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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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5620
颗粒名称: 法律服务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144-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3年南平市法律服务的基本情况。市司法行政机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的改革、管理、发展、规范、督查力度。
关键词: 南平市 司法 法律服务

内容

市司法行政机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的改革、管理、发展、规范、督查力度。下发了《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律师进园区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全市律师事务所均与社区签订提供法律服务协议,并向园区投资者、社区居民发放服务联系卡、宣传单,设置服务指示牌和开设专门电话,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市公证员协会出台了《关于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工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为闽北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组织开展业务交流,提高队伍素质。8月,市律协组织召开了全市律师和公证员论文研讨会。11月,全市律师协会和公证员协会分别进行了换届选举,促进了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有机结合。全市律师共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39家,承办各类案件369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611.7万元,办理各类公证9765件,涉及金额7103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64.609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取得长足进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1096家,民事代理2109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64.57万元。
  进一步规范提高“148”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抓紧做好“96148”改为“12348”的改号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投入,加快“12348”平台建设,推动“12348”工作向乡镇延伸。深入开展“三比”活动,兑现“四必”服务承诺。积极探索县(市、区)“12348”与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12348”窗口建设,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实践“把法律交给群众,送法律走进万家”的宗旨,做到热心接待、细心询问、耐心解答、真心帮助,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为契机,健全中心运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咨询接待、申请援助、受理审批、案卷归档、办案质量监督、办案补贴领取等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项“窗口”服务制度。同时,加大面向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设步伐,积极协助工、青、妇、残联、消协、老龄委、劳教所、部队和城市社区、乡镇建立工作站,进一步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援助站开辟了妇女维权热线,为受害妇女提供迅速、便捷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每逢“两会”期间和清明节前后,都组织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发现纠纷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基于闽北遭遇大旱,农村因争水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的现实,组织专项排查调处纠纷活动,化解矛盾纠纷40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保障了农业生产活动顺利进行。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679次,排查民间纠纷11104件,调解成功1083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83件9340人;防止群众性械斗89件2160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25件626人;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72件84人。实现“四无”的乡镇(街道)有92个,占全市乡镇(街道)的65.2%,村(居)1348个,占总数的74%。同时,积极探索新时期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形式,拓宽安置渠道,先后免费为1998—2003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举办三期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南平年鉴 2004》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集和记载南平市2003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全书设特载、大事记要、政治、群众团体、工业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生活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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