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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一、“祠堂”之缘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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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21年朱子文化寻源之旅论文集》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0155
颗粒名称:
一、“祠堂”之缘起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4
页码:
078-081
摘要:
本文讲述了古代民间在朝廷庙制规定与现实需要之间折中的结果,即设置“家祠堂”、“祭堂”、“影堂”等设施以纪念祖先。由于官员无论品级大小都要岁岁常行祭祖,因此民间多有变通之法,不在具有立庙资格的情况下修建家庙。这些设置成为朱子《家礼》中祠堂制度的前身。
关键词:
祠堂
祭及高祖
同室异龛
神圣空间
内容
“祠堂”一词最早见于汉代王逸的《楚辞章句》,屈原于流放时“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1],此后关于“祠堂”的记载渐多。汉时之“祠堂”有两种:一种修于墓所,用于祭祀先人,如《汉书·霍光传》载:“发三河卒穿复土,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此处“墓冢”与“祠堂”并言,可知此“祠堂”修于墓所,为祭祀先人之用。另一种“祠堂”并不特定修于墓所,多用于祭祀先贤,如《汉书·循吏传》载:“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岁时祭祀不绝。”此处吏民所立之“祠堂”并非修于墓所。再如《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冢去城一里,冢茔百亩。冢南北广十步,东西十三步,高一丈二尺,冢前以瓴甓为祠坛,方六尺、与地平,本无祠堂。”至汉时,“高皇帝过鲁,以太牢祠焉,诸侯卿相至,常先谒然后从政。”此时距孔子葬日甚久,高皇帝立祠之处未必为孔子原葬之冢,只为表达对先贤的敬意,此处之“祠堂”亦非墓所之祠。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两汉时期“祠堂”十分流行,但是“祠堂”的功能并不固定。
自魏晋之后,古礼中家庙之制逐渐恢复,对祖先的祭祀活动也回归至家庙中进行。到了唐代,墓前立祠之习渐衰,祠堂则多为纪念先贤、消灾祈福之用。《旧日唐书·太宗本纪》载:“赠殷比干为太师,谥曰‘忠烈’,命所司封墓,葺祠堂‘春秋祠’,以少牢上,自为文以祭之。”《旧日唐书·高宗本纪》载:“二月己未,次亳州,幸老君庙,追号曰‘太上玄元皇帝’。创造祠堂,其庙置令丞各一员,改谷阳县为真源县,县内宗姓特给复一年。”从上述记载可知,此时墓前建祠之制尚存,但已多为祭祀先贤之用,新入葬封冢建祠之事已不多见。及永昌公主薨,京兆尹依前朝之制向宪宗请示公主祠堂之制,宪宗初令依前朝之制减其半而立,李吉甫以“祠堂之设,礼典无文,德宗皇帝恩出一时,事因习俗,当时人间不无窃议”谏之,宪宗遂罢祠堂之制。(《旧唐书·李吉甫传》)自宪宗后,墓前立祠之习逐渐消失。
