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060
颗粒名称: 劳动就业
分类号: F241.4
页数: 2
页码: 326-3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1年南平市社会生活劳动就业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优化用工服务、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等,
关键词: 南平市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

内容

【概况】 2011年,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4933人,完成任务数108.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191人,完成任务数109.9%;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323人,完成任务数110.9%;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5%,控制在4.4%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8213人,完成任务数111.9%;新增农村劳动力培训24380人。全市当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300万元,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带动就业21310人。
  【优化用工服务】 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海西招聘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职业、技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行动。采用“校企对接”、“镇企对接”等灵活多样形式,根据用工企业的要求,派专人协助到周边县、市、乡镇和学校组织专场招聘会,帮助解决用工难题。全市共开展各项招聘活动79场,入场招聘1129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7.9万多个,共有3万多人与用人单位达成用工意向,招聘成功1万多人,有效缓解企业结构性用工短缺现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人力资源引进战略措施,帮助企业引进劳动力,切实解决企业缺工难题,有效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与全省同步举行企业诚信用工承诺和十万岗位送基层活动启动仪式,全市已评定首批诚信用工企业89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各类用工服务,包括免费在《闽北日报》求职专栏上发布招聘信息、优先免费安排系列招聘活动、搭建劳务对接服务平台、落实促进就业和劳务对接的扶持政策等。通过组织有代表性的企业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用工,带动各类企业诚信用工,提高企业吸纳就业和吸引劳动者的能力。
  【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落实就业专项资金扩大使用政策,使就业专项资金在缓解企业招工中存在的结构性短缺问题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监管,根据就业形势变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为政策落实提供保证。组织开展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比对,督促县(市、区)就业资金到位,规范就业资金的使用。对省政府组织的就业工作督查中发现南平市存在的问题即时整改,并做好检查督促和跟踪服务,确保就业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制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劳动用工服务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为5862名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515.97万元。
  【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有关职业鉴定的工种、等级、时间安排等方面的指导力度,全市共培训考评员247人,其中高级考评员57人。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有计划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形成职工正常的技能成长通道。全市职业培训资金直补25家企业,职业技能鉴定5079人,发放直补资金134.21万元。
  【高技能人才培养】 举办完成市本级3场汽车维修工、评茶员等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503人;9家企业获省上授予“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并争取45万元经费补贴。积极指导、协助县(市)开展职业工种竞赛,组织15个队参加全省14个项目的决赛,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贡献奖”。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企业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认定工作,南纺和光泽圣农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认定296人。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全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2.46万人次,完成任务数102%,其中:高级工培养2695人,完成141.8%;技师、高级技师认定560人,完成任务数102%。
  【产业培训基地】 全市免费开展退伍士兵培训30人;共有5所技校4902名学生享受助学金2441.65万元。南平技师学院完成国家“示范职业学校”的公示阶段,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站示范站申报,完成示范站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开展“送培训进企业”活动,全市有7家市所在地的省重点企业开展为期4—6个月的技能提升培训,共有1386人参与培训。
  【就业培训】 以创业培训为抓手带动就业,共有闽北高级技工学校、南平网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所定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全年开展创业培训1176人,培训后当期创业352人,带动369人就业。全市共有42家定点培训机构,开放60多个工种,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有效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企业招用进城务工农民、促进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等。
  【稳定劳动关系】 推进全市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化步伐,继续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示范活动”、“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要求各用工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及时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实行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推进“春暖行动”中作用,加强工会、企联、经贸、工商联等部门的配合,加强指导服务和检查督促,促进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全市6464户企业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涉及职工22.03万人,其中已签订劳动合同19.77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0%。全市实行劳动用工报备企业4785户、报备11.41万人。
  【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及时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完善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结合企业缺工情况调查,开展对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强和规范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行政审批,不断完善劳动定员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管理。全市已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企业28户,涉及职工16136人。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重新调整全市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机构人员,督促企业建立工资分配约束机制,规范工资分配秩序。
  【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 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把推进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南平市“和谐企业”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评选的必备内容。把推行区域性工资协商制度作为重点,督促建立比较健全的协商机制、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突出合同条款对职工权益的保障。加强集体合同报送审查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程序办法,提高集体合同真实有效性。全市企业签订并进行报备的集体合同1272份、涉及职工14.66万人,集体合同签订率达48%(其中签订工资专项合同423份、涉及企业423户、职工41232人)。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工资指导员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员的素质和执行能力。7月选派21人参加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创造有利条件。
  【劳动监察执法】 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推进劳动监察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主办监察员制度、执法程序制度、执法责任制度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保证监察执法规范化。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开展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减少劳资矛盾。全市劳动争议立案553件,结案534件,结案率达96%。检查用人单位3350户,涉及劳动者9.89万人,为913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8234.68万元。
  【保障农民工工资】 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遏制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现象。市本级已收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89户4238万元。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预存、监管、解除监管等程序,制作“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预存、按章监管、及时解除监管。
  【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 3月1日起,南平市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新执行的南平市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为两档,延平、邵武、武夷山、建瓯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去年的700元/月上调为8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7.5元/小时上调为9.0元/小时。建阳、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的最低工资标准则由600元/月上调为7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6.5元/小时上调为7.9元/小时。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南平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