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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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429
颗粒名称: 政法工作
分类号: D926.11
页数: 15
页码: 148-16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南平市的公安工作、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司法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南平市 政法工作

内容

公安工作
  【贯彻“严打”方针,保持社会治安持续平稳】 1995年,坚持不懈地贯彻“严打”方针,把开展经常性的侦查破案同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在提高打击力度和质量上狠下功夫,保持强大的“严打”声势和威力。突出打击重点,加强经常性打击的攻坚能力。对各种大要案件,特别是各种恶性案件、暴力案件和危害大的多发性案件,落实侦破责任制,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各种犯罪团伙作特别是各种地痞流氓、带有封建色彩或黑社会性质和有保护伞的犯罪团伙,本着除恶务尽的原则,坚决予以铲除;对“三逃”人员实行流出地与流入地相结合、追捕与劝归相结合的办法,追回一批在逃犯,消除社会隐患。要案和影响大的案件得到及时破获,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如政和县“5·17”杀害村计生干部的特大恶性积案、邵武市“1·18”杀人焚尸严重暴力案、武夷山市“1·25”流氓持枪杀人案、光泽县“4·1”绑票撕票案等等,都得以成功告破。针对社会治安实际,适时开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年内,全市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春季严打攻势”,实施“打击团伙犯罪、收缴非法枪支”、“整治边界治安、扫除地痞流氓”和“反盗抢机动车”的三次集中行动。在“夏季攻势”、“秋季攻势”等斗争中,仅抓获的各种重大案犯就有460余人。深入开展整治活动,改变重点地区的治安面貌。对67个农村的重点乡镇、治安复杂的行政村和乡村林场、养殖、种植场等进行重点整治,通过抓教育、防范、打击、治理等综合性措施,努力改变其面貌。不间断地开展“扫黄打丑”行动,净化社会风气。各级公安机关根据社会丑恶现象出现的不同特点,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露头就打”,先后组织5次统一行动。严厉打击毁林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300多起。
  1996年,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严打”斗争中的主力军的作用,于4月16日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以“打现行、破积案、追外逃、摧团伙、缴黑枪”为重点的“严打”斗争,取得显著战果。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700多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400多起,省厅和市局挂牌督办的案件33起。斗争中,全市有13.8万群众主动参战,有2700多名群众主动向政法机关举报犯罪线索,有61名不法分子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根据冬季社会治安特点,从12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以“反盗窃、打抢劫、扫黄赌、抓管防”为主要内容的严打整治“冬季行动”,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取得阶段性战果。深入开展重点整治活动,有效改变一些治安复杂的地区和部位的社会治安面貌。在“严打”中,全市共整治重点地区(部位)242处,重点村34个,重点路段89个,使这些部位、路段基本改变面貌。全市还开展“收枪治爆”等一系列专项治理。坚持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坚持“打现行、破积案、摧团伙、追逃犯”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
  1997年,全市公安机关加强侦察破案,加快刑侦改革,提高打击力度,保持“严打”的威慑力。全面推进刑侦工作改革。首先在城区进行刑侦改革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建立以刑警大队直接领导,相对独立作战、覆盖社会面的责任区刑警中队21个,形成从支队、大队、中队到探组各负其责的刑侦作战体系。改变沿袭多年的刑侦“三级破案”制度。建立责任区刑侦中队的辖区,刑事案件破案率提高27.1%,有力地打击犯罪活动,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对大案要案,特别是各种恶性案件、暴力案件和危害大的案件,各级公安机关都摆上重要的位置,引入竞争机制,挂牌督办,快侦快破。对“三逃”人员实行流出地与流入地相结合、追捕与劝归相结合的办法,追回一批在逃犯,消除社会隐患。年内,全市共破各类刑事案件3000多起。同时开展专项斗争。针对各地治安实际,开展“春季”、“冬季”严打整治行动、禁毒专项斗争和“收戒吸毒人员破案会战”行动,全市破获吸贩毒案件10起,抓获吸贩毒人员48人,缴获海洛因25克,没收毒资20余万元。
  【加强基层基础和防范工作】 1995年,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各地强化基层公安派出所(分局)的软件、硬件建设,城市派出所重点推行勤务制度改革,精简机关,充实基层。武夷山市局针对农村社会治安实际,在治安复杂村庄、部位设立治安执勤点6个,由一名派出所领导负责,专司治安巡逻,受理群众报案,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民间纠纷等。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认真抓好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全市农村户口管理工作做到“一户一簿一册一员一牌”等。加强暂住人口管理。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各级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登记、发证工作,基本澄清全市暂住人口底册,摸清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情况。突出民用枪支、公共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三项管理工作,减少违法犯罪的空隙漏洞。在收缴非法枪支的基础上,全市重新开展登记、检查、发证、清理、整顿等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结合年审年检工作,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整顿和清理,加强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创优”活动,大大改进和强化内保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主动适应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的要求,继续深化“创优”经验成果,配合企事业公安机构的改革,切实加强对内部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的指导监督,重点强化金融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突击整治校园治安,全面推行和进一步完善人、物、技“三防”工作,创造内部单位的良好秩序。全市开展“创优”活动单位有2908个,基本实现无破坏、无案件、无事故的目标,合格率达95%以上。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做好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防范工作。改革道路交通管理勤务制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减少事故,缓解堵塞,确保畅通”的方针,抓队伍促管理。大力推进巡警工作,在时空上有效控制城区社会治安。各地加强巡警规范化建设,强化巡逻文明执勤,严密社会面的控制。
  1996年,市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片区活动。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关于在全市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大工程的意见》,结合实际.有步骤地开展安全文明片区活动。在农村,以开展“四联三防两全”活动为切入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还制订《10户联防应尽的义务》、《三道调解防线工作标准》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城区,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片区”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一批城区的街道作为创建安全文明片区的示范单位。开展创优秀派出所活动。在规范化派出所建设的基础上,年内推出在全市创建10个优秀派出所,全市调整充实了治保人员473人,各种群防群治力量1832人。群众性组织为公安机关协助破案471起,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03名,调解和疏导民间纠纷1139件。抓好以暂住人口为重点的人口管理工作。在完善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的同时,重点加强暂住人口管理,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年内,各级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登记和发证工作,基本澄清了底子。据统计,全市有出租房屋11300户,承住暂住人口46100人;建立租赁房屋检索9088卷,颁发许可证8936份。认真查处治安案件。年内,全市共受理治安案件6000多起,没收财物总金额1454万元。改进和加强内保工作。全市开展“创安”活动单位有2896个,仅67个单位发生刑事案件。大力推进巡警和“110”工作。各地公安巡警部门以学习“漳州110”为契机,加强巡警规范化建设,强化巡逻文明执勤,严密社会的控制。各县(市、区)公安局已全部开通“110”报警服务台,并投入使用。建阳市巡警大队上半年就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17面、表扬信26封,并被团省委授予“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减少事故,缓解堵塞,确保畅通”的方针,以开展学济南交警活动为契机,狠抓交警队伍廉政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创建良好的交通秩序,中共南平市委、市政府作出向南平交警支队学习的决定。
  1997年,全市公安机关把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加快侦防机制改革步伐,加强基层基础和防范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通过强化公安机关的根基,使整个防范工作和治安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派出所改革取得成效。全市城区派出所、部分农村派出所均改革了勤务制度,实行了责任区民警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区一警、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派出所的新型警务体制。加快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的建设,完善了运行机制。市局巡警支队正式挂牌运行。巡警、刑警、交警、消警等各警种接轨逐步形成指挥、信息、快速反应的动态打防体系。全市各县(市、区)“110”报警服务台进一步加强,服务项目更加规范,服务台开通率达100%。并做到“接警快,出警快,处警快”。全市为民做好事、排忧解难3234件。收到各界人民群众送来的表扬信、锦旗、镜匾506件。“安全文明小区”或“安全文明村镇”工作有了新起色。全市建立了287个安全文明小区和安全文明村镇,推动了全市整个安全防范工作的进程。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架起了层层社会防范网络。在农村,还以开展“四联三防两全”活动为切入点,以村委会、义务联防队为载体,使农村安全防范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城区,普遍建立了安全文明片区理事会。“两口”管理上新水平。全市各县(市、区)“重口”、“暂口”管理普遍进入计算机管理,加速人口管理现代化进程。6000多起治安案件得到严肃查处,有1000多名违法犯罪人员得到处罚。市局查获延平区来舟外洋城门饭店容留妇女卖淫案。有16人分别受到劳教、收教、治安处罚、党政纪处分等。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1995年,市公安机关把法制教育工作放在提高公安干警法律素质的位置上。通过办培训班、以会代训,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浦城县开展“执法年、纪律年、基础年”的系列活动。抓好案件审核把关,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逮捕、劳教、收审等案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邵武市治安案件审核查处648起1311人,其中拘留302人、劳动教养25人,均无发生一起复议、申诉案件。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工作。适时开展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大检查。年内,全市大检查进行2次,各县(市、区)每季度检查一次。
