对关于“味”的使用有如下各种组合词汇:滋味、玩味、咀味、意味、涵味、无味、知味、熟味、美味、涵泳讽味、余味、忘味、别味、奇羞异味、气味、声色臭味、味别地脉、辨味点茶、味道之腴、诵味、详味、亲切有味、五味、从容涵泳之味、真味。
  这些词汇多半出现在讨论读书功夫方面,把有关味觉的词汇使用在知识之追求,我们不能说这些词汇只适用于知识追求,而是应该反过来思考,朱熹大量借用味觉上的动词、名词、形容词来说明如何在读书功夫上精进。而这些味觉上的词汇应该都是源自审美经验的。这种借用的目的最主要在于体验,而不是词类批注。举例来说:
  或问:“孟子说‘仁’字,义甚分明,孔子都不曾分晓说,是如何?”曰:“孔子未尝不说,只是公自不会看耳。譬如今沙糖,孟子但说糖味甜耳。孔子虽不如此说,却只将那糖与人吃。人若肯吃,则其味之甜,自不待说而知也。”[13]
  朱熹诠释孔子的教导方式,举例,若要人认识糖的甜味,那就直接给那人吃糖便知道了。这是一种直接体证的方式,也是一种审美体验必然经历的方式。
  (二)审美范畴的新解
  关于审美经验,我们在本文前言就已提及审美经验不只是感觉经验,必须是经过专注、提炼的经验才能成为审美经验。朱熹在《朱子语类》中有一则讨论:
  “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所谓道者是如此,何尝说物便是则!龟山便只指那物做则,只是就这物上分精粗为物则。如云目是物也,目之视乃则
  也;耳物也,耳之听乃则也。殊不知目视耳听,依旧是物;其视之明,听之聪,方是则也。龟山又云:“伊尹之耕于莘野,此农夫田父之所日用者,而乐在是。”如此,则世间伊尹甚多矣!龟山说话,大概有此病。”[14]
  以上引文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目视耳听,依旧是物;其视之明,听之聪,方是则也”。在这个文脉中“目视耳听”之为“物”,因为它们都是个别的知觉经验,未经有意识的筛选,所以不具备普遍性的意义与价值。能够把视听的能力发挥到它这个官能的理想境界,或优越境地,也就是耳聪目明,能在知觉中得出一个值得“玩味”“涵泳”的形式,那才符合“则”的意思。从这里可以看出来,朱熹的思想中隐含着审美经验必须从一般感觉经验加以提炼才可获得的原则。
  在朱熹的审美思想中,仍然以儒家美学观为主轴而有别于道家美学观,从《朱子语类》有关《邵子之书》可以看出一些分辨。
  因论康节之学,曰:“似老子。只是自要寻个宽间快活处,人皆害它不得。后来张子房亦是如此。方众人纷拏扰扰时,它自在背处。”人杰因问:“《击壤集序》有‘以道观性,以性观心,以心观身,以身观物;治则治矣,犹未离乎害也’。上四句自说得好,却云‘未离乎害’。其下云:‘不若以道观道,以性观性,以心观心,以身观身,以物观物;虽欲相伤,其可得乎?若然,则以家观家,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亦从而可知也。’恐如上四句,似合圣人之中道;‘以道观道’而下,皆付之自然,未免有差否?”曰:“公且说前四句。”曰:“性只是仁义礼智,乃是道也。心则统乎性,身则主乎心,此三句可解。至于物,则身之所资以为用者也。”曰:“此非康节之意。既不得其意,如何议论它?”人杰因请教。先生曰:“‘以道观性’者,道是自然底道理,性则有刚柔善恶参差不齐处,是道不能以该尽此性也。性有仁义礼智之善,心却千思万虑,出入无时,是性不能以该尽此心也。心欲如此,而身却不能如此,是心有不能检其身处。以一身而观物,亦有不能尽其情状变态处,此则未离乎害之意也。且以一事言之:若好人之所好,恶人之所恶,是‘以物观物’之意;若以己之好恶律人,则是‘以身观物’者也。”又问:“如此,则康节‘以道观道等’说,果为无病否?”曰:“谓之无病不可,谓之有病亦不可。若使孔孟言之,必不肯如此说。渠自是一样意思。如‘以天下观天下’,其说出于老子。”又问:“如此,则‘以道观性,以性观心,以心观身’三句,义理有可通者,但‘以身观物’一句为不可通耳。”曰:“若论‘万物皆备于我’,则以‘身观物’,亦何不可之有?”[15]
  从邵康节的《击壤集序》先提出:“以道观性,以性观心,以心观身,以身观物”四句,又提出“不若以道观道,以性观性,以心观心,以身观身,以物观物……以家观家,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在整个讨论中,前四句被认为可以用儒家观念说得通,符合儒家的基本观念。但是后来修订的七句,被认为倾向道家,不符合儒家的传统观念。笔者认为“以道观性,以性观心,以心观身,以身观物”从最大的范畴逐层含摄较小范畴,这个“观”的功能就在于连接上层观念与下层观念的隶属关系。这个连接为进德修业、修身养性,产生一种逐层进阶的提升,有助于伦理教化之功,也符合儒家的社会秩序建构。但是“不若以道观道,以性观性,以心观心,以身观身,以物观物……以家观家,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它不再在乎上下层次的含摄关系。
  邵雍之所以舍弃纯粹儒家的思路,在于他点出这层层约制关系中有“未离乎害”,亦即在含摄过程中有所保留与舍弃,而不能保全整体。而“以道观道……”并不是一个逻辑上的套套逻辑论式,而是就“道”自身的本质而考究其作为“道”的展现,以下类推。所以他说:“虽欲相伤,其可得乎?”如此,得以保全各实体的整全面貌。
