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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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2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检察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2
页码: 844-845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检察、经济检察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检察 经济检察

内容

1955年4月开始,县人民检察院对贪污、偷税、漏税、抗税经济案件实行自行侦查,对贪污国家和集体公款1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侦查。1957年,全县开展打击贪污犯罪活动。5月召开处理犯罪分子大会,县检察院宣布逮捕法办3名,对主动坦白交待积极退赃的3名犯罪分子,县检察院免予起诉。1955年至1962年8月,县检察院自行侦查决定逮捕的经济案犯20余名,贪污犯罪占经济案件总数的83.7%。
  1980年在经济检察办案过程中,协同有关部门,深挖罪犯。1982年,严惩经济犯罪活动,当年查办万元以上大案4件,要案1件。1985年涉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案件占70%,其中会计人员占经济犯罪人员的57%。是年,查办大案4起,贪污案件占经济案件的70%。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经济案件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事业单位整顿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建议6次,口头建议12次,对发案较多的农村信用社,发出检察建议,协同整顿乡镇信用社11个,调整不称职工作人员7名,协同制定《现金管理审批制度》、《贷款管理审批制度》等。1986年,特大案件比1985年增长50%。九牧乡黎处村信用站一名工作人员利用职便,采取冒名贷款、偷支存款、存款不入帐等手段,贪污公款5.3万余元。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建阳地区检察分院审查起诉,此案是全县批捕的最大贪污案件。是年,通过办理经济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2.5万余元。
  1980~1986年,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经济案件60余件,其中贪污案件38件45人。逮捕经济犯罪人员30余名,提起公诉27件32人,免予起诉19件11人。1987年,接受经济案件19件24人,已侦结17件,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1988年把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实际,主动出击,与有关部门和邻县进行横向联系,联合打击经济犯罪。立案侦查9件11人,免诉4件5人,作其他处理9件9人,继续调查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16.15万元。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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