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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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47
颗粒名称: 劳动工资
分类号: F249.24
页数: 3
页码: 322-3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5年-1997年南平市劳动工资方面的内容,包含了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困难企业职工解困工作等。
关键词: 社会 工资 南平市

内容

【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 1995年,全市劳动部门把实施“再就业工程”作为劳动工作的“重中之难”来抓。年初即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对企业富余人员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在坚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再就业方案”。坚持企业自行消化和社会帮助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以点带面和抓基地做示范办法,实行企业内部消化,行业之间协调,生产自救基地安置,社会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一起上,努力拓宽就业领域,扩大就业门路,加速失业人员安置和富余人员消化分流。到12月底,全市共安置失业人员19489人,占全年任务数18000人的108.2%,安置分流富余人员14902人,占任务10000人的149%,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创办再就业基地15个。完成就业训练任务22566人,其中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转业转岗训练8937人,分别占省下达任务的103.5%、111.72%。围饶“再就业工程”转变就业训练工作重心,开展多种形式的转业转岗训练,帮助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参与竞争就业能力。全市共举办失业职工就业指导培训班28期,参加人数1171人。1996年继续实施“再就业工程”,把发展第三产业、建设基地同企业深化改革,扶贫攻坚,创建文明城市,建设“菜篮子”、“米袋子”工程,提高劳动者素质等联系在一起,千方百计增加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全市安置失业人员1.9万人,其中失业职工再就业3137人;分流消化富余人员1.3万人。1997年,作为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全市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富余人员大量增加。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首先深入开展再就业工程宣传,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再就业工程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再就业工程的社会氛围,促进就业观念的转变,为实施再就业工程打好基础。其次,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与工商、教育、卫生、建委、工会等部门协调,制定12条优惠政策。下岗失业职工可凭劳动部门发放的《失业证》和《下岗证》到有关部门办理享受优惠待遇。第三,建立和规范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企业下岗人员。市本级、行业和试点企业三个层次组建再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不同职责,既有分工,又有配合,按照“量入为出,稳进快出;无情调整.有情操作;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上下协调运转,有计划、有步骤地接纳企业下岗职工。全市共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分中心和工作站41个,接纳下岗失业职工6000人,其中市本级接纳18个试点企业符合托管条件的下岗职工4017人。第四,筹集再就业工程基金,保障托管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再就业工程基金政府、社会、企业“三家抬”的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其中市政府和社会142万元(含破产企业预支42万元),企业按每人每月80多元筹集。10月开始,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拨付托管人员每人每月144元的基本生活费(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共计114.8万元。第五,组织转业转岗训练,提高托管职工的再就业能力。采取公共课与专业课、自培与委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托管职工的转业转岗训练,并提高配套服务。参加培训的下岗人员达8019人,其中市本级3230人。第六,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分流安置下岗失业职工。消化分流安置企业下岗失业职工的重点放在当地,立足企业自我消化,发挥社区服务功能,发展第三产业,开辟各种新的就业岗位。全市共消化分流安置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3629人(市本级2404人),发放下岗证487本。同时注意安置城镇失业人员的安置,共安置21268人,其中失业职工2533人,企业富余职工15677人,组织转业转岗训练10408人。
  【困难企业职工解困工作】 1995年,全市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劳动就业工作中,十分注意为困难企业解忧愁、送温暖、办实事,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共发放失业救济金320万元,生活借款60万元,生产自救借款260万元。1996年,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的文件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重视抓好国有企业解困工作,把解困作为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抓。层层建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解困工作责任制,做好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解困资金的筹集工作,确定困难企业和职工的范围和发放标准,制定解困的一系列政策,建立资金发放等有关制度,解困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1997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筹集483万元慰问困难企业695户,困难职工2657人,离退休人员3516人。进一步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情况跟踪调查,及时准确掌握特困职工的基本情况,核实困难对象,建立帐卡,做到困难企业清,特困人员明,防止重漏现象。积极筹集解困金,实现解困金发放正常化和制度化。3月开始,全市共筹集解困金253.7万元,审批困难企业305户,发放解困金186.1万元,18944人次领取了解困金;发放解困证3642本;为26户企业开设了“工资预留户”;并及时、准确地做好解困工作的各种信息反馈。