  1996年,各级公安机关以贯彻实施公安行政和刑事法规为重点,结合新的《刑诉法》、《行政处罚法》及在实际执法中触及比较多的《刑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的法律,通过办培训班,以会代训,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制法规。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各地公安法制部门把抓好案件审核作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案件审核把关,把执法监督渗透到各项业务活动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减少违法,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做好新的《刑诉法》实施的准备工作。4月,市局派出两名业务骨干参加公安部举办的刑诉法培训班,6月,又选派11名法制干警参加省厅组织的刑诉法培训。《刑诉法》单行本民警人手一册。还专门召集刑侦、治安、法制、预审等部门研究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复议案件审核审批制度,严格申诉复查的监督程序,认真复查申诉案件,发挥复查申诉的监督职能。
  1997年,市公安机关在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提高复议应诉能力,加强劳教审批工作,加快预审、看守建设步伐等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4月,市公安机关选派9名法制业务骨干参加全国政法系统举办《刑法》培训班和省厅培训。培训后的业务骨干回单位后,又组织多层次的培训班,参培人数1300余人。在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的过程中,各级公安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逮捕、劳教等案件进行认真的案前、案中、案后把关。通过审核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减少违法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而造成处理不当的案件,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公安机关内部,减少诉讼案件的诉累。
  【公安队伍建设加强】 1995年,以《人民警察法》颁布为契机,积极开展学济南交警活动,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在抓好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的同时,2月开展“爱民月”,3~11月开展学雷锋、学孔繁森、学济南交警活动。全市有281名人民警察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中光荣负伤,有2名民警荣立二等功,有12名民警获全国、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有31名民警立三等功。同时,还有一大批基层单位受到省厅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嘉奖。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一是层层签定抓队伍建设责任状。全市各县(市、区)公安局长向市局曹瑞萍局长、市局机关20名科所队长向分管领导,各县(市、区)311名二层领导向局领导签订责任状。《人民公安报》刊登我市抓队伍建设层层签订责任状的经验作法。二是坚持明察暗访制度。在抓好正面教育的同时,坚持明察暗访,纠正、督促个别不自觉遵守规定、制度的民警。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促进队伍廉政建设。市局党组制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接待来客的两个规定,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邵武、建瓯等6个县(市、区)81个基层派出所相继办起内部食堂。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54件,违法违纪干警分别受到开除公职、撤销职务、行政降职、开除党籍处理,并对10名违纪干警清调公安机关。
  1996年,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公安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济南交警和“漳州110”。全市公安派出所、巡警、治安、户政、外事、消防等“窗口”单位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形式多样,扎实开展“双学”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共建立便民利民措施279项,为民办实事做好事7960件,收到群众感谢信、锦旗643件,公安民警拒贿拒收礼金和贵重物品折价人民币30多万元。二是落实领导抓队伍的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年初,各级公安机关重新签定和完善领导抓队伍建设的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到人。各警种各系统按照职责的不同,层层签订责任状。市局机关党委还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增强各级党组织抓队伍建设的责任感。三是坚决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全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共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42件,其中逮捕5人。市公安局在建阳公安干校举办一期有52名受到各种处分的民警参加的法制教育班,进行封闭式的教育整顿。同时,对民警执行“七条禁令”、“禁酒令”及警容风纪、办事态度等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全市共组织明查暗访137次,参加查访的领导和民警有665人次。四是认真抓好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抓好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重点加强县(市、区)公安班子建设。
  1997年,全市公安机关以学习济南交警、“漳州110”为契机,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政治建警,讲文明、树新风,强化廉政建设,促进公安队伍建设上新水平。一是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迈出新步伐。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把班子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到突出的位置。在配强“二把手”的同时,抓好班子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勤政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二是继续做好领导抓队伍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的落实。年初,各级公安机关重新制定领导抓队伍建设的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到人。三是深入学习济南交警和“漳州110”。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以及其他为民活动与民警理论学习紧密结合起来;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与侦防体制改革工作结合起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落实破案责任制,“进千家门,知千家情;办千家事,解千家愁”已成为警务区民警的自觉行动;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全市公安民警、武警官兵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排忧解难3万余件。四是反腐败斗争有新的突破。狠抓公安部部署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13项工作和中央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等反腐纠风工作。注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公安机关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31件,还查处3名违反“禁酒令”的民警。
  检察工作
  【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 1995年,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稳定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的稳定。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2944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241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犯2414人,决定起诉1806人,免诉229人。在“严打”斗争中,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盗窃等犯罪案件。共批捕七类犯罪案犯1968人,占批捕总数的81%,起诉1606人,占起诉总数的70%。二是对重特大恶性案件,对惯犯、累犯以及犯罪团伙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制度和“两个基本”原则,有效地加快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速度,保证“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刑事罪犯。三是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和“春季严打”等专项打击,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特大案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研究、优先批捕、优先起诉,保证斗争顺利进行。四是严格审查把关,防错防漏,不枉不纵。
  1996年,市检察机关服从全党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严打”斗争。全市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2019件,3707人,批准逮捕1797件,317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2768件,4218人,决定提起公诉2191件,3308人,免诉487人。其中批捕危害大、影响恶劣的七类严重刑事案件人犯2230人,占批捕总人数的70.3%,起诉2668人,占起诉总人数的80.6%。党中央作出关于开展“严打”斗争的部署后,市院党组立即研究贯彻意见,并迅速在全市两级院传达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把“严打”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检察机关的第一位工作来抓,检察长亲自抓、认真抓、带头抓,分管副检察长具体抓,把组织好这次“严打”斗争作为领导干部讲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市院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挥严打工作,还组织处以上干部分四片下去指导、督办各县(市、区)院的“严打”斗争。市院刑检科成立疑难案件攻坚小组,帮助研究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各县(市、区)院也成立“严打”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集中精力狠抓“严打”,切实负起领导职责。为保证“严打”斗争打出气势,打出声威,全市检察机关在“严打”斗争中,一抓重点案件审理,确保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对各类重特大案件,各级部门挂牌督办的案件,实行专人审理、优先审理、优先汇报的制度,不使这些案件的处理在检察机关贻误时间。二抓重点地区督办。市院重点抓延平、建瓯、建阳、武夷山、顺昌等县(市、区)的“严打”斗争,各县(市、区)院则将城关和治安重点乡镇列为本地的重点,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重点,点面结合、带动全局”的工作局面。三抓“从重从快”打击团伙犯罪。对犯罪团伙,特别是多次作案、社会影响恶劣的团伙犯罪,检察机关予以高度重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四抓加快批捕起诉,严把案件质量,做到“狠抓、快抓,办稳、办准”,保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的贯彻执行。
  1997年,继续抓好“严打”,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共受理报捕案件1285件2018人,决定批捕1094件1655人,其中属七类严重刑事犯罪的有739件1131人。截止11月底,全市起诉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1776人,决定起诉1325人,不起诉33人,追诉2人,退查106人,其中七类严重刑事案犯1090人,维护社会稳定。全市起诉部门还受理自侦案件起诉233人,决定起诉120人。
