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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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11
颗粒名称: 财政 税务
分类号: F812.7
页数: 8
页码: 282-289
摘要: 本章记述了南平市财政和税务,包括财政、国税、地税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南平市 财政 税务

内容

财政
  1995年,全市财政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扶持工农业生产,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组织收入,狠抓增收节支,积极培植财源,完善收入管理以及加强财税制度改革等方面,扎实而又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获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全市完成财政收入11.20亿元,占省下达全年财政收入任务10.89亿元的102.88%,完成市政府奋斗目标11亿元的101.84%,较上年增收2.10亿元,增长23.10%。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7.42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4.86%,比上年增收1.53亿元,增长26.09%;财政支出累计完成9.96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7.28%,较上年增支1.48亿元,增长17.43%。实现全市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1996年,强化财政职能,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努力培植经济增长点,加强税收征管,较好地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3.06亿元,超过市政府确定的13亿元的财政收入目标,比上年增长16.56%,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9.15亿元,占预算的104.1%,比上年增长23.34%;市本级实现财政收入3.33亿元,占预算100.86%,比上年增长12.75%。全市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1.27亿元,占预算106.87%,比增13.42%。
  1997年,大力推进新一轮创业,财政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支持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5.04亿元,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4.8亿元的财政收入目标,比上年增收1.98亿元,增长15.18%。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0.77亿元,增长17.64%;市本级实现财政收入3.73亿元,增长12.09%。全市完成财政支出13.49亿元,占预算103.78%,比增19.8%。
  【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生产,培植财源】 1995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特点,选定市直生产规模大、实现税利多的南纺股份公司、电缆股份公司、南纸股份公司、南平化纤厂、富文化工厂、南平叉车厂、南平电机厂、南平啤酒厂、邵武轮胎厂、建瓯齿轮厂10户企业为市级财源建设重点培植户,并在税后上交利润、折旧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同年,从省财政、市财政共筹集生产资金4061万元,其中周转金3286万元,拨款775万元,支持支柱骨干型财源企业发展。同时,解决好部分企业内部资金使用不合理、造成资金紧张、影响企业效益的问题。同年,为确保全市扭亏增盈目标的实现,分别对50万元以上亏损企业实行专人负责,抓好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一是建立市级扭亏增盈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扭亏有望、市场有销路的亏损企业贷款贴息,同时注重对亏损企业的资金投入,专项安排亏损企业扭亏或改制补助资金300万元,周转金近200万元。二是对兼并亏损企业的优势企业、实行破产或关停的亏损企业,继续给予30%、20%、10%的拨款补助;对兼并50万元以上亏损企业的盈利企业,其上交的所得税继续实行返还政策,以支持兼并、破产、关停企业人员安置,投资追加和组织转产等。三是以财务管理带动企业的全面管理,实行原材料节约奖,鼓励企业开展增收节支,促进企业“抓管理、练内功”活动的深入开展。由于措施得力,全市扭亏增盈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全年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润8694万元,比增38.46%,亏损企业18户,比上年同期减少3户,亏损金额8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2%,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扭亏增盈目标。
  1996年,加大企业的改革力度,先后对小型企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托管、租赁等形式的改造,促进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的进程。在全市广泛开展企业管理效益年活动中,通过合理的奖惩挂钩,促进国有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贯彻“抓大放小”方针,年初确定8家国有骨干税利大户企业和“十佳示范工程”企业,对其实行享受超上交税利基数部分返还和所得税后利润全留、上交增值税、所得税超1993年基数,部分用于技改还贷等办法,当年共计返还税金93万元,增强骨干企业发展后劲。狠抓企业扭亏增盈,通过下达亏损目标任务和制定考核办法,将扭亏任务直接下达到有关主管委、局,对确实扭亏有望的企业发放市场周转金1928万元,促进扭亏。同时向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到周转金2065万元、各种拨款661.23万元,加大对企业的投入,市财政安排740万元挖潜改造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生产。在财政的大力扶持下,全年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4.61亿元,增长0.86%,实现税利2.34亿元,增长1.05%,企业亏损金额745万元,完成省下达的控亏850万元指标。
