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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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0839
颗粒名称: 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9
页码: 73-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1年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的情况。其中包括综述、市人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人事任免、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信访工作、视察调研等。
关键词: 南平市 人大常委会 2011年

内容

综述
  【概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及其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作出重大决定、决议5项,对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视察、调研形成报告9项,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建议108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全面完成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筹备召开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重组织代表就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和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大会表决通过六个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决议,明确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为实现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为支持武夷新区规划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说明,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武夷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BT项目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二是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年度工作要点,立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制订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报告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批准2010年市本级决算、201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1—9月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灾后重建家园、 “五五”普法、公安禁毒、水利工作、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市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土地开发整理、水利工作等专题调研,对南平电业局“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关于大力发展林业,加快推进海西绿色腹地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推动先行先试、加快转变。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人事任免的意图,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听取市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主任会议和“一府两院”提请任免议案、组织拟任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主任会议成员对新任命人员进行集体谈话等,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积极支持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组织代表参加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在南平的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为代表起草议案、建议提供便利,并积极引导代表围绕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议案、建议。会中,积极组织引导代表认真审议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项报告、决议草案,为海西发展建言献策,反映南平社情民意,为发展争取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对省“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的修改、省“两会”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扶持南平发展的政策,发挥积极的作用。大会上,代表提出823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仅确定4件重点督办的建议,其中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简少玉提出的2件建议《加强福建水资源保护》、《建议在武夷新区设立省级旅游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就占其中一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以及大会闭幕后,代表共提出建议108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建议交办会,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6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报告,要求各承办单位抓紧抓好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的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继续跟踪督促,共同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切实做好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为代表活动顺利开展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加大对人大代表中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依法指导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2011年进行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市各地依法有序有效地做好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工作,切实维护选民的民主权利,全市所有县(市、区)和乡镇都顺利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党组领导下,继续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与人大工作紧密结合,与机关党建、效能建设、平安建设、挂钩帮扶、工青妇老干工作等紧密结合,重在创建、注重实效,动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工作,争创一流,全力以赴迎接创建工作考评。大力建设学习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继续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确保工作无失误”活动,努力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提高为“三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强化人大宣传力度,提高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武夷山召开的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地方人大工作”专题研讨会上,《浅析地方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根本任务及对策建议》等8篇文章获奖,获奖篇数及等级位列全省各设区市第一。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在积极组织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等组织的各项庆祝活动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全市人大系统征文、书画摄影展、市人大机关“红歌嘹亮”联欢晚会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指导,全年召开2次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分别研讨交流如何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到南平考察】 3月19—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一行到武夷山考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先、副秘书长林源森,市领导雷春美、裴金佳、周秀光、郭跃进、郑明洋分别陪同。路甬祥一行先后实地考察和调研了武夷山的旅游产业和茶产业等。在考察中,路甬祥详细了解了武夷山旅游资源和茶产业发展状况,对武夷山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和茶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主动融入海西发展规划表示赞赏。他认为,武夷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又是红茶的故乡、乌龙茶的发源地,一定要充分用好“双世遗”的品牌,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环境保护工作。他指出,闽北要发挥武夷山旅游产业优势,融入更多创意,不断丰富旅游文化的内涵,做足山水文章。要传承弘扬茶文化,大力发展茶产业,积极打造自主品牌,开创创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考察中,路甬祥认真听取了南平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要以科学技术为先导,吸引更多的人才到闽北投资兴业,更加注重当地人才的培养,闽北的大中专院校在专业设置上要突出本地的特色,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合作交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将科研成果转化为闽北发展的项目,为闽北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路甬祥强调,闽北生态环境优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指数高,国内外客人慕名而来,要加大民生科技的投入和研究,积极推进民生科技在闽北的发展运用。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 8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南平市近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领导雷春美、郑明洋、陈美琼等分别陪同检查。在邵武市水北街道小西门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一民办养老机构爱心老年公寓,检查组通过实地看、听、查、问等形式,了解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座谈会上,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陈美琼向检查组汇报南平市贯彻实施工作情况。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春美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她表示,将按照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的要求,持续抓好“一法一例”的贯彻落实,继续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老龄工作设施的投入,把南平的老龄工作做得更好。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情况表示满意,希望今后继续加强老龄工作,不断发展壮大老龄事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情况综述】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和中共南平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绿色腹地建设,依法履职,有效作为,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任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和跨越发展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促进南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专题研究促进和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思路与举措,更好地服务南平跨越发展和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专利法及我省专利保护条例的执法调研,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实施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市经济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开展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等专题调研,促进南台合作,先行先试。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依法首次审议“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促进“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和纲要主要内容的报告,提请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规划纲要,为新的五年发展绘制宏伟蓝图。积极探索预算监督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的途径,推进政府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全力支持打好“五大战役”,组织视察市本级三个产业组团建设情况,每年听取审议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壮大市本级财力、南平中心城市建设等专题调研,促进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后劲不断增强。检查土地承包法等实施情况,调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新农村建设。
