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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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36
颗粒名称: 房地产管理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3
页码: 295-29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南平市1995到1997年房地产管理发展情况。包括旧城改造、公房经营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住宅建设等几方面。
关键词: 城乡经济 房地产管理 南平市

内容

【全面完成各项建设经济指标】1995~1997年,房地产管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推动闽北经济迅速崛起这个中心,加大市直管公房、房地产开发行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力度,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房租收入分别为60万元、65万元和70万元,占考核指标的109%、118%和107.7%;公房维修工作量分别为35.87万元、33万元和38.84万元,占考核指标的120%、110%和129.5%;解困房开工面积分别为1.57万平方米、1.25万平方米(含续建)和0.58万平方米,占考核指标的143%、417%和195%;解困房竣工面积:1995年竣工0.89万平方米,1996~1997年分别各竣工50套任务。房地产交易成交总额分别为4.60亿元、5.95亿元和3.27亿元,占考核指标的92倍、238%和109%。此外,1995年旧城改造拆迁2.02万平方米,产权确权发证1887本,发证率为95%。
  【旧城改造顺利进行】 1995年,贯彻执行《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严格依法办理拆迁审批手续,避免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滋生,全年向南平市区8个单位发放拆迁许可证,共拆迁旧房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58万平方米,非住宅面积0.44万元。热情接待来访群众245人次,反馈群众来访信件25件,协调拆迁“钉子户”19户,其中立案处理1户。召开各种协调座谈会61次。为解决公房拆迁户住房困难,在直管公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清退公房,调剂余缺,妥善安置30户拆迁户,办理过户12户,最大限度地缓解拆迁户住房困难的问题。
  1996年,严格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保护拆迁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全年在南平市区共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11份,持证率达100%;拆迁房屋面积1.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500平方米,非住宅7500平方米。积极组织参与拆迁纠纷的调解,维护社会安定,协调处理拆迁纠纷22起,实施强制拆迁1起。
  1997年,依照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及省《拆迁办法》,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严格审批发放拆迁许可证,取缔无证拆迁单位。对全市9家专业拆迁公司进行年检,南平市区内发放拆迁许可证13份,拆迁房屋面积2.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54万平方米,非住宅0.88万平方米。
  【市直管公房经营管理】1995年,根据市直管公房辖区广、房屋分散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深入实地调查,摸清情况,对违反公房管理规定的住房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问题突出的住户按公房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全年罚款金额1.8万元。清退公房10套,拆除违章搭盖5处。清理乱堆乱放20余处,对有火灾隐患的旧公房及时整改5处。收回拖欠一年以上租金3万余元,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及时对破旧公房进行维修,全年维修300多个点,维修金额达35.87万元,改善南平市区居住环境。
  1996年,突破传统的市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模式,改变租金收缴办法,登门收租比重提高至30%,保证租金及时足额收取。
  1997年,加强市直管公房管理和经营。一是认真执行公房新租金标准,搞好租金收缴,上门追回拖欠租金15.81万元,收缴率达95%以上。二是清理公房,查处转租转借等行为。收回转租、空锁公房25套并用于安置住房困难户。三是及时维护公房,为住户创造良好的生活场所,全年共完成维护工作量38.84万元,此外还对黄金山小区部分生活条件差的公房进行扩建,投资23.5万元增建卫生间48间,方便群众生活。
  【稳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1995年,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指导,按照省房改领导小组的部署进行住房公积金的调查测算,为实施住房公积金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初步拟定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初步拟定1995~2000年本市租金改革方案,做好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的测算和已售公有住房与国务院《房改决定》衔接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加强对房改资金的管理,使之专项用于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初步提出加强住房资金管理方案。
  1996年,根据省政府和省房改领导小组的部署,实施各类房改配套政策:一是公有住房租金改革自7月1日起实行,住房租金确定为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6.67%。二是《南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南平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方案》经省政府、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于7月1日起颁发施行,市工行、市建行各按50%的比例开始公积金的归集工作。三是拟定《南平市集资建房实施办法》、《关于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标准价的请示》。四是拟定《南平市公有住房出售办法》、《南平市已售公有住房与国务院(决定)的衔接办法》。其余9个县(市)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也已上报省房改领导小组、市房改领导小组审批。
