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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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3206
颗粒名称: 法律援助服务
分类号: D926.5
页数: 1
页码: 1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南平市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依托在司法所开展工作进行法律援助服务的情况。
关键词: 法律 援助服务 南平市

内容

2008年,全市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依托在司法所开展工作,利用司法所点多面广、熟悉基层工作的优势,将法律援助的宣传和咨询、代书及法律援助申请与经济困难状况的初步审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对当地的困难群体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将法律援助工作方式由“在上头等”向“到下面去”转变,真正让困难群体在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中得到“实惠”,达到便民利民的效果。为进一步优化办案质量,市司法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办案质量、数量以及是否存在有偿办案等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福建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法律援助经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以及其他具体的使用情况。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农民工和残疾人颁发《法律援助证》工作,为其开设援助“绿色通道”。“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加强对灾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6月5日市法援中心受理一起四川灾区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案,中心迅速指定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不到四天,事件就得以圆满解决,让受援人如数拿到企业支付的工伤赔偿款,切实维护灾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进一步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保障。2008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92件,接待咨询人数7754人次,受援人总数为1494人。市法援中心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被福建省残联授予“省助残先进集体”称号。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南平年鉴 2009》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08年的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交通邮电、财政税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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