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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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440
颗粒名称: 审判工作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5
页码: 154-15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南平市政法工作的审判工作的抓好“严打”审判,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改革审判方式,提高司法水平、加大力度,强化法院队伍建设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南平市 审判工作

内容

【抓好“严打”审判,维护社会稳定】 1995年,全市法院把“严打”斗争摆在审判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744件2726人,审结1741件2723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31件,审结131件,受理再审案件47件,审结43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041名罪犯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34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994人,其它413人。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邵武市法院连续16年做到刑事案件年度无积案。一是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全市法院把杀人、抢劫、强奸、流氓等危害大、影响大的恶性案件,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案件,负案在逃后捕获的重大案犯,车匪路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全年共受理一审治安犯罪案件734件1311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全市法院重视抓好国家工作人员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审理,及时办结了一批经济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209件259人,其中,受理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93件104人,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8件8人。通过审判经济犯罪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22.36万元,没收赃款337.78万元,没收赃物(折价)8.9万元,罚金38.92万元。三是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全市法院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武器,严惩偷税、抗税、骗税犯罪,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以及哄抬物价、非法牟取暴利、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一审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04件312人,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围绕“严打”斗争,全市法院还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开展专项打击。全市法院开展了春、夏季严打攻势。林业审判开展了打击毁林犯罪夏季战役,严惩毁林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一审毁林案件165件,253人,在打击毁林犯罪活动夏季攻势中,浦城县一起盗伐2566立方米、滥伐340立方米、行贿30850元、偷税24870元案件的三名主要案犯被绳之以法,分别判处巫春华、黄保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吴理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6年,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组织实施了“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876件4641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96件,受理再审刑事案件28件。在严打斗争中,全市法院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暴力犯罪、抢劫犯罪、盗窃犯罪、涉枪犯罪、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及顶风作案犯罪,坚持案件快审快结快判。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治安犯罪案件2252件2274人。延平区向云洪等9人盗窃、销赃团伙案件,盗窃犯向云洪、冯家兵等人在短短6个月内,作案38起,盗窃摩托车54辆,价值人民币50余万元,中院在检察机关起诉后第12天就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向云洪、冯家兵等7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月3日在延平伏法。武夷山黄祖泰等10人特大抢劫、盗窃、脱逃案件,起诉后,法院在不到一个月内就作出一审判决,其中9名罪犯被判处死刑,于9月28日在武夷山市伏法。全市法院重视抓好“三机关一部门”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审理。全年共受理一审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235件279人,其中,审结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72件73人,副处级以上干部5件6人。
  1997年,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按照党委和上级政法部门的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各重要时期的稳定工作,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立足点。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461件,审结1457件,受理、审结二审刑事145件,全市有九个法院做到刑事案件年度无积案。全市法院从本市社会治安实际出发,把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犯罪等危害大、影响坏的恶性案件,以及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全年共审理一审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578件1087人。市中院在审理顺昌燕爱顺等4人私藏枪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和武夷山吕壮等9人聚众斗殴致5人死亡案中,调集业务骨干,认真阅卷,查清事实,快审快结快判,依法对两案的6名主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建瓯丁昌发故意杀人、抢劫案,市中院范仁善副院长当审判长开庭审理,审判委员会委员到庭听审,当场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后,依法判处丁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市法院加大反腐败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等犯罪,重点惩处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特别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的犯罪。全年共审理一审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115件130人,其中,万元以上经济犯罪大案57件66人,县(处)级以上干部4件6人。通过审理经济犯罪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1.59万元。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1995年,全市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并出现不少新类型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090件,审结2028件,诉讼标的金额17655万元。针对金融部门贷款逾期不能收回,造成银行信贷部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开展金融清贷专项活动。全年共审结金融信贷案件618件,诉讼标的金额达8113万元,受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联营和兼并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案件,全年共审结这类案件120件,依法维护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促进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全市法院深入基层,面向农村,从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促进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出发,认真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全年共审结这类案件39件,审理了一批涉农的“假种子”案件和乡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了大量涉及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案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用工制度的完善。