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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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1151
颗粒名称: 学术论文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1
页码: 251-2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学术论文包含宋明理学的基本特征与思想精华、论“何谓朱子学”、“礼之用,和为贵”是维护纲常礼教的理论命题、“朱子世嫡”北山四先生研究的流变与走向金晓刚等介绍。
关键词: 学术论文 宋明理学 学术

内容

宋明理学的基本特征与思想精华
  张学智《道德与文明》2017年第1期
  宋明理学以阐明宇宙的根本法则、人性或人的本质、人可以采取的修养途径、人伦与政治的核心价值为其主要内容。宋明理学的基本特征包括天地人统一的观照境界、知行合一与经世致用的实践精神、三教融合的文化氛围。宋明理学的思想精华则包括为统一的中央集权帝国做论证、高扬士人的责任意识、突出理性精神与人文精神、重视人伦关系与乡规民约、强调士人的道德操守、重视穷理尽性至命的精神修养。
  语类编纂与“朱吕公案”:以《朱子语类》为中心的再考察
  汤元宋《中国哲学史》2017年第1期
  论文聚焦于从《朱子语类》文本演变的过程分析“朱子诋吕”这一南宋理学公案如何为朱子后学所塑造和强化。朱熹(1130~1200)和吕祖谦(1137~1181)皆为南宋理学大家,二人交游、论辩甚多,亦多被视为淳熙年间理学家共同体之代表人物。但自吕祖谦过世之后,朱熹对吕氏学问进行了深入批评,并最终造成了吕祖谦未能进入《宋史·道学门》。论文通过对这一公案最重要的文献,即朱熹过世后六十年由黎靖德编纂而成的《朱子语类》一书的结构性分析,并将之与朝鲜古写徽州本《朱子语类》对比,描绘出黎靖德在此书尤其是第122卷《吕伯恭》中有意为之的增删取舍之处,从而呈现出黎靖德是如何将多元的淳熙年间理学群体纳入到朱子学道统谱系的视域之中。由此揭示出宋代理学中一以贯之的道统意识是如何经由朱子后学之手,更深入地渗透于朱熹过世后的南宋思想史之中。
  论“何谓朱子学”
  ——一种可能的阐发途径
  徐公喜 郭文《中国哲学史》2017年第1期
  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2017年第5期
  对于“朱子学”概念的厘定和把握,必须区分其学说体系的历史开展的时空层面与其学说义理自身的逻辑开展层面,并从这样两个层面来全面地阐发。通过对“朱子学”的创立与发展的主体,以及时空演化与历史开展的分析、考察,“朱子学”的创立与发展其主体实际上不仅仅限于朱熹个人,也包括朱子门人与后学,远至近现代对于朱子学的继承和阐扬多有助缘的朱子学者都应当被纳入到这一范畴里面。“朱子学”外延影响范围也不仅局限于中国,而且及于全世界。又由“朱子学”作为一门蕴含无穷思想和精神智慧的学问,更显发出作为一门体系学问所具有的发展性与多学科综合的特点。
  “礼之用,和为贵”是维护纲常礼教的理论命题
  ——以朱熹的专制主义和谐观为典型例证
  张分田《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朱熹以四书为核心经典,以天理为最高范畴,以纲常为核心内容,以中和为理想境域,论证礼与各种范畴的共同属性及内在联系。他从礼为和之节,和为礼之用;礼与天理、仁义、纲常异名同实;礼为各种治道的总称和总则等角度,对儒典的礼乐中和之治做了必要性辩护、可行性论证和理想化描述。他掩盖了一个事实,即儒者之礼乐中,和有其阴毒、冷酷、血腥的一面,却又道出了一个事实,即恪守纲常伦理是要吃苦头的。事实表明,“礼之用,和为贵”是维护纲常礼教的理论命题,堪称专制主义和谐观。中国学术界必须积极探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的正确途径,避免“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正确的方针被盲目“弘扬传统文化”“弘扬国学”“弘扬儒学”的学者们糟蹋。
  “朱子世嫡”北山四先生研究的流变与走向金晓刚 王锟《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北山四先生何基、王柏、金履祥、许谦,传承、护翼朱子之学,历来被视为“朱子世嫡”。在浙东学派史上,四人开创的北山学派是宋末至明初浙东学派的砥柱。五十年来的北山四先生研究,在理学、经学、文学、文献学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成就。前后学者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亦呈现出不同的研究特点。通过梳理北山四先生研究的旧作与新论,评议其研究得失,旨在指出新的学术增长点与可能。
  朱熹《论语集注》中的“道”论
  ——兼论“道”与“理”的异同关系
  乐爱国《哲学动态》2017年第2期
  学界阐述朱熹哲学,多以“理”为中心,着重讨论朱熹的理气论,而往往忽略了朱熹对“道”的论述。事实上,朱熹对“道”有很精微的阐释,其含义也与“理”有所不同。论文从《论语集注》切入,探讨朱熹对“道”的诠释,以及“道”与“理”的异同,并指出,朱熹将“道”析为三层含义:以“道”为“事物当然之理”、以“逝者如斯夫”言道之体、以“吾道一以贯之”言道之体用。
  “喜合恶离”与“形名太过”
  ——朱熹注解《太极图说》《通书》过程中与师友互动之分析
  李丽珠《哲学动态》2017年第2期
  朱熹尊奉周敦颐为孟子之后的道统继承者,并吸收、发展濂溪的思想来构建自己的理学体系。朱熹在注解周敦颐《太极图说》《通书》的过程中不断与师友,如李侗、吕祖谦、张栻、陆九渊等书信讨论,对师友所提建议,朱熹或接受并修改自己的注解,或不接受而进一步阐明自己的注解。在这一过程中,朱熹的理论体系得以更清晰地建立起来。因此说,师友之交流互动对朱熹《太极图说解》《通书注》的成书有重要影响。
  朱熹与陈亮往来书信编年考证
  顾宏义《文史》2017年第2期
