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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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4385
颗粒名称: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1
页码: 1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平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加强了司法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做好“建立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通知》等。
关键词: 南平市 行政管理 司法制度

内容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一体运作”的工作思路,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按照省编办92号文精神,市编办下发了《关于重新核定司法助理员编制的通知》(南编办[2002]82号)的精神,扎实做好编建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11月20日全市在政和召开司法所收编建所和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推广政和的典型经验。会后,各县(市、区)加快司法所收编建所和规范化建设步伐,全面完成司法所收编建所工作,并达到省厅下达的25%的规范化目标。政和县被评为全省司法所收编建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以《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建立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通知》为契机,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徐谦市长、胡祖林副市长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把建立“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列入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下发了《通知》和实施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都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以及办公硬件设施也已初步到位。市局还协同军分区成立了涉军法律援助站,建瓯、邵武等地还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网络,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评为“青年文明号”,被省厅评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杜木坚、王坚、陈建生被省厅评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先进个人。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7件,为弱势群体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148”法律服务热线开通以来,认真开展“三比”活动,兑现“四必”承诺,进一步加强“148”的软硬件建设,“148”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影响度有了很大提高。全市10个县(市、区)中有五个县(市、区)成立了“148”协调指挥中心机构,有六个县(市、区)建立了电脑语音平台,“148”向乡镇延伸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共有126个乡镇(街道)开通“148”电话,“148”法律服务在全市基本形成网络。全市“148”共接受电话咨询11687次,接待来访12797人次,办理法律事务52620件,提供上门服务2474次,提供法律援助664件,解决纠纷3263件。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03

《南平年鉴2003》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涉台事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2003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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