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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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12
颗粒名称: 财政
分类号: F812.7
页数: 5
页码: 282-2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南平市的财政的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生产,培植财源、加大农业投入,培植效益增长点、支持商业流通企业发展、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适度从紧从严控制财政支出、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南平市 财政

内容

1995年,全市财政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扶持工农业生产,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组织收入,狠抓增收节支,积极培植财源,完善收入管理以及加强财税制度改革等方面,扎实而又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获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全市完成财政收入11.20亿元,占省下达全年财政收入任务10.89亿元的102.88%,完成市政府奋斗目标11亿元的101.84%,较上年增收2.10亿元,增长23.10%。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7.42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4.86%,比上年增收1.53亿元,增长26.09%;财政支出累计完成9.96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7.28%,较上年增支1.48亿元,增长17.43%。实现全市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1996年,强化财政职能,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努力培植经济增长点,加强税收征管,较好地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3.06亿元,超过市政府确定的13亿元的财政收入目标,比上年增长16.56%,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9.15亿元,占预算的104.1%,比上年增长23.34%;市本级实现财政收入3.33亿元,占预算100.86%,比上年增长12.75%。全市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1.27亿元,占预算106.87%,比增13.42%。
  1997年,大力推进新一轮创业,财政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支持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5.04亿元,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4.8亿元的财政收入目标,比上年增收1.98亿元,增长15.18%。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0.77亿元,增长17.64%;市本级实现财政收入3.73亿元,增长12.09%。全市完成财政支出13.49亿元,占预算103.78%,比增19.8%。
  【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生产,培植财源】 1995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特点,选定市直生产规模大、实现税利多的南纺股份公司、电缆股份公司、南纸股份公司、南平化纤厂、富文化工厂、南平叉车厂、南平电机厂、南平啤酒厂、邵武轮胎厂、建瓯齿轮厂10户企业为市级财源建设重点培植户,并在税后上交利润、折旧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同年,从省财政、市财政共筹集生产资金4061万元,其中周转金3286万元,拨款775万元,支持支柱骨干型财源企业发展。同时,解决好部分企业内部资金使用不合理、造成资金紧张、影响企业效益的问题。同年,为确保全市扭亏增盈目标的实现,分别对50万元以上亏损企业实行专人负责,抓好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一是建立市级扭亏增盈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扭亏有望、市场有销路的亏损企业贷款贴息,同时注重对亏损企业的资金投入,专项安排亏损企业扭亏或改制补助资金300万元,周转金近200万元。二是对兼并亏损企业的优势企业、实行破产或关停的亏损企业,继续给予30%、20%、10%的拨款补助;对兼并50万元以上亏损企业的盈利企业,其上交的所得税继续实行返还政策,以支持兼并、破产、关停企业人员安置,投资追加和组织转产等。三是以财务管理带动企业的全面管理,实行原材料节约奖,鼓励企业开展增收节支,促进企业“抓管理、练内功”活动的深入开展。由于措施得力,全市扭亏增盈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全年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润8694万元,比增38.46%,亏损企业18户,比上年同期减少3户,亏损金额8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2%,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扭亏增盈目标。
  1996年,加大企业的改革力度,先后对小型企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托管、租赁等形式的改造,促进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的进程。在全市广泛开展企业管理效益年活动中,通过合理的奖惩挂钩,促进国有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贯彻“抓大放小”方针,年初确定8家国有骨干税利大户企业和“十佳示范工程”企业,对其实行享受超上交税利基数部分返还和所得税后利润全留、上交增值税、所得税超1993年基数,部分用于技改还贷等办法,当年共计返还税金93万元,增强骨干企业发展后劲。狠抓企业扭亏增盈,通过下达亏损目标任务和制定考核办法,将扭亏任务直接下达到有关主管委、局,对确实扭亏有望的企业发放市场周转金1928万元,促进扭亏。同时向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到周转金2065万元、各种拨款661.23万元,加大对企业的投入,市财政安排740万元挖潜改造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生产。在财政的大力扶持下,全年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4.61亿元,增长0.86%,实现税利2.34亿元,增长1.05%,企业亏损金额745万元,完成省下达的控亏850万元指标。