  1997年,加大对重点骨干企业扶持力度。帮助落实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的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先后投入420万元资金,帮助企业解决产量扩大后的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对技改还贷任务重的企业,继续给予超基数税收返还的优惠政策,对南孚电池等三家骨干企业共计返还所得税、增值税432万元,增强骨干企业的发展后劲。同年,抓好扭亏增盈和帮困工作,市财政局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省下达的扭亏责任目标和措施,把非工交口国有工业企业也纳入指标考核的范围,同时对亏损大户予以重点跟踪。为帮助困难企业职工解决生活问题,市财政局积极筹集帮困资金98万元,为18户企业1475位困难职工发放帮困资金72.46万元。同时拨付25万元失业救济金,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保障职工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加大农业投入,培植效益增长点】 1995年,全市财政安排支农资金支出达1.26亿元,比增49.5%,全年发放支农周转金4459万元,比增90%,重点扶持培植税源项目的见较快的水产养殖,特别是鳗、鳖养殖业、毛竹业、名优水果种植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做好支农示范点工作,延平区、建瓯市、政和县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培植农业特产税税源建设示范县(区),浦城莲塘乡、顺昌埔上乡、松溪郑墩镇被省厅列为财源建设示范乡。在五个县(市)建立财政支农示范点,认真做好浦城的鳗鱼、顺昌的橡草、建瓯的毛竹、延平区与政和县的食用菌等财源建设示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1996年,为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全市全年安排支农支出预算1.38亿元,增长0.8%,同时市财政局还争取省财政厅支持本市支农资金达7081万元,增强全市财政支农力度。同年,把发展特色农业作为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着眼点来抓,建瓯市大力发展竹业生产,仅笋的特产税收入就为508万元。同时还注意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后备财源。各级还努力开发锥栗、蜜柚、银杏、芦笋、烟叶等新兴财源,邵武大埠岗镇种植烤烟6733余亩,实现烟叶特产税150万元,占该镇特产税计划收入240万元的62.5%。
  1997年,全市支农资金预算安排9014万元,增长6.2%。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市、县(市、区)、乡三级共配套资金528万元,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扶持村财不足3万元以下的村委会,安排专项低息周转金1500万元,支持其创办经济实体,增强集体经济活力,加快“奔小康”步伐。支持林业、水产等重点财源建设。全市当年用于毛竹垦复和低改资金达1000万元,安排100多万元资金用于淡水养殖。从政策上、资金上支持全市乡镇企业第二轮创业,安排50万元技术发展基金、400多万元的周转金,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提高效益。
  【支持商业流通企业发展】 1995年,一是多方筹集资金,全年共拨出专款794.8万元,借出周转金60万元,支持“菜篮子工程”的基地建设、平抑市价等项目。二是落实好粮食价外补贴政策。从当年4月1日起,省政府对全省国家定购粮食实行价外补贴政策,市财政提前调拨粮食专款1180万元,向省财政借到无息粮食风险金1500万元,县(市、区)财政也多方筹集,保证全市收购粮食价外补贴资金的需要。三是继续做好消化粮食历年财务挂帐工作。在省财政厅支持下,全年共消化粮食历年财务挂帐2776万元,完成向省签订的1995年责任书的目标任务。
  1996年,一是支持国有企业网点建设,重点支持投资少、见效快和盈利企业的网点改造项目,全年共筹集扶持经营设施建设资金1105万元,增强企业经营发展后劲。二是做好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借鉴山东等地的改革经验,配合做好有关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股份试点等工作,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科学运作。同时支持粮食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市财政安排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达305万元,周转金30万元,及时下拨省下达的专款补助540.6万元,借入周转金85万元,扶持基地建设,为市场繁荣、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四是继续做好消化粮食历年财务挂帐工作。全市基本完成当年向省厅签订的消化挂帐的责任目标,消化政策性亏损挂帐3409万元,消化企业自补亏损挂帐211万元。
  1997年,一是以流通企业转机建制作为扭亏增盈的突破口,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流通企业改组、改造、兼并等改革力度。二是抓好粮食企业“两线运行”和扭亏增盈工作。防止政策性补贴资金的流失,同时投入扶持款130万元,扶持粮食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积极筹措粮食收购资金,切实用好粮食补贴款。市财政在夏粮收购之前,将省内对口调拨粮的3000万元和市调拨的540万元价外补贴及时拨付到各县(市),在秋粮收购之前积极向市农行申请垫付秋购资金513万元,确保粮食收购不出现打“白条”。四是继续做好消化粮食历年财务挂帐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共消化粮食财务亏损挂帐9772万元。五是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全年市财政安排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248.5万元,周转金85万元,争取省上专项补助551万元,借入专项周转金160万元,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发展。
