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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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3197
颗粒名称: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分类号: D926.15
页数: 2
页码: 109-1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南平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
关键词: 司法工作 法制宣传 南平市

内容

2008年,市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法律颁布纪念日,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法在心中”、“与法同行”等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积极配合综治、妇联、工会、土地、工商、计生、劳动、文化等部门开展一系列专题法制宣传日(周、月)活动。利用3月全国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19”助残日、“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等纪念日组织相关专业法律人员送法下乡、送法上街、送法到户,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采取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墟场、法制文艺表演、法制图片展览、办法制墙报、专栏、书写法制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深受广大群众欢迎。“12·4”法制宣传日,各地提前部署,精心筹备,以动员大会、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短信宣传等形式,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宣传日当天,各地通过展板宣传、发放材料、液晶屏幕滚动宣传、举办讲座等形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宣传与本单位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许多单位现场受理各种咨询,提供各项服务。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多层面多角度开展法制宣传。《闽北日报》组织每周一期的《法制》专版,南平和各县(市、区)有线电视台开辟《警方聚焦》、《阳光法庭》、《律师说法》、《武夷方园》、《工商之窗》、《税务之窗》等法制栏目,南平、建瓯等广播电台开设《空中律师》等律师咨询热线直播节目,政府网站开辟法律法规窗口。南平普法网站于2007年9月1日正式开通,大大加强法制网络宣传力度,截止2008年底网站点击数已超过3万人次。与此同时延平、政和、武夷山、建阳等县(市、区)普法网站也相继建立,成为司法行政和普法工作与外界进行交流、为民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平台。
  市司法局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团市委、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结合交通部门实施“畅通工程”,加强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无毒社区(村)”等创建工作,和“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法律进社区”、“社区青年文化节”等系列活动。积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阵地优势,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校报、校讯等宣传媒体,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大学校课堂教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建立健全“综治副校长”制度,加强校园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开展“送法进校”活动。全市各中小学聘请500多名综治安全副校长。同时,市司法局重视加强企事业单位法制宣传。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各地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为契机,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市司法局与市委宣传部、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在延平区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两法宣传手册500多册,咨询群众达600多人。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开展“法律进农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下乡”、“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高峰期等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市司法局与市文明委合编的《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通俗易懂,实用性强,该书籍在农村发放后,深受农民朋友喜爱。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南平年鉴 2009》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08年的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交通邮电、财政税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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