  朱熹与陈亮之往来书信始于淳熙九年(1182)中,此后两人之间书信往来频繁。但现仅存有朱熹致陈亮十六封信,陈亮致朱熹八封信。论文即通过考辨朱、陈之往来书信的内容以及相关数据,对两人现存往来书信以及有明确记录之佚信,按其撰写时间加以系年,并对相关史料以及今人相关论述之)误、缺失予以补正。
  论朱子学与横井小楠之思想关联
  陈毅立《日语学习与研究》2017年第2期
  横井小楠出生于日本江户末期的一个下级武士家庭。耳闻目睹当时溺于高远空疏之谈、流于训诂诵之末的治学风气,小楠强烈地批判束缚后世学人思想的举业之书,并大声疾呼为学之道应在明辨“日用事实之义理”。小楠对于朱熹的人格魅力,虽不惜赞美之辞,但并未拘泥于朱子学说,其不仅否定了“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的理之先验性,而且结合德川幕末“西力东进”之时局,提出了“理随势动”、理为“活理”的主张。最终,在“三代之道”的引领下,百姓之利用厚生成为其“格物”的终极关怀,而六府(水、火、金、木、土、谷)亦升华成为其“格物”之核心对象。
  朱子与海德格尔:“天理”与“存在”之比较
  孙业成 张杨《学术界》2017年第2期
  黑格尔说中国没有哲学,这是由于他没有读过朱子《语类》与《文集》之故罢了。海外新儒家们,学识过人,思辨性强,其议论朱子为“别子为宗”(牟宗三),“朱子于孟学之基本精神未能真正相契”(刘述先),朱子的理学是心理学(余英时)等。牟系新儒家大有以“心性之学”,攀援陆王,越过朱子,直接先秦孔孟儒之道统(此乃自有公论)。朱子历千余年来,难有人望其项背。其天理观,720年后得到了海德格尔哲学之验证,海氏之“存在”与朱子之“天理”,若符印相契。读二位贤哲著作,可互文见义。唯有读朱子哲学,我们方知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厚,人之所以大,天人何以一体也。
  朱熹“入于圣贤之道”科学思想:以天文历法思想为例
  童恒萍《自然辩证法通讯》2017年第2期
  宋儒朱熹非常重视自然科学的研究,其科学思想涉及天文学、历法学、地理学、气象学、生物学等学科。朱熹对于自然界事物的研究是在格物致知的框架内进行的,是格物致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穷形而上学之理,在于修己治人、“入于圣贤之道”。朱子对于自然界事物的研究,其理学的成分稍多,科学的成分略微不足。如朱熹的天文历法研究侧重于从思想上把握宇宙的演化与结构,而对当时在天文观测和历法方面的研究进展关注不够,对于宇宙结构理论的某些具体细节尤其是定量方面研究不足。
  朱子、陈淳对《论语》《孟子》《中庸》鬼神观的诠释
  翟奎凤《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论语》《孟子》《中庸》所论鬼神,对朱子、陈淳鬼神观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对《论语》“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的诠释,程朱与汉儒基本一致;而关于“务民之义”,与汉儒王肃民本主义的诠释精神不同,朱子的解释体现的是人本主义。朱子的人本主义鬼神观,并不否定鬼神的存在,他对正当祭祀中的鬼神非常敬重。鬼神虽与经验生活不是一个层面的存在,但其理是贯通的,这个理可以说就是一气之屈伸往来聚散。关于《孟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的诠释,朱子与程子略有差别;朱子认为“过化”与“存神”都是“就事说”,他批评一些宋儒“就心说”,认为不符合经典原义。关于《中庸》“体物而不可遗”的解释,朱子与郑玄很相近,只是郑玄明确把“体”训为“生”,而在朱子,体有本体的意思。朱子从“阴阳二气屈伸往来”的角度诠释“体物而不遗”,这种屈伸往来之鬼神观,也可以说是一种自然鬼神观。朱子认为还有一种存在于祭祀活动中的感应鬼神。
  朱陆异同的礼学诠释
  殷慧 陈君君《江淮论坛》2017年第2期
  朱陆都是以礼修身的新儒家,均致力于从礼到理的“天理论”建构。朱熹高举“性即理”和“心统性情”说,为“礼即理”夯实了心性论的基础;陆九渊直承孟子,强调“心即理”,主张把握礼仪践履的“血脉”。朱熹建构了精密细致的天理与心性理论,表现出道问学的倾向;陆九渊则采用易简工夫,主张抛却概念、范畴等的分析与建构,强调尊德性在道德修养中的优先性。朱陆的礼教方式各有特长,但从实践效果来看,朱学起到了稳定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陆学从某种程度上却潜藏着解构礼制秩序的可能。
  一位孤高的思想家
  ——追悼木下铁矢先生
  陈晓杰《国际汉学》2017年第2期
  木下铁矢是日本当代著名的朱子学研究者,论文挑选了其代表作《朱熹再读》和《朱子学的位置》中的第一章进行介绍与分析。在《镜、光、魂魄》一文中,木下以镜子照物为起点,探讨了朱熹作为“明德”之“心”照物的特殊性,并由此引申出一系列理论问题;在《战斗中的民政官》一文中,木下以历史的眼光考察了宋代民众的生活情况,赋予朱子学的“新民”宗旨以历史意义。我们可以看到,木下不仅具备很高的理论素养和问题意识,对文献以及资料也有极强的把握能力,对历史以及思想文脉也有很深的了解。
  朱子《仁说》中的义理与工夫
  唐文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朱子之前的仁论有三种进路,分别是从情上说仁、从心上说仁和从性上说仁。在《仁说》中,朱子从德上说仁,综合了历代的仁论。在其中,朱子特别针对二程门人离爱言仁的两种倾向——知觉言仁和一体言仁——进行了深刻批评,矛头直指当时湖南学派所主张的先察识后涵养的工夫论。这种批评的背后是他对性与情的双重重视,与他在己丑之悟中确立起来的心统性情的义理—工夫架构有密切关系。朱子对湖南学派工夫论的一个最重要的批评是认为他们没有安放好情,从而也显示出他们对于性的理解也存在根本的缺失。值得注意的是,在工夫论层面,朱子分别指出了知觉言仁和一体言仁各自都存在两个方面的流弊,而这两个方面又处在不同的方向上,这一点特别显示出朱子思想的深邃和缜密。
  “真知必能行”何以可能?