认真审理好债务、婚姻、继承等纠纷案件,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全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566件。建阳、邵武市法院专门成立房地产案件合议庭,加强对房地产案件的审判,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9件。同时,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依法执行各类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607件,标的额496万元。两级法院先后与50多个行政单位建立执法联系制度,提供法律服务380多次,有力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院于5月组建了赔偿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在行政庭),认真开展《国家赔偿法》的学习和宣传,开展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全年受理、审结赔偿案件1件。全市法院大力加强告诉、申诉工作。实行立审分离,各类案件(行政案件、农村法庭案件除外)实行立案与审理分离,由告申庭统一立案。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健全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共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8075件(人、次)。对申诉的案件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予以立案或提起再审。为了使裁判所确认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法律的权威,全市法院针对“执行难”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等问题,普遍充实了执行力量,强化了执行措施,依法及时、妥善地执行各类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739件。
  1996年,全市法院认真开展好经济、民事、行政、林业、告申等项审判工作,依法调节了社会经济、民事关系,促进社会公正、文明、安全、健康地发展。经济审判工作强化引导、推动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市法院依法审理侵犯企业自主权的案件和有关企业联营、兼并及清理债务中发生的案件849件,有效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认真、慎重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15件,同时,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审理了我省首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满山白”案件),仿冒建瓯市制药厂“山峰”牌止咳糖浆的江西省资溪制药厂及有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依法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49件,保护了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民事审判工作运用司法手续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225件,审结二审民事案件326件,尤其是针对房地产纠纷案件增多的趋势,加强了这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延平区法院专门设立房地产案件合议庭,聘请34名来自土地、房管、房地产经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司法联络员,实行专业化审理,打开了房地产案件审判的局面,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开发和发展。此外,还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审判工作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元月份,在南平市区依法强制撤除了违法建筑一座,全市法院还先后与130余家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联络制度,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700多次。
  告诉申诉工作严把立案关、申诉关,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审理各类申诉再审案件。
  林业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毁林犯罪,妥善处理林业纠纷。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林业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765件。
  1997年,全市法院通过发挥经济、民事、行政、林业、告申、执行等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节了各类社会关系。一是调节经济关系。全市法院认真审理了企业承包、金融纠纷、购销合同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促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企业走向市场,促进城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调处民事纠纷。在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504件,审结5370件,受理二审民事案件379件,审结378件。市中院受理顺昌县埔上坊上村与埔上电厂损害赔偿一案中,既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又认真慎重地做好现场勘验鉴定工作,该案一审已顺利下判。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全市法院积极妥善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5件,审结64件,受理、审结二审行政案件22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87件,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抓好林业审判。全市法院大力开展林业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毁林犯罪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平衡,妥善处理好山林权属、木材购销等林业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林业案件750件,审结739件,基本持平;受理二审林业案件41件,全部审结。五是狠抓执行工作。全市法院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采取积极的措施,依法执结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663件,执结5027件,执行标的额1.85亿元。10月份开始,全市法院按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全市88件外地委托执行的案件经清理、分析,因案采取执行措施,已基本完成委托执行清案工作。六是强化告申工作。全市法院进一步完善立审、审执、审监分离制度,加强了审判监督、审限监督工作,全年共审理再审案件194件,审结170件。中院历年旧存的申诉案件82件,在年内亦全部复查、审结。同时,加强了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3459件,接待来访8150人(次)。全市两级法院的月院长接待日已形成制度。
  【改革审判方式,提高司法水平】 1995年,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在民事审判全面推行直接开庭的基础上.在经济审判中推行直接开庭,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中院在延平区法院组织经济纠纷案件直接开观摩庭,把审判活动的重心从庭前准备转移到庭审活动上来,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全年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直接开庭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
  1996年,全市法院按照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大改革和完善审判方式的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在民事、经济、行政、林业审判普遍推行诉辩式庭审的同时,以认真做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行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年初,全市法院均成立了审判方式改革领导小组,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展开改革工作。中院确定邵武、顺昌两县(市)法院为普遍推行审判方式改革的试点。顺昌、建瓯、浦城、武夷山等县(市)法院院领导还亲自担任审判长开观摩庭。为使审判人员的素质能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全市法院把加强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一年中,共举办有关诉讼法培训班36期。还相继建立、完善与审判方式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审委会委员、相关庭室领导旁听庭审,并参与评议;二是相应扩大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权限;三是实行案件审限督查和执法违法追究责任制;四是推行当事人限期举证制度;五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年全市性组织了五次评查活动,通过评查,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和刑、民、经、行政案件质量情况,增进了基层法院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学习。全市法院民事、经济、行政、林业的一、二审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实行诉辩式庭审,并尽可能做到当庭裁判。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已进入控、辩、审庭审的全面铺开实际操作阶段。
