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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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3192
颗粒名称: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12
页数: 6
页码: 108-1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南平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发展情况,包括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六进”创建活动等内容。
关键词: 司法行政 工作 南平市

内容

2008年,市司法行政机关紧密结合闽北山区实际,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普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08年底,全市已有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6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4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延平区莱舟镇游地村被授予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区荣誉称号;延平区西芹镇西芹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成立,这成为全国47个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村之一。
  【深入开展“五五”普法】 2008年,市司法局以迎接“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健全制度,完善工作体系,努力促进市“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各县、乡、村及各企事业单位等都相继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如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本级普法经费由2006年的10万元增加至30万元,各县(市、区)也不同程度增加普法经费,为“五五”普法深入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同时,调整充实南平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制订下发《关于印发〈南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暨市直有关单位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细化市法院、检察院等22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等14个市直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6月,市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市5个县(市、区)和7个市直部门进行“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抽查,收效明显,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2008年,市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法律颁布纪念日,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法在心中”、“与法同行”等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积极配合综治、妇联、工会、土地、工商、计生、劳动、文化等部门开展一系列专题法制宣传日(周、月)活动。利用3月全国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19”助残日、“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等纪念日组织相关专业法律人员送法下乡、送法上街、送法到户,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采取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墟场、法制文艺表演、法制图片展览、办法制墙报、专栏、书写法制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深受广大群众欢迎。“12·4”法制宣传日,各地提前部署,精心筹备,以动员大会、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短信宣传等形式,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宣传日当天,各地通过展板宣传、发放材料、液晶屏幕滚动宣传、举办讲座等形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宣传与本单位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许多单位现场受理各种咨询,提供各项服务。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多层面多角度开展法制宣传。《闽北日报》组织每周一期的《法制》专版,南平和各县(市、区)有线电视台开辟《警方聚焦》、《阳光法庭》、《律师说法》、《武夷方园》、《工商之窗》、《税务之窗》等法制栏目,南平、建瓯等广播电台开设《空中律师》等律师咨询热线直播节目,政府网站开辟法律法规窗口。南平普法网站于2007年9月1日正式开通,大大加强法制网络宣传力度,截止2008年底网站点击数已超过3万人次。与此同时延平、政和、武夷山、建阳等县(市、区)普法网站也相继建立,成为司法行政和普法工作与外界进行交流、为民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平台。
  市司法局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团市委、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结合交通部门实施“畅通工程”,加强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无毒社区(村)”等创建工作,和“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法律进社区”、“社区青年文化节”等系列活动。积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阵地优势,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校报、校讯等宣传媒体,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大学校课堂教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建立健全“综治副校长”制度,加强校园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开展“送法进校”活动。全市各中小学聘请500多名综治安全副校长。同时,市司法局重视加强企事业单位法制宣传。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各地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为契机,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市司法局与市委宣传部、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在延平区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两法宣传手册500多册,咨询群众达600多人。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开展“法律进农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下乡”、“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高峰期等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市司法局与市文明委合编的《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通俗易懂,实用性强,该书籍在农村发放后,深受农民朋友喜爱。
  【开展“法律六进”创建活动】 2008年,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下发“法律六进”活动有关创建工作标准的通知》,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通过采取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文艺汇演、现场咨询、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宣传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满足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同时,紧扣“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结合“法律六进”不同阶段工作要求,找准融入中心工作的结合点,认真设计活动载体,科学谋划工作举措,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常年不断。此外,根据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注重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标准,加强政策指导,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引导全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质,推动中心工作发展的有效载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良好普法态势,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热情。
