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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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1629
颗粒名称: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248-2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平市物价管理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稳价控价概况、保障市场供应、平价商店建设、降低流通费用、价调基金征收、物价挂钩联动机制、价格监测巡查、市场价格研判等。
关键词: 南平市 经济 物价管理

内容

【稳价控价概况】 2011年,市物价局贯彻落实省、市稳定食品价格十项措施,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场价格调控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控价工作的通知》,建立局班子领导挂钩联系3个县(市、区)的工作挂钩联系制度等具体控价措施,逐条分解控价任务,量化落实责任目标,切实做到相关部门和科室齐抓共管,全力推动全市稳价安民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发挥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的牵头协调作用,先后3次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控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以联席会议名义及时进行通报,推动各项控价措施的落实。全市价格总水平明显回落,1—12月平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为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
  【保障市场供应】 配合经贸、粮食、农业等部门扶持基地生产,增加市场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建立价格异动协商机制,督促省、市基地生产企业和重点流通企业对猪肉、当家蔬菜实行协商指导价,发挥龙头企业在保供稳价中的主导作用。针对生猪出场价格经常异动情况,11月南平市区两次召集生猪养殖基地、定点屠宰企业、肉食品批发企业以及各大超市负责人座谈,沟通协商猪肉销售价格。根据生猪屠宰及猪肉销售成本、销售毛利等成本情况,测算各种生猪出场价格时相应的条肉、精瘦肉、上排、条排和猪腿5种肉品销售价格,起到控价和保持价格基本平稳的作用。12月31日监测数据显示,定点监测的各大超市肋条肉和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分别为10.45元/500克和13.35元/500克,回落至5、6月份水平。
  【平价商店建设】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下发《关于贯彻省市政府稳定当前食品价格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平价商店和直供销售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南平市“菜篮子”基地平价直销店建设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区)平价商店和直供销售点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定建设时间表,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对平价超市建设补充完善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奖优罚劣,保障平价商店有序正常运行。至11月,全市建立平价超市45家,平价摊位118个,开通平价直供销售车(点)78个,直供商店22家,平价供应商品基本涵盖了精瘦肉、肋条肉、鸡蛋和上海青、空心菜、大白菜、圆白菜、菜花等当家食品,销售价格较同品种市场价格平均下降10%—20%,平抑市场物价作用逐步显现。
  【降低流通费用】 市物价局配合交通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清理和取消涉企涉农不合理的收费,降低摊位费、进场费的措施,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市本级对9个农贸市场摊位费进行摸底调查和成本核算,采用最高限价方式,要求自2011年12月15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止,进行限价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累计降低摊位费33.45万元。各县(市)通过在农贸市场整理出一定数量的摊位作为农产品直销点、自产自销摊位和蔬菜基地直供点,对进入直销点的经营者免收摊位费及卫生、水电等费用,对运输费、人工费费用给予补贴,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与产地蔬菜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直接对接等措施,减少流通环节,使“菜园子”直通“菜篮子”。1—11月份,辖区内的福银、浦南、武邵等高速公路累计免征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90605车次、计2697.83万元,全市落实减免涉企涉农收费金额达2474.32万元。
  【价调基金征收】 梳理价调基金有关政策,摸清征收对象情况,全面开征价调基金。建议省物价局将烟草业纳入征收范围,并将省上统一征收的价调基金部分返还给地市,支持地方政府的调控工作。市物价局与地税、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沟通配合,全市价调基金征收工作有取得新突破。年底,10县(市、区)全部开征价格调节基金,全市共征收价调基金2128.9万元。其中市本级共征收329万元。
  【物价挂钩联动机制】 市物价局与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统计调查部门配合,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各地价格水平变动情况,启动联动机制,督促按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截止11月底,全市发放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补贴约1334万元,受益群众约19.41万人次。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全市统一标准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补贴105.88万元,受益群众41204人次。市本级发放29.08万元,受益群众11453人次。
  【价格监测巡查】 市价格监测中心采取日报与旬报并行的办法,对各直供销售点、平价销售区及集贸市场蔬菜、肉蛋等主要副食品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实行每日巡查和一日一报制度,分析本市及其它地市价格形势,撰写呈阅件和价格动态信息,供市领导及香港部门参阅。年内出现食盐抢购、日化用品试图集体涨价时,及时发现、报告、预警并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应对。组织开展蔬菜、生猪、化肥、种子、日用化工品、农村生产和消费情况、水稻种子价格及农资价格、蔬菜供需和价格走势以及生猪出场价格走势等课题调研,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管理通胀预期和政府宏观调控中凸显价格监测服务功能。
  【市场价格研判】 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控价工作机制。建立与统计部门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根据各自采集的价格信息,突出对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重要商品的监测分析调研,分析和掌握影响CPI变动的主要因素,研究分析相关政策和调控措施对价格运行的影响,并从价格部门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各级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献计献策。9月开始,对居民消费价格和鲜菜价格涨幅排名情况实施月度通报制度,促进控价工作合力的形成,进一步落实控价目标。