  ——朱子论“真知”的理论特征及其动机效力
  东方朔《哲学研究》2017年第3期
  论文尝试通过对朱子“真知”概念的内容和结构的分析,说明“真知”概念所包含的动机效力,并借由T.Nagel的理论,回应休谟式问题(Humean problem)的诘难。依朱子,“知而不能行”只是浅知,而真知则必能行;一个人在特定情境下对何为最好的知道得越深,他就越可能依其判断去行动,当一个人之知达到了最高程度,他便完全会依知而行。这种知(真知)不仅是对所当然之则之知,也是对所以然之理之知,而这种所以然之理原在自家身心上,经由反省体验而得,因而是具有在道德行动中如此而不如彼的动机效力。
  儒佛二教的交集与分歧
  ——以朱熹对“作用见性”的理解为中心
  李承贵 《学术研究》2017年第3期
  凝集了禅宗智慧的“作用见性”命题,曾引起教内、教外人士的共同关注,到了南宋时期,儒学阵营中的代表人朱熹仍然给予了特别关注。在朱熹所涉佛教的文字中,“作用见性”四个字是极为常见的。那么,朱熹对“作用见性”究竟说了什么?说得怎么样?从他的说法中可以发现什么?为了弄清这些问题,我们特别征引了宗密、熊十力、牟宗三等关于“作用见性”的理解,综合诸家识见,参悟儒佛义理,探寻朱子本真,明晰儒佛分合,以求获得有价值的启示。
  朱子有关《论语》“三年无改”章诠释中的义理探究与经世关怀
  陈明 《中国哲学史》2017年第3期
  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中,历代学者常以诠释经典的方式,深入开掘经典的思想内涵与精神价值,承续历史传统,解答现实课题,以回应时代挑战。南宋的学术思想大家朱子,即将其思想创获,融入所编撰之《四书章句集注》,对此后历史,产生持久深远的影响。《论语》“三年无改”章,乃孔子对“观人”与“孝行”所做之议论。论文经由细致梳理朱子有关此章诠释先后变化、不断深入之历程,力图对其中所蕴含的义理思想与经世关怀进行深入考察。认为,朱子诠释《论语》“三年无改”章时,兼顾“道德存心”“处事之理”“为事之方”等多重面向,并将其义理探究与经世关怀融为一贯。
  朱子“意”的诠释及工夫
  ——兼论朱子对工夫的贯通
  陈双珠《中国哲学史》2017年第3期
  “意”与“心”“知”“性”“情”一样,都是朱子心性理学中的重要概念,朱子对“意”的概念的阐发以及对其与“心、知、情、欲、志”等关系的讨论,也是朱子对《大学》“诚意”诠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朱子通过对以上概念的诠释和关系的梳理又成为朱子对“诚意”与“正心”“致知”“克己”“立志”等各项工夫关系定位的理论基础,由此观摩了朱子整个工夫论的架构。目前学者对朱子“诚意”思想的研究多局限于其工夫本身的境域,且把诠释的重点放在“诚”上,较少单独对“意”做哲学上的探讨和概念上的分疏。有鉴于此,该文尝试突破“诚意”之“意”的单向度,审视“意”这个概念本身,探讨朱子对“意”与“心、知、情、欲、志”的关系的把握,试图在以“意”为中心的探讨中重新认识朱子“诚意”的工夫和境界。
  朱熹论经典诠释的切己性
  曹海东 王爱华《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在经典诠释上,朱熹一向主张诠释主体对经典的义理作切己性的理解或解释。切己性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对义理的理解或解释,是就己身心体验而来,着实而真切;能“理会自家身心合做底”,并得古代圣贤所指示的造道之门、入德之方;能实然促进诠释主体修德行道,“见得身分上有长进处”。在朱熹看来,欲使经典诠释具有切己性,诠释主体应当运用“体验”“体察”的方法。所谓“体验”“体察”,是指诠释主体将经典中圣贤之言反求于己,密切联系自己本心的固有之理和自己的身心实践来体认圣贤之言所蕴含的义理,令其有所证验,达到对它的真知。
  历史意识与义理诠释
  ——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道统”观为例
  陈逢源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朱熹于六十岁之龄撰成《中庸章句序》,标举“道统”之说,将孔、曾、思、孟“四子”与《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四书”配合,确立孔门之传的文本内容,赋予“四书”经典神圣属性,饶有宣言意义。朱熹一生追寻“二程”,标举孟子继承绝学,建构圣圣相承系谱,于是上溯而及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历叙群圣之传,继而及于孔子地位的确认,又进而梳理孔子、曾子、子思、孟子心法相传、《孟子》文本当中圣圣相传之线索,促发人们对朱熹道统的再思考,厘清性善说法,确立儒学内涵,绾合两者,溯源衍流,遂能响应北宋以来儒学自觉的思潮与反省,激化圣化历史的想象,古今之间,环环相扣,工夫与境界,融铸于一。经典诠释必须回归历史情境,甚至必须在语脉当中方能得见注者的思考与用心。义理诠释存在诸多历史线索,诚乃毋庸置疑之事。朱熹以此建构儒学圣贤相传的历史意象,一抒个人的终极情怀,皆慨然以承担“道统”为己任,遂能唤起无比之感动。
  《朱文公大同集》考略
  尹波 郭齐 白井顺 《文学遗产》2017年第3期