  【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至1995年,全市批准成立外商投资企业794家。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市财政局制定《南平市外商投资企业财会人员会计证年检暂行办法》,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在支持外贸企业发展上,给予外贸企业在利润分配、资金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使外贸企业充分抓住有利时机,打好基础。市财政局按“以旅游养旅游”的方针,将旅游企业税后利润全额留给企业,在资金上,从地方财力中安排旅游专项周转金予以扶持,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旅游企业贷款贴息15万元,无偿下拨旅游专项拨款10万元,增强旅游企业“造血”功能和市场竞争能力,取得较好的效益。
  1996年,为促进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积极向省厅争取补助简易建筑费13万元,用于出口商品仓储改造;安排市外贸公司周转金100万元,扶持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生产。向上争取旅游企业贷款贴息补助40万元,旅游景区专项拨款64.8万元,旅游事业费拨款24万元。努力开拓世界银行贷款的管理工作。全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共计3800万美元,市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四是严格出国用汇管理。全年共审批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因公出国(境)79批次171人,用汇金额104万元。
  1997年,把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年支持旅游企业专项拨款85万元,周转金245万元。抓好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登记和建立联合年检制度和决算审查,对有发展前景的嘉联化工、万福机电两家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注入180万元周转金,支持企业技改。规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管理。同时做好“红壤一期”贷款项目到期还贷资金的落实,多次向省汇报本市财政困难和还贷难度,经多方努力,省财政帮助代垫548万美元,还专程赴京向财政部汇报滞纳金问题,争取滞纳金改为占用费,减轻全市压力近600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出国用汇财政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出国用汇费用标准的规定,认真审批各项费用支出,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核销出国(境)人员的出国用汇。
  【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 1995年,省财政厅下达本市农业“四税”征收任务为18011.9万元。为确保全市财政收入奋斗目标的实现,市财政局又追加1326.1万元的征收任务。市财政局一是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农税征管激励机制,调动农税征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农税源头征管力度。在全市农税征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农税征收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征收任务,全市农业“四税”共完成19756.59万元,占省任务的109.69%,占市任务的102.16%,较上年同期增收2533.69万元,增长14.71%。同年,加大企业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的征管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是抓好企业收入入库工作。二是加强罚没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管理。三是加强专项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征收管理工作。当年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车辆通行费、“菜篮子工程”建设开发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配套费共6158万元,用于城市道路改造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760万元(含能源交通基金和调节基金)。四是抓好农村教育事业附加的征管工作,保证农村教育附加费足额征收,按章使用。
  1996年,由于木材的严重滞销,给全市农税征收任务完成带来极大的困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狠抓竹木、特产养殖、烟叶、茶、笋等农税大宗税源,各县(市、区)在帮助企业促销的同时,进一步改善征管办法,使大宗税源收入有较大增长。全市烟叶、特种水产养殖、毛茶、笋等特产税较去年同期增收近2000万元,弥补竹木特产税的减收缺口。加大村级代征力度,对零星税源做好源头控制征收和村级代征试点取得较好效果。加强农税稽查,为打击偷漏税现象,全市有六个县(市、区)成立农税稽查队。开展农税检查和清理农税欠税工作,全年稽查出偷漏税款200多万元,清理欠税300多万元,推动农税征收工作的开展。由于全年农税征管措施得力,全市农业“四税”入库达21896万元,提前超额完成农税征收任务。同年,落实目标责任制,大力组织好预算收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定目标责任状,同时将市级目标分解到财政、国税、地税及各个经济主管部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为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完成打下基础。对罚没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年市本级行政性收费及罚没入库833万元,占预算的132.64%。加强土地出租金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全年入库土地出租金501万元,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810.65万元,均超额完成任务。农村教育事业附加全年完成5062万元。