  【职业技能开发】 1995年,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重点在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上。一是技校招生工作,确定“以定向分配为吸引生源的突破口,实行责任制为工作手段,完善激励机制为动力,加大宣传力度为保障”的工作方针,圆满完成当年技校招生任务,共招生1884人。二是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首先组织100多名专家技术人员历时7个多月,完成专业工种的初、中级应知应会材料及评分标准等母卷的制作工作,基本设置全市较为完整的试题库,为正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对各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考评员进行岗前培训,共举办6期考评员培训班,培训266人。加快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立,至年底建站21个,正常运转的有16个,已鉴定高、中、初级工2764人,其中初级工985人,中级工1727人,高级工52人。三是做好技师评聘工作。省下达任务100名,完成99名(其中高级技师2名)。四是逐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五是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共组织开展全市性高级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邮电系统9个工种的技能比试活动以及旅游系统的烹饪大奖赛。还组织电焊工和纺织女工参加省组织的技能比试。六是实施个体工商户持证上岗制度,全年新从业人员1773人,取得证书的有566人。1996年,坚持职业技能开发为促进就业服务的指导思想,在推进技校改革过程中,做到“两头抓”(一头抓招生,一头抓安置就业),“两手抓”(一手抓教育质量提高,一手抓思想素质提高),技校工作管理加强,质量提高。全市技校完成招生1811人,毕业生“双证率”达到100%。不少技校在探索新形势下招生和就业相结合的新路子。各类培训中心、培训基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各种培训,培训出初、中级工6000余人,高级工500多人。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27个鉴定站在60个专业工种开展技能鉴定,鉴定人数4250人。完成技师评聘150人。同时推进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和集团试点工作,建瓯培训集团和市级职业技能开发集团,融市场信息预测、职业培训、职业鉴定、安置就业为一体,为职业技能开发和实现市场就业相结合找到新途径。1997年,各培训基地、培训中心、培训实体通过脱产半脱产、函授等形式培训初、中级工6187人,培训高级工250人。全市技校招生工作早布置、抓落实,共招收2228人,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其中邵武技校还开办“宏志班”,招收老区、贫困地区和困难企业困难家庭中品学兼优的子弟32人,实行免费就学。教学质量、学生素质不断提高,技校毕业生“双证率”达85%以上,广开门路,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88%。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举办考评员培训班,清理题库试卷,完善硬件建设,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开展车、钳、电、烹饪、旅游等50个工种的高中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发证4267人。在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基础上,组织全市高级驾驶员、高级车工、中高级文字录入处理员、珠算等四场技能竞赛,参赛人数达228人。组织技师评审,报送省厅审批186人,已有165人取得技师资格。培训企业劳工干部602人,完成社会力量办学摸底工作。
  【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 1995~1997年,全市劳动部门根据劳动工资管理宏观要管住、微观要放活的要求,在宏观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促进限高保低工作和工资正常增长新分配体制不断完善。首先,调整确定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暂不执行最低标准的国有企业认真把关审批。1995年批准暂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国有企业65户,职工8290人,其中停产3个月的10户1130人,停产6个月以上的40户5978人,濒临破产15户1182人,集体企业56户2812人。1997年共批准235户。其次,制定经营者年薪制实施办法,经营者的工资同经营风险、经营责任、经营规模相结合,1996年确定在11户国有企业试行,运转情况良好。第三,抓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作。1995年实施企业有412户,职工92976人,分别占总户数48.9%和职工总数的66.9%。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包干,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采取“两低于”办法,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和计税工资,1997年全市共核定工资总额63542.74万元。第四,改进和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挂钩指标,实行双挂钩,并严格工挂清算规则,坚持“既挂上,也挂下”。第五,制定企业工资参考水平标准,规范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第六,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控制消费基金增长。1997年组织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709户,职工12.23万人,占国有企业总户数的90.43%,职工总人数的94.33%,有效地制止超发多发工资现象。