  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至二十七年(1153~1157),进士及第后初次出仕的朱熹出任泉州同安县主簿。而陈利用编《朱文公大同集》则专门收录其任期之作及与同安有关之作,为目前所知最早的朱熹区域性诗文选集。由于此集乃宋人所编,学者固知其宝贵,然因四库馆臣误断其“诗文皆《全集》所载,问答亦《语录》所收,别无新异”,历来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今重新整理朱子文集,将《大同集》细校一过,乃觉得一些问题包括编者事迹、编刻内容、时间、版本源流等尚须加以考证澄清,该书文献价值更当表而出之。
  朱熹《论语集注》“四论管仲”注文初探
  薛勇民 范嵘《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7年第3期
  朱熹《论语集注》是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论语》注本。注解文本体现了朱熹对孔子仁、礼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其中“四论管仲”是《论语》中孔子对人物的评价内容里所占篇幅最大的。通过研读、分析朱熹《论语集注》中关于孔子对管仲的四次评价的注文,有助于理解朱熹独特的哲学思想以及了解朱熹注解经典文本的注释方法。朱熹《论语集注》的“四论管仲”的注文,体现了以程颐的注释为尊、增损改易古注、注重义理而不偏废训诂的特点。
  朱子文献中的“太极说”所指考论
  田智忠 陈亚洲 《周易研究》2017年第3期
  在朱子的文献中,“太极说”一词的使用较为含混,其具体所指有四:其一,是指朱子自己所作的《太极解义》;其二,是指《朱子文集》卷六十七中所收录的《太极说》一文;其三,是指张栻所作的《太极图说解义》;其四,是指周敦颐所作的《太极图说》。此外,在张栻、吕祖谦、汪应辰等人与朱子之间的书信中,也有把他们对于周敦颐作品的注释之作笼统称为“太极说”或是“太极解”的例子。我们认为,朱子等人对于“太极说”的这种含混用法,只是一种“方便之举”,而他们后来在刊刻其相关的著作时,则又为其取了不同的名称,以示区别。
  美国学者贾德讷对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的研究
  许家星 《国际汉学》2017年第3期
  儒学在21世纪逐步为世界所瞩目,故海外(尤其是英语学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值得关注。论文以国内日益活跃的朱子四书研究为例,将在此领域耕耘四十年的美国学者贾德讷的研究介绍给中国读者。贾德讷在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与理学、教化、经典诠释等重要论题上,取得了与国内学界遥相呼应的丰硕成果,是当代英语学界《四书》研究之代表。对其《四书章句集注》研究加以评析,既可了解国外相关研究之进展,亦可为国内的经典研究及儒学研究在海外的发展提供一个参照。
  文化传承视野中朱熹忠德思想的当代价值
  欧阳辉纯《道德与文明》2017年第3期
  朱熹为儒家忠德思想做出了重要贡献,即他在保持忠德原有内涵的同时,将忠德的内涵扩大为“正人”和“正己”两个方面,并将忠德的范畴拓展为具有广泛的、普遍意义的个体之忠、家庭之忠、社会之忠、职业之忠和爱国之忠。其当代价值主要有:有利于提高个体道德修养和道德智慧;有利于促进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有利于人际关系的改善;有利于职业道德的提升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升爱国主义精神。朱熹的忠德思想对我国现代文化和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启示意义,我们应当在文化传承中批判地继承和发展。
  朱熹与“四端亦有不中节”问题
  ——兼论恻隐之心、情境与两种伦理学的分野
  谢晓东《哲学研究》2017年第4期
  自孟子以来,四端纯善就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晚年朱子挑战了这种观点,从而提出了“四端亦有不中节”的问题。在孟子的著名例子的基础之上,笔者构造了一个新案例,该案例的核心就是把儿童替换为一个恶贯满盈的成年人,并假设目击者中有的人知道这个事实,有的人不知道这个事实。于是,论文就以恻隐之心为例,辅以是否具有某种知识的条件,以及是否中节的道德判断,对认知主义与非认知主义两种伦理学的分野,予以了初步的分析。从而认为朱熹的道德哲学是认知主义的,具有敏于情境的特点;而孟子的道德哲学则是非认知主义的,具有钝于情境的特点。
  一而二,二而一:朱子哲学的思维结构与理论纲脉
  李煌明《哲学研究》2017年第4期
  现有的朱子哲学研究往往重于概念分疏和思想流变,常令人迷于节目之繁而不得其纲领,或难于贯通。朱子明确指出“巨细相涵”“先立乎其大”——这是朱子方法论的自觉,强调学问的整体性与圆融性。论文从中国传统哲学的特质出发,认为“一而二,二而一”是朱子哲学核心的思维结构,是其总纲与枢要,是对待与流行的圆融。贯而通之,其人道论是“心统性情”;天道论是“道兼理气”;工夫论是“敬贯体用”。由此,天人心道贯通,本体工夫契合,从而展现出朱子哲学之脉络。