  【反贪污贿赂、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1995年,全市共立各类经济罪案366件414人,立案件数、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7.3%、8.1%,涉及犯罪金额1662万元,并督促22名经济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查办大案增幅大,比重高。全年所立的案件中,万元以上大案有256件295人。邵武市检察院侦破本市最大一起贪污案,该市农行城关营业所原助理会计贪污公款计180多万元,追缴赃款140多万元。突出重点查办现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抓得准,有震动。其中科以上干部罪案44件,处以上干部犯罪要案6件,绝大多数是掌握实权的现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坚持打击危害改革开放措施实施和经济建设发展的犯罪案件,办得细、效果好。全市税务检察室坚持以办案为手段,加强协税护税,促进依法治税。共查办偷税案63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4%,突出重点查办利用增值税发票进行犯罪活动的案件,以保障新税制的顺利实施。共立案查办利用增值税发票偷税案9件,偷逃税款318万元。检察机关通过查办偷税案件,追回税款566万元,协税护税121件,挽回经济损失145万元。还查办一批侵吞国有资产和损公肥私的经济蛀虫。全市检察机关在国有企业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79件,其中大要案50件。查办利用“先行工程”、旧城改造工程中饱私囊贪污、受贿,以及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惜“坑农”、“害农”的案件。顺昌县院查办县特种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侵占公司财产案,是全市查办的首例违反《公司法》的犯罪案件。深挖权钱交易多发区域的腐败犯罪分子。全市检察机关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打击利用行业特权以权谋私的犯罪案件,在金融、保险、林业、水电、基建、交通等行业查办贪污贿赂案107件。强化举报、初查和侦查工作,挖窝案、端串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开展两级检察长接待日和“文明接待”活动,举办《南平市检察机关三年来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大案要案成果展览》,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斗争成果,激发群众斗争热情,群众举报持续增多。全年共受理经济罪案的举报1520件,比上年上升30.4%。在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同时,加强预防犯罪和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在查办案件中,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以及查案与预防等关系,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199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90件331人,其中万元以上大案260件293人,100万元以上3件。共涉及犯罪金额2581万元,平均案值8.96万元。共查办6件要案,其中正处级干部2人、副处级4人,还查办科级干部25人。市检察机关坚决、慎重、稳妥地查办一批职工反映强烈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厂长经理等管理人员贪污受贿腐败案件,共查办此类案件62件68人,其中大案60件66人,涉及犯罪金额414万元。顺昌县院通过查办福建顺昌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原经理贪污155万元特大案,不仅为企业追回赃款110万元,并针对办案中发现厂方经营管理存在漏洞,导致资产大量流失的问题,主动协助做好各方工作,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6万元。厂领导十分感动,主动捐款50万元给县里修建国道。查处一批直接危害改革开放的经济犯罪案件。针对税制改革、商品流通等领域经济犯罪活动猖獗的特点,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击斗争。全年共受理201件涉税案件,立案查办偷税、抗税案99件112人,其中利用增值税发票犯罪的有43件,通过办案和协税护税挽回的税款损失941.18万元。市检察机关还与工商、烟草等部门及有关企业联合开展打击假烟、假酒、假化肥、假冒名牌电缆等活动,共受理33件,立案10件,挽回经济损失280万元。建阳、顺昌突出打击利用发包青山索贿、受贿案件。
  1997年,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97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285件,全市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9件,查办副处级领导干部经济犯罪要案5件,向省院送副师级要案1件,查办科局级干部经济犯罪案件26人。已侦结271件,占立案总数的91.24%(不含历年积案)。延平区院立案57件,比去年增长11.76%。浦城县立案45件,比增36.4%,件件是大案,结案率达100%。在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十分注重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市检察机关深入严重亏损企业挖出一批蛀虫,共查获重特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40余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50多万元。建阳市院在亏损企业建阳茶厂查出原厂长受贿4.5万元的大案,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政和县院深入亏损1200万元的政和高山农业开发总公司,查出该公司原总经理利用职权受贿4万多元、挪用公款13万元的犯罪事实。松溪县院深入国有资产流失5000多万元且资不抵债的县茶厂,历时2年之久,挖出一批企业蛀虫,立案5件5人,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浦城县院在仙阳茶厂通过查办承包职工挪用企业资金问题,为企业挽回被占资金110万元。政和县院深入亏损企业县食品公司查处贪污案,通过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企业追回5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使企业出现生机,县财委、商业局领导和食品公司职工给县院送一面“反贪尖兵、企业救星”的锦旗。
  【强化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1995年,在侦查监督方面,刑检部门开展了案件捕前捕后跟踪和备案审查等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纠正违法。注意抓准“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典型案件,依据刑诉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直接立案查办。市院刑检科和光泽县院分别直接立案侦查浦城县交警大队一名干警非法买卖枪支案,光泽县看守所一名干警容留妇女卖淫案。
  在审判监督方面,加强备案审查,指定有经验的检察员专人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请抗诉28件,支持抗诉15件,比去年增加87.5%,法院已改判7件。还配合省院对本市法院1994年贪污贿赂等万元以上大要案判缓刑的34件案件进行逐件调查,对明显量刑畸轻的案件提出抗诉。各地加强对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全市共立案查办司法人员罪案32件39人,有派出所所长10人,法庭庭长2人、检察院干警、监狱党委书记、监狱医院代院长、看守所所长各1人。纠正有关部门违法处理的案件11件,增捕案犯11人,追诉13人,使17名被放纵的刑事罪犯重新受到法律的惩处,并促进有关机关纠正违法行为10件。在监所检察监督方面,逐个环节认真抓好收押、收容、超期羁押、释放、劳教、投劳、减刑、保外就医,以及监管场内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等活动的监督。发出检察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建议1541件,得到纠正1026件。
  1996年,加强执法监督,带动各项工作开展。在侦查监督方面,通过提前介入、案件捕前捕后跟踪等活动,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错防漏,不枉不纵。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严格把关,共增捕案犯146人,不捕301人,增诉案犯18人,不诉17人。在“严打”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共纠正漏报捕109人,纠正漏起诉18人。建瓯市院在审查批捕一起抢劫中巴案中,发现6名漏犯予以增捕,摧毁一个车匪路霸团伙。
  在审判监督方面,重点抓好对全市两级法院已判决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提出抗诉23件。在执行监督方面,共立案查办监管改造管理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6件。
  1997年,全市两级院都把加强执法监督作为贯彻实施“两法”的重头戏抓紧抓实。在侦查监督方面,两级院通过落实备案审查、提前介入等项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6件24人,发《立案通知书》4件4人。通过侦查监督共向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提出纠正意见98次,在审判监督方面,全市通过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2件16人。市外贸公司与四川凉山自治州发生一起经济纠纷案,四川高院二审判南平外贸公司败诉,要赔偿1000多万元,并派人来强制执行。市检察院主动介入调查,发现该案四川两级法院的判决有错,帮助市外贸公司直接向高检院申诉。经高检院审查,已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外贸公司也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经营。
  【努力形成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1995年,市检察机关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又一个重中之重来抓。在加强队伍建设中,认真贯彻中共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治院、从严治检”的方针,并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以提高干警两个素质为重点,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市院党组多次组织干警学习有关廉政勤政的规定,对各级院领导从严要求,要求带头遵守,自律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督促到位,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检察长具体抓,党组成员和检委会委员协同抓,纪检部门负责抓,其他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开展“学习孔繁森,当好人民检察官”和争创“四个一”活动,增强干警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力争上游的意识。三是结合贯彻实施《检察官法》和《国家赔偿法》,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教育。市院刑检部门举办“太阳杯”公诉论辨赛;反贪、法纪部门也分别召开查办案件经验交流会。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市干警参加省院组织的有关“两法”的竞赛活动,均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四是结合办案和执法检查,开展以“整纪刹风”为主要内容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1996年,市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重点,突出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传达贯彻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等学习教育活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敬业爱岗为民树形象”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远学孔繁森、漳州“110”,近学身边人的活动。市院总结上报政和县院原控申科科长邱德松在平凡岗位上敬业爱岗,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感人事迹,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省院给予邱德松同志追记一等功,号召全省检察干警向他学习,国检院也授予他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的称号,并专程到市召开隆重的命名大会。全市有3人受到高检院表彰,1人荣立一等功,42人荣立二、三等功,有43个集体受到省、市有关单位的表彰。三是大力抓好岗位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深刻理解和熟练掌握修改后的刑诉法,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努力转变不适宜的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以适应全面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的需要。五是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勤政廉洁工作。抓好以严格执法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同时逐步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机关内务管理,实行干警统一着装上岗,向全市检察干警颁发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着检察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接受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宴请等禁酒规定。
