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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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5611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5
页码: 139-1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3年南平市审判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化改革,践行司法为民、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问题和困难。
关键词: 南平市 审判 法院

内容

2003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大力抓好自身建设,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和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林业、执行、立案、审判监督等各项审判职能,共受理各类案件21386件,结案19563件,同比下降0.19%和上升2.08%。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176件,结案2952件。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32件,审结2225件,同比分别上升1.13%和2.35%。从案件类型看,故意杀人、放火、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降幅明显,同比下降21.58%;经济犯罪则呈现犯罪主体职位越来越高,共同犯罪倾向比较明显,涉及金融领域的犯罪金额越来越大,保险、金融诈骗等新类型犯罪迅速增加的特点。此外,女性用“毒鼠强”投毒致群死群伤案件也时有发生。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做到重罪重判、重而得当;快审快判、快而不乱;严之有据、严之适度。在664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罪犯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有261人,占39.31%,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建瓯市“6.11”故意杀害警察案,罪犯徐宝光从起诉到被一审判处死刑中院仅用了11天。同时,随着我国法治文明的推进,集中统一公开宣判、游街示众等简单的运动式的做法,已被明令禁止。全市两级法院通过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选择典型案件举办新闻发布会、庭审直播等多种形式,保证“严打”宣传力度不减,声威不降,既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严打”的新成效,又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文明执法的新形象。此外,全市法院结合治安形势,开展专项审判活动。盗伐、滥伐林木等林业犯罪上升,全市法院加强打击,有462人受到依法惩处。建阳法院等针对“六合彩”案件猖獗之势,及时审结一批“六合彩”案件。武夷山法院在非典期间,处理了借非典敲诈勒索案件,均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贪污贿赂等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各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5件59人。原福建省华威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传团,虚构承包事实、编造虚假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以人民币25万元为条件,雇佣他人纵火将加工厂烧毁,被中院以保险诈骗罪和放火罪并处有期徒刑15年。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68件82人,其中副处以上4件4人。原顺昌县委书记刘银生、南平市地税局长柯强、工商银行南平分行行长张守中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3年和18年。
  依法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知情权和辩护权,正确区分被告人的依法辩解与认罪态度不好的界限,对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的证据不予采信,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年内,全市法院无超期羁押现象,依法宣告无罪7人,为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律师37人,对罪行轻微的16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对罪刑较轻有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667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促进他们改过自新。体现了司法文明与进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715件,审结9710件,同比上升2.15%和1.07%;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29件审结217件,同比下降8.4%和8.44%。
  审理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离婚等传统婚姻家庭案件有所下降,相邻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呈增多之势,同比上升10%。全市法院坚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维护良好社会生活秩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法维护婚姻自由和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追究各种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使29起10人以上矛盾激烈、争执不休的民事案件在法院居中裁判和调解下,得以妥善化解;年内,征地、房屋拆迁等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凸显,因其政策性强、群体性和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等使之日益成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政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闽北和谐稳定的投资环境,共有371起此类案件得到稳妥处理。充分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和正当竞争。中院受理武夷山“大红袍”商标的不正当竞争案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虽然为数不多,但已涵盖商标权、著作权、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等多个领域。
  审理好涉企涉农等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099件,同比上升5.13%。在审理中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农业政策,依法促进农村产业调整。如针对林权改革中,由于林业费税政策调整,林木价格上扬,以及前些年一些合同承包程序不符法律规定等原因,涉林纠纷迅速增多现象,市中院专门进行了调研并出台有关指导性意见,使此类纠纷纳入依法妥善处理轨道,维护了林业发展与改革;重视借款合同等金融案件审判,共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2345件,标的额2.12亿元,从而使这些有争议的资金、财产从不稳定或封冻的状态中解脱出来,维护信用制度和金融秩序;依法认真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产权转让、破产等案件。全市法院共受理南平针织总厂、南平康宁针织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破产案件20件,涉及几十家单位、数千名职工,债务总额4.43亿元。这些案件多数存在不安定因素,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胸怀大局,心系企业,情系职工,组织专门审判力量,严格依法、依政策审理,尽可能维护广大职工利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障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农民的减负案件、下岗职工的待遇以及房屋拆迁纠纷等行政案件有所增加,全市法院在依法公正裁判的同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情绪稳定工作,努力增进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在审结的141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31件,占21.99%,维持39件,占27.66%。针对近年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公路规费、农业税收、计生抚养费等行政决定增多的状况,全市法院认真履行维护与监督、服务与保障的职能,对24起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执行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99件,总金额452.67万元,维护了依法行政行为的权威性。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决定给予赔偿2件,使遭受违法行政侵权、司法侵害的公民及时得到救济和抚慰。
