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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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1214
颗粒名称: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分类号: F293.21;X321
页数: 4
页码: 181-1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1年南平市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其中包括了耕地恢复整理、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示范区建设等。
关键词: 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 南平市

内容

国土资源保护
  【耕地恢复整理】 2011年,市国土资源局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面积、基本农田保有量面积、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和土地整理规模等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的领导责任。开展296.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2010年37.73万亩灾毁耕地的复垦(其中工程措施辅助复垦7.9万亩)。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的通知》,规范项目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全市新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3个,规模3.45万亩,预计可新增耕地0.89万亩;完成补充耕地面积2.5万亩(其中帮助厦门市有偿完成补充耕地指标4000亩),超省政府下达任务8100亩,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工作,实行定时间、定任务、定资金、定责任,拆除旧宅基地3627.53亩,完成复垦并新增耕地1481.2亩。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和运作规范。
  【土地矿产执法检查】 国土资源部下发土地卫片图斑4470个,面积3.52万亩;矿产卫片疑似图斑2个。经自查,全市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645宗,违法用地115宗,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1135.05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9.40%。扣除6月30日前依法作出处理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已经拆除查处复耕的108.33亩耕地,全市实际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8.5%,未达15%的问责线。全市2个矿产疑似图斑均属于其他实地伪变化,实地为农民开垦种植茶树。在具体的图斑核查工作中,各县(市、区)对合法的新增建设用地,认真收齐权源依据和用地批准文件;对违法用地及时整改查处,立案率达100%。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后,按照新的管辖范围,市国土资源局加强执法巡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9份,市本级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宗,涉及土地面积31亩,决定拆除构建物4657平方米,罚没款58万元。全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2宗,涉及土地面积643亩,决定拆除构建物7799平方米,没收构建物124923平方米,罚没款443万元;矿产违法案件2宗,罚没款1.32万元。
  【地籍管理】 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土地调查成果市级汇总工作。加快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南平市和武夷山市的调查成果通过省上验收,浦城、建瓯、建阳、顺昌、邵武5县(市)的调查成果通过市级验收。完成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土地变更面积10.93万亩(其中建设用地3.2万亩),保持土地利用现状的现势性。启动新一轮基准地价的修编工作。
  【规范矿产勘查开发】 持续加强矿山开发监管工作,开展稀土、钨、锡、钼、萤石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全市34家萤石开采矿山普查工作,编制南平市萤石矿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实行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矿山企业,暂停受理新设萤石勘查、开采登记申请。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全市查处无证、越界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共13起(其中无证开采稀土行为9起)。严格开展矿山年检工作,完成矿产资源整合阶段任务,关闭89个矿山。市本级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换证11宗,协议出让3宗,收取价款67.4万元;上报采矿权网络报件18宗,更正矿区范围9宗,申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项目2个,共争取资金400万元。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998万元(其中市本级381万元),并通过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上报。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市本级设在南平市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具体交易与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共同完成。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梳理列入储量动态检测范围矿山85个,督促提交储量年度报告38个。扎实做好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评审22宗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完成查明、占用储量登记入库及汇总上报23宗,矿山地质资料汇交18宗,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15宗。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情况和生态恢复保证金收取情况纳入矿山企业年检的重要内容;将矿山企业完成年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情况,纳入矿产资源开发督察员督查内容。全市编制治理方案并经审核认可矿山数有276家,收缴治理保证金4035.3万元,各矿山企业均按审核认可治理方案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开展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工作,全市确定治理点14个。开展山体植被修复治理“青山挂白”调研工作,全市初步调查山体植被修复“青山挂白”治理点34个。
  土地开发利用
  【土地利用规划编制】 编制完成“十二五”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完成10个县(市、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南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3月份获省政府批复,各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于6月底前全部通过市政府批复。
