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党政群机关“三定”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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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384
颗粒名称: 南平市党政群机关“三定”工作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127-1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5-1997年,南平市党政群机关“三定”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 南平市 党政机关 “三定”工作

内容

1995年,全市机构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闽北农业比重大,工业流通欠发达的实际和撤地设市后的特点,在抓控编、抓试点、抓调研的基础上,围饶“精、撤、并、转”做文章,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为重点,采取裁减骈枝机构,合并性质相同相近或分工不清的机构,条件成熟的经管部门转为经济实体等办法,撤销和合并党政群机构中不适应发展要求的重叠部门或机构;对经济管理部门予以适度精简压缩,减少对经济工作的微观管理;对行政综合部门和社会发展保障部门进行结构调整,理顺关系,提高效率;对监督检查部门进一步加强充实,完善监督机制;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也予以适当充实加强,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闽北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9月初,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形成,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市级党政机构拟设50个,其中市委机构8个,市政府机构42个,减少15个,精简23%。各县(市、区)的改革方案也报齐待批。1996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南平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下达后,市委、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南平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把做好市直机关的机构改革作为重点,要求各单位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为改革的原则,抓好本单位的“三定”工作。商业、物资、农业利用外资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建制转为企业、事业单位;机械、重工、轻工、二轻4个专业经济局合并为机械化工局和轻纺局,工作重点转向行业管理为主,弱化直接管理和微观管理。同时,为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在成立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基础上,又成立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和处理机构改革期间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问题,冻结机关进人,有效地控制机关入口关。当年,市直机关通过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建制转为经济实体和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与行政人员相剥离等措施,共分流140人。全市有70个单位完成机构“三定”方案的审批工作。各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也经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抓紧实施。至1997年,市直列入“三定”范围的88个单位已全面完成“三定”任务,其中经省委、省政府审批的党政工作机构50个,由部、委、办、局管理的机构9个,其他机构(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群团组织和部分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9个。重新核定编制2705名,其中党政群行政编制1345名(党委205名,政府963名,其他部门163名,机动编制14名),工勤编制228名,机关事业编制49名,单列事业编制192名,公、检、法、司单列专项编制901名。县(市、区)直机关由平均55个减为34个,精简幅度为38%,县(市、区)直机关和乡(镇)机关“三定”工作均完成。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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