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有盐业资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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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4672
颗粒名称: 维护国有盐业资产
分类号: F768.2
页数: 2
页码: 227-228
摘要: 本文记述南平市维护国有盐业资产相关规定的情况。
关键词: 南平市 盐务 盐政执法

内容

年初,分公司对“碘盐供应”网点费用的收支制订出相关规定,取消账外代收装卸费的做法,保证了公司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8月,分公司与建行南平市分行签订了“建行南平市分行、福建省盐业公司南平分公司结算网络管理办法”的合作协议书,使分公司结算资金在南平市内划缴(拨付)为“零”在途。从而促使分公司的有限资金发挥出更大的运转效率。为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分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浦城供销社拖欠分公司货款及折旧日费161823.84元,以分公司原邵武公司在1994年基建时欠其基建款261982.15元为由拒绝归还分公司。分公司曾向浦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对方则向法院提出反诉。 2002年,分公司组织人员到各地调查了大量的历史资料提供法院,经过努力,浦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判令浦城县供销社归还拖欠分公司的贷款及折旧费,驳回其反诉。分公司位于南平大同里二号的原职工宿舍楼1996年被冠林房地产开发公司拆除,后受规划影响长期无法复建,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2002年,经分公司多次与南平市政府、规划局、土地局、建设局、交警等部门沟通,保住了这块位于南平市一级地段的该地的土地使用权,将其变更为停车场,并通过招标的形式对外招租,为企业创造了效益。同时,为维护分公司的利益少受损失,分公司向延平区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经过努力,一审法院判令侵权单位冠林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分公司房屋拆迁费及过渡费等费用270820.5元,扣除其已支付部分,实际支付分公司赔偿金151820.5元。
  年初,分公司对所有“碘盐供应”网点送货的车辆进行招标。在招标的过程中,对浦城、松溪、政和等一些运距长费用高的县,充分利用运输户的回头车,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仅浦城支公司年节约运输费用就接近3万元。自10月份开始,分公司改变了各支公司的报账方式,取消支公司的出纳和会计,只设报账员,实行每月以原始凭证报帐的形式向分公司报账。通过报账制度的改革,分公司对支公司的管理更加直接了。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03

《南平年鉴2003》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涉台事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2003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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