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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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80
颗粒名称: 环保执法检查
分类号: X321
页数: 1
页码: 3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5年-1997年南平市环保局对环保执法检查的情况。
关键词: 环保 检查 南平市

内容

1995年,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关于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环保、林业、工商等部门,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闽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小造纸清理整顿情况。对违法行为不遮掩、不护短;对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重罚、曝光。同时注重帮助企业解决治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使检查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工作方案、有监督反馈、有表扬处罚、有整改措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查封4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造纸制浆设备,停建8家在建的小造纸厂;没收非法营销的穿山甲死体19只,眼镜蛇活体26只,林雕、长耳鸨等动物13只;制止违法用地15起,罚没款1.3万元;征收“三厅”噪声超标排污费20家,3900元;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3件,查处违法行为和调解纠纷16起。市人大、市政府制发《加强建筑噪声管理》等有关环境管理文件,规范了环境管理工作。全年市环保部门共接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8件,均如期完成复函工作,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受理群众投诉举报92件,立案72件,查处32件,结案28件,调处污染纠纷43起。
  1996年,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防止被取缔、关停企业反弹,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南平市区的有关企业进行5次突击性检查,并配合国家和省的调研检查活动,查处建瓯房道纸厂、延平夏道纸厂等5个擅自恢复生产的小企业。夏道纸厂还在南平电视台曝光。同时.在认真核实浦城制革厂、延平塔前镇造纸厂等13家企业生产规模和性质的基础上,报省环保局批准,保留或恢复了13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延平区后谷纸厂的木质素深度开发污染治理工程,经检测论证,造纸废水达标排放,经国家环保局批准,成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过程中,全国唯一保留的小造纸企业。同时,建立健全信访和污染纠纷调处制度,加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市环保部门共接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4件,如期复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96件,调处污染纠纷56起,处罚污染企业3.9万元,赔偿4万元。
  1997年,随着社会各界对环境管理和环境污染的日益关注,市环保部门加强环保执法检查力度。全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2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08件,调解环境污染纠纷20起,办理国家环保检查团在闽检查期间有关南平市环境问题的举报电话8件。妥善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南平美食园、春江饭店烟尘污染,岭炳洋垃圾场污染等纠纷。特别是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延平区后谷村污染纠纷,市环保部门多次上门调解,依法对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浓度重大改变,而未及时申报的违法行为加收1.9倍超标排污费,处罚3000元,向后谷村赔偿污染损失12万元,责成公司领导对污染事故写出书面检查。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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