  加强执行,维护法律权威。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中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评议,并作出了《关于评议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中需要市政府协调处理的若干问题》和《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的评议意见》。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一是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执行干警综合素质考试,全市法院普遍建立了执行局,调整了执行队伍,把一大批优秀中青年法官调入执行岗位,调整面达38%,优化了执行力量;二是攻克了一批大案和难案。在中院组织下,全市法院对历年中止执行的案件进行了全面专项清理,有440件积案得以妥善处理。顺昌林业钢丝绳厂等系列串案,涉案标的4952万元,牵涉林业系统近万名职工,中院在顺昌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较好地执行了这些案件。延平区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场监督支持下,一举执结了被执行人康园集团拖延8年之久的执行案;三是深化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执行的公正性、透明度、公信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涉及拍卖、评估等敏感环节得到有效规范;四是积极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提级执行、交叉执行、上下共同执行以及限制高消费令等措施和执行方式发挥了作用,特别是提级、交叉执行,实践证明是当前攻克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有效办法,此项工作由省院实行网上垂直领导,适用面将逐步扩大。年内,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441件,执结5742件,执行标的额5.6亿元;未结案件699件,同比下降43.4%。其中,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57件,执结122件,执结率77.71%,执结标的额3.9亿元。执行工作在全省法院评比中位居第二。
  全市法院多渠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共办理群众来信2144件,接待来访4723人次;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30余条,为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产生了积极效果;加强法制宣传,全年共有800多篇调研、信息、宣传文章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通过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配合社区开展对缓刑、管制等轻刑犯及假释人员的回访和跟踪帮教,完善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审判和帮教方式等途径,并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制度,办理减刑、假释1669人,促进罪犯矫正,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
  【深化改革,践行司法为民】 全市法院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司法为民的水平。认真落实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和人民法庭等多方面的“司法为民28条措施”,使司法便民制度化、规范化。全市法院普遍建立了服务措施齐全的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员,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指南,增设诉讼风险提示,减少了当事人的“盲诉”;缩短立案时间,二审立案基本做到了当天收案当天立案,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或电话立案;加强巡回法庭工作,对拖欠工人工资等案件优先立案审理执行。仅春节前夕,全市法院就审理和执行了18件107名民工被拖欠的工资44.85万元;改革执行案件收费办法,对没有实际执行到财产的案件当事人,不收申请执行费;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关注弱势群体,对431件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用计123万余元。通过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化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推行便捷、高效的审判方式。一是加强调解工作,努力建立多样化的纠纷调解机制。中院专门召开了全市法院调解工作会议,并协助司法局举办了基层调委会培训班。邵武、松溪等法院设立速裁法庭和庭前调解合议庭,尽可能让当事人只需到庭一次其诉争就得到圆满解决,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市法院调解和撤诉结案有4369件,占51.17%,同比上升12.5%。同时充分发挥全市法院18个人民法庭的作用,积极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及时调处大量民事纠纷,使得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将纠纷平息在萌芽状态。二是规范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6339件,占一审案件的70.63%,同比上升22.92%,案件审理时间较以往大幅度缩短。三是全面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简化审理程序,使大量刑事案件消化在一审,使得中院集中精力审理大要案。市中院还圆满完成了省高院指定管辖的4起大案的审判任务。市法院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工作起步较早,做法较规范,经验也较成熟,走在全省前列。
  认真抓好申诉和再审工作。申诉再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法律制度,体现了人民法院有错必纠原则,但长期以来在规范程序方面重视不够。这项工作通过完善机构,规范再审立案标准等得到全面加强。中院共受理申诉案件145件,通过申诉听证程序使一批缠诉案件得以息诉,其中撤回申诉7件,依法驳回申诉84件,通过审查决定再审54件,审结40件。此外,全市法院受理抗诉案件45件,抗诉理由成立依法改判的8件,因有新的证据或原判事实不清而发回重审2件,维持18件,调解及撤诉10件,未结7件。再审工作的完善,既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又充分保障了公民申诉权,使确有错误的裁判得到及时纠正,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市中院加强对审判工作中出现全局性、倾向性的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和典型案例的研讨,围绕市委、政府的“突出工业、突破工业”等大局,及时出台了《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工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提高了全市法院司法服务的意识、质量和效率。全市法院通过改进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建立了案件排期、审限警示,催办和通报等制度,防止了超审限案件发生;完善合议庭工作制度,在扩大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职权的同时,加强院长、庭长主审、听审、参审、评审制度,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全市有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体现了司法民主;坚持廉政监督员制度,全市法院共聘请廉政监督员150人,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推动了法院队伍建设;坚持案件评查制度,中院机关对年内被发回重审、改判的26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对5件质量不合格案件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同时根据省院部署,两级法院院长亲自负责,开展了全面清理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活动,除执行案件外,基本清除了案件积压现象。通过严管理、强监督,全市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4.98个百分点,中院审理的经济犯罪案件上诉省院无一被发回和改判。