  日本学者伊藤仁斋“反朱子学”的理论缺失
  董灏智《哲学研究》2017年第4期
  论文以江户古学派中的伊藤仁斋为研究对象,在仁斋批判中国朱子学的视域下,探讨古学思想的不足之处。其中,朱子学中的太极、天理、理气、心性等“形而上论”,为仁斋重点批判的对象。然而,面对朱子学庞大而细密的思想体系,仁斋虽以“道为人伦之道”为立论之基,试图完全解构朱子学的“形而上论”,但在此过程中折射出其古学体系在哲学层面的理论缺陷,凸显出仁斋的理论困境,而这一理论困境正是江户儒者的共性。从这一层面考察,它对全面理解仁斋的古学思想,当有所裨益。
  充义心而生利、反利心以除害
  ——以朱子为枢纽重新考察儒家义利观
  李毅 《中国哲学史》2017年第4期
  朱子认为,《孟子》首章处理的是“义心”“利心”问题,是在反“利心”,但这又不是无法保证后果的“动机论”。在朱子,儒家的这种旨趣,是基于儒家对于义、利的理解以及“义生利”的洞见的,儒家义利观的全面表述应该是:义主合当,不但内在于心,而且外在于事物本身;利则首在各得其所、次在人伦牢固,财用之利,顺此而定;在事物本身,义生利而本末一贯;连人心而论,义心务本而有助于利益自本之末地健康生出,利心逐末而将自末之本地反噬义利;处事之要,在于“充义心而生利、反利心以除害”,“曰利”之方,当为“罕言”。
  论明代关学与朱子学之关系
  米文科《中国哲学史》2017年第4期
  明代前期,关学以程朱学为宗,恪守主敬穷理之传,并继承张载之学读经重礼的传统,其思想资源主要是来自河东的薛瑄之学以及本地的三原学派。正德、嘉靖年间,随着阳明学的兴起,为关学注入了新的思想活力,但这一时期阳明学在关中的传播还主要局限于渭南一带,关学的主流仍然是以吕柟、马理等人为代表的朱子学,他们坚守程朱,从各个方面对阳明学进行了批评,并影响了此后数十年间关学发展的基本趋势。朱子学在关学中的主流地位一直持续到晚明万历初期,冯从吾用理学传统的体用方法建构起以心性为本体,以学问为工夫的新的思想体系,将朱子学与阳明学统一起来,从而完成了明代关学对二者的吸收与融合。
  递相祖述复先谁
  ——李退溪所捍卫的朱子义利说
  方旭东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作为坚定的朱子学者,朝鲜大儒李退溪平生对朱子学说的疏通与卫护不遗余力,义利说就是其中一例。退溪对朱子义利说的疏通与卫护,缘于他与门人黄仲举就前代学者朴英《白鹿洞规解》所做的讨论。向来论者都没有发现,退溪所捍卫的朱子义利说,其文本实际上是朴英从叶采《近思录集解》当中抄录的一段话。这段被韩国学者视为“朱子曰”的文字系叶采综合朱子本人相关叙述以及陈淳《北溪字义》“义利”条等材料而成。从陈淳到李滉,从中国到韩国,朱子学经历了一个递相祖述的过程,朱子思想因而得以发扬光大,同时,其隐含的多种可能性也得以释放,最终超越了个人知识、地方性知识,而成为东亚近世的一种普遍价值。
  对朱子、阳明、牟宗三解“尽心知性”章之批判
  唐东辉 《孔子研究》2017年第4期
  朱子、王阳明、牟宗三对《孟子》“尽心知性”章都有详尽的论述。朱子是知行相须的《大学》解,以尽心知性为知,存心养性为行,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为智之尽、仁之至,其失在从认知角度解尽心不合孟子的义理框架。阳明是知行合一的《中庸》解,将此章比配为生知安行的圣人工夫、学知利行的贤人工夫以及困知勉行的学者工夫,其失在如此比配使此章失去了在成德实践中的普遍意义。牟宗三则是修身立命的《孟子》解,在道德实践中证知本心真性,在存心养性中事天无违,从而挺立正命、超越气命,其失一在以心、性、天为本体上是一,不知通过工夫也可实现是一,二在以尽心知性与存心养性对应于积极工夫与消极工夫,不解其有创业工夫与守成工夫之别。
  知识社会史视野下的朱熹《资治通鉴纲目》新探
  顾少华 《人文杂志》2017年第4期
  朱子《资治通鉴纲目》历来被学界视为传统史学义理转向过程中的圭臬之作,影响深远。现有的研究往往注重对其体例与思想的阐发,而忽略了其典范地位的建构性质。换言之,印刷、阅读等文本的传播、接受过程,不是单纯的知识消费,也是一种再生产和建构的过程。南宋时,《纲目》刊布后,其定位尚处于游移状态。一方面,《纲目》被纳入“通鉴学”体系,以羽翼《通鉴》而存在。这种形象的塑造,并没有触动时人观念中《通鉴》因中兴编年而尊享仅次于《春秋》的地位。另一方面,《纲目》又被认为回归《春秋》劝惩之法,几与《春秋》争辉。此类认知建构,已隐然有《纲目》取代《通鉴》原有地位之势。这两种并存的认知,经历宋末元初正统论的讨论,被进一步选择,其中《纲目》归于“通鉴学”的认知逐渐被过滤。史学系谱内的秩序也得到一次较大的变动。《通鉴》被视为“鲁国旧史”,《纲目》则贵为拟《春秋》的“史中经”,此后仿从、阐释《纲目》,蔚然成风。
  对朱子理气关系论的重新考察
  曾振宇 《船山学刊》2017年第4期
  朱子的理气关系学说必须一分为二,分别为“在理上看”和“在物上看”。“在理上看”,就是从逻辑上思辨与分析。“理先气后”之“先”,不仅指思维逻辑与理论逻辑层面上的“在先”,也有哲学性质上谁为第一性、谁为第二性意义上之“在先”。理在逻辑分析意义上有主宰义与决定义。“在物上看”,就是从宇宙生成论视阈分析。“理气合一”必须在“理先气后”这一基础上立论,才不会导致认识上的偏差。理与气没有割离,理在气中,理是一种具体的普遍,而不是超越经验世界的抽象普遍。朱子的理气论哲学新意并不多,缺乏思想创造性,或许可以说是朱子理本论的一大缺陷。
