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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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7053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135-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平市2006年,南平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着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关键词: 南平市 政法 检察

内容

2006年,南平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着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查办职务犯罪】 两级院全年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5件153人,涉案犯罪金额达29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400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等案件112件137人,渎职侵权案件13件16人。查办科级干部26人,处级干部19人。一是以贯彻执行省院《关于整合侦查资源,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整合侦查资源工作。针对职务犯罪手段的变化以及查处案件中干扰多、阻力大、查处难、侦查资源不足等实际问题,不断强化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深化重心下移、上下一体运作的自侦模式。二是突出查办重点,深挖行业性职务犯罪大要案。围绕土地管理、工程承包、政府采购、金融等重点领域摸排线索,寻找案源,通过细致的调查摸底,研究行业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效地突破一批大要案。三是突出服务意识,增强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两级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除坚持做好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户,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外,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更加注重采取灵活的办案方式方法,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积极落实上级院专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执行高检院关于在自侦案件中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部署,按照高检院制定的“两房”建设标准和讯问室设置要求,抓紧建立符合安全标准的讯问室,配备必要的视听监控设备。五是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充分发挥预防机制的效力,推进了预防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网络化建设,各院在巩固原有预防网络的基础上,积极深化预防联系制度,预防实效进一步得到提高。
  【打击刑事犯罪】 全市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23件2552人,同比分别上升7.6%和10.9%。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1422件2193人,不批捕339人。全市公诉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自侦部门移送的各类刑事案件1931件2952人,同比上升3.4%和9.3%。经审查,提起公诉1697件2465人,同比上升2.5%和5.2%。不起诉25人,不诉率1%。撤回起诉9件,撤诉率0.5%。起诉的被告人中作出无罪判决的3人,无罪率0.1%。严厉打击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批捕427人,起诉476件794人;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捕78人,起诉71件118人;突出打击破坏闽北生态资源的毁林犯罪,共批捕273人,起诉309件481人;从严打击“六合彩”赌博犯罪活动,共批捕14人,起诉10件22人,保持了对各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积极投入到专项斗争中,提前介入涉黑案件8件74人。
  【坚持宽严相济】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中心工作,转变执法观念,在办案的各个环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对重大复杂案件,依法从快批捕,体现依法从严的方针。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犯罪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体现依法从宽的方针。共依法不捕339人,不诉44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建议348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专办制度,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强化疏导教育,促进未成年嫌疑人思想转化和悔过自新,对作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协同学校、家庭、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建立帮教小组跟踪回访。进一步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通过争创活动,全市有7个基层院获省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其中延平区院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通过办案维权、普法帮教等一系列维权活动,将维权工作延伸至学校、社区、家庭,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
  【改进批捕起诉工作】 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在保证案件质量,努力实现公平与正义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不断探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如公诉部门探索建立了案件受理“三见面”制度,通过与侦查人员见面,了解案件侦破过程和取证情况,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与被害人见面,查明其陈述有无不实之处;与主要证人见面,审查证言的真实性及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确保证据的合法与真实。推进庭审制度改革,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符合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条件的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共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474件,占起诉数的63.4%,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
  【打击与整治相结合】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认真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置告急访、集体访案件,全年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957件,对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件,除部分暂时缓查外,其余全部按首办制规定移送责任部门办理,保证了群众信访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继续做好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两级院共排查未解决的涉检信访件6件,当即调处的有5件,通过工作能够彻底解决问题的有5件。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刑事申诉、刑事赔偿请求,共受理刑事申诉4件,受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刑事诉讼监督】 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确保刑事诉讼严格依法进行。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1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2件41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建议自侦部门立案3件3人。追加逮捕16人,追加起诉36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活动98件(次),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两级院共提出、提请抗诉13件,支持抗诉8件,法院已改判5件,发回重审2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做好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的调查摸底和检察监督工作,集中开展规范看守所留所服刑犯请假问题的专项检察。认真落实“告知制度、提示制度、换押制度、约谈制度、月检查报告和通报制度”等六项纠防超期羁押的工作制度,共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届满通过口头、电话、书面提示592件1064人次,纠正换押证不及时入所82次136人,较好地防止在各诉讼环节出现超期羁押问题,各看守所继续保持月末“零”超期羁押。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提出口头纠正260次,纠正各类违法378人次,纠正管理教育活动方面违法情况142次;办理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2件2人。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70件、立案审查65件、审查终结72件(含上年未结案件7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件,提请省院抗诉27件,提出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执行和解5件,不提请抗诉6件,不抗诉2件,终止审查9件。两级法院开庭再审抗诉、检察建议案件,已作出裁判18件,其中改判7件,调解3件,维持原判7件,终结诉讼1件,改变率58.8%。坚持一手抓好抗诉工作,一手抓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对法院的正确裁判坚决予以支持,以维护司法权威;对不符合立案、抗诉条件的121件申诉案件,耐心向当事人说明不抗诉的理由,解释有关法律规定,避免越级上访、缠诉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自身执法监督】 两级院以贯彻落实执行省院颁发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务督察制度,加强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若干规定(试行)》为契机,将原来各院探索的检务督察制度进一步规范化,通过检务督察制度使对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全市共督察案件184件,督察人员提出不同意见被检委会采纳27件,占总数的14.5%。认真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共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2件,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11件,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两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件17件17人,初核14件14人,其中立案1件1人。
  【加强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两个主题,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结合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全市两级院全面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半年多的学习教育,更加坚定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政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更加坚定了全体干警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为打造一支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检察队伍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7

《南平年鉴 2007》

出版者: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涉台事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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