  【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争取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对武夷新区内涉及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实行7项优惠政策,在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得到明确。主动做好用地报批服务,全市组织上报省上农用地转用征收104个批次、5个单独选址共377个项目,总面积37066亩,涉及农转用32121亩;经省以上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79个批次、2个单独选址共277个项目,批准用地总面积20865亩,涉及农转用面积17618亩。其中邵光高速和建阳水吉至顺昌埔上公路6110用地获国土资源部批准,合福高铁、二水源和建闽公路11631亩用地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市政府批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包括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农用地转用74个批次,面积7462亩,涉及农用地转用6285亩。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8个县(市)完成了调查摸底,6个县(市)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全市申报实施重点项目14个。
  【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的实施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优先安排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提前做好土地收回、收购、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及时供地、及时开工建设。全市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841.2亩(完成年计划的108.6%),其中廉租房用地44亩,经济适用房用地27.6亩,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542亩,公共租赁房用地82.8亩,限价商品房用地144.8亩。
  【项目供地办理】 开展2007—2010年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摸清7168亩批而未用土地的现状;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征迁考评工作,认真分析项目征迁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供市领导参考和决策,促进项目落地,提高供地率。全市供地359宗16481亩,其中划拨68宗2015亩;出让291宗14466亩,出让总价款45.85亿元,其中市本级(含延平区)6亿多元。公开出让中经营性房地产招拍挂70宗4029亩,成交价款38.34亿元;工业招拍挂186宗10097亩,成交价款6.87亿元。市本级(含延平区)组织经营性房地产招拍挂12宗667亩,成交价款5.73亿元;工业招拍挂3宗122亩,成交价款1379.8万元。
  【土地经营运作】 依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成立南平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创新土地收储开发的体制机制,完善土地收储开发的决策体系,规范土地收储出让的操作程序。公司成立后对市本级73宗7849亩存量土地进行了调查摸底,对205国道南平城区路段改线等重点项目开展土地开发前期调查,完成土地收储面积1066亩。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土地出让招商工作,精心组织搭建武夷山“5·13”土地集中拍卖平台,彰显土地资产出让的聚集效应。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全市筛选上报农村土地整治和灾毁旧宅基地复垦项目规模5773.86亩,预计可新增耕地5535.69亩,省国土资源厅核定南平市增减挂钩指标4140亩,经转让(或使用)获得有偿转让(或使用)资金9.32亿元,有力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加强山海协作,支持沿海地区发展,将节余的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转让给厦门市,实现互利互惠。依法处置企业改制土地资产,严格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本级处置土地面积426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030.63万元。
  【测绘工作】 市政府制定《南平市测绘管理规定》,并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签署《共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测绘保障服务合作协议》,取得国家和省上6071万元的测绘项目资金支持。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支持推荐下,被列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1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争取到国家扶持“老少边”基础测绘经费300万元,数字城市建设配套经费50万元,扶持南平市0.2米分辨率航摄影像数据由810平方千米增加到1408平方千米,0.5米分辨率航摄影像数据2.63万平方千米。12月9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与市政府签署《数字南平地理空间框架合作共建协议》,正式启动数字南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大基础测绘力度,完成了南平市规划区内70平方千米1∶1000和150平方千米1∶2000航测项目像控、像片连测工作,完成60个行政村的测图任务。及时开展测绘成果汇交,建立土地管理数据库,避免重复投入。为领导决策、规划建设、用地报批提供测绘图件加工服务,涉及建设项目80多个,对公益事业的项目免费提供图件。
  【完善审批服务机制】 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建设,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完善服务机制,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土地登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划拨补办出让、建设项目及个人建房用地审理报批、采矿权登记等审核审批业务共9874件,办结率和提前率均达100%。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用地主动介入,加强指导,快速审查,完成94个灾后集中重建点的用地审批(面积4757亩),要求各地实行免费发证,上门服务,减轻灾民负担,市本级已发证1100多本,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妥善调处解决各类土地权属纠纷、历史遗留问题156宗,保障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窗口先后获得“省级巾帼文明岗”、“南平市服务发展最佳窗口”、“红旗窗口”等荣誉称号,4人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及“服务之星”。
  【“十一五”期间新增耕地近5万亩】 共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309个,项目规模38.59万亩,总投资7.9亿元,新增耕地面积4.93万亩。全市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始终把惠民利民放在首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启动前,要求乡镇、村委会先与农民充分沟通,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再组织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涉及旧村庄复垦的,需农民同意退宅后方可开展。在项目实施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统一规划,统一实施,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真正做到实施一个,成功一个,见效一个,力争达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
  【概况】 按照“有灾无灾按有灾准备,小灾大灾按大灾做预案”的原则,持续落实1296处地质灾害点的防治责任、防治制度、防治措施和群众宣传工作,对汛期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三个100%”(即列入年度防治方案中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检查100%、《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编制100%、“两卡”重新核发100%),延平、邵武、建瓯、光泽等地还开展地质灾害防御疏散避险演练。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搬迁和工程治理工作,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居民搬迁重建6461户,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23个,小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44个,消除一批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延平区红桃山地灾点治理模式(采取工程治理与周边土地开发相结合)受到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好评并推广。
