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规范:重检朱熹道德哲学定位的新视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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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1217
颗粒名称: 道德规范:重检朱熹道德哲学定位的新视角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2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的心统性情理论认为心、性、情之间存在着内在关系,尽管在本体论上有区分,但在道德实践中它们是不可分离的。心作为道德实践的主体具有道德意义。然而,这一观点一直受到质疑。本文试图通过概念分析来阐述心、性、情之间的关系,并与当今道德规范进行对接,探索心统性情对于道德规范的解释及意义。
关键词: 心统性情 道德实践 内在关系

内容

(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导师:顾红亮教授)
  朱熹的心统性情是心性论的核心命题。他认为性、情是体用关系,心、性尽管在本体论上是截然二分的,但在道德实践中,心、性是不杂不离的关系。心作为道德实践的主体具有道德意义。然而,这种模糊的关系经常受到质疑,牟宗三等人认为这样框架下的行为并不具有道德意义,所以如何对心统性情有一个更为精辟的论证成为重检其定位的关键问题。该文围绕“心”“性”“情”进行概念分析,使得他们产生内在关联逻辑,并且能够符合当今关于道德规范的前沿成果,以期能从心统性情的角度提出中国哲学意义上关于道德规范的解释。文章跳出自律—他律的窠臼后,试图从作为内在论的道德规范出发认为,朱熹承认心有人心、道心的差别,我们之所以有不善的行为,乃是出于人心。但是,道心具有反省的功能,我们可以通过道心对性有清晰透彻、感同身受的理解,因为这就是我们先天所禀赋的本性。当我们在这个阶段,我们的实践行为就具有道德意义,并且完成了自身与价值的同一,更进一步讲,我们对自己的身份有着清晰透彻的认识。同时,论文用格物致知的工夫论反向格义“反省”概念,在对其来源做出批评后,证明我们是可以通过现实实践证明心统性情的道德属性。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7

《朱子学年鉴.2017》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仁者人也”新解》《朱子学的构建与中华文化主体精神的重建》《宋明理学的基本特征与思想精华》《朱熹与陈亮往来书信编年考证》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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