  谋划建设武夷新区,是省委、省政府着力先行先试的重大举措,是市委推进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抉择。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对此给予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分别组织在南平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赴武夷新区调研、视察,在全国、省、市人代会上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武夷新区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2009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闽北新兴发展区域规划情况的报告。2010年组织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武夷新区建设的议案》,同年10月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专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武夷新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对推动武夷新区加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闽北高速公路建设和高速铁路前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突破工业”问题调研,促进南平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突破发展瓶颈。2009年开展了优化发展软环境情况的调研,将收集的问题连同调研报告转交市政府办理。2010年又听取审议市政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覆盖全市居民,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这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以人为本,民生惟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推动民生改善,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精彩一笔。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逐步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投入。组织开展就业与再就业等情况调研,开展药品“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办理关于尽快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扩大社保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等议案,每年组织视察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囿于南平地理条件,近年来,南平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路难”的问题日益凸显,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积极建议。为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自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参与调研“医改”前关闭破产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经费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2010年6月南平遭受特大洪灾后,常委会及时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和灾后重建情况,并专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抗洪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2011年,又分别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家园、水利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促进了抗洪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防洪减灾能力的不断增强。
  督促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是民心所盼,也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五年来,先后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情况的报告,检查民办教育促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义务教育法、乡镇中小学教育优先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农村卫生和人才队伍建设、旅游、城区公交发展等专题调研。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纪念活动,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维护归侨侨眷和侨胞的合法权益。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职业教育法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闽北最大的优势;保护好绿水青山,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督促实施《南平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促进南平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审议批准《南平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正式启动生态市建设。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林管护工作、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市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办理关于全面推进南平生态经济强市建设等议案,促进政府进一步加大资源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环境保护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等执法检查,确保环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着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检查市委、市人大关于依法治市决定、决议落实情况,积极探索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子。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宪法的宣传教育、抓紧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制订和实施等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专项报告,市法院、市检察院认真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通过加强综合分析和交办督办工作,推动群众反映集中的一些问题的解决,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尊重代表,服务代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逐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行交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所提建议代表“三见面”制度,全程跟踪督促办理工作,加强责任落实、沟通协调、部门会商、现场办公,每年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领检查组开展办理情况检查,认真听取审议市政府办理议案、建议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1年进行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事关基层政权建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市三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市各地依法有序有效地做好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工作,切实维护选民的民主权利,调动选民的参选积极性。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于年底全面完成。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还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市委贯彻意见,针对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
  市人大会议
  【三届人大七次会议】 2月22—25日在南平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南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南平市2010年预算执行及2011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接受林小华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补选欧岩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6件和建议、批评、意见101件,大会主席团确定赖正楷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林业,加快推进海西绿色腹地建设的议案》 (6号)交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他5件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根据《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将108件(含闭会期间收到的2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别提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月20日上午在南平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关于表彰市三届人大2009—2010年度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的决定及人事任免事项,传达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春美,常委会副主任郑明洋、简少玉、吴荣才、张淑云、魏林钦、黄以西,秘书长徐恩华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2月17日上午在南平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家园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春美,常委会副主任郑明洋、简少玉、吴荣才、张淑云、魏林钦、黄以西,秘书长徐恩华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4月26日上午在南平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大力发展林业,加快推进海西绿色腹地建设的议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关于该议案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春美,常委会副主任郑明洋、简少玉、吴荣才、张淑云、魏林钦、黄以西,秘书长徐恩华和21位委员出席会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6月29日上午在南平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武夷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BT项目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武夷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BT项目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以及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事项、关于调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春美,常委会副主任郑明洋、简少玉、吴荣才、张淑云、魏林钦、黄以西,秘书长徐恩华和21位委员出席会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8月16日上午在南平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南平市2010年决算草案及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南平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关于201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审议关于批准2010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市政府关于南平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市中级法院关于减刑假释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0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春美,常委会副主任郑明洋、简少玉、吴荣才、张淑云、魏林钦、黄以西,秘书长徐恩华和21位委员出席会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10月27日上午在南平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1~9月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常委会副主任郑明洋、简少玉、吴荣才、魏林钦、黄以西,秘书长徐恩华和19位委员出席会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12月2日上午在南平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常委会副主任郑明洋、吴荣才、张淑云、魏林钦、黄以西,秘书长徐恩华和20位委员出席会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12月29日下午在南平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补选俞传尧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及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春美,副主任郑明洋、吴荣才、张淑云、魏林钦、黄以西,秘书长徐恩华和18位委员出席会议。
  重大事项决议审议
  【关于批准武夷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BT项目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在6月29日举行的第三十二次会议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作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武夷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BT项目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决定批准武夷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BT项目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关于批准2010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在8月16日举行的第三十三次会议中,听取市财政局局长王德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南平市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王宁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南平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市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南平市201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市本级决算。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在8月16日举行的第三十三次会议中,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关于批准201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在12月29日举行的第三十六次会议中,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王德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平市本级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平市本级2011年财政预算的议案》。
  人事任免
  【概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对依法应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审议,严格把好法律程序关。坚持对被任命人员进行法律测试和任职发言及颁发任命书,并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以增强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其中任免政府组成人员26人次,任免法院审判人员17人次,任免检察院检察人员11人次,任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9人次。认真做好个别省、市人大代表的补选以及代表资格的审查等工作。
  监督工作
  【概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将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对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0年市本级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灾后重建家园工作、水利工作、“五五”普法、公安禁毒工作、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011年1—9月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市法院关于减刑假释审判工作、市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5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的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专项工作调研等,努力为推进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开展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监督】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南平市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进行检查。5月31日至6月2日赴武夷山、建瓯、建阳进行检查,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并深入到部分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了解情况、实地察看。5月30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及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务员局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此前,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还组织调研组赴延平、邵武、顺昌开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报告后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扶持同步,全市民办教育已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出资形式主要有个人独资、股份合作、民办公助等形式,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初步形成。到2010年底,全市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发给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共有329所,其中民办幼儿园313所、民办小学2所、民办初中3所、民办高中7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所、民办高等学院1所;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并发给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共有11所。南平市民办教育的发展,初步改变政府包办教育的状况,扩大教育总量,减轻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压力和负担,较好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但也存在办学经费不足,学校条件简陋;民办学校发展不够平衡;民办教育师资队伍不够稳定,综合素质不高;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民办教育发展困难等问题。对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加强引导,统筹规划公办民办教育的协调发展;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民办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优化发展环境,切实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主体地位;尽快制定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的实施意见,适时出台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措施等建议。
  【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监督】 2011年,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对邵武、建瓯、建阳、光泽等县(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近年来,南平市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以来组织培训2500期,参加培训10万人次;已发放经营权证的村民小组、农户、耕地面积分别占应发包总数的99.9%、99.1%、99.2%;土地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2.47万亩;采取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确保全市296.4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超过八成的上访件已结息;2010年累计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3.5亿元,比增18%;2008—2010年投入9146万元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29.26万亩。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引导林权流转4293起、47.8万亩,拓展林农增收途径,“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民从林业获得现金收入215亿元,人均逾1万元,比增3736元,增长35.7%。要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培训、建立健全规范土地流转机制、正确引导土地流转、继续增加农业投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南平市的贯彻实施。
  【对福建省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实施情况监督】 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南平市开展《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随后到邵武、顺昌等地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南平市认真贯彻精神,深化对台交流,落实保障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全市大部分台资农业企业经营效益较好,台商取得良好的回报,投资信心增强,投资合作规模呈加速发展态势。但贯彻实施中也存在南台合作基础薄弱、缺乏有力政策吸引台资、对台工作合力仍需加强等问题。提出要充分利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签定,对台合作和贸易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的有利契机,重点在绿色食品产业、现代生态休闲农业和台湾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着力从完善服务机构、完善合作政策、突出重点项目、推进闽台农业交流等方面,进一步推动闽台、南台农业合作。