  1997年,一是深化房改总体实施方案及关于租金改革、公积金制度建立、集资建房管理、公有住房出售、已售公房衔接等主要配套政策,各县(市、区)相继出台实施。二是积极进行已售公房衔接,南平市区已完成按1993年售房方案已售公房衔接98%以上,1.5万多套,面积92万多平方米,回收补交款7581万元,年底已转入与1988年房改试行方案售房的衔接。建阳、武夷山、顺昌、浦城、政和等县市的衔接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三是归集住房公积金,市区内已有150个单位参加归集,归集金额900多万元,武夷山市归集300万元,建阳市归集150万元,浦城县归集317万元,顺昌县归集110万元,四是稳妥改革公有住房租金,全市公有住房平均租金水平提高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6~9%,有8个城市的租金已超过每平方米1元,南平市区框架结构房屋租金为每平方米1.46元,市场租金为每平方米4元。各县(市、区)都明确到2000年的提租计划。五是加快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加大住房解困工作力度,市解困房开发公司投资430万元建成东门解困房一栋以成本价出售,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997年度50套解困任务;建阳市共投资1467万元,建成经济适用住房300套,以优惠价优先出售给住房特困户;邵武市从建造的经济适用房中安排10套.通过政府补贴公开出售给住房特困户,其它县(市、区)也以“安居工程”、“园林工程”、“广厦工程”等形式开展住宅解困工作,全年全市安置住房困难户1000多户。
  【加快住宅建设】 1995年,坚持稳步开发住宅建设,注重经济和社会效益。开发商品房建设,南平市区施工、竣工面积446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500平方
  米,共34套,安置拆迁户11户,建筑面积750平方米,销售商品房建筑面积为993.45平方米,其余为代建房。同年解困房开工面积1.5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0.38万平方米,共110套,投资金额650万元。
  1996年,解困房开发公司在财政未投入资金,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迎难而上,当年开工1.25万平方米(含续建),竣工6500平方米,北门岭2号解困房竣工,东门解困房年底可完成三层框架结构,提供解困房12套。
  1997年,住宅建设成为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全市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全省地、市建委主任和房管局长座谈会精神,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亿元人民币,施工面积9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8万平方米,销售收入1.8亿元,上缴税费450万元。南平市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亿元,施工面积6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万平方米,销售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7万平方米,销售收入5200万元,上缴税费300万元。
  【强化房地产开发交易市场管理】1995年,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有效地制止非法交易行为,阻止国家收益流失。1~11月,共受理房地产交易1375件,成交金额46048.27万元,面积80.15万平方米,为财政代征契税164.7万元;收监证费85.74万元,严格执行房地产评估制度,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同年,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全年对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等级年检。严格按照“三证”,把好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审批关。在房地产业疲软阶段,协助各开发公司进行信息交流。鼓励各开发公司在争创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为社会多提供微利房,拓宽销售渠道,使两个效益同步增长。为取得物业管理的新经验,寻求物业管理的新路子,还组织考察组到福州、厦门等地进行学习、考察。
  1996年,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重点抓好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管理,并把商品房预销管理归入交易市场,防止政府税费、收益流失,全年共受理交易业务1634起,交易面积117.84万平方米,成交总额5.95亿元,代征契税184.2万元,代征营业税4.93万元;受理委托评估业务477起,评估总值3.78亿元。同年,加大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力度,坚持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制度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共对38家企业进行资质年检,对18家25项工程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促使房地产开发业健康、规范地发展。
  1997年,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市政府《关于清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管理的通知》精神,成立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依法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保障承购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向16项工程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面积14.5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8.1万平方米、907套。三是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8月起,市房管、土地、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对市区租赁房屋进行整顿,使租赁市场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五是加强房地产评估管理,制定房地产评估计价办法及市场参考价格,评估业务范围也由单一的存量房抵押评估发展到买卖评估、拆迁评估、企业破产房产评估、纠纷仲裁评估、在建工程评估、租赁评估、房改售房评估等。市区内共受理各类评估1.38万起,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评估总额57263万元。六是进一步搞好房地产交易签证,全年共受理交易1.44万起,建筑面积153.47万平方米,成交总额32745万元,为政府代征契税217万元、营业税53万元。
  同年,各县(市、区)认真清理整顿不符合条件的开发经营企业,严格审查新成立开发经营企业,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全市现有开发企业86家,新成立5家内资企业,对75家企业进行1996年的资质等级年检,占应年检76家的98.7%,年检合格率达100%;对10家企业进行资质等级审查。
  (撰稿:丁少康)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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