  1997年,由于农业税计税价格下调,木材市场疲软,特种养殖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给农税征收任务完成带来较大的困难。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狠抓农税收入。一是继续抓好源头征管,注重在源头征收上下功夫,采取措施抓好毛竹、笋、柑桔、烟叶等大宗税源的源头征管。由于源头征管得力,毛竹特产税比上年增加150万元,烟叶特产税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食用菌特产税比上年增加280万元。二是加强村级代征工作,不放松零星税源征管。各县(市、区)普遍推行村级代征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加大农税稽查工作力度。全市有8个县(市、区)成立农税稽查队,对加强农税管征、打击偷漏税行为起到很大作用。全市查处偷漏税520万元,入库470万元,取得较好的效果。由于全市农税工作措施得力,农业“四税”入库达23150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农税征收任务。同年,抓好其他各项收入,进一步规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专用票据管理,市本级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达1163万元,占预算118.19%。同时加强国有土地有偿转让收入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征管,本市级国有土地有偿转让收入完成651万元,增长29.94%,农村教育事业附加费收入完成866万元,增长17.98%。
  【适度从紧从严控制财政支出】 1995年,随着地级南平市管理职能的转变,部分机构、人员、管理权限上划,各方面增支呼声甚高,给财政支出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支出带来较大压力。市财政局始终认真贯彻中央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为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打好基础。合理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重点保障文教卫生及科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市全年安排文教卫生事业费32075万元、科学事业费427万元,分别增长8.91%和1.67%。同时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计划生育工作,还为《闽北报》扩为《闽北日报》挤出经费予以支持。
  1996年,杜绝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实行跟踪管理。仅对人大、政协第一届第二次代表大会的经费使用,采取分期拨款、逐项核实,使“两会”实际开支比预算节约支出57.32万元。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当年10月起,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及参照镇江市的改革方案,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一同制定实施《南平市公费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改变过去由财政统包医疗费用的情况,实行财政、单位、患者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做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职工享受的基本保障待遇与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挂钩,同时建立医、患双方制约机制,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杜绝浪费。加强机关五项经费管理,使过高的不合理的行政支出得到控制。全年共审批非生产专控商品6997万元。同时还开展违控商品检查,共查出违控金额200万元。
  1997年,进一步完善公费医疗管理措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势头。市财政局对延平区上划人员和市本级原享受公费医疗人员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人员一律取消公费医疗资格。对公费医疗门诊一次性医药费在10元以上的,由门诊审核把关,杜绝乱开药现象,节约开支。从严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对生产、教育、医疗、卫生和“先行工程”、重点工程所需专控商品尽快审批,以支持其发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非生产所需专控商品从严审批,对违控购买专控商品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为减轻财政负担,对有一定业务收入的事业单位,合理确定其预算外收入抵顶预算内支出的比例,全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抵预算内支出506.58万元。在年度换卡时,认真做好审核,减少财政支出近百万兀。
  【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5年,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一是扩大财政专户储存面,市本级专户储存数计65户,比上年增加24户。为使房改资金不流失,经人民银行同意,行政事业单位留用的房改资金实行划转,财政专储额达600万元。二是利用间歇资金支持企事业的发展,累计利用1180万元,其中支持“先行工程”600万元,支持工商企业260万元,事业单位有偿资金320万元,回收率达100%,取得较好的效益。三是预算外资金管理突破“两权”不变的模式,邵武市制定《邵武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征集政府调节基金,共征集80多万元,突破预算外资金管理中资金使用权、所有权不变的模式。
