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志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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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38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志编纂
分类号: J909.2
页数: 2
页码: 1031-1032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史哲编纂、县志编纂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史哲编纂 县志编纂

内容

第一节 县志编纂
  浦城县志自明成化至民国初年,共修七次。但据明成化十五年(1479)《浦城县志》康庄序称:“志之脱落者几百余年”,但因康序记叙过略,浦城修志创自何年,纂者何人,无据查考。
  有据可考的《浦城县志》,始自明成化十五年,由建宁府同知李明(据明嘉靖《建宁府志》载,明成化间建宁府同知李明,嘉靖九年同知李文明,前志记载为李文明有错)、通判杨琇、浦城知县刘珩主修,纂者为县学教谕胡昱。此志简而言朴,全书仅4卷。浙江宁波天一阁于清嘉庆十三年(1808)旧目有列。此书已佚。
  第二次修志于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县知事黎民范主修,县学教谕陈元藻协修,全书16卷。此书北京图书馆有藏,福建省图书馆亦存残本(缺9~11卷)。第三次修志于清顺治七年(1650),县知事李葆贞等纂修。李称前志“疏阙鄙陋可笑”,但此次修志仍在旧志的基础上“稍为诠次”,全书12卷。上海图书馆及北京图书馆(缺卷十一上)有藏。第四次修志于清乾隆八年(1743),县知事李藩与邑绅“参互旧闻,以证以核,分门立部,间寓损益”,全书13卷。此书现存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
  第五次修志规模浩大,清嘉庆十四年,刑部侍郎(后任刑部尚书)祖之望回乡侍养,与县知事黄恬往复相商,请梁章钜协裁,邑人朱秉鉴(进士)总修。设局于西山祠,参加修志78人,捐资者137人,历经两年,纂辑成书,共30门40卷,称《新修浦城县志》。闽浙总制汪志伊称此志“删旧志之讹谬,补其缺略。”张师诚持节闽中,见到此志称“网罗浩博,文实事核,具有史裁。”后称此志书为善本。此书省图书馆有藏本。
  第六次修志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开始,县知事翁天祜创修,翁调任南安,吕渭英到浦接任,继续编修。参加修志共84人,历时三年,于清光绪二十六年成书,共42卷,分装20册。修志者认为“既往虽详,方来未续”,即谨遵前轨,体沿其旧,参酌异同,有增而少删,称《续修浦城县志》。此书县有藏本。
  第七次修志在民国6年(1917),由县知事胡子明主修,叶秉枢为总编辑,章奎焕、朱明为编辑。民国9年脱稿,共42卷,分订20本。因胡子明调任离浦,延未付梓,稿本藏朱家。民国24年,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兼浦城县长盛开弟命县教育科长吴雄才着手刊印,邑人林寄南(曾任福建省政府委员)披阅后,认为续编材料不尽翔实,且多遗漏,需重加校正。嗣后,人事更迭,刊印事搁置。民国27年朱家将稿本从印刷局取回保管。(现存县档案局18本,第一本1~4卷与第二十本42卷下遗失,无处查找。)民国35年2月,县参议会第一届第二次大会议决续修《浦城县志》,县政府于同年3月17日召开会议,确定在县参议会附设修志局,由国民党县党部与县参议会会商修志人选。但此项议决并未实施。
  解放后,1960年10月曾组织修志机构,拟订《浦城县新志》提要目录,筹备着手修志。因国民经济暂时困难而搁置。1965年12月1日,中共浦城县委宣传部组织县志文史编译组,以清
  光绪志为依据,将民国志第1~4卷及42卷补编,部分译成语体文,并征集几十万字史志资料。因“文化大革命”开始,1966年6月26日机构撤销,工作中断。1984年8月15日,县人民政府决定重新编纂《浦城县志》,同年10月12日,成立浦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正式开展修志工作。(详见后记)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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