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欠税措施有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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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24
颗粒名称: 清理欠税措施有力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2
页码: 28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南平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清理欠税,提出新欠全部清回,旧欠压缩60%以上的清欠目标,把清理欠税与一般纳税人的年审和资格认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通知,继续实行清欠责任制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南平市 清理欠税 措施

内容

1995年,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清理欠税。按月制定清欠目标和检查通报,采取专管员、所长、局长三级负责制和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奖惩的“四定”措施;对一些长期欠税的业户,收回或停止供应专用和普通发票,需要发票的,到税务所填开,每填开一份在交清当期税款的同时,按一定比例缴回欠税;把期初库存已征税款的抵扣同清欠相结合。对有欠税的企业,将抵扣税款用于还欠;严格执行欠税征收滞纳金的制度;争取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全年共清回欠税1415万元,至年底,新欠全部收回,旧欠余额已压至20%以下。
  1996年,提出新欠全部清回,旧欠压缩60%以上的清欠目标,把清理欠税与一般纳税人的年审和资格认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相结合。将欠税大户名单和欠税情况报告当地党政领导。召开协调会,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金融、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全年共清回欠税2128万元。
  1997年,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通知,继续实行清欠责任制,同时严格执行逾期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制度,加大依法治欠的力度,全年共清理欠税3666万元,占欠税总额的89.3%。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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