  【开展人民调解】 在2007年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基础上,2008年全市新确定第二批10个人民调解示范乡镇(街道)、30个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300名示范人民调解员,重点抓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法制三项规范化建设。3月,市局领导深入基层对调委会的工作情况、基础设施、工作台帐及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格式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至年底,全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993个,达到规范化标准1853个。调委会均设立规范的人民调解室,形成纵向包括“镇、村、组、员”的四级调解工作网络,横向包括综治、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市司法局还与国土、消协等部门或其他行业性组织共同建立专门或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部分县(市、区)在乡镇(街道)成立国土资源人民调解小组和消委会人民调解小组。政和、浦城、松溪、光泽、延平等地在省、市、县边界地建立区域性和其他类型调委会27个。推广建阳市黄坑镇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制度,解决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中存在的经费保障难、人员到位难、责权统一难等问题的做法。4月11日,建阳市委、市政府在黄坑镇召开现场会,全面推行黄坑“以奖代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意见》,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工作成效明显。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的考核指标,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积极努力和多方争取,加大调处矛盾纠纷的考评分值,从往年的2.9分增加到4.3分,促进组织和领导保障机制的落实,建瓯市推行干部“陪”访制度,政和县采取“五诊”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松溪县开展为基层工会派送法律顾问活动,邵武市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或重大疑难纠纷采取民主听证的方式。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抽调精干力量下基层逐村(居)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将着力点放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和敏感问题上,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主要领导亲自靠前指挥,亲自挂牌督办,2008年全今年市挂牌督办案件80件,已办结挂牌督办件73件,办结率91%。是年,全市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527件,已调处9527件,调处成功9286件,调处成功率达97.5%。
  【推进司法所建设】 2008年,市县两级司法局继续主动向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领导汇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做好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工作。全市已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47名,占13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的33.8%,配备比例位居全省第二。同时各地司法局立足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按照“五个一”要求,帮助司法所解决经费、改善办公场所和加大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各司法所普遍添置电脑、专用摩托车,各项工作制度和后勤保障得到一步落实。为推进司法所建设,市司法局党组要求全市司法所更加积极主动融入综治服务中心,借台唱戏,争当主角,争取在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全市共有122个司法所实现综治力量整合,54个司法所有独立办公小楼,基层司法所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础建设、强化素质、凸显作用等方面都取得进展,有效处置大量矛盾纠纷,相当一部分的疑难纠纷在基层得到解决,为综治服务中心整体效应的发挥。7月份,黄小晶省长率领省委“四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南平考察调研时,专门深入建阳市将口镇综治服务中心视察指导工作,对综治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及工作成效给予肯定。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008年,全市帮教工作按省上要求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重点排查2007年开展的2004年至2006年12月的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中上报的未衔接人员,圆满完成对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的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统计工作。在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制度建设,要求各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做到“七有”,要求与帮教对象逐一签订帮教协议书,促进该项工作经常性开展。建瓯市小松镇安置小组工作人员与回归人员进行谈心,根据帮教对象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光泽县组织探监帮教活动,以两部帮教片《勒马傲青山》、《归》开展探监帮教活动,给服刑人员以极大的触动。各地还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落实安置帮教具体举措。建阳市劳动保障部门连续三年会同建阳市司法局、建阳监狱建立专门的技能培训基地,开办8期培训班,共培训200多人,并组织企业深入高墙内为即将回归社会的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安排61人与用工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有效地解决他们刑满释放后的立足生存问题,这一做法得到省司法厅的肯定。建瓯市在厦门市成立安置帮教实体基地——厦门市千紫红画艺实业有限公司,安置7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延平区先后建立多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实体,如南平市新生创业物质有限公司、众艺美发设计室、建达制衣厂、旺达制衣厂,现各实体已安置释解人员78名。浦城县指定县工业园区为安置基地,农村回归人员及时分得责任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鼓励回归人员经商办企业等,2003-2007年回归人员安置率达100%。各项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预防或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成效明显,2008年,全市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793名,已安置776人,安置率达97.9%;重新违法犯罪人员1人,重新劳教人员1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25%。