  1997年,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党建工作,市院机关完成总支、支部的改选工作,发展新党员15人,做到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干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奉公守法教育,提高干警的廉洁自律和自身反腐败的自觉意识,使干警的政治素质有明显提高。二是在开展“敬业爱岗为民树形象”活动和争先创优学习漳州“110”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四讲四提高”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在干警中涌现出一大批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三是在检察业务培训方面,市院和基层院都相继举办刑法培训班,市院还举办二期乡镇检察室人员刑法培训班。是年,全市有150余人考取和参加法律本科班和自考大专班的学习。四是开展清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禁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的查纠活动。五是认真完成阅警式训练任务,并结合阅警训练在干警中开展组织纪律、作风形象教育,使干警的作风纪律、身体素质都有明显提高,训练阅警任务也取得较好成绩。六是狠抓从严治检,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查办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25件20人,其中市院直接查办的14件10人,立案2件2人,分别为反贪干警1人,监所干警1人。10月,市院党组组织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开展以“五查五看五增强”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查学习,看是否积极参加学习活动,深刻领会十五大的精神实质,增强学深学透用好十五大精神的自觉性;查思想,看有否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影响,以及工作怕苦怕累懒散的倾向,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查工作,看全年的工作政绩,增强努力多做工作做好工作的自觉性;查作风,看是否遵守机关制定的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及党纪政纪国法,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查形象,看是否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增强注重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形象意识。
  市检察院负责人名单
  (以1997年在职者为准)
  检察长:齐裕辉
  副检察长:黎友秉 何小敏 卓振炎
  纪检组组长:吕敬忠
  副处级检察员:陈金魁 杨仁忠 陈登禄
  张绍坚 洪新喜 廖廷清
  王文基 吴剑鸣 黄友巨
  王建生 李桂凤
  审判工作
  【抓好“严打”审判,维护社会稳定】 1995年,全市法院把“严打”斗争摆在审判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744件2726人,审结1741件2723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31件,审结131件,受理再审案件47件,审结43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041名罪犯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34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994人,其它413人。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邵武市法院连续16年做到刑事案件年度无积案。一是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全市法院把杀人、抢劫、强奸、流氓等危害大、影响大的恶性案件,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案件,负案在逃后捕获的重大案犯,车匪路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全年共受理一审治安犯罪案件734件1311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全市法院重视抓好国家工作人员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审理,及时办结了一批经济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209件259人,其中,受理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93件104人,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8件8人。通过审判经济犯罪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22.36万元,没收赃款337.78万元,没收赃物(折价)8.9万元,罚金38.92万元。三是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全市法院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武器,严惩偷税、抗税、骗税犯罪,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以及哄抬物价、非法牟取暴利、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一审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04件312人,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围绕“严打”斗争,全市法院还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开展专项打击。全市法院开展了春、夏季严打攻势。林业审判开展了打击毁林犯罪夏季战役,严惩毁林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一审毁林案件165件,253人,在打击毁林犯罪活动夏季攻势中,浦城县一起盗伐2566立方米、滥伐340立方米、行贿30850元、偷税24870元案件的三名主要案犯被绳之以法,分别判处巫春华、黄保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吴理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6年,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组织实施了“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876件4641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96件,受理再审刑事案件28件。在严打斗争中,全市法院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暴力犯罪、抢劫犯罪、盗窃犯罪、涉枪犯罪、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及顶风作案犯罪,坚持案件快审快结快判。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治安犯罪案件2252件2274人。延平区向云洪等9人盗窃、销赃团伙案件,盗窃犯向云洪、冯家兵等人在短短6个月内,作案38起,盗窃摩托车54辆,价值人民币50余万元,中院在检察机关起诉后第12天就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向云洪、冯家兵等7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月3日在延平伏法。武夷山黄祖泰等10人特大抢劫、盗窃、脱逃案件,起诉后,法院在不到一个月内就作出一审判决,其中9名罪犯被判处死刑,于9月28日在武夷山市伏法。全市法院重视抓好“三机关一部门”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审理。全年共受理一审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235件279人,其中,审结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72件73人,副处级以上干部5件6人。
  1997年,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按照党委和上级政法部门的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各重要时期的稳定工作,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立足点。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461件,审结1457件,受理、审结二审刑事145件,全市有九个法院做到刑事案件年度无积案。全市法院从本市社会治安实际出发,把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犯罪等危害大、影响坏的恶性案件,以及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全年共审理一审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578件1087人。市中院在审理顺昌燕爱顺等4人私藏枪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和武夷山吕壮等9人聚众斗殴致5人死亡案中,调集业务骨干,认真阅卷,查清事实,快审快结快判,依法对两案的6名主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建瓯丁昌发故意杀人、抢劫案,市中院范仁善副院长当审判长开庭审理,审判委员会委员到庭听审,当场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后,依法判处丁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市法院加大反腐败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等犯罪,重点惩处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特别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的犯罪。全年共审理一审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115件130人,其中,万元以上经济犯罪大案57件66人,县(处)级以上干部4件6人。通过审理经济犯罪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1.59万元。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1995年,全市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并出现不少新类型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090件,审结2028件,诉讼标的金额17655万元。针对金融部门贷款逾期不能收回,造成银行信贷部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开展金融清贷专项活动。全年共审结金融信贷案件618件,诉讼标的金额达8113万元,受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联营和兼并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案件,全年共审结这类案件120件,依法维护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促进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全市法院深入基层,面向农村,从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促进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出发,认真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全年共审结这类案件39件,审理了一批涉农的“假种子”案件和乡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了大量涉及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案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用工制度的完善。