  1996年,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专项工作。从重点检查的120个单位统计,1995年预算外收入30923万元,预算外支出26973万元,比自查上报的151个单位统计的预算外收入、预算外支出净增226万元和2412万元。市政府颁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使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有章可循。市委书记林克敏在市直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三个“无一例外”:一是坚决贯彻会议精神,无一单位例外;二是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无一件事例外;三是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无一人例外。同时,加强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单位预算外资金分散、面广,给缴存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增加一定的难度,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要例》,通过广泛动员,缴存财政专户的单位达106户,比1995年增加41户;缴存财政专户累计7707万元,比1995年3688万元净增4019万元;累计安排支出5652万元。还利用财政专户资金的时间差,帮助市直企业排忧解难,累计利用专户间歇资金5217万元。其中支持市直6家企业4047万元归还银行旧贷,企业从银行再贷款归还财政以减少企业旧贷和新贷之间的利息差,据测算,仅此项措施可使企业年降低费用150万元,有效地支持本市工业企业的发展。
  1997年,根据中央和省、市政府开展清理预算外资金工作的部署,加大清理预算外资金工作力度,抽调25人组成7个检查组,对市直44个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查出1996年预算外资金应缴未缴财政专户7566万元,违纪违规资金839.90万元。市委、市府高度重视预算外资金清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至年底,共缴财政专户金额3082万元。同年,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征收先行工程建设资金5308万元,比增119.62%,安排用于先行工程建设资金5058万元;加大城建专项资金的征收力度,安排城市建设专项资金3739万元,支持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售房资金实行财政房改专户,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对售房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定售房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财务管理制度,151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售房衔接款4076万元纳入财政房改专户,住房公积金已归集205个单位,金额1398万元。以清理预算外资金为契机,加强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全年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缴市财政专户8879万元,比增19.87%。
  国税
  【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1995年,全面完成各税种、各级次的收入任务,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聚财主力军的作用。全年共组织入库工商税收54854万元,比上年增长10104万元,增长22.6%,完成省局收入计划和市政府收入奋斗目标。“两税”累计入库52825万元,增长22.2%,完成年计划100.4%。其中,增值税50690万元,完成计划101%;消费税2135万元,完成计划87.5%;中央级40245万元,完成计划100.2%;省级278万元,完成计划100%;市级5392万元,完成计划100.1%;县级8939万元,完成计划104.6%。此外,涉外税收入库3933万元,首次突破300万元。预调基金入库166万元,完成计划110.7%;能源交通基金入库121万元,完成计划172.9%。
  1996年,受经济税源紧缺,税收计划连续几年高基数上高增长,实际税源与收入计划要求差距极大等因素的影响,国税系统收入任务繁重,面对困难,全系统人员坚定信念,负重拼搏,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压缩缺口,应收尽收,全系统共组织入库工商税收57648万元,比增2794万元,增长5.1%,完成省局核定计划的100%。其中:“两税”53520万元,比增693万元,增长1.3%,完成年计划100%(增值税50331万元,完成年计划98.6%,消费税3189万元,完成年计划127.6%)。中央级41289万元,比增1044万元,增长2.6%,完成年计划100.9%。省级306万元,比增28万元,增长10.1%,完成年计划100%。市级21665万元,比增72万元,增长0.3%,完成年计划100%。县级10586万元,比增1647万元,增长18.4%,完成年计划122%。
  1997年,全系统共组织工商税收60651万元,比增6339万元,增长11.7%,完成年计划的97.7%。“两税”累计入库57701万元,增长7.8%,完成年计划94.1%,其中,增值税54489万元,完成年计划94.2%。消费税3212万元,完成年计划92.8%。中央级45960万元,完成年计划97.5%。省级372万元,完成年计划105.7%,市级5729万元。完成年计划96%,县级8590万元,完成年计划99.3%。此外.在工商税收中,涉外“两税”入库3990万元,涉外所得税入库780万元,个体“两税”入库8582万元,金融保险营业税1419万元。
  【征管改革迈出新的步伐】 1995年,征管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全市除机构年底刚分设的松溪、政和两县局外,其余县(市、区)局在城区都建立纳税申报大厅,初步建立起以纳税申报和优势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的征管模式。
  1996年,全市不仅在各县(市、区)城区建立办税大厅,实行集中征收、分片管理和重点稽查的征管办法,还实现办税大厅向中心所延伸。延平、建阳两局分别在西芹、麻沙、水吉建立办税大厅,全市有20个国税所实现电脑开票。根据“方便、简捷”的原则,将办税大厅的职能由过去的申报征收,扩大到发售各类票证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咨询税收政策、存贮纳税资料等,使信息处理计算机化,极大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各级国税部门从规范纳税人纳税申报行为,逐步实行由纳税人“自核自缴”税款、加强纳税申报的监督检查、严格内部考核,加大未申报处罚力度,特别是借助电脑自动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的管理。企业应纳税申报率平均已达98%,固定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率达90%以上。延平、浦城、武夷山等地不断探索税款征收方式,在城区实行个体税收储蓄缴税制度,收到良好的成效。