  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概况】 2011年,南平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辖区闽江、建溪、富屯溪3条主要水系水质总体良好,水质功能达标率和I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98.8%,闽江送往宁德市黄田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南平中心城市及各县(市、区)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光泽空气环境质量为一级“优”,南平市区和其他县(市)空气环境质量为二级“良”。南平市区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
  【主要污染物减排】 2011年,市环保局认真实施工程、结构、监管三大减排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强力推动减排工作。特别是对污水处理厂减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老旧机动车淘汰和工业园区污染集中处理等减排难点工程,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推进,市政府4位分管副市长分别约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明确整改限期,取得较好的成效。全市列入减排108个项目基本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待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核定。
  【生态示范区建设】 10月,南平市生态示范区获得国家环保部命名,4项基本条件,6大生态建设项目,26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一类标准。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推进,覆盖率逐年扩大。新增省级环境教育基地3个,市级绿色社区(小区)14个,新一批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正在验收。截止目前,全市有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51个,省级生态村85个。有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39所,市级绿色学校172所,省级环境教育基地4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6个。有国家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绿色社区(小区)9个,市级绿色社区(小区)41个,县级绿色社区(小区)89个,生态创建走在全省前列。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2010年,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5个示范项目进入扫尾阶段,总投资1.08亿(其中中央资金5500万,省级资金4200万,县级资金1100万),共涉及20个乡镇,113个行政村。2011年,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5个示范项完成图纸设计和工程概算,进行项目招投标。5个项目涉及13个乡镇,95个行政村,总投资1.0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500万元,省级资金4000万元,县级资金1100万元)。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全市完成25个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4.2亿元,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五个方面的整治工作。抓好尤溪下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7月以来,南平市、延平区两级政府认真开展尤溪下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治措施,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通过省政府验收。共拆除养殖场16家,治理养殖场18家;拆除水产养殖网箱296个,减少养殖面积近2万平方米;停产治理工业企业7家;清理沿岸生活垃圾2处,面积约70平方米;打捞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3亩。
  【环境监管】 对重金属和铅酸蓄电池污染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排查整治涉重涉铅企业41家;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8件,处罚金额173万元;对重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有39家企业被列为挂牌督办企业,其中23家为南平市级挂牌督办企业,16家为县级挂牌督办企业。通过强化监管,一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服务经济发展】 共办理253个项目环评审核审批手续,否定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26个。为南纸年产9.6万吨竹(木)纤浆粕技改工程、邵武德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涂料油漆3万吨生产项目等重点项目开避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为项目建设赢得时间。积极与省环保厅沟通协调,促使建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平市闽江上游建溪流域四期防洪工程、延顺高速、南平联络线等一批重点工程及时获批,尽快开工。完成“十一五”南平市环境保护工作评估和《南平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编制,提出环境保护战略性实施意见。完成全市污染源更新调查,建立动态数据库,为环保监管提供大量的科学数据。
  【基层监管网络建设】 4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全市乡镇都建立环保工作站,形成覆盖广大农村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乡镇环保监管力量。市环保局对乡镇环保工作站职责设置进行指导,对环保工作站站长进行业务培训。新成立市环保局荣华山产业组团分局,设立市环境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共增加行政和事业编制7名。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建设取得新的进展,除延平区外,南平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其它9个县(市)环境监察大队都通过省标准化验收。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和顺昌县环境监测站通过省标准化验收,全市环境监测站都通过计量认证。
  【南平市荣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2001年6月,南平市被正式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市以来,持续推进示范区建设,积极发挥生态优势,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组织编制了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提出构建“六大体系”、“八大工程”,即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体系、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和生态工业、农业、林业、旅游服务业、自然资源生态、生态环境保障和生态文化等建设工程。2008年,南平市以各项考核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验收一类标准要求,通过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的审查验收,2011年10月被国家环保部正式命名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成为福建省唯一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生态市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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