认真审理好债务、婚姻、继承等纠纷案件,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全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566件。建阳、邵武市法院专门成立房地产案件合议庭,加强对房地产案件的审判,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9件。同时,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依法执行各类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607件,标的额496万元。两级法院先后与50多个行政单位建立执法联系制度,提供法律服务380多次,有力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院于5月组建了赔偿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在行政庭),认真开展《国家赔偿法》的学习和宣传,开展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全年受理、审结赔偿案件1件。全市法院大力加强告诉、申诉工作。实行立审分离,各类案件(行政案件、农村法庭案件除外)实行立案与审理分离,由告申庭统一立案。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健全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共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8075件(人、次)。对申诉的案件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予以立案或提起再审。为了使裁判所确认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法律的权威,全市法院针对“执行难”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等问题,普遍充实了执行力量,强化了执行措施,依法及时、妥善地执行各类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739件。
  1996年,全市法院认真开展好经济、民事、行政、林业、告申等项审判工作,依法调节了社会经济、民事关系,促进社会公正、文明、安全、健康地发展。经济审判工作强化引导、推动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市法院依法审理侵犯企业自主权的案件和有关企业联营、兼并及清理债务中发生的案件849件,有效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认真、慎重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15件,同时,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审理了我省首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满山白”案件),仿冒建瓯市制药厂“山峰”牌止咳糖浆的江西省资溪制药厂及有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依法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49件,保护了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民事审判工作运用司法手续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225件,审结二审民事案件326件,尤其是针对房地产纠纷案件增多的趋势,加强了这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延平区法院专门设立房地产案件合议庭,聘请34名来自土地、房管、房地产经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司法联络员,实行专业化审理,打开了房地产案件审判的局面,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开发和发展。此外,还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审判工作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元月份,在南平市区依法强制撤除了违法建筑一座,全市法院还先后与130余家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联络制度,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700多次。
  告诉申诉工作严把立案关、申诉关,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审理各类申诉再审案件。
  林业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毁林犯罪,妥善处理林业纠纷。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林业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765件。
  1997年,全市法院通过发挥经济、民事、行政、林业、告申、执行等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节了各类社会关系。一是调节经济关系。全市法院认真审理了企业承包、金融纠纷、购销合同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促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企业走向市场,促进城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调处民事纠纷。在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504件,审结5370件,受理二审民事案件379件,审结378件。市中院受理顺昌县埔上坊上村与埔上电厂损害赔偿一案中,既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又认真慎重地做好现场勘验鉴定工作,该案一审已顺利下判。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全市法院积极妥善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5件,审结64件,受理、审结二审行政案件22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87件,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抓好林业审判。全市法院大力开展林业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毁林犯罪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平衡,妥善处理好山林权属、木材购销等林业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林业案件750件,审结739件,基本持平;受理二审林业案件41件,全部审结。五是狠抓执行工作。全市法院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采取积极的措施,依法执结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663件,执结5027件,执行标的额1.85亿元。10月份开始,全市法院按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全市88件外地委托执行的案件经清理、分析,因案采取执行措施,已基本完成委托执行清案工作。六是强化告申工作。全市法院进一步完善立审、审执、审监分离制度,加强了审判监督、审限监督工作,全年共审理再审案件194件,审结170件。中院历年旧存的申诉案件82件,在年内亦全部复查、审结。同时,加强了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3459件,接待来访8150人(次)。全市两级法院的月院长接待日已形成制度。
  【改革审判方式,提高司法水平】 1995年,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在民事审判全面推行直接开庭的基础上.在经济审判中推行直接开庭,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中院在延平区法院组织经济纠纷案件直接开观摩庭,把审判活动的重心从庭前准备转移到庭审活动上来,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全年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直接开庭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
  1996年,全市法院按照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大改革和完善审判方式的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在民事、经济、行政、林业审判普遍推行诉辩式庭审的同时,以认真做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行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年初,全市法院均成立了审判方式改革领导小组,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展开改革工作。中院确定邵武、顺昌两县(市)法院为普遍推行审判方式改革的试点。顺昌、建瓯、浦城、武夷山等县(市)法院院领导还亲自担任审判长开观摩庭。为使审判人员的素质能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全市法院把加强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一年中,共举办有关诉讼法培训班36期。还相继建立、完善与审判方式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审委会委员、相关庭室领导旁听庭审,并参与评议;二是相应扩大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权限;三是实行案件审限督查和执法违法追究责任制;四是推行当事人限期举证制度;五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年全市性组织了五次评查活动,通过评查,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和刑、民、经、行政案件质量情况,增进了基层法院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学习。全市法院民事、经济、行政、林业的一、二审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实行诉辩式庭审,并尽可能做到当庭裁判。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已进入控、辩、审庭审的全面铺开实际操作阶段。
  1997年,全市法院以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为推行“控辩式”的刑事审判方式,着重加强了修改后的“刑诉法”的学习,举办了培训班,院、庭领导作示范,广大刑事审判人员积极实践,并通过主动沟通、协调,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控辩式”的庭审方式已成格局。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的“诉辩式”庭审方式进一步完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市法院各类案件的审理全面实施“诉辩式”、“控辩式”庭审方式,行政审判和申诉再审的案件庭审方式改革也在积极推行、探索。由于坚持公开审判,强化举证责任,发挥合议庭的作用,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自身素质得到提高,对司法公正起到重要的作用。
  【加大力度,强化法院队伍建设】 1995年,全市法院重视抓好在职干部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抓好各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各类法律研讨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审判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定期学习,研究疑难案件,总结审判实践,开展信息工作。中院信息工作在全省各中院评比中位居第一位。大力开展法医技术鉴定工作,积极为审判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强化班子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研究人事制度、党组生活会制度等,用制度完善制约机制,用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抓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系统反腐败斗争。加强队伍的管理和整顿,普遍健全了内外监督机制。中院把近年来中纪委、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汇编成《法院工作人员手册》,人手一册。各基层法院普遍开展了两次以上自查自纠与组织督查。中院以民主生活会、行政生活会等形式,分副处以上干部和副科以上干部两个层次,组织两次廉洁自律活动。全年全市法院共拒吃请1030人(次),拒受礼260人(次),拒办人情案、关系案268人(次)。对干警中出现的违反“禁令”及其他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手软,不护短,不迁就。