  【律师协会工作】 2008年,市司法局、市律协把律师政治思想学习教育、年度继续教育和律师撰写论文相结合,确定每位律师必须完成政治学习10课时制度和撰写论文10课时制度,并将其纳入律师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一年一度的律师实务研讨会升格为“武夷律师论坛”,提升律师服务品牌。新修订的《律师法》颁布后,市律协在向有关部门宣传《律师法》的同时,加大协调力度,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如建瓯市召开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在全市率先实行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不经侦察机关批转,免“三证”即可会见,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开好头。市律协还多次与市、区地税局协调,降低市律师行业应税所得率,开始从原来的30%下调至25%。对于律师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予以查处、惩戒。共受理3件投诉案件,办结3件,其中一件给予违纪律师停止执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
  【律师服务】 2008年,市司法局为巩固和完善社区、乡(镇)村、校园律师法律服务网络,组织所有律师事务所坚持履行法律服务协议,延伸律师法律服务触角,积极引导律师服务大局。市律协与延平区西芹镇结对子,联合成立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站,并从市属五家律师事务所抽调29名律师成立市首个新农村法律服务志愿者团,无偿担任该镇21个村的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人才培养、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法律服务活动。8月,在全市范围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截止10月31日,全市24家律师事务所与22个司法所“结对子”,并签订服务协议书,为司法所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财力、智力支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启新律师所免费代理建瓯东游等4个乡镇200多户农民与不法商贩的种子质量纠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组织律师参与市长接待日、五长接访日、下乡接访等接访工作。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调处邵武下沙镇征地补偿、晒口电站补偿、建瓯小桥溪头村承包合同纠纷,平息松溪三和矿业污染等数十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福建创伟律师事务所成功调处持续6年3次进京上访的范玉珠涉法涉诉纠纷。6月初,市司法局和市信访局联合表彰一批律师参与信访先进工作者。在7月开始的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推荐优秀律师主动介入参与接访,为“大接访”活动提供专业性、高层次的法律服务。全市律师参与大接访126次,参与律师206人次,接待上访群众7000人次,处理疑难案件50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律师的特殊调处作用。2008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524家,办理各类案件389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14万元,收费1525万元。
  【公证诚信建设】 2008年,全市11个公证处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全力推行办证公开制度,在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办证结果、办证纪律、投诉渠道等六个方面实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市司法局抓好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和质量监管,建立并完善公证机构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定期开展公证执业执纪大检查,对建瓯市公证处、南平市第二公证处2007年公证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通过复查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市司法局从9月至10月,抽调公证业务骨干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证质量检查。全市抽查各类公证文书1000件,优秀率86%,没有查出不合格证,合格率100%,公证质量较以往有较大提高,卷宗管理、内部管理都有所加强,实现公证质量的规范和提高。扩大“三农”法律服务工作,全市10个执业公证处与15个司法所结为共建对子。其中武夷山市公证处、邵武市公证处与3个司法所、南平市第二公证处与2个司法所结为对子,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在办理涉农案件中,千方百计给予办证便利,并帮助其解决部分经费困难,同时经常和基层司法所人员进行沟通,向他们讲解公证有关知识,借助司法所做好公证业务宣传。全市共办理公证业务11454件,接受咨询11310人次,收费256万元。
  【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 2008年,目前全市形成以市司法局指挥协调中心为龙头,县级局指挥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的“148”工作网络。全市认真学习借鉴政和县升级“148”热线的经验,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2008年,全市“148”共接受电话咨询8987件,接待来访12246人次,化解纠纷3151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655件。
  【法律援助服务】 2008年,全市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依托在司法所开展工作,利用司法所点多面广、熟悉基层工作的优势,将法律援助的宣传和咨询、代书及法律援助申请与经济困难状况的初步审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对当地的困难群体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将法律援助工作方式由“在上头等”向“到下面去”转变,真正让困难群体在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中得到“实惠”,达到便民利民的效果。为进一步优化办案质量,市司法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办案质量、数量以及是否存在有偿办案等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福建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法律援助经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以及其他具体的使用情况。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农民工和残疾人颁发《法律援助证》工作,为其开设援助“绿色通道”。“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加强对灾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6月5日市法援中心受理一起四川灾区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案,中心迅速指定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不到四天,事件就得以圆满解决,让受援人如数拿到企业支付的工伤赔偿款,切实维护灾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进一步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保障。2008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92件,接待咨询人数7754人次,受援人总数为1494人。市法援中心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被福建省残联授予“省助残先进集体”称号。
  【司法鉴定】 2008年,为提高司法鉴定人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市司法局按照省厅要求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能力培训,并在12月组织全市司法鉴定人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办案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市司法局还积极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活动,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对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扩大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2008年,三家鉴定机构共接受各类委托1000多件,出具的鉴定意见被司法机关采信率达99.6%。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南平年鉴 2009》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08年的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交通邮电、财政税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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