  1997年,加大对重点骨干企业扶持力度。帮助落实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的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先后投入420万元资金,帮助企业解决产量扩大后的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对技改还贷任务重的企业,继续给予超基数税收返还的优惠政策,对南孚电池等三家骨干企业共计返还所得税、增值税432万元,增强骨干企业的发展后劲。同年,抓好扭亏增盈和帮困工作,市财政局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省下达的扭亏责任目标和措施,把非工交口国有工业企业也纳入指标考核的范围,同时对亏损大户予以重点跟踪。为帮助困难企业职工解决生活问题,市财政局积极筹集帮困资金98万元,为18户企业1475位困难职工发放帮困资金72.46万元。同时拨付25万元失业救济金,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保障职工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加大农业投入,培植效益增长点】 1995年,全市财政安排支农资金支出达1.26亿元,比增49.5%,全年发放支农周转金4459万元,比增90%,重点扶持培植税源项目的见较快的水产养殖,特别是鳗、鳖养殖业、毛竹业、名优水果种植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做好支农示范点工作,延平区、建瓯市、政和县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培植农业特产税税源建设示范县(区),浦城莲塘乡、顺昌埔上乡、松溪郑墩镇被省厅列为财源建设示范乡。在五个县(市)建立财政支农示范点,认真做好浦城的鳗鱼、顺昌的橡草、建瓯的毛竹、延平区与政和县的食用菌等财源建设示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1996年,为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全市全年安排支农支出预算1.38亿元,增长0.8%,同时市财政局还争取省财政厅支持本市支农资金达7081万元,增强全市财政支农力度。同年,把发展特色农业作为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着眼点来抓,建瓯市大力发展竹业生产,仅笋的特产税收入就为508万元。同时还注意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后备财源。各级还努力开发锥栗、蜜柚、银杏、芦笋、烟叶等新兴财源,邵武大埠岗镇种植烤烟6733余亩,实现烟叶特产税150万元,占该镇特产税计划收入240万元的62.5%。
  1997年,全市支农资金预算安排9014万元,增长6.2%。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市、县(市、区)、乡三级共配套资金528万元,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扶持村财不足3万元以下的村委会,安排专项低息周转金1500万元,支持其创办经济实体,增强集体经济活力,加快“奔小康”步伐。支持林业、水产等重点财源建设。全市当年用于毛竹垦复和低改资金达1000万元,安排100多万元资金用于淡水养殖。从政策上、资金上支持全市乡镇企业第二轮创业,安排50万元技术发展基金、400多万元的周转金,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提高效益。
  【支持商业流通企业发展】 1995年,一是多方筹集资金,全年共拨出专款794.8万元,借出周转金60万元,支持“菜篮子工程”的基地建设、平抑市价等项目。二是落实好粮食价外补贴政策。从当年4月1日起,省政府对全省国家定购粮食实行价外补贴政策,市财政提前调拨粮食专款1180万元,向省财政借到无息粮食风险金1500万元,县(市、区)财政也多方筹集,保证全市收购粮食价外补贴资金的需要。三是继续做好消化粮食历年财务挂帐工作。在省财政厅支持下,全年共消化粮食历年财务挂帐2776万元,完成向省签订的1995年责任书的目标任务。
  1996年,一是支持国有企业网点建设,重点支持投资少、见效快和盈利企业的网点改造项目,全年共筹集扶持经营设施建设资金1105万元,增强企业经营发展后劲。二是做好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借鉴山东等地的改革经验,配合做好有关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股份试点等工作,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科学运作。同时支持粮食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市财政安排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达305万元,周转金30万元,及时下拨省下达的专款补助540.6万元,借入周转金85万元,扶持基地建设,为市场繁荣、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四是继续做好消化粮食历年财务挂帐工作。全市基本完成当年向省厅签订的消化挂帐的责任目标,消化政策性亏损挂帐3409万元,消化企业自补亏损挂帐211万元。
  1997年,一是以流通企业转机建制作为扭亏增盈的突破口,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流通企业改组、改造、兼并等改革力度。二是抓好粮食企业“两线运行”和扭亏增盈工作。防止政策性补贴资金的流失,同时投入扶持款130万元,扶持粮食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积极筹措粮食收购资金,切实用好粮食补贴款。市财政在夏粮收购之前,将省内对口调拨粮的3000万元和市调拨的540万元价外补贴及时拨付到各县(市),在秋粮收购之前积极向市农行申请垫付秋购资金513万元,确保粮食收购不出现打“白条”。四是继续做好消化粮食历年财务挂帐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共消化粮食财务亏损挂帐9772万元。五是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全年市财政安排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248.5万元,周转金85万元,争取省上专项补助551万元,借入专项周转金160万元,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发展。
  【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至1995年,全市批准成立外商投资企业794家。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市财政局制定《南平市外商投资企业财会人员会计证年检暂行办法》,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在支持外贸企业发展上,给予外贸企业在利润分配、资金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使外贸企业充分抓住有利时机,打好基础。市财政局按“以旅游养旅游”的方针,将旅游企业税后利润全额留给企业,在资金上,从地方财力中安排旅游专项周转金予以扶持,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旅游企业贷款贴息15万元,无偿下拨旅游专项拨款10万元,增强旅游企业“造血”功能和市场竞争能力,取得较好的效益。
  1996年,为促进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积极向省厅争取补助简易建筑费13万元,用于出口商品仓储改造;安排市外贸公司周转金100万元,扶持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生产。向上争取旅游企业贷款贴息补助40万元,旅游景区专项拨款64.8万元,旅游事业费拨款24万元。努力开拓世界银行贷款的管理工作。全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共计3800万美元,市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四是严格出国用汇管理。全年共审批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因公出国(境)79批次171人,用汇金额104万元。