  1997年,全市法院以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为推行“控辩式”的刑事审判方式,着重加强了修改后的“刑诉法”的学习,举办了培训班,院、庭领导作示范,广大刑事审判人员积极实践,并通过主动沟通、协调,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控辩式”的庭审方式已成格局。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的“诉辩式”庭审方式进一步完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市法院各类案件的审理全面实施“诉辩式”、“控辩式”庭审方式,行政审判和申诉再审的案件庭审方式改革也在积极推行、探索。由于坚持公开审判,强化举证责任,发挥合议庭的作用,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自身素质得到提高,对司法公正起到重要的作用。
  【加大力度,强化法院队伍建设】 1995年,全市法院重视抓好在职干部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抓好各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各类法律研讨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审判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定期学习,研究疑难案件,总结审判实践,开展信息工作。中院信息工作在全省各中院评比中位居第一位。大力开展法医技术鉴定工作,积极为审判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强化班子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研究人事制度、党组生活会制度等,用制度完善制约机制,用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抓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系统反腐败斗争。加强队伍的管理和整顿,普遍健全了内外监督机制。中院把近年来中纪委、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汇编成《法院工作人员手册》,人手一册。各基层法院普遍开展了两次以上自查自纠与组织督查。中院以民主生活会、行政生活会等形式,分副处以上干部和副科以上干部两个层次,组织两次廉洁自律活动。全年全市法院共拒吃请1030人(次),拒受礼260人(次),拒办人情案、关系案268人(次)。对干警中出现的违反“禁令”及其他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手软,不护短,不迁就。
  1996年,全市法院把法官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围绕“抓素质、树形象”活动的目标要求,继续落实规范管理、综合治理的措施,全面提高了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年全市法院被党委部门、上级法院和有关单位评为先进集体168个(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1个(次),荣立个人三等功58人(次),受表彰的先进个人531人(次)。市委、市政府把郑世堂事迹陈列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市法院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加强法官思想教育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组织了全市法院严守“政治、审判、廉政、组织”四项纪律的督查。由于严肃纪律,狠抓落实,法官勤政廉政蔚然成风,拒礼拒吃请不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法院共拒吃请519人(次),拒受礼107人(次),拒办人情案、关系案284人(次)。同时,对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共查处2件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加强业务技能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业大在教育培训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办好九六级法律业大专科学历、专业证书以及“专升本”教育。另一方面认真办好各类业务短训班,学好各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有关政策,提高每一位法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进一步规范了法庭的审判工作和庭务管理。在抓好各项审判业务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服务城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整治法庭的庭容、庭貌,完善庭审设施和装备,努力创建法院的文明窗口。
  1997年,全市法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纪律,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用综合治理的手段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全市法院被评为先进集体76个,荣立集体二、三等功10个,受表彰的先进个人482人(次),荣立个人二、三等功15人。邵武、建阳法院和建阳麻沙法院被推荐为全省十佳法院、十佳法庭的备选单位。建阳市法院还获得连续18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殊荣。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各级领导带头学习,精读原文,领会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十五大的精神统一全市法院干警的思想,做到学习十五大精神与学习邓小平理论相结合,自学与辅导、专题讨论相结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贯穿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引导广大干警从战略的高度,增强敬业爱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公仆意识,讲文明、讲正义、讲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从法院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特殊地位和跨世纪对法官高标准、严要求的高度,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论述和规定,通报法院反腐倡廉的典型,及时分析廉政形势,组织专题和阶段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抓好业务培训。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干警业务技能的训练。中院先后举办5期160名业务骨干参加的培训班。派出26名干警参加省以上业务培训,有79名干警新获得法律大专学历、专业证书,有57名干警参加初任审判人员的全国统一考试。
  二是加强、严肃纪律。充分发挥了政工、纪检、监察等部门在队伍建设中的监督职能作用,注意抓苗头、堵源头,狠抓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并认真查处了9件12人的违纪问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还选择典型事例在全市法院通报。
  三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在队伍建设中,全市法院重视班子的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党组学习中心组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武夷山市法院增配了一名副院长。有一名县法院院长选送到国家法官学院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培训。班子成员能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廉洁奉公。全市法院的班子是团结、民主,有战斗力、凝聚力的领导集体。
  四是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漳州110”式窗口单位活动,制定具体规划,以人民法庭和告申庭的立案、接待信访室为重点,努力将其建设成为“110”式窗口单位。
  五是强化内部监督。以督查督办的方式履行监督,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
  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还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监督意见、建议能认真研究,并落实整改。
  市法院负责人名单
  (以1997年底在职者为准)
  院长:许枝聪
  副院长:李朝基 范仁善 张延灿 徐平
  副处级审判员监察室主任:廖秀容
  政治部主任:吴敏东
  办公室主任:张锦萍
  刑二庭庭长:杨有光
  民一庭庭长:黄紫洪
  民二庭庭长:高培春
  经一庭庭长:江小明
  告申庭庭长:林立松
  行政庭庭长:许裕华
  执行庭庭长:叶德平
  林业庭庭长:李友寿
  法官培训处主任:陈云
  审委会委员:董德生郑子亮
  刑一庭庭长:许利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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