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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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3180
颗粒名称: 维护社会稳定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1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南平市检察机关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稳定的情况。
关键词: 检察工作 社会稳定 南平市

内容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批捕476件694人,起诉490件763人;突出打击“六合彩”赌博犯罪活动,共批捕4件5人,起诉4件10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批捕49件91人,起诉47件84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起诉1件27人。围绕保护全市经济发展,维护企业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知识产权、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刑事犯罪活动,共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34件41人,起诉60件78人,其中销售假冒“南孚”电池和销售假冒“太阳”电缆等侵害全市驰名商标案件7件9人,涉案金额达580万余元。积极维护生态资源安全,突出打击破坏生态的毁林犯罪,共批捕盗伐国有林、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等严重涉林犯罪142件244人,起诉374件646人,2007年省电视台曝光的建瓯市南雅镇仁墩村的省级生态公益林大量被盗砍后,检察机关与森林公安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破获一系列盗伐案件,黄国贵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两级院积极顺应刑罚轻缓化的趋势,落实好从轻从缓的刑事政策,注重打击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初犯、偶犯,以及一些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依法适用不捕、不诉,对不符合不诉条件的,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共依法不捕382人,不诉97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建议300多人。同时,进一步探索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全市通过刑事和解方式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1件。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南平年鉴 2009》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08年的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交通邮电、财政税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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