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和执行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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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5612
颗粒名称: 审判和执行工作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3
页码: 139-1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3年南平市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林业、执行、立案、审判监督等各项审判职能,共受理各类案件21386件,结案19563件,同比下降0.19%和上升2.08%。
关键词: 南平市 审判 执行工作

内容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林业、执行、立案、审判监督等各项审判职能,共受理各类案件21386件,结案19563件,同比下降0.19%和上升2.08%。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176件,结案2952件。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32件,审结2225件,同比分别上升1.13%和2.35%。从案件类型看,故意杀人、放火、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降幅明显,同比下降21.58%;经济犯罪则呈现犯罪主体职位越来越高,共同犯罪倾向比较明显,涉及金融领域的犯罪金额越来越大,保险、金融诈骗等新类型犯罪迅速增加的特点。此外,女性用“毒鼠强”投毒致群死群伤案件也时有发生。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做到重罪重判、重而得当;快审快判、快而不乱;严之有据、严之适度。在664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罪犯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有261人,占39.31%,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建瓯市“6.11”故意杀害警察案,罪犯徐宝光从起诉到被一审判处死刑中院仅用了11天。同时,随着我国法治文明的推进,集中统一公开宣判、游街示众等简单的运动式的做法,已被明令禁止。全市两级法院通过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选择典型案件举办新闻发布会、庭审直播等多种形式,保证“严打”宣传力度不减,声威不降,既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严打”的新成效,又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文明执法的新形象。此外,全市法院结合治安形势,开展专项审判活动。盗伐、滥伐林木等林业犯罪上升,全市法院加强打击,有462人受到依法惩处。建阳法院等针对“六合彩”案件猖獗之势,及时审结一批“六合彩”案件。武夷山法院在非典期间,处理了借非典敲诈勒索案件,均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贪污贿赂等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各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5件59人。原福建省华威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传团,虚构承包事实、编造虚假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以人民币25万元为条件,雇佣他人纵火将加工厂烧毁,被中院以保险诈骗罪和放火罪并处有期徒刑15年。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68件82人,其中副处以上4件4人。原顺昌县委书记刘银生、南平市地税局长柯强、工商银行南平分行行长张守中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3年和18年。
  依法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知情权和辩护权,正确区分被告人的依法辩解与认罪态度不好的界限,对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的证据不予采信,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年内,全市法院无超期羁押现象,依法宣告无罪7人,为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律师37人,对罪行轻微的16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对罪刑较轻有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667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促进他们改过自新。体现了司法文明与进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715件,审结9710件,同比上升2.15%和1.07%;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29件审结217件,同比下降8.4%和8.44%。
  审理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离婚等传统婚姻家庭案件有所下降,相邻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呈增多之势,同比上升10%。全市法院坚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维护良好社会生活秩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法维护婚姻自由和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追究各种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使29起10人以上矛盾激烈、争执不休的民事案件在法院居中裁判和调解下,得以妥善化解;年内,征地、房屋拆迁等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凸显,因其政策性强、群体性和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等使之日益成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政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闽北和谐稳定的投资环境,共有371起此类案件得到稳妥处理。充分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和正当竞争。中院受理武夷山“大红袍”商标的不正当竞争案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虽然为数不多,但已涵盖商标权、著作权、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等多个领域。
  审理好涉企涉农等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099件,同比上升5.13%。在审理中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农业政策,依法促进农村产业调整。如针对林权改革中,由于林业费税政策调整,林木价格上扬,以及前些年一些合同承包程序不符法律规定等原因,涉林纠纷迅速增多现象,市中院专门进行了调研并出台有关指导性意见,使此类纠纷纳入依法妥善处理轨道,维护了林业发展与改革;重视借款合同等金融案件审判,共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2345件,标的额2.12亿元,从而使这些有争议的资金、财产从不稳定或封冻的状态中解脱出来,维护信用制度和金融秩序;依法认真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产权转让、破产等案件。全市法院共受理南平针织总厂、南平康宁针织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破产案件20件,涉及几十家单位、数千名职工,债务总额4.43亿元。这些案件多数存在不安定因素,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胸怀大局,心系企业,情系职工,组织专门审判力量,严格依法、依政策审理,尽可能维护广大职工利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障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农民的减负案件、下岗职工的待遇以及房屋拆迁纠纷等行政案件有所增加,全市法院在依法公正裁判的同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情绪稳定工作,努力增进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在审结的141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31件,占21.99%,维持39件,占27.66%。针对近年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公路规费、农业税收、计生抚养费等行政决定增多的状况,全市法院认真履行维护与监督、服务与保障的职能,对24起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执行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99件,总金额452.67万元,维护了依法行政行为的权威性。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决定给予赔偿2件,使遭受违法行政侵权、司法侵害的公民及时得到救济和抚慰。
  加强执行,维护法律权威。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中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评议,并作出了《关于评议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中需要市政府协调处理的若干问题》和《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的评议意见》。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一是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执行干警综合素质考试,全市法院普遍建立了执行局,调整了执行队伍,把一大批优秀中青年法官调入执行岗位,调整面达38%,优化了执行力量;二是攻克了一批大案和难案。在中院组织下,全市法院对历年中止执行的案件进行了全面专项清理,有440件积案得以妥善处理。顺昌林业钢丝绳厂等系列串案,涉案标的4952万元,牵涉林业系统近万名职工,中院在顺昌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较好地执行了这些案件。延平区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场监督支持下,一举执结了被执行人康园集团拖延8年之久的执行案;三是深化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执行的公正性、透明度、公信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涉及拍卖、评估等敏感环节得到有效规范;四是积极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提级执行、交叉执行、上下共同执行以及限制高消费令等措施和执行方式发挥了作用,特别是提级、交叉执行,实践证明是当前攻克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有效办法,此项工作由省院实行网上垂直领导,适用面将逐步扩大。年内,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441件,执结5742件,执行标的额5.6亿元;未结案件699件,同比下降43.4%。其中,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57件,执结122件,执结率77.71%,执结标的额3.9亿元。执行工作在全省法院评比中位居第二。
  全市法院多渠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共办理群众来信2144件,接待来访4723人次;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30余条,为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产生了积极效果;加强法制宣传,全年共有800多篇调研、信息、宣传文章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通过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配合社区开展对缓刑、管制等轻刑犯及假释人员的回访和跟踪帮教,完善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审判和帮教方式等途径,并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制度,办理减刑、假释1669人,促进罪犯矫正,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南平年鉴 2004》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集和记载南平市2003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全书设特载、大事记要、政治、群众团体、工业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生活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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