  1996年,全市法院把法官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围绕“抓素质、树形象”活动的目标要求,继续落实规范管理、综合治理的措施,全面提高了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年全市法院被党委部门、上级法院和有关单位评为先进集体168个(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1个(次),荣立个人三等功58人(次),受表彰的先进个人531人(次)。市委、市政府把郑世堂事迹陈列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市法院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加强法官思想教育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组织了全市法院严守“政治、审判、廉政、组织”四项纪律的督查。由于严肃纪律,狠抓落实,法官勤政廉政蔚然成风,拒礼拒吃请不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法院共拒吃请519人(次),拒受礼107人(次),拒办人情案、关系案284人(次)。同时,对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共查处2件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加强业务技能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业大在教育培训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办好九六级法律业大专科学历、专业证书以及“专升本”教育。另一方面认真办好各类业务短训班,学好各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有关政策,提高每一位法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进一步规范了法庭的审判工作和庭务管理。在抓好各项审判业务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服务城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整治法庭的庭容、庭貌,完善庭审设施和装备,努力创建法院的文明窗口。
  1997年,全市法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纪律,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用综合治理的手段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全市法院被评为先进集体76个,荣立集体二、三等功10个,受表彰的先进个人482人(次),荣立个人二、三等功15人。邵武、建阳法院和建阳麻沙法院被推荐为全省十佳法院、十佳法庭的备选单位。建阳市法院还获得连续18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殊荣。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各级领导带头学习,精读原文,领会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十五大的精神统一全市法院干警的思想,做到学习十五大精神与学习邓小平理论相结合,自学与辅导、专题讨论相结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贯穿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引导广大干警从战略的高度,增强敬业爱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公仆意识,讲文明、讲正义、讲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从法院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特殊地位和跨世纪对法官高标准、严要求的高度,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论述和规定,通报法院反腐倡廉的典型,及时分析廉政形势,组织专题和阶段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抓好业务培训。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干警业务技能的训练。中院先后举办5期160名业务骨干参加的培训班。派出26名干警参加省以上业务培训,有79名干警新获得法律大专学历、专业证书,有57名干警参加初任审判人员的全国统一考试。
  二是加强、严肃纪律。充分发挥了政工、纪检、监察等部门在队伍建设中的监督职能作用,注意抓苗头、堵源头,狠抓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并认真查处了9件12人的违纪问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还选择典型事例在全市法院通报。
  三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在队伍建设中,全市法院重视班子的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党组学习中心组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武夷山市法院增配了一名副院长。有一名县法院院长选送到国家法官学院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培训。班子成员能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廉洁奉公。全市法院的班子是团结、民主,有战斗力、凝聚力的领导集体。
  四是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漳州110”式窗口单位活动,制定具体规划,以人民法庭和告申庭的立案、接待信访室为重点,努力将其建设成为“110”式窗口单位。
  五是强化内部监督。以督查督办的方式履行监督,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
  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还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监督意见、建议能认真研究,并落实整改。
  市法院负责人名单
  (以1997年底在职者为准)
  院长:许枝聪
  副院长:李朝基 范仁善 张延灿 徐平
  副处级审判员监察室主任:廖秀容
  政治部主任:吴敏东
  办公室主任:张锦萍
  刑二庭庭长:杨有光
  民一庭庭长:黄紫洪
  民二庭庭长:高培春
  经一庭庭长:江小明
  告申庭庭长:林立松
  行政庭庭长:许裕华
  执行庭庭长:叶德平
  林业庭庭长:李友寿
  法官培训处主任:陈云
  审委会委员:董德生郑子亮
  刑一庭庭长:许利
  司法工作
  【开展普法教育】 1995年是“二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又是全面检验“二五”普法质量和成果的一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验和补缺补漏工作。市司法局制定了《南平市“二五”普法验收实施的意见》。9月,抽调市直机关干部,组成6个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全市应普对象205.8万人,已参加学法164.8万人,普及率达80%。评定出“二五”普法工作优秀的有建瓯、邵武、浦城、延平、松溪等县(市、区),良好的有政和、顺昌、建阳、武夷山、光泽等县市。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水平,增强了法制观念。普法教育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依法治理”系统工程,现全市有建瓯、邵武、延平、松溪、政和开展依法治县(市、区)的工作,把普法教育工作推向一个更高层次。11月,省“二五”普法检查验收小组检查了南平市、建瓯市、延平区的普法教育,听取了南平市“二五”普法教育的全面汇报,对南平市的“二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是满意的并给予充分肯定。
  1996年,全市“三五”普法启动,依法治理基础更牢。一是认真制定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制定的“三五”普法规划,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并做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三五”普法规划。二是做好“二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三五”普法动员工作。1996年10月16日,在南平市召开全市普法工作暨“双先”表彰大会,表彰了50个“二五”普法先进集体和100个先进个人,总结交流了“二五”普法经验和成绩,进行“三五”普法动员和部署。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市政府司法局联合发文,提出领导干部学法的具体意见。10月,市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市直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游劝荣讲授《行政处罚法》。有7个县(市、区)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四是配合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打”期间,市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严打”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严打”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强大的“严打”声势,震慑犯罪分子。市局领导轮流带领人员跟宣传车到街头巷尾宣传市委、市府有关“严打”斗争的决定和决心。市司法局宣教科被省政法委评为1996年“严打”工作先进集体。五是举办“三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建立一支普法队伍。为切实保证“三五”普法高质量和依法治理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局都将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作为启动“三五”普法的一件大事来抓,10月下旬,举办了第一期市机关法制宣传员培训班,培训了《刑诉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六部法律,十个县(市、区)相继开展了这项工作。六是抓好“三五”普法学习资料征订发行工作,组织征订《邓小平同志论民主法制建设》、《学习<邓小平同志论民主法制建设>讲话》两本书,还组织征订《中国公民手册》,江泽民总书记作序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和“三五”普法统一教材,以上资料已征订了数万册,较好地保证了“三五”普法学有教材。七是抓好青少年学法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每日一法条”学习、“法在我心中”征文及演讲竞赛等系列活动。
  1997年,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地开展“三五”普法工作。年初,市普法办下达了《南平市一九九七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了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制定了普法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考评总分计入全市双文明建设的总评,使普法工作摆上了位子,增强日常普法工作的可操作性。全市成立了普法宣讲机构,以市普法办为依托,以各县(市、区)普法办及市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专业人员为骨干,成立了南平市“三五”普法宣讲团。各县(市、区)依照市“三五”普法宣讲团的模式,进一步健全了法制宣传机构,充实了普法师资力量。市普法办上半年举办三期普法骨干培训班,为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培训了195名普法骨干。各地、各部门举办了175期普法培训班、受教育人数15000余人,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一支上下结合,纵横交错,专兼并容,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为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市各级普法机构紧紧围绕全党的中心工作,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迎接香港回归,市普法办开展了《香港基本法》系列宣传月活动。迎接党的十五大的召开,市法制宣传栏刊出了《迎接十五大胜利召开特辑》。突出抓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市委林克敏书记主持了法律知识讲座,市局胡雄善副局长宣讲了《行政法》基本知识,市直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了法律讲座。市普法办还积极做好基本教材的发行,干部法律知识统一测试和普法学习登记证制的推行工作。全市发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数量居全省九地市之冠,发放自编的《五法二例》7000册,基本满意了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的需要;11月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统一测试,共发出试卷16500份,收回16500份,收卷率达100%。突出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市、县两级普法办普遍加大了对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力度,全市各大中小学基本按照“三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将法制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各地还成立失足青少年帮教小组,举办了近百期的法律培训班,对社会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突出抓好外来民工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市普法办与市综治委等部门联合编写了《南平市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手册》,计划年内发行4万册。建阳市率先举办了新招民工和外来流动人口法律知识培训班。市普法办运用普法简报、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宣传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市、区)在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中,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在增强可操作性上狠下功夫。在农村各地都确定1至3个乡镇作为依法治理的试点,从制定方案、设立机构、建章立制,组织实施等阶段都进行了具体指导。
