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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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0851
颗粒名称: 监督工作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2
页码: 78-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1年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概况、开展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监督、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监督、对福建省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实施情况监督等。
关键词: 南平市 监督工作 2011年

内容

【概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将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对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0年市本级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灾后重建家园工作、水利工作、“五五”普法、公安禁毒工作、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011年1—9月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市法院关于减刑假释审判工作、市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5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的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专项工作调研等,努力为推进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开展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监督】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南平市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进行检查。5月31日至6月2日赴武夷山、建瓯、建阳进行检查,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并深入到部分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了解情况、实地察看。5月30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及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务员局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此前,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还组织调研组赴延平、邵武、顺昌开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报告后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扶持同步,全市民办教育已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出资形式主要有个人独资、股份合作、民办公助等形式,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初步形成。到2010年底,全市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发给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共有329所,其中民办幼儿园313所、民办小学2所、民办初中3所、民办高中7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所、民办高等学院1所;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并发给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共有11所。南平市民办教育的发展,初步改变政府包办教育的状况,扩大教育总量,减轻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压力和负担,较好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但也存在办学经费不足,学校条件简陋;民办学校发展不够平衡;民办教育师资队伍不够稳定,综合素质不高;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民办教育发展困难等问题。对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加强引导,统筹规划公办民办教育的协调发展;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民办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优化发展环境,切实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主体地位;尽快制定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的实施意见,适时出台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措施等建议。
  【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监督】 2011年,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对邵武、建瓯、建阳、光泽等县(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近年来,南平市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以来组织培训2500期,参加培训10万人次;已发放经营权证的村民小组、农户、耕地面积分别占应发包总数的99.9%、99.1%、99.2%;土地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2.47万亩;采取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确保全市296.4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超过八成的上访件已结息;2010年累计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3.5亿元,比增18%;2008—2010年投入9146万元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29.26万亩。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引导林权流转4293起、47.8万亩,拓展林农增收途径,“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民从林业获得现金收入215亿元,人均逾1万元,比增3736元,增长35.7%。要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培训、建立健全规范土地流转机制、正确引导土地流转、继续增加农业投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南平市的贯彻实施。
  【对福建省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实施情况监督】 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南平市开展《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随后到邵武、顺昌等地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南平市认真贯彻精神,深化对台交流,落实保障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全市大部分台资农业企业经营效益较好,台商取得良好的回报,投资信心增强,投资合作规模呈加速发展态势。但贯彻实施中也存在南台合作基础薄弱、缺乏有力政策吸引台资、对台工作合力仍需加强等问题。提出要充分利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签定,对台合作和贸易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的有利契机,重点在绿色食品产业、现代生态休闲农业和台湾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着力从完善服务机构、完善合作政策、突出重点项目、推进闽台农业交流等方面,进一步推动闽台、南台农业合作。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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