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5526
颗粒名称: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
页码: 1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平市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关键词: 南平市 反腐败 案件审理

内容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200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070件(次),累计办案597件,新立案554件,其中新立县处级案件11件,乡科级案件64件。立经济类案件259件,其中经济大案92件;结案565件,结案率为94.6%。党政纪处分549人,其中党纪处分476人,政纪处分85人,组织处理1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19.65万元。在省纪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领导,排查线索,集中力量查办了市民政局原局长杨娇英、市计委原主任张仁弛等11件县处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同比增长5件。通过查办案件,震慑了违纪违法者,教育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反对腐败的信心。
  市纪检监察部门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的中心工作,加强领导,把握政策,提升工作质量。在查案中注意分清情况,坚持做到有案必查,依法依纪惩处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同时又讲究政策策略,宽严相济,综合考虑政冶、经济和社会效果,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惩冶腐败者,推动南平市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初核线索1133件,已初核1130件,其中初核转立案406件,初核失实澄清345件,适当处理379件。全力以赴,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一年中,市纪委立案15件,其中14件为自办件。在查办案件中,市纪委机关全面动员,以案件检查工作为重点,做到领导向办案一线倾斜,人员配备向办案一线倾斜,经费向办案一线倾斜,车辆向办案一线倾斜,荣誉向办案一线倾斜,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案积极性,确保查办案件工作顺利进行。并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建立良好的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健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和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制度,按照法律程序及时做好案件证据转换工作,严格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市纪委加强案件审理工作,配强人员,严格把关,提高案件质量,做到查办一件,办成一件,办准一件。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南平年鉴 2004》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集和记载南平市2003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全书设特载、大事记要、政治、群众团体、工业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生活等类目。

阅读

相关地名

南平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