  【律师工作】 1995年,全市24个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809家,承办各类案件400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148万元,涉及经济标的7737万元。加大律师体制改革步伐,成立市律师协会,建立了由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协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同时,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完善内部的公平竞争、奖惩分明等激励机制。
  1996年,强化对律师的管理、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律师内部管理机制。全市25个律师事务所,228名律师(专职118人,兼职68人,特邀42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20家,办理各类案件4908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992件,民事代理1676件,经济代理88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98万元,涉及经济标的11793万元。抓好律师年检注册,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南平通达律师事务所王丽芳律师、南平天和律师事务所张旭东律师分别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全市228名律师,严格按规定进行注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注册,违法乱纪的坚决取缔,取消律师执业证10本。
  1997年,全市继续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全市合伙制律师事务所7家,其它类型的律师事务所17家,多种形式律师事务所并有的格局已经形成。对4家不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限期整改,撤销2家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同时对30名不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兼职律师不予注册。开展了律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检查活动,强化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财务的宏观管理。至诚律师事务所郑其宝、李玉雁两位律师在代理市外贸公司与四川省某公司的贸易纠纷案中,三赴四川,四上北京进行调查取证和反映情况,与地方保护主义进行不懈的抗争,为市外贸公司挽回1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单位的合法权益。市证券律师积极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在未定报酬的情况下,主动参与市重点企业南缆集团股票上市的筹备工作。
  【公证工作】 1995年,公证工作,以《福建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的颁布为契机,一是大力宣传,购买或印发各种有关公证知识材料一万份,广为宣传;二是市府召开了银行、土地、房产、经委、林委等1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规定》的座谈会;三是抓贯彻执行《规定》的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有关机制,如实行主任负责制、任务到人分片包干制,有奖有罚,多劳多得制,实行错证一票否决制,一般公证当天出证,促使工作人员改变过去那种坐等办案的衙门习气,形成走出办公室主动上门办证的好作风。全市11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9893件,提出司法建议118条,被采纳73条,涉及金额3.21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28.1万元。开展了以《福建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为重点的执法大检查,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10月中旬,抽查了市第二公证处,并会同省司法厅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抽查了建阳、建瓯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
  1996年,拓宽服务领域,公证工作稳步发展。全市11个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8900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2131件,国内民事公证1802件,涉外民事公证389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6841.5万元,公证收费比去年同期增长19.77%。南平市公证处主动上门为南平化纤厂改制进行公证,方便了企业,赢得好评。抓住横南线建设和205、316国道的改造机遇,积极主动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做好有关公证。加大力度继续做好《福建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的宣传工作,各公证处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若干规定》。全市各公证处普遍建立了主任负责制,同时还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激励等机制,把效益与岗位职责、办案质量有机挂钩,办证质量普遍提高。结合公证人员照证年检,加强对公证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公证员的思想政治、业务工作素质。
  1997年,全市11个公证处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公证管理部门通过年检注册,对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有无错〓证进行审查,对1名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公证员不予注册。同时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活动,加强了法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市司法局配合省厅对全市11个公证处进行质量检验,共抽查各类公证事项2842件,合格率达99%。
  【人民调解工作】 1995年,全市建立基层调解机构1969个,调解民间纠纷11779件,调解成功11465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70件14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96件515人。全市推广邵武“关于在城郊镇香铺村进行预防民间纠纷苗头的试点实施方案”,各地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调解方针,抓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抓民间纠纷排除,抓重点帮教工作,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96年,全市有各类调委会1891个,调解人员31368人,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204件,调解成功11811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54件359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89件451人。6月,在邵武召开规范调委会建设现场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活动,推动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开展。20个调委会在第一批验收中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开展以预防纠纷发生的“治本”活动,取得明显效果,该市纠纷发生率比1995年下降20%。
  1997年,以规范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结合村(居)换届选举,对不符合调解工作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整,加强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目前我市规范化调委会已接近占总数的80%,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司法厅提出的目标。邵武市建设规范化调委会成绩显著,除37个基层调解组织未验收外,其余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建瓯市房道镇等107个乡镇建立了“重大疑难纠纷调处中心”,建阳、建瓯等九个县、市建立“疑难纠纷调处指导中心”。全市村、乡、县三级调解网络已经形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筑起了第二道、第三道防线,为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995年,乡镇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制顾问1410家,法制宣传1203场次,受教育人数133万人,协办公证1529件,民事代理1175件,代书187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26.89万元。全市有条件的司法办与法律服务所做到机构分离、人员分流、职责分明,法律服务所达到“两不四自”(不占用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市局大力推广建瓯市吉阳镇法律服务所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机制改革力度,管理上实行主任负责制,财务上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分配上实行浮动工资,推行福利保险基金的保险制。
  1996年,全市乡镇法律服务所共担任1457家法律顾问,诉讼代理481件,协办公证2003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03万元,收费比上年同期增长28%。继续深化法律服务所改革,大力推行司法办与法律服务所实行机构分离、人员分流、职责分明、财务分开的试点工作。建阳市司法局成立“麻沙中心法律服务所”。其组织与麻沙司法办分离,接受市局和麻沙镇政府的领导,业务上在市司法局、麻沙镇司法办指导下,独立开展业务工作,其人员由市局和麻沙镇政府协商调整和向社会招聘,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赢亏。浦城仙阳镇成立的“浦城弘振法律服务所”就是一个合伙制的自收自支型的工作机构,三名专职法律工作者自愿结合,直接隶属于县局管理。
  1997年,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全市加快司法所建设步伐。政和、建阳、武夷山三县市实现了司法办向司法所过渡,完成了司法所的立户、列编工作。司法所由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政府实行双重领导。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加强为重点项目、农业产业化和民事活动等提供法律服务。全市有28个基层服务所实行了自收自支的财务管理制度。
  政府法制工作
  1995~1997年,市政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有关规章制度,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增强,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有效地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服务。
