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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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1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署
分类号: K297.32
页数: 11
页码: 743-7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 政权 政协的县署 县政府,浦城于东汉建安初年置县情况的内容.
关键词: 政权 政协 县署 县政府

内容

浦城于东汉建安初年置县。
  唐为紧县(唐分县为赤、畿、望、紧、上、中、下7级),配置县令、县丞、主簿各1人,县尉2人,司户佐、司法佐各1人,博士、助教各1人。自晋至唐职官多遗佚,可考知县3人、县尉1人。南唐令1人。
  宋为望县(宋分县为望、紧、上、中、下5级),配置县知事、县丞、主簿、县尉各1人。庆历中设教谕1人。职官可考者有知县事65人、县丞5人、主簿7人、县尉3人。
  元代配置达鲁花赤(掌印官,称监县,由蒙古族人担任)1人,县尹、县丞、主簿、县尉、典史各1人,教谕1人。至正间(1341~1368),设税课司。职官可考者有达鲁花赤2人、县尹7人。
  明代配置知县、县丞、主簿(万历末年裁)、典史各1人,儒学教谕1人,训导2人。洪武三年(1370)设税课局,大使1人。洪武十四年设河泊所,置所管1人(天顺元年撤)。另有盘亭、溪源、高泉等巡检司,配巡检各1人;设柘浦驿、小关驿驿丞各1人;设阴阳学训术、医学训科、僧会司僧会、道会司道会等。职官可考者有知县68人、署县17人、县丞63人、主簿36人、典史42人、教谕45人、训导70人。
  清代设知县、县丞(同治二年移富岭)、典史各1人;儒学教谕、训导(康熙四年载,二十三年复)各1人;盘亭、溪源、高泉等巡检司巡检各1人;柘浦驿驿丞1人(康熙三十九年载,归并知县管理),小关驿驿丞1人(乾隆二十一年载,归并知县管理);阴阳学训科、医学训术、僧会司僧会、道会司道会等。清末废科举办学堂,光绪三十四年(1908)县设劝学所,总董1人,劝学员2人。宣统二年(1910)设警察局,并设警察教练所。这年春,还在清水井昭忠祠设官立自治所,在真文忠公祠设公立自治研究所。职官有知县66人、署县98人、县丞114人、典史80人、教谕63人、训导67人、巡检202人、驿丞12人。
  基层机构据清光绪《续修浦城县志》载,唐设仙阳、临江2镇。宋县以下设乡、里,城区设坊。明洪武十四年颁令设图,110户为1图,推10户殷实者为里长,余100户以10户为甲,甲推甲长1人,数图推二三人为联首。明万历间,城区坊改社,推举社董首,清代沿袭明制。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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