  1997年,把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年支持旅游企业专项拨款85万元,周转金245万元。抓好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登记和建立联合年检制度和决算审查,对有发展前景的嘉联化工、万福机电两家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注入180万元周转金,支持企业技改。规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管理。同时做好“红壤一期”贷款项目到期还贷资金的落实,多次向省汇报本市财政困难和还贷难度,经多方努力,省财政帮助代垫548万美元,还专程赴京向财政部汇报滞纳金问题,争取滞纳金改为占用费,减轻全市压力近600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出国用汇财政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出国用汇费用标准的规定,认真审批各项费用支出,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核销出国(境)人员的出国用汇。
  【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 1995年,省财政厅下达本市农业“四税”征收任务为18011.9万元。为确保全市财政收入奋斗目标的实现,市财政局又追加1326.1万元的征收任务。市财政局一是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农税征管激励机制,调动农税征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农税源头征管力度。在全市农税征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农税征收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征收任务,全市农业“四税”共完成19756.59万元,占省任务的109.69%,占市任务的102.16%,较上年同期增收2533.69万元,增长14.71%。同年,加大企业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的征管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是抓好企业收入入库工作。二是加强罚没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管理。三是加强专项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征收管理工作。当年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车辆通行费、“菜篮子工程”建设开发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配套费共6158万元,用于城市道路改造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760万元(含能源交通基金和调节基金)。四是抓好农村教育事业附加的征管工作,保证农村教育附加费足额征收,按章使用。
  1996年,由于木材的严重滞销,给全市农税征收任务完成带来极大的困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狠抓竹木、特产养殖、烟叶、茶、笋等农税大宗税源,各县(市、区)在帮助企业促销的同时,进一步改善征管办法,使大宗税源收入有较大增长。全市烟叶、特种水产养殖、毛茶、笋等特产税较去年同期增收近2000万元,弥补竹木特产税的减收缺口。加大村级代征力度,对零星税源做好源头控制征收和村级代征试点取得较好效果。加强农税稽查,为打击偷漏税现象,全市有六个县(市、区)成立农税稽查队。开展农税检查和清理农税欠税工作,全年稽查出偷漏税款200多万元,清理欠税300多万元,推动农税征收工作的开展。由于全年农税征管措施得力,全市农业“四税”入库达21896万元,提前超额完成农税征收任务。同年,落实目标责任制,大力组织好预算收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定目标责任状,同时将市级目标分解到财政、国税、地税及各个经济主管部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为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完成打下基础。对罚没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年市本级行政性收费及罚没入库833万元,占预算的132.64%。加强土地出租金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全年入库土地出租金501万元,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810.65万元,均超额完成任务。农村教育事业附加全年完成5062万元。
  1997年,由于农业税计税价格下调,木材市场疲软,特种养殖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给农税征收任务完成带来较大的困难。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狠抓农税收入。一是继续抓好源头征管,注重在源头征收上下功夫,采取措施抓好毛竹、笋、柑桔、烟叶等大宗税源的源头征管。由于源头征管得力,毛竹特产税比上年增加150万元,烟叶特产税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食用菌特产税比上年增加280万元。二是加强村级代征工作,不放松零星税源征管。各县(市、区)普遍推行村级代征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加大农税稽查工作力度。全市有8个县(市、区)成立农税稽查队,对加强农税管征、打击偷漏税行为起到很大作用。全市查处偷漏税520万元,入库470万元,取得较好的效果。由于全市农税工作措施得力,农业“四税”入库达23150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农税征收任务。同年,抓好其他各项收入,进一步规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专用票据管理,市本级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达1163万元,占预算118.19%。同时加强国有土地有偿转让收入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征管,本市级国有土地有偿转让收入完成651万元,增长29.94%,农村教育事业附加费收入完成866万元,增长17.98%。
  【适度从紧从严控制财政支出】 1995年,随着地级南平市管理职能的转变,部分机构、人员、管理权限上划,各方面增支呼声甚高,给财政支出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支出带来较大压力。市财政局始终认真贯彻中央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为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打好基础。合理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重点保障文教卫生及科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市全年安排文教卫生事业费32075万元、科学事业费427万元,分别增长8.91%和1.67%。同时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计划生育工作,还为《闽北报》扩为《闽北日报》挤出经费予以支持。