  【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 1995年,通过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各县(市、区)劳动部门都成立劳动监察室,市成立劳动监察大队,有4个县(市、区)成立监察中队。根据劳动执法特点,并与法院联系共同设立劳动执法联络室,保证劳动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展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大检查,市人大、总工会、公安局、劳动局四家单位组成检查组15个,抽出有关人员128人,到企业边宣传、边检查、边整改,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帮助企业劳动工作规范化管理。到年底,全市共监察企业3073户,督促企业补交社会养老保险金74.72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9187人,受理举报案件74起,清退童工8人,进行行政处罚7.145万元,发出整改指令书894份,意见1600条。根据劳动部和省厅的安排,进行三资企业劳动用工年度审查,促进企业加强法制观念。参加年审的三资企业145户,集体企业4户,私营企业1户,劳动用工合格的三资企业有73户,集体企业2户,合格率50%。同时认真处理劳动争议,注意化解各种矛盾,全年与市总工会配合在1038户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效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省厅要求,在10个县(市、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动介入,把问题解决在苗头阶段,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138起323人次,立案75起,案外调解63起,结案率达100%。全市劳动合同鉴证22.37万人。1996年,以全面落实劳动合同为中心,抓清理、抓补漏、抓完善、抓管理,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工作深入发展。全市建立劳动合同职工26.03万人,占任务96.7%。探索建立三方劳动协调机制,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试点工作。全市签订集体合同并报劳动部门审查有406户,涉及职工85991人。依法开展劳动监察,加大工作力度,监察企业2290户;依法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按照“三方”原则,坚持以调解为主,及时、准确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63起。1997年,全市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各类企业和个体户有3526户职工25.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1691户工勤人员1.14万人;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611户职工11.51万人。组织民工就业情况大检查和劳动监察执法月活动,深化企业制度报备和年审工作,共监察企业2307户,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8家,依法对24个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单位进行处罚,接受举报102人次,立案55起全部结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7起(其中集体争议案7起),结案率100%,妥善处理集体上访事件5起。全市建立乡镇劳动争议委员会110个,占乡镇总数的88%;鉴证劳动合同20154份(其中续订7117份),对稳定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 1995年,全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和劳动安全监察。全年监察企业1468户,发出通知书905份。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方面,主要抓“对锅炉房监察”、“锅炉定期检验”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3项工作,开展县市间相互监察活动,确保锅炉监察任务的落实。监察在运行锅炉房287座、比任务指标多6.47个百分点,检验锅炉845台、定检率90.6%,检验压力容器581台、检验率100%。工伤事故明显下降,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1996年,坚持教育与监察并举,落实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2091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复审;按照《矿山安全法》、《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福建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等法律、规章,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以企业劳动条件、安全状况和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对矿山、建筑、建材、化工及易燃易爆危险企业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监察。劳动安全监察员下企业1409人次,监察企业970户,提出监察意见6285条。监察锅炉房266座,监察率31.3%。锅炉运行检查101台,定期检验锅炉690台,固定式容器544台,并拓宽监察范围,对医用载人氧舱按新标准进行监察,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改造、检修。检测起重机械设备200台,电梯71台,自动扶梯12台,开展工业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竣工验收前安全评价。1997年,在开展第七次“安全生产周”活动中,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举办厂长经理安全法规培训班,组建乡镇矿山安全监督员队伍并开展业务培训等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和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安全监察活动,以查思想认识、查制度建设、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整改、查事故处理、查实际效果为主要内容,重点监察矿山、建筑、建材、化工及易燃易爆和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监察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据统计,全市共监察企业899家,提出监察意见5970条;监察锅炉房333座,验收新装和修理锅炉139台,定期检验在用锅炉450台,定期检验在用压力容器568台。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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