  犹如《易·乾卦·彖传》所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道是道,性是性,心是心,等等,从一个万事万物作为存有者的角度,各自保有其本质的特征。就如同《朱子语类》中对于“各正性命”的讨论:
  又曰:“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圣人于乾卦发此两句,最好。人之所以为人,物之所以为物,都是正个性命。保合得个和气性命,便是当初合下分付底。保合,便是有个皮壳包裹在里。如人以刀破其腹,此个物事便散,却便死。”[16]
  到那万物各得其所时,便是物物如此。“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各正性命是那一草一木各得其理,变化是个浑全底。”[17]
  因此,再回到邵康节所称许的“以道观道,以性观性,以心观心,以身观身,以物观物……以家观家,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对照《易传》“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两者可以相通,不必然要把邵子的思想立即推向道家那一边去。如此“观”字在此的功能要比前段文字的“以道观性……”的应用范围更广泛,既可以说明形上学的存有状态,也可以作为鉴赏活动或审美经验上的一个核心动作。因此,如果朱熹不再拘泥儒家伦理观,而能从儒家形上学的立场来思考,就可以融通邵雍的思想,扩大审美经验的范围与高度。[18]
  (三)“悦乐”作为审美经验的最高境界
  以儒家的观点人生乐处在于成德,或所谓“万物皆备于我”。《朱子语类》提及“孔颜乐处”:
  问:“濂溪教程子寻孔颜乐处,盖自有其乐,然求之亦甚难。”曰:“先贤到乐处,已自成就向上去了,非初学所能求。况今之师,非濂溪之师,所谓友者,非二程之友,所以说此事却似莽广,不如且就圣贤着实用功处求之。如‘克己复礼’,致谨于视听言动之间,久久自当纯熟,充达向上去。”[19]颜回所乐之事不在于“箪瓢陋巷”本身,因为“箪瓢陋巷”其实对于颜回而言,是一种身心的考验,身处于一个物质条件简陋的环境,其简陋足以挠其心志,挫折其志向。而颜回仍然能不改其乐,在于他已经有了体道的经验,其快乐足以超越一切物质条件的种种不便。从儒家思想的角度来看,即使在美感经验的追求上,这种颜回之乐,也是符合美感经验的最高境界的。
  或问:明道说:“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则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又安得乐?订顽意思乃备言此体。”横渠曰:“‘万物皆备于我’,言万事皆有素于我也。‘反身而诚’,谓行无不慊于心,则‘乐莫大焉’。”如明道之说,则物只是物,更不须做事,且于下文‘求仁’之说意思贯串。横渠解‘反身而诚’为行无不慊之义,又似来不得。不唯以物为事,如下文‘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如何通贯得为一意?”曰:“横渠之说亦好。‘反身而诚’,实也。谓实有此理,更无不慊处,则仰不愧,俯不怍,‘乐莫大焉’。‘强恕而行’,即是推此理以及人也。我诚有此理,在人亦各有此理。能使人有此理亦如我焉,则近于仁矣。如明道这般说话极好,只是说得太广,学者难入。”[20]
  对于孟子所谓“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表示我已无所需求,自身达至完满阶段。而且也不自欺,对自己诚实以对。这是最大可乐之事。综合所述,孔颜之乐在于“忘我”“忘忧”;“万物皆备于我”在于“完满”“充实”;“反身而诚”在于“行无不慊于心”,带来心境上的“心安”。这些源自进德修业的功夫,仍然适用于审美经验,因为美、善境界相合,可以达成“尽善尽美”。
  在伦理行为上的“完满”,在于行为本身符合正道,符合人性之自然。在迈向行为的完善历程上,行为者必须借着感性的觉察与理性的判断来修正或验证行为的正当性。当一切符合伦理价值时,行为者感受到行为的完满而享受着实践伦理价值所带来的精神悦乐。而作为一位审美鉴赏者,则是从鉴赏主体默观被鉴赏对象的形象,直观到此形象与大道或“理型”的符合而得到心灵的悦乐。此行为上所践履的“大道”与心灵直观所见到的“大道”是同一的。儒家思想虽没有充分讨论审美的境界,但是由审美鉴赏与伦理实践的共同趋向,可以贯通伦理的悦乐与审美的悦乐,认为两者是属于同一层次的价值。我们便可以透过伦理上的悦乐来理解审美上的悦乐所带来的精神境界。[21]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8)

《朱子学年鉴(2018)》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出版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朱熹与张栻、吕祖谦互动述略》《二程与朱子道统说》《2018年度中国台湾朱子学研究成果综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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