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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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322
颗粒名称: 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
分类号: D624.1
页数: 3
页码: 78-8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5-1997年,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的情况。
关键词: 南平市 人大常委会 代表大会

内容

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1995年1月16日在南平举行。这次会议是国务院批准南平地区撤地设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后召开的第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南平的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大局,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贯彻“追赶跳跃”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增创翻番”奋斗目标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382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大会的任务两项:一是选举产生南平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1月17日,南平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举行全体会议,选举徐崇杰为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夏玉瑚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市长,许枝聪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齐裕辉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公布)。选举陈新丁、郑振盛、祖忠福、郭上龙、杨庆贤、李元为副主任;选举宫维祺、周继红、廖荣元、陈满泉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朱土申为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范钦梅、龚树燕、徐志华、李忠、陈宜中、潘兆祥、陈长就、陈文献、周杰光、苏志成、陈扬、王小玲(女)、王超凡(女)、许纪平(女)、林秀兰(女)、王炳根、林葆荣、陈宗松为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月18日,在全体会议上,夏玉瑚作政府工作报告,许枝聪作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齐裕辉作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月20日,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同日,会议闭幕,市委书记林克敏、市长夏玉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崇杰先后在闭幕会上发言。
  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于1996年3月24日在南平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南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起步,1996年开局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会议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全党的二十字工作大局为主题,讨论并决定一系列关系南平市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市长夏玉瑚作《关于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市计委主任黄良旺作《关于南平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上龙作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财经审查委员会《关于南平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汪涵松作《关于南平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上龙作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财经审查委员会《关于南平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崇杰作《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枝聪作《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裕辉作《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新丁作《关于南平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3月27日,市人大一届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通过《关于南平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通过《关于南平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关于南平市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关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补选朱美珍(女)、林周、林焕明、莫敬忠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接受王小玲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备案)。市委书记林克敏在会议闭幕式上发表了讲话。
  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于1997年3月20日在南平召开。这次大会是在我国历史发展上十分重要的年份召开的。是一次决定全市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会议。市长夏玉瑚作《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黄良旺作《关于南平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上龙作《关于南平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柯炳添作《关于南平市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上龙作《关于南平市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崇杰作《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法院院长许枝聪作《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裕辉作《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新丁作《关于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决议。补选钟木、张健正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月23日,市委书记林克敏在会议闭幕式上发表了讲话。
  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11月27日在南平召开。这次大会是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会议补选李川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市长,补选林克敏为南平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补选曹瑞萍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接受徐崇杰同志辞去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和陈新丁同志辞去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选举丁秀凤(女)、王建花、方忠炳、甘秀华(女)、叶文鉴、白炳义、兰斯文、刘丽萍(女)、刘钦锐、杨玉龙、杨兆江、杨庆贤、李友明、李由财、李志让、李知文、肖炎忠、吴克荣、何兴、何仕考、汪长清、沈国良、张学霖、张燮飞、陈如、陈尧钦、陈来茂、陈扬义、陈丽群(女)、陈国梁、陈剑辉(女)、林彬(女)、林克敏、林瑞英、林鼎富、范六德、周琳孙、姚承培、夏桂英(女)、倪木荣、徐进花(女)、徐崇杰、郭孟元、黄文麟、黄美萍(女)、黄智华、龚美新(女)、简少玉(女)、蔡新森、熊孙炎、潘长青、潘灶生、魏万能、魏秉进等54位同志为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月28日大会闭幕,中共南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克敏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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