  1997年,纳税申报率不断提高,城区固定纳税户纳税申报率已达到100%,农村达80%以上。各县(市、区)都成立税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税务代理工作稳步发展,办税服务厅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是年7月和8月,省委书记陈明义、副书记何少川先后视察邵武市局办税服务厅,对办税服务厅的建设给予高度赞扬。
  【加强个体零散税收的控管】1995年,全市国税部门明确在个体集贸市场税收提成取消之后,继续加强个体集贸市场税收的征管,做到征管力度不减,收入计划不降。对个体税收进行定额管理办法,一年一定,民主评税,定税公开。各地结合税务登记证验证、纳税申报大厅的建立和税收大检查工作,开展清理漏管户工作,共查出漏管户624户,补回税款54.5万元。全市调整个体税收定额13038户,调整面91%,年调增税款49.5万元,增幅25.36%。
  1996年,对个体税收进行单项考评,及时将省局下达的个体税收“两税”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制定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在全市部署开展个体税收定额的调整和清理漏管户的工作,共调11287户,调整面69%,税款调幅22%,月增税款42.4万元。清理漏管户1142户,补罚税款18.34万元,全年入库个体税收“两税”8204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00.3%。
  1997年,加强乡以上和个体零散税源的控管,会同工商、技术监督、石油等部门,对南平市区30个加油站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检查,月调增税款2.78万元。开展竹木、清水笋、建材等税收的专项检查,查补税款340万元。对5647户个体户税收定额进行调整,月增税款56.72万元,税款增幅21%。积极稳步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建帐建证工作,建帐443户,占应建帐户的32.89%。
  【清理欠税措施有力】1995年,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清理欠税。按月制定清欠目标和检查通报,采取专管员、所长、局长三级负责制和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奖惩的“四定”措施;对一些长期欠税的业户,收回或停止供应专用和普通发票,需要发票的,到税务所填开,每填开一份在交清当期税款的同时,按一定比例缴回欠税;把期初库存已征税款的抵扣同清欠相结合。对有欠税的企业,将抵扣税款用于还欠;严格执行欠税征收滞纳金的制度;争取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全年共清回欠税1415万元,至年底,新欠全部收回,旧欠余额已压至20%以下。
  1996年,提出新欠全部清回,旧欠压缩60%以上的清欠目标,把清理欠税与一般纳税人的年审和资格认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相结合。将欠税大户名单和欠税情况报告当地党政领导。召开协调会,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金融、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全年共清回欠税2128万元。
  1997年,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通知,继续实行清欠责任制,同时严格执行逾期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制度,加大依法治欠的力度,全年共清理欠税3666万元,占欠税总额的89.3%。
  【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增强】1995年,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为1600余户国有企业和30余户校办、民政福利企业减免抵退税款5600余万元,征收教育费附加1396万元。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1997年,全市国税系统及时认真落实兑现税收政策,积极支持企业的发展。及时为1602户企业抵扣期初库存已征税款3461万元,为22户外贸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450万元,为22户国有森工企业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533.32万元,为55户福利、校办企业返还税款225.21万元,为28户外商投资企业返还超税负税款254.5万元,为3户企业减免中央所得税20.04万元,上报审批3户,税款259万元。同时,征收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1471万元,促进全市“先行工程”建设的发展。
  【加大税收稽查力度】 1995年,全市日常稽查各类纳税户2913户,补罚税款2415万元。1996年,全市国税稽查系统在认真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对建材、木制品、土产、物资等行业和进销项税额长期倒挂、有销售无税款、税负明显偏低的业户,开展税收重点稽查。同时,坚持“快查、快结、保密”的原则,强化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是年,全市国税稽查系统共稽查各类业户4882户,查补税款2419.98万元。
  1997年,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相结合,全年日常稽查共查各类纳税户5110户,查补税款2853万元。认真开展“金华案件”的协查工作,共查企业66户,专用发票143份,补税罚款208.3万元。
  【扎实开展税收大检查】1995年,税收大检查共查出税款2782万元,入库2641万元,入库率94.93%。其中:自查19404户,补税459.95万元,重点检查8386户,检查面45.56%,查补税款2322万元。自查、重点检查面和入库率都超过上级的要求。
  1996年,针对全年税收任务异常艰巨的情况,全市国税系统从早着手,8月份起对当年税收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税收大检查作为当年后4个月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措施,市、县(市、区)两级都抽调人员,划片或按行业开展检查。共查纳税户10419户,检查面56.09%,查出税款(含滞纳金、罚款)3011.32万元,入库2858.25万元,入库率94.95%。大检查纳税户检查面、查补税款、入库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有力弥补收入缺口。