  1996年,杜绝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实行跟踪管理。仅对人大、政协第一届第二次代表大会的经费使用,采取分期拨款、逐项核实,使“两会”实际开支比预算节约支出57.32万元。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当年10月起,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及参照镇江市的改革方案,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一同制定实施《南平市公费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改变过去由财政统包医疗费用的情况,实行财政、单位、患者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做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职工享受的基本保障待遇与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挂钩,同时建立医、患双方制约机制,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杜绝浪费。加强机关五项经费管理,使过高的不合理的行政支出得到控制。全年共审批非生产专控商品6997万元。同时还开展违控商品检查,共查出违控金额200万元。
  1997年,进一步完善公费医疗管理措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势头。市财政局对延平区上划人员和市本级原享受公费医疗人员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人员一律取消公费医疗资格。对公费医疗门诊一次性医药费在10元以上的,由门诊审核把关,杜绝乱开药现象,节约开支。从严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对生产、教育、医疗、卫生和“先行工程”、重点工程所需专控商品尽快审批,以支持其发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非生产所需专控商品从严审批,对违控购买专控商品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为减轻财政负担,对有一定业务收入的事业单位,合理确定其预算外收入抵顶预算内支出的比例,全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抵预算内支出506.58万元。在年度换卡时,认真做好审核,减少财政支出近百万兀。
  【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5年,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一是扩大财政专户储存面,市本级专户储存数计65户,比上年增加24户。为使房改资金不流失,经人民银行同意,行政事业单位留用的房改资金实行划转,财政专储额达600万元。二是利用间歇资金支持企事业的发展,累计利用1180万元,其中支持“先行工程”600万元,支持工商企业260万元,事业单位有偿资金320万元,回收率达100%,取得较好的效益。三是预算外资金管理突破“两权”不变的模式,邵武市制定《邵武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征集政府调节基金,共征集80多万元,突破预算外资金管理中资金使用权、所有权不变的模式。
  1996年,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专项工作。从重点检查的120个单位统计,1995年预算外收入30923万元,预算外支出26973万元,比自查上报的151个单位统计的预算外收入、预算外支出净增226万元和2412万元。市政府颁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使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有章可循。市委书记林克敏在市直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三个“无一例外”:一是坚决贯彻会议精神,无一单位例外;二是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无一件事例外;三是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无一人例外。同时,加强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单位预算外资金分散、面广,给缴存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增加一定的难度,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要例》,通过广泛动员,缴存财政专户的单位达106户,比1995年增加41户;缴存财政专户累计7707万元,比1995年3688万元净增4019万元;累计安排支出5652万元。还利用财政专户资金的时间差,帮助市直企业排忧解难,累计利用专户间歇资金5217万元。其中支持市直6家企业4047万元归还银行旧贷,企业从银行再贷款归还财政以减少企业旧贷和新贷之间的利息差,据测算,仅此项措施可使企业年降低费用150万元,有效地支持本市工业企业的发展。
  1997年,根据中央和省、市政府开展清理预算外资金工作的部署,加大清理预算外资金工作力度,抽调25人组成7个检查组,对市直44个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查出1996年预算外资金应缴未缴财政专户7566万元,违纪违规资金839.90万元。市委、市府高度重视预算外资金清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至年底,共缴财政专户金额3082万元。同年,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征收先行工程建设资金5308万元,比增119.62%,安排用于先行工程建设资金5058万元;加大城建专项资金的征收力度,安排城市建设专项资金3739万元,支持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售房资金实行财政房改专户,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对售房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定售房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财务管理制度,151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售房衔接款4076万元纳入财政房改专户,住房公积金已归集205个单位,金额1398万元。以清理预算外资金为契机,加强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全年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缴市财政专户8879万元,比增19.87%。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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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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