  祭祀的“理”与“教”
  ——从朱熹晚年两封论学书信谈起
  张清江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在晚年与弟子讨论祭祀鬼神问题时,朱熹针对《中庸》“鬼神之为德”章的观点,特别反对以“设教”的态度对待祭祀。通过梳理早期儒家经典文献有关祭祀的说法可以发现,强调“如在”和“设教”的维度,构成了儒家政教秩序对待祭祀的基本主张,这也极大影响了儒者看待祭礼的主要态度。不过,通过重新诠释经典中“如在”的含义,并从“理”的超越维度和“诚”的真实维度去阐释祭祀背后的道理和依据,朱熹论证了鬼神在祭祀中“真实无妄”的存在,以此赋予儒家祭祀天理的自然正当性,而不是单纯从功能和效果的角度去宣扬“礼”的政治和社会价值。借由这样的努力,朱熹在“理”与“礼”之间确立起了一种内在关联,从而为儒家政教秩序奠定了更为牢固的根基。
  论朱熹哲学中的公共性思想
  朱承 《哲学研究》2017年第5期
  朱熹的“理一分殊”思想,强调天理的普遍性,为社会交往的公共性原则提供了形而上依据,也是其公共性思想的逻辑前提。朱熹注意区分公私之别,将天理人欲之辨看作公私之辨,认为公是仁爱思想的前提和重要内容。与先儒一样,朱熹认为公共性价值的具体落实依赖于由己而人,由“明德”而后“亲民”,强调个体修养向公共空间的推衍。朱熹对“絜矩之道”或“礼”的重视,为公共性原则的落实提供了规则性保障。朱熹公共性思想中对个体的挤压,需要在现代价值视域中予以扬弃。
  朱熹之学:理学抑或心学
  沈顺福《社会科学研究》2017年第5期
  朱熹以为万物一体,其本便是天地之心。天地之心在人为圣贤之心、本心、道心。这种心中立于现实、超越于经验,不可认识,却是事物的决定者。这种超验的、决定事物生存或存在的实体,便是理。天地之心、圣贤之心、本心、道心是理。这个理,儒家称之为仁。仁便是心。穷理传仁之学便是论心传心之学。朱熹之学,如其说是理学,毋宁说是心学。
  朱熹论“君子”之判别
  ——围绕《论语》“视其所以”章展开的分析
  徐国明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论语·为政》“视其所以”章没有直接提及“君子”,历代《论语》的重要注家也不以此章关涉“君子”,而以之关涉“察人法”。唯有朱子以此章关涉“君子”,视此章所说的“所以”“所由”“所安”为判别人(包括他人与自己)是否为“君子”的三个标准。“所以”指“所为”,行为的善与不善可以作为初步的判别标准;“所由”指“意之所从来”,行为背后的意念或动机是否纯善,可以作为进一步的判别标准;“所安”即是“所乐”,以行善为乐、以善念为乐,这是更进一步的判别标准。由“所以”至“所由”再至“所安”为递进关系,由表及里,直至人心隐微处。“所安”(“所乐”)这一标准更为重要,其关乎行善的连续性与持久性。而在判别“君子”的活动中,“判别者”很重要,须做工夫涵养自己。朱子对此章的阐述,既从理论上进行了详细阐发,又举有生动的例子进行说明,同时融入了他的“心性论”“工夫论”内容,打上了理学的烙印。
  朱熹《论语集注》手稿的涂抹与成书过程
  王传龙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朱熹《论语集注》的成书建立在《语孟精义》及更早的《论语要义》基础之上,而后者无论内容还是主旨都受其外兄丘义所编纂的《论语集训》影响颇大。束景南认为《四书集注》的首次合刻始于淳熙九年(1182)朱熹在浙东提举任上,并谓之“宝婺刻本”,且认为詹仪之在德庆印刻的《四书集注》为翻刻宝婺本。但所谓的宝婺本《四书集注》实际上并不存在,而詹仪之所刊既非翻刻宝婺本,亦非《四书集注》合刊,其中《论语集注》则是初次刊行,且并非朱熹之本意。此后,朱熹仍在对此书反复修改。存世的《论语集注》手稿残卷中涂抹处甚多,通过对相关涂抹文字的识别,可以窥见前后修改本内容差异及修改意图。
  清代朱子学三论
  佟大群 《社会科学辑刊》2017年第5期
  朱子学是清代的官方哲学,经历了较为充分的发展过程。清代朱子学官方哲学地位的确立,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清政府“崇儒重道”的文化政策,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经典考据与张扬义理的契合,是朱子学与乾嘉汉学紧密关联的天然纽带。坚船利炮裹挟着西学东渐,令朱子学及其所代表的儒家文化威信扫地,加之受到废科举、兴学堂、遣游学等一系列新政的冲击,固守儒学孔教渐而徒具虚名。人们对朱子学的信仰开始迷失,朱子学官方哲学地位的根基行将颓废,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陷入困顿,近代以来中国文化的不自信如影随形。中国儒学道统的迷失是近代中国文化曲折发展的症结所在。
  朱熹格物论的心学化转向
  ——阳明格竹与龙场悟道内在关联探析
  石磊 解光宇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格竹是王阳明早年一次重要的思想探索,也是心学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格竹埋下了王阳明和朱熹在格物论上分道扬镳的伏笔,与龙场悟道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格竹失败源于朱熹格物论将属性完全不同的性理和物理熔为一炉,使二者以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方式会归于理本体,同时在理论上又没有解决性理与物理之间的统一性问题,导致在格心外之理时不可避免地出现性理如何体现、物理如何转化的问题。龙场所悟的心外无物、心外无理,正是对朱熹格物论此一内在缺弊的矫正。