  1997年,精心组织开展税收大检查,共检查纳税户9652户,检查面50%,查出有问题户4886户,税款2576万元,加收滞纳金和罚款97万元,入库2469万元,入库率93%。
  地税
  【各项收入逐年增长】1995年,南平市工商税收根据省局分配的任务、市政府的指标和各县(市、区)级目标责任状要求,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地税机关发扬勇挑重担、敢于拼搏的优良传统,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组织各项收入。一是把握税源、税收动态,寻找增长点和薄弱点,挖掘增收潜力,确保总目标的实现。二是强化计划进度考核,适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在广度、深度上有突破性进度。四是下大力气狠抓个人所得税征管,有效地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五是不断完善单项管征办法,挖掘零星税源潜力。当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六项收入33674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库26347万元,完成省局年初计划113.9%,完成省局奋斗目标104.4%,比增5651万元,增长27.3%,提前15天实现收入目标“满堂红”。国有企业所得税入库4086万元,比增1156万元,增长39.5%,完成省局年初计划的112.9%;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入库1万元;教育费附加入库29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8.4%;以工建农资金入库171万元,比增62万元,增长56.9%;基础设施附加费入库1456万元,比增59万元,增长4.2%;社会事业发展费入库1317万元,完成年计划131.7%。全市各县(市、区)局和市直征分局全面超额完成奋斗目标,各种地方税也全面增长。其中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比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1996年,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按时间进度,抓措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全市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39336万元,比增5516万元,增长16.3%,其中地方级工商税收入库32233万元,比增5886万元,增长22.3%,占年计划的108.6%,超收2543万元。省、市、县(市、区)三级税收收入均超过计划要求,其中:省级工商税收入库4809万元,完成年计划101.9%,比增667万元,增长16.1%;县(市、区)级工商税收入库27424万元,完成年计划109.8%,比增5219万元,增长23.5%;市本级入库工商税收、教育费附加8917万元,完成责任目标的100.1%。10个县(市、区)和市直属分局均超额完成全年税收目标。
  1997年,抓措施、税源、入库三落实,确保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共组织各项收入47760万元,比增8399万元,增长21.3%,其中地方级工商税收入库39571万元,比增7335万元,增长22.8%,完成年计划的102.3%,超收901万元。省级工商税收入库5667万元,比增860万元,增长17.9%,占年计划的101.2%;县(市、区)级工商税收入库33904万元,比增6475万元,增长23.6%,占年计划的102.5%。组织市本级收入入库11949万元,比增1893万元,增长18.8%。
  【依法治税力度进一步增强】1995年,坚持依法治税,查偷堵漏,应收尽收。一是大力组织清欠,各地普遍建立清欠责任制,签订清欠目标责任状,建立清欠奖惩机制,严防新欠产生。共清回欠税285.6万元。二是狠抓新税制执法检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新税制执法检查电话会议精神,各级地税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把执法检查与清理欠税、专项检查、所得税汇算清缴、建章立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做到以专项检查强化征管,以执法检查促进专项检查。三是精心组织开展“三税”专项检查。据统计,全市“三税”专项检查共自查9463户,自查面达100%,补缴税费金额227.54万元,入库税款227.54万元,入库率达100%。重点检查633户,查补税费618.71万元,入库税费590万元,入库率达95%。四是认真开展税收大检查,全区共抽调检查人员553人,组成217个检查组,重点检查7062户,检查面达42%,有问题户数3112户,查补税、费2541.16万元;入库税费2433.48万元,入库率达95.8%,大检查清回欠税119.5万元。税收大检查各项指标均超过上级的要求,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五是贯彻落实《征管法》,为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市地税部门对欠税情况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16万元,对查处的偷税行为按规定对32户纳税户进行罚款,罚款金额14万元。六是加大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市局税务检察室7月中旬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偷、抗税犯罪活动,截至年底,初查涉税案件29件,补税罚款40.3万元,其中立案6件6人,属重大案件2件2人,挽回税款损失26万元,侦查终结5件5人,在侦1件1人,以上两项合计67.09万元。邵武、武夷山、建阳、政和、延平5个县(市、区)实现税检工作“零”的突破,充分发挥公、检、法部门的协税护税作用,形成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为治理好税收征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996年,强化税收稽查工作,以查案件为突破口,以抓大案要案为主线,突出抓好举报案件的查处,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税收稽查,进一步堵塞“跑、冒、滴、漏”。