其后,经五代离乱,礼教荒废不行,唐代复兴的家庙之制再次中断。北宋立国,社会秩序逐步稳定,礼仪制度渐次恢复。民间出于祭祀祖先的需要,开始摸索合适的宗族祭祀形式,但是复兴于唐代的家庙制度废弛已久,时人欲建家庙已不知应尊何式。司马光曾在为文彦博撰写的《文潞公家庙碑》中概述了北宋仁宗朝之前家庙兴废的历史,以及文彦博营建家庙的过程。由司马光的叙述可知,北宋开国至仁宗朝,文武官员尚无兴建家庙之人,对祖先的祭祀处于“贵极公相,而祖祢食于寝,侪于庶人”之状态,以至于仁宗诏令“文武官依旧式立家庙”后,因不知家庙应据何式而建,相关部门及文武百官并未积极响应。直至文彦博奏请“立庙河南”,其“筑构之式”依然无所循依,文彦博在长安访得唐代杜佑的家庙遗迹,依其式营建家庙。[2]文彦博家庙虽立,但其制并不可为众人法,依当时之诏令,得建家庙仅为高层官员之特权,多数士人依旧日只能祭祖于寝。于是民间出于祭祀祖先的需要,涌现出许多名称不同但具有宗族祭祀功能的场所。此后宋廷颁《政和五礼新仪》曾详定家庙之制,然而由于此前长时间制度的不完善,其间产生的许多与家庙功能相类似的祭祖场所,并未因礼典的颁行而消亡。
宋代民间祭祖场所名称众多,多建于墓所附近,有墓祠、坟寺、墓亭等。如沈括《长兴集》中《苏州清流山钱氏奉祠堂记》载:“姑苏钱君僧孺,将谋葬其亲,而筑馆于其侧。岁时率其群子弟族人祭拜其间,凡家有冠婚大事则即而谋焉。”[3]文中言“将谋葬其亲,而筑馆于其侧”,则此为墓前之祠堂。梅尧臣《宛陵集》中《双羊山会庆堂记》载:“余以附城之地势胜,神灵所栖。故建阁曰宝章,以严帝书,为堂曰会庆,以安吾先君先叔画像。有僧澄展愿岁时奉香火。”[4]言堂中有僧奉岁时香火,可知此为坟寺。《清波杂志》载:“方务德侍郎受知于张全真参政,后每经毗陵,必至报恩院张之祠堂祭奠,修门生之敬,祝文具在。”[5]其所言“报恩院”亦为坟寺。宋代释道之风盛行,当时士族之家在祖先墓旁建寺院、道观,委托僧、道看守坟墓,打理祭祀的不在少数。又如苏洵《嘉佑集》载:“今吾族人犹有服者不过百人,而岁时蜡社,不能相与尽其欢欣爱洽,稍远者至不相往来,是无以示吾乡党邻里也。乃作《苏氏族谱》,立亭于高祖墓茔之西南而刻石焉。”[6]苏洵言“立亭于高祖墓茔之西南”,则此为墓亭。
在这些名称各异的祭祀场所中,也出现了一种与家庙功能类似,兴建于居室之旁的“堂”。穆修《任氏家祠堂记》载:“治其第之侧隅起作新堂者,敞三室而闘五位,前后左右皆有宇。以引掖之华,以丹刻之饰……庙祀之事不作已久,求矫行之必取世议。时所牵制,礼不独伸,则家庙之名既罔得,而有其昭穆之位固无因而立。是以显考主父神次不敢尽陟,而时享合叙抑有常焉。矧按前代私庙并置京师,今本不从庙称,而复设于居里,敢请号曰‘家祠堂’者,信适事中而允时义矣。”[7]文中言及任中师不愿祭祖与寝,于是于居室旁修建了“家祠堂”以纪念其父母及兄弟。除任中师外,石介也曾在住所之侧修建祭堂以祭祀祖先,据其《祭堂记》载:“周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介今官为节度掌书记,在国家官器今从七品……在周制得立庙一,唐制则未得立庙。今祭于寝,则介之烈考尝为东宫五官,且鬼神之道尚严,于寝实为黩神,将立庙则介品贱未应于式,贵贱之位不可犯,求其中而自为之制。乃于宅东北隅作堂三楹,以烈考及马夫人、刘夫人、杨夫人、后刘夫人居焉。荐新及于烈考四夫人而已,时祭则请皇考、皇考妣、王考妣咸坐。缘古礼而出新意也,推神而本人情也。”[8]如文中所述,石介当时官品并无立庙之资格,但祭祖于寝似又黩慢先人。故而其取折中之法,在居室之东建“堂三楹”,既不至违制,又可全爱敬之心。据《司马氏书仪》载,司马光亦于宅中设有悬挂祖先遗像之影堂:“仁宗时,尝有诏听太子少保以上皆立家庙,而有司终不为之定制度,惟文潞公立庙于西京,他人皆莫之立,故今但以影堂言之。”[9]其实上文中所言之“家祠堂”“祭堂”“影堂”等设置,皆是民间在朝廷庙制规定与现实需要之间折中的结果。按照朝廷法令的规定,庙制需与官员品级相结合,但官员无论品级大小,祭祖事都要岁岁常行,无法等待具有立庙资格,修建家庙后再行祭祖,所以民间在实际操作中则多有变通之法。此可谓朱子《家礼》中祠堂制度之前身。
知识出处
《2021年朱子文化寻源之旅论文集》
出版者:海峡书局
本书收录了《展现福建传承弘扬朱子文化新气象》《朱子文化的基本精神》《朱熹的民本思想》《武夷山朱子文化旅游价值与建设路径》《民本视域下的朱子慈善思想及其实践》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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