  论康有为对朱熹的态度转变及其原因
  魏义霞 《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6期
  康有为对朱子思想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嬗变过程,致使朱子思想的命运在他那里呈现出每况愈下的态势。康有为对朱熹的态度转变原因颇为复杂,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即思想偏于一隅、经典选择错误、循入墨学和与佛学有染。康有为对朱熹的态度转变与对朱熹思想的认定密切相关,归根结底取决于立孔教为国教的政治诉求和现实需要。
  朱熹历史教育思想的主要特征
  汪高鑫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朱熹是南宋理学家、史学家和教育家,在其理学体系中蕴含有丰富的历史教育思想。朱熹以“会归一理”为历史教育的本质,从格物穷理的理学方法论出发,重视格史致理;以先经后史与循序渐进为历史教育的途径,强调经学对于端正义理的重要作用,同时认为经史不可偏废,读史需要有先后次序;以经世致用为历史教育的目的,主张读史需要“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需要与现实政治紧密结合。
  作为思想建构意义的《朱子晚年定论》
  何善蒙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王阳明在龙场悟道之后,思想日趋成熟,实现了和朱子之学的分道扬镳。但是,从当时的处境来说,阳明面临着极为严重的问题,即朱子与朱子学的强大的影响力。从元代开始,朱子学被定为官学;在王阳明的那个时代,这是整个社会的思想基础。也就是说,朱子学是最普遍的思想形态,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当时的真理。阳明学在这种状态下,怎么赢得自己生存的空间?《朱子晚年定论》即用以调和与朱子学之间存在的冲突情形。因此,从思想史层面探讨阳明之编《朱子晚年定论》,有助于凸显其对阳明学发展的特殊意义。
  朱熹文体学思想的学术渊源及影响
  任竞泽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朱熹的文体学思想渊源有自,首先是继承前人并与其儒家的理学哲学思想密切相关。其中,朱熹核心的文体观即“亦须先识得古今体制”和“读诗须先识得六义体面”之辨体为先思想,就是其“先体而后用”思想的反映。他主要继承了黄庭坚、谢良佐、吕本中以来宋时名公的“先其体制”的辨体论观点,并影响了真德秀、吕祖谦、严羽、倪思、王应麟等学者的文体观。而其“变而不失其正”的破体变体观,则远接孔子、庄子,近承秦观、谢良佐、吕本中和胡寅,并对南宋中晚期李明复、朱鉴、李杞、俞琰、黄伦、卫湜及明清学者相关的辨体批评观产生了重要影响。
  论朱熹先天象数学与理气论之融通
  张克宾 《哲学动态》2017年第8期
  发端于邵雍的先天象数学较之汉易象数学在问题意识上转进一层,以追求形上之易道为理论旨趣。承此旨趣,朱熹认为先天象数学的两个横图以太极生两仪的“一每生二”为原则,表面上反映的是伏羲如何画卦的问题,而其实质蕴含的则是太极与阴阳动静一体、生化无穷的哲思。在朱熹看来,先天诸图呈现了太极阴阳的本然之妙,是易道之根本,故可以统摄周敦颐的《太极图》。由此,作为伏羲易学的先天象数学也成为朱熹道统说的本源所在。
  《四库全书总目》对朱子经学的评价及其学术立场
  王培峰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7年第8期
  学术界一般认为《四库全书总目》对朱熹的评价是以批判为主。通过梳理与分析《四库全书总目》对朱熹论著及学术观点的评价可以发现,《四库全书总目》主要是对朱子《周易本义》采用图书之说及卦变之说、《诗集传》舍序言《诗》等持完全否定态度,而对朱熹在《尚书》学、《春秋》学、三礼学、《四书》学等方面的论述从学术上讲则基本赞同。《四库全书总目》对朱子之学的评价,从思想上讲,是以清高宗御纂钦定经学著作为标准;从学术上讲,是以清代汉学家的著作为标准。朱子之学在乾隆时期逐渐失去其道统地位和学术范式地位,在《总目》中确有体现。
  近世日本的“德治”与“法治”观念解析
  ——以朱子学者芦东山《无刑录》教育刑论为中心
  王青 《哲学动态》2017年第9期
  日本近世朱子学者芦东山的著作《无刑录》以儒家德治主义理念为立法宗旨,主张“圣人之心,天下未尝有不可化之人”的教育刑论思想。他强调所有人在道德实践上的主体性和平等性,这对于日本近世的士农工商世袭等级身份制是很大的冲击和挑战,正是这一思想的先驱性才使他遭到藩政当局的长年迫害。芦东山借《无刑录》阐发的政治主张具有超越时代与国家的意义。
  《论语》诠释与朱子理学体系的建立
  唐明贵 《社会科学家》2017年第9期