各地税务检察室积极配合稽查部门开展涉税案件的查处,全年共受理涉税案件61件,其中初查36件,补税罚款82.23万元;立案侦查21件22人,比去年同期多立案15件;重特大案件13件,占立案数52%,结案率100%。通过办案挽回税款损失120.45万元,协税护税378件,追缴税款147.18万元。进一步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各地完善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群众举报、办税员管理办法,加强与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信息交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优化地税征管的环境,保障征管改革的顺利进行。全市自查纳税户13808户,自查补税费金额282.1万元,清理欠税27.14万元,自查已入库税款268.5万元,入库率达95.18%。为进一步把大检查工作引向深入,有力打击各种税务违法行为,截止12月31日,全市重点检查纳税户6130户,检查面达44.39%,查补税费金额3548.02万元,入库3371.45万元,入库率达95.02%,查补税费比去年同期增长38.5%。
  1997年,加大清欠力度,弥补收入缺口。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欠税达1046.32万元,欠税居高不下,成为影响本市收入入库进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各级地税部门迎难而上,落实清欠责任制。政和县局请政府出面,对26户欠税大户,通过采取财政注入周转金、银行融资放贷、强制扣款等措施,清回欠税90万元;市直属分局与欠税企业签订“四定”还欠目标责任书(即定时、定税额、定措施、定责任),保证清欠工作落到实处,至12月中旬清回欠税480万元,占应清税款的80%。加大稽查力度,以查处举报案件与主动选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稽查工作,当年共组织检查纳税户9447户,查补税款4910.34万元,入库4804.75万元,清回欠税109.58万元。受理并查处举报案件250件,结案240件,查补税款683.93万元,其中滞纳金112.78万元,实际入库489.17万元。延平区地税局在南平市首届公物拍卖会上,成功拍卖市城镇房地产公司因拖欠税款而被扣押的房产,成交14.3万元全部抵缴入库。为南平市首例以拍卖企业物产抵缴税款的涉税事件。税收大检查重点检查金融保险业、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屋出租行业、各类证券公司、经济开发公司及交纳营业税的税源大户等,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投向税、房产税列为重点税种。检查中,稽查人员坚持念好“深、准、严”三字经,“深”即对纳税户查深查透;“准”即案件定性准;“严”即严格执法,严明纪律。截止12月底,全市重点检查的税户6475户,检查面达46.02%,查补税费金额1956.13万元,实际入库数1655.72万元,入库率达84.6%。
  【培植税源服务地方经济】1995年,全市各级地税部门把促产增收工作列入征收单位和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定人、定项目、定措施、定目标的方法,初步形成一个人人有项目、层层有目标的促产增收工作新格局。各地扎实有效地开展高起点、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促产增收工作。延平区局通过帮助企业联系项目,寻找厂房,扩大生产、技改,提合理化建议和策化广告,解决资金困难。开展为企业办证“一条龙”服务,用好用足政策等方法,加大促产力度,“支、帮、促”项目48个,重点项目23个,新增产值5634万元,新增税金252万元,新增利润286万元。政和县局帮助县水泥厂开展“预均化”技改项目,使销售收入提高2倍;帮助石屯茶厂改善管理,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建瓯市玉山地税所把玉山刨花板厂作为重点,帮助企业1~9月共实现产值460万元,税金41.3万元,实现利润30.1万元。据统计,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共确定促产项目332个,其中重点项目115个,新增产值13606万元,增加利润991万元,增收税款594.5万元。
  1996年,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自身优势,帮助企业加强管理,从资金、技术、信息上为企业当好“红娘”,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延平区地税局帮助南平市电力联营公司兼并面临倒闭的王台硅铁厂,既解决南平市电力联营公司财力、电力闲置,又使硅铁厂起死回生,成为王台镇最大的税利企业,使电力联营公司年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分别比上年增长16%、14%和13%,使硅铁厂年销售收入、税金比上年增长18%和20%。光泽县局把促产增收工作放在首位,17个重点企业签订促产增收责任状,明确促产项目,定出目标与方案。同时该局结合实际情况,把政策扶持,促进农村“奔小康”作为促产增收、为民办实事送温暖的大事来抓。据统计,全市地税系统通过促产增收实现新增产值1.75亿元,税金1151.90万元,利润1038.50万元。
  1997年,积极涵养税源,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市局汇编一册《促产增收规划》,确立帮、扶、促、产的具体人员和项目,制定促产增收工作规划。实行量化管理,确保促产工作取得实效。据统计,截止12月31日,全市地税系统共确定促产人员252名,促产企业209户,促产项目217项,新增产值18414.43万元,新增利润1624.33万元,新增税金1087.78万元。同年,认真落实基础项目、支柱产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市局对旧城改造、危房改造、节能项目的投向税实行零税率优惠,支持企业生产性建设和技术改造。南平水泥厂改建一条日产700吨窑外分解生产线,总投资19379万元,土建2658万元,应纳税265.3万元,税政人员深入调查后,经省局批准,调整纳税计划为60.5万元,缓解企业技改资金的困难,支持企业顺利进行技改。同时积极用好税收政策,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环境,对南平市“5.18”招商重点项目和南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平大洲度假岛、邵武引进斜胶胎生产线等,实行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力地促进上述项目和企业经济的发展。
  (撰稿:丁少康)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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