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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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1271
颗粒名称: 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分类号: F299.27
页数: 1
页码: 1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1年南平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情况。
关键词: 中心城市建设 南平市 垃圾处理

内容

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25日市政府出台《南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适用于南平市延平区城区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以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过程所发生的运行和管理费用,不包括单位内部清扫收集和街道、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以及“门前三包”等费用。根据《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承担。专项用于补偿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和消纳处置的成本,不足部分由南平市、延平区两级财政承担。《办法》规定,城市居民户和外来暂住人员实行定额征收。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常住人口每户每月征收9元;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每户每月征收12元;2016年1月起,每户每月征收15元。集体宿舍、单身公寓以及其他外来暂住人员以上三个时间段按每人每月分别征收3元、4元、5元。城市居民户月用水量少于1吨的,暂予以免征。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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