  【领导重视,推进法制工作全面开展】 南平市委、市政府重视政府法制工作,将加强法制工作纳入《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委书记林克敏、市长夏玉瑚带头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讲座。1996年,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学会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本领,努力把政府工作建立在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1996年元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宫维祺听取法制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出要求。10月1日,宫维祺副市长又在南平电视台和闽北日报上发表贯彻行政处罚法的动员讲话,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李川市长刚一上任,就召集法制干部座谈,要求法制干部要加强学习,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为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发挥积极的作用。1997年10月,市政府成立法制办公室,李川对法制办批示:“请认真做好工作,为依法治市作出贡献”。市政府还拨出专款,为法制办添置了一台电脑,使法制查找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章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了依法治市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议案,4月28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肖剑和副市长陈学松带领市直有关部门领导赴宁波景德镇等地对其开展依法治市和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学习考察。
  【广泛宣传,政府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市政府重视法律的宣传教育。1996年7月,市政府、市人大举办了两期各县(市、区)和市直主要行政执法机关业务骨干参加的培训班,以讲解《行政处罚法》为重点.对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南平电视台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周活动,市电视台、《闽北日报》对《行政处罚法》及全市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市政府还聘请省政府法制局游劝荣副局长为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了《行政处罚法》学习讲座。1997年,市政府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法》的宣传贯彻的同时,以《刑法》、《讼诉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后,市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法制机构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传达贯彻。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也都以各专业法新颁布实施或颁布实施纪念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市交委、公路局、公安局等单位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市林委、卫生局、劳动局、农业局、水电局等单位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市烟草局、物委等单位利用巨幅标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市土地局召开“6·21”土地日座谈会,对《土地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座谈。
  【认真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市委、市政府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作为一项日常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执行《福建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市政府下发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确定凡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法制科人员审查把关,以市政府令的形式下发。凡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有抵触的,一律不得出台,避免因抽象行政行为违法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近年来,尤其是《行政处罚法》颁布以来。市里把规范性文件中的收费、行政处罚作为审查的重点,凡没有省财政、物委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处罚项目。1996年,法制科重点审查出台了公费医疗保险改革、公路路政管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还结合是年政府机构改革,逐一审查了几十个单位的职能机构、设置方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各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也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如光泽县某部门曾要求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道路挖掘费、年检费等,因其拿不出法定依据而被删除了,为公民、法人等减少交纳“违法费”20多万元。1997年,重点审查出台了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加强文物保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建筑工程渣土处置,鼓励“九越湖”开发,推进山地综合开发和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还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组织力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变更的变更,该废止的废止。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送交同级人大及市政府备案,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协调与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使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走上制度化。
  【检查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并把行政执法检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除认真抓好省政府、省人大安排部署的检查外,还结合本市的情况自行安排检查,并在检查中总结了一系列有益的工作经验。执法的主要做法是:建阳市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组织工商、公安、交警、技术监督、卫生防疫、城管、物委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对群众所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在检查中难以处理的问题,实行定期汇报研究处理,并协同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有效地遏制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邵武市由环保、水土办、渔政、矿管等四个执法机构组成综合执法队,采取分散办公,适当集中,加强部署,统一协调的办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1997年,市政府组织力量,对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清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会同市人大开展清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专题评议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公安局、物委、农业局等行政执法单位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及部门也相应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执法检查,推进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在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法律法规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同时,还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议案,决定在市工商局、烟草局、土地局、卫生局、技术监督局、林委等6个委局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
  【依法复议、行政复议工作走上正轨】 行政复议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全市认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审查申请时限、内容,认真调查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妥善作出复议决定,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1996年,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关闭了70多家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这些企业纷纷申请行政复议,市里以政策、法律为依据,耐心解释、妥善疏导,缓解了一系列的矛盾;其他诸如涉及山林纠纷、土地纠纷、计生罚款、行政处罚、人命案等行政复议案件,都能努力做到依法复议,严格履行复议职责。1997年11月,一起由市马坑路住户不服市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经调查,该住户确有违章砌墙行为,但规划局的处罚决定书运用法律不当,经市领导审查决定,责令市规划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过一系列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行政复议工作越来越得到社会的重视。
  【参与决策,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通过对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充分发挥在政府法制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市政府在研究经济发展和解决重大问题时,都请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参加,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市政府法制部门协调解决了大量行政执法中有关部门或单位由于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矛盾,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参与指导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1996年3月,外商投资企业旺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建筑规划欠合理,与市饮食服务公司发生纠纷。政府法制部门参与了此事,做到既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开发,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又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1997年,市政府法制部门参与协调了一系列纠纷事件,例如人防设施租赁使用纠纷,有关部门、单位在行政执法中由于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矛盾,经协调得到解决。还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参与指导了一批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据不完全统计,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有100多项次,协调有关矛盾及行政纠纷30多项次,并经常受市领导委托参与调查执法犯法或执法不当等问题,积极在政府进行经济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如参与南缆股票上市、南平铌钽矿合作谈判及合作开发协议签约、“九越湖”投资开发合同签订等,充当“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撰稿:卓建武)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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