  【资源价格管理】 市物价局牵头组织经贸、电力等部门,提出武夷新区产业集中区供电区划及电价调整方案,获得省上对武夷新区产业集中区供区整合和各类用电价格的扶持政策,于7月1日开始实行,减轻企业电费负担2000余万元。督促供电企业落实供电企业化肥、农药、冶炼优惠电量政策,及时全额兑现省补、县补、冬储化肥优惠电价电量17698万千瓦时,全年为化肥企业减少电费支出4318.5万元;督促供电企业及时全额兑现丰水期冶炼生产用电优惠电价电量1924万千瓦时,减少企业电费支出86.77万元;支持顺昌县用足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实行季节性促销电价政策,为当地亿元企业节省电费支出154万元。规范新建小水电电价管理,根据装机容量对有库容调节系数的电站实行优质优价管理,严格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申报程序;及时疏导上省网电站转上地方网电站的上网电价问题。加快南平市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市政府制定《南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8月1日起正式施行,征收率达93.7%。
  【收费项目年审换证】 继续通过收费年审落实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长效管理,对市本级136家收费单位2010年度收费情况进行逐个审验,审验收费金额28802.89万元,审验率达100%。规范收费行为,对市本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情况再次梳理、审核,取缔不合理收费项目,杜绝乱收费行为。
  【清费减负】 落实国家取消卫生质量检验费、税收登记证工本费、农副产品整车合法运输通行费等涉企收费,以及省政府减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船舶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落实国家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减半收取转让手续费,对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公布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对社团收费进行清理和检查。
  【医药价格管理】 市物价局会同卫生、劳动等部门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及药事服务成本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实施方案;在2010年实施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单病种收费试点病种前测算工作,为新的单病种收费方案出台提供参考;继续审批特需医疗服务收费,对市立医院和仁爱医院“导乐分娩”、“婴幼儿游泳”两项特需医疗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审批;针对自制药品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合理核定医疗单位自制药剂零售价格。
  【教育收费管理】 核定中小学春、秋季课本价格;强化私立高中和私立幼儿园收费管理,重点做好私立高中教育收费的公示工作,建立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公示制度,对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幼儿园成本进行逐一逐项审核,并依据各民办幼儿园的不同等级和类型分别确认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主体的价格行为。重点加强代办费用收支管理,有效规范各类教育收费行为。
  【规范房地产价格】 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管,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年审工作,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信用档案系统;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制定南平市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报备制度,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制作政策宣传片等形式,帮助企业更清晰地把握价格行为。
  【交通运输价格管理】 制定南平市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发挥价格杠杆在配置停车资源的调节作用;继续做好重启南平城区出租车打表计费前期准备工作,与市运管处、区运管所及出租车行业协会、出租车主召开座谈会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南平市出租车运营环境及票价过渡方案的情况汇报》,为下一步制定出租车票价打好基础。做好公路及农村道路客运票价的核算,疏导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矛盾。【价费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涉农、医药、教育、银行、电力、房地产、旅游门票等7个行业和领域的价费专项检查。结合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医药价格大检查,对全市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进行检查,查出违法所得81.01万元;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开展检查,推进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对全市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机技术培训机构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查处违规收取技术服务费、推广费、培训费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价格权益;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加强对重要节假日以及“5·13”贸洽会、茶博会等重要经贸、文体活动期间的价格监管工作。3月,核污染谣言影响引发的食盐抢购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组织11组、65人次对市区各大超市及市场的食盐供应和价格情况进行巡查,迅速有效地平抑了食盐价格。依托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在原有来电、来信、来函、来访基础上,拓宽价格举报渠道,通过网络受理价格咨询和举报投诉,完善价格监督机制。
  【价格成本调查与监审】 按照新的农产品核算体系要求,较好地完成农民存粮情况和种植意向调查、农资购买情况调查、常规调查产品成本汇编、主要农产品成本预测、生猪生产成本调查、蔬菜生产成本调查布点、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汇总、分析等调查任务。完成成本监审项目22项,其中:小水电上网电价成本监审16项,管道液化气供气成本监审1项,出租车票价成本监审1项,城市供水成本监审1项,旅游票价成本监审1项,医院自制药剂价格成本监审2项,核减不合理成本4036.2万元。
  【价格认证服务】 完成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12件,涉案金额达23.65万元;假烟、酒案件2起,标的金额192.32万元;受理县市认证中心价格鉴定复核裁定2件,复核标的金额4.59万元。努力拓展价格认证工作服务领域,完成旧机动车交易评估31件;办理矿山企业矿山价格证明7件;完成商品价格认证咨询服务6件,标的金额达20321.68万元;开展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评估鉴定,完成车损价格评估326起,标的金额达320.67万元;物损价格评估81起,标的金额达75.48万元。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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