  全市法院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并加强了基础建设。功能和建设水平较为先进的中院法警训练馆已投入使用,中院、延平、建瓯、邵武、政和、顺昌等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正加紧建设。全市法院基本实行了计算机管理,信息传送更加规范高效。
  【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 按照市委、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努力实践以人为本,严字当头,实字断后,爱在其中的治院方略,不断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和改进“累进制”量化管理,对每个岗位和每个人的工作效率与质量制定明确的量化目标,建立业绩档案,上网公示,使评价法官有了最客观、最直接的依据,体现用人上的公平、公正。依据考评,年内,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实行二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及全员轮岗交流,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脱颖而出,中院有22位同志走上二层领导岗位;严格实行《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素质及晋职晋级资格考试规定》,未通过考试者不得晋升,连续两次考试不及格者调离审判工作岗位。年内,全市法院有6名二层领导因考试不及格而不能晋职晋级。通过实行以审判业绩为重点,品德、知识、能力等为要素的评价机制,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健康的人际关系。
  在市委、市人大支持下,对六个基层院的院长进行了调整。中院继续通过院领导挂点制、约谈制等,加强了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和指导。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努力学习,奋发开拓,严格自律,队伍的凝聚力普遍增强。同时全市法院坚持从严治院、治警,建立和落实防腐倡廉六个机制,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回避制度、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和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纪律处分办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年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6件6人,对查无实据的“举报”则及时给予澄清。此外,全市法院通过继续开展以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工作”创业竞赛活动以及“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体法官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热情和智慧。市法院的队伍建设受到了省高院的通报表扬。
  全市法院不断拓展法官文化建设层次和内涵。一是开展内外交流。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司法研讨;连续两年共选派16名青年审判业务骨干到厦门法院系统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锻炼;8名法官上挂中院和下派到基层法院工作,使他们拓展视野,增长才干。二是抓好法官在职培训,倡导终身学习。采取各种措施为法官学习提供条件。年内有189名法官参加省上培训和“专升本”学习,全市法院干警中大学本科以上占35%,其中研究生10人。三是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每年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召开学术研讨会,年内还邀请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4位知名专家学者到中院讲座等,使法官贴近立法前沿,活跃新思维。特别是通过“院长论坛”举办,更新闽北法官现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服务意识;“最具风采法官”评选,展示和培育市法官积极的理想追求、清廉的职业操守、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健康的体魄品格;“天平杯”文学征文,激发了法官秉承公平正义情怀和对真、善、美的执着追求。这些活动影响大,意义深,丰富和提高了法官文化建设的层次和品位。四是积极开展对二等功臣光泽法院法官董建停、南平市“十佳政法干警”建瓯市城郊(女子)法庭庭长邓香娟、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刘尔华先进事迹的系列宣传活动,以先进鼓舞人、以先进带动人。从而培育和提升了全体法官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文化素养。
  通过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广大干警的精神境界和职业素质进一步提高。中院民一庭助审员李力忠于职守,她所承办的案件在合议庭里数量最多、调解率最高。在身患重症的情况下,坚持工作到手术的前一天,手术后醒来向同事们说的第一句话是询问案件情况。她的事迹深深感动了干警,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年内,全市法院共有21个集体和个人荣立二、三等功,22个单位和个人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
  【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全市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坚持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人大代表旁听制度,年内,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36件,如中院邀请部分在延的全国、全省、市人大代表旁听审理李德伦故意杀人案、张守中贪污受贿案等,增进了人大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的良性互动;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及时联系,征求工作意见与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和指导工作,赠阅《南平审判》内刊;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院办复人大代表建议件、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各级人大常委会交办件共计31件。
  【问题和困难】 有些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特别是执行工作,在突破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的力度上还显得办法不多,效果不好,群众仍有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仍有隐患,对法官的监督管理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在抓制度落实方面还需加强;有的审判人员对司法为民内涵认识不够,在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以及组织纪律性等方面尚有差距;后勤保障依然面临警力不足、书记员人手少、办案经费不足等许多问题和困难。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南平年鉴 2004》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集和记载南平市2003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全书设特载、大事记要、政治、群众团体、工业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生活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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