  朱熹通过重新解读《论语》,论述了理、性、命、心等哲学范畴,并加以阐释发挥,建构了颇具时代特色的包括本体论、心性论和工夫论在内的较为系统、完整的理学思想体系。这些努力,不仅建构了一种理学型的《论语》学,使《论语》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而且也促进了儒学的转型,促进了中国哲学的发展。
  竞合视域下的朱子学与陆学关系论析
  ——以陆学核心区为中心
  周茶仙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9期
  朱陆竞合主要体现在朱子学走向全国并成为官方哲学的过程中,其间陆学核心区是无法跨越的地带。因此,选择辨析陆学核心区域内朱子学与陆学的竞合关系,对于理解南宋理学学派间的竞合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因为朱子学与陆学作为南宋学术领域影响最大的两个学派,他们的相互竞合博弈既是南宋理学学派竞合的全面展示,又是南宋学术演变的强劲表现,具有代表性。梳理两派在陆学核心区的竞合博弈,既可以感受两派在发展中的孜孜以求,还可以领略两派在竞合中的嬗替蜕变。
  朱熹历史观中的“理势”问题
  赵金刚 《哲学研究》2017年第10期
  “理势”是朱熹分析历史问题的基本框架,他强调对待历史问题要兼理、势,结合价值与事实进行判断。理势含有内在的秩序与趋势,这与“不得已之势”只强调客观层面有所不同。朱熹在使用理势分析问题时,主张把握价值、事实两方面的当然性与必然性,即要看到“理势之当然、必然”,在此基础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理导势”,用价值引导现实的发展方向。总之,朱熹是在理学的框架内讨论“势”,这是其理势观与以往势论不同的显要处。
  “心与理一”的圣人之乐
  ——朱子对“孔颜之乐”与“曾点气象”的重释
  吴冬梅 《广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10期
  为了构建“心与理一”的圣人之乐境界,朱子重新阐释了“孔颜之乐”与“曾点气象”。朱子明确区分孔子之乐与颜子之乐,孔子之乐是自然而然的心与理一;颜子之乐是下工夫后的心与理一,欠缺自然之性。曾点已经识得日用之间天理流行,欠缺细密工夫。基于颜子之乐与曾点之乐的不足,朱子提出圣人之乐——心与理一,其实质是见大而忘小,经下切己工夫而自然上达为天理流行的圣人境界,是现实与超越、直觉与自觉、有与无、实与虚、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欲透视朱子的圣人之乐,要综合地分析他对“孔颜之乐”与“曾点气象”重新阐释,以解决其境界论中貌似矛盾之处。
  以直报怨 以义解仇
  ——从朱子《家训》看儒家对“仇”“怨”的态度及其启示
  冯兵 《哲学研究》2017年第11期
  朱熹《家训》中,提出了“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解之”的告诫。其中“仇”与“怨”是人际关系中常见的矛盾现象,分属两个不同的阶段和层面。“仇”往往是“怨”的进一步发展,而与之对应的“义”,也是“直”的深化与升华。“以直报怨”历来被儒家视为解决怨恚心理的最合理方式,而“以义解仇”,与春秋公羊学、《礼记》的“大复仇”主张及以张载“仇必和而解”为代表的朴素辩证法思想相比,则显得更加意味深长。在当今社会,朱熹的这一告诫仍有借鉴价值。
  朱子学制度化及其反思
  杨中启 《学术界》2017年第11期
  思想、权力、制度之间有一种复杂的内在逻辑,思想制度化的过程是一个权力形成的过程。朱子学既有制度化形态,也有其内在化形态。从制度化的角度,可以窥见朱子学的巨大影响力,表现在其对国家的政治制度到社会生活、人伦日常之各个层面的主导、融合和渗透。制度化本身有其问题值得反思,制度化朱子学早已解体,但朱子学思想及非正式的礼俗规制等依然与今天的我们深切交通。当我们检索其制度化的样态和意识形态化发展路径的时候,更多的是洞悉儒家内圣外王的一贯宗旨,并努力担当起在当下生活场域中重新开拓朱子学新空间的历史文化重任。
  朱熹“理”思想的当代刑法价值
  赵星 《学术界》2017年第11期
  朱熹思想的核心理念是“理”,他认为“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合于义理者为是,不合于义理者为非”。相应地,朱子认为,对于犯罪行为应当施以严格的刑罚,就是罪与罚场合的“殊理”,违背了此“理”,就是违背“理”,会得到天谴。片面宽恕犯罪人,是对犯罪被害人的伤害与亵渎,是不能容忍的。杀人者必死,伤人者必抵罪,是“理”的客观要求;不严格地适用法律,对于作奸犯科者不施以重刑,其实最终是害了行为人,符合“理”的法律,除了要严格执行律则的规定之外,还应充分满足儒家义理的要求,只有充分关照儒家伦常的法律,才是良法、善法,才是真正有生命力的法。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7

《朱子学年鉴.2017》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仁者人也”新解》《朱子学的构建与中华文化主体精神的重建》《宋明理学的基本特征与思想精华》《朱熹与陈亮往来书信编年考证》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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