  代表工作
  【概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把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初任培训、分类培训、履职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大力宣传代表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推行交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三见面”制度,全程跟踪督促办理工作,加强责任落实、沟通协调、部门会商、现场办公,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检查,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征求代表意见反馈率、满意率有所提高。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有计划地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其他一些重要会议和活动。加强对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指导,增强代表小组活动实效。组织在南平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异地视察,做好其他市的省人大代表来南平视察的服务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异地视察,认真整理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既有效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又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组织部分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政情通报会、听证会、民意调查、效能测评、征求意见座谈会、旁听市法院庭审等活动,不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事关南平市基层政权建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市各地依法有序有效地做好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工作,切实维护选民的民主权利,调动选民的参选积极性,共有200多万选民参选。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年底全面完成,10个县(市、区)和115个乡镇选出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1827名、乡级人大代表6235名,新一届人大代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基层政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所有县(市、区)和乡镇都顺利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议案建议办理】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08件,交办135件(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分办件27件)。其中,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132件,市委组织部1件,法院1件,妇联1件。代表建议均在法定期限三个月内全部办复,办复率为100%。代表所提的建议已全部解决的21件,占总数的15.6%;部分解决的16件,占总数11.9%;正在解决或纳入规划解决的69件,占总数51.1%;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不能解决予以解释说明的29件,占总数的21.4%。代表已对133件建议进行反馈,反馈率为98.5%,其中:表示满意的83件,占总数的62.4%;基本满意的48件,占总数的36.1%;不满意2件,占总数的1.5%。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议的办理工作,凡是代表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且有能力和条件给予解决的,均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有的建议在当前情况下确实难以按代表意愿办理的,也要求承办单位与代表进一步联系沟通,解释说明,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承办单位对建议的办理工作均比较重视,建议的面商率、解决率比以往略有提高。
  主席团决定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1件,即《关于大力发展林业,加快推进海西绿色腹地建设的议案》。4月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该议案,形成审议意见,决定将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12月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市政府就有关情况作专题报告。2011年,市政府着重在培育、改革、利用、保护四个方面抓好林业工作,以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增长。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先后召开全市造林绿化动员大会、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全市林业工作推进会等三次大型会议,采取组织动员、资金扶持、典型示范、督促检查、积极宣传等有效措施。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效整合资金、技术、人员等有限资源,采取倒计时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在森林资源消耗量总控条件下,对传统的木竹产业进行结构调整,淘汰一批高耗、低效的木竹加工生产线,鼓励企业加大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支持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和林业循环利用项目,鼓励以竹代木、复合新型材料加工和木竹深加工产品出口。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推进主伐采伐方式由皆伐向择伐方式转变,确保天然林资源休养生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低产林改造,严格林地保护与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生态公益林区划;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在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力军作用,重点打击盗伐、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市政府将采取强化科学经营,提高森林面积和蓄积;调整树种结构,提升森林整体功能;维护生态平衡,保障林业生态安全等措施继续加大林业发展力度,努力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协调发展,为海西绿色腹地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代表培训】 6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座谈会,采取大会介绍与分组交流座谈相结合形式,近100人参加会议,共有60名优秀代表作经验交流,其中13名代表在大会上作履职事迹典型发言,其余代表也均在分组座谈会上作履职介绍。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在武夷山举办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代表与工作人员共210余人,厅级以上的领导40余人。
  【省全国人大代表到南平视察】 11月4—5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组第二组,到南平市视察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工作、公正司法工作等情况,为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各项报告以及提出代表议案、建议做好准备。省政协副主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院长邓力平,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刘德章等16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视察活动。市领导裴金佳、周秀光、兰斯文、张淑云等陪同视察。代表们一行先后来到武夷山陆地港、瑞泉茶企业、中华武夷茶博园、武夷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城市规划展示馆、芹口灾后重建点,建阳龙翔工业园、延平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太阳电缆等地,边走、边看、边听、边议,就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进展情况、民生工程等方面进行详细视察调研。5日下午,市长裴金佳向代表们汇报南平市情和工作情况。他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主动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全力打好“五大战役”,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总体良好。裴金佳还介绍了南平市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方面工作情况。代表们对南平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南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潜力较大,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海西《规划》和省“十二五”规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代表们希望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变化、牢牢抓住新机遇,做好武夷新区的规划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注重民生优先,切实加强南平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明部分省人大代表到南平视察】 11月15—16日,三明市领导曾祥辉、许清华带领部分三明市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到南平视察。南平市领导兰斯文、张淑云陪同。视察期间,代表们深入“五南式”企业,了解部分企业发展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共同探讨,畅谈感受。代表们还视察延平区西芹新亭灾后重建点、延平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多元调处中心、市博物馆和溪源庵生态建设,对南平市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代表们表示,参加异地视察活动,不仅开阔视野,打开思路,拓宽知情知政的渠道,还对南平经济社会发展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他们将根据视察所了解的情况,结合三明与南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分析,积极酝酿准备省“两会”的议案和建议,更有效地履行职责,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信访工作
  【概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39件,同比下降27.1%。其中来信891件,同比下降23.8%;来访148批269人(含集体来访10批82人次),来访批数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2.1%和下降82.7%;办理省人大交办件166件,信访总量呈现下降态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积极的努力。
  视察调研
  【概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主线,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调研,促进政府依法履职,推动工作发展,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全年开展视察、检查、调研9次,着重围绕土地整理工作、文化遗产保护、水利工作、有关涉台涉侨法律法规实施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还组织对南平电业局“人民满意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复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和专项工作调研。
  【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情况的调研】 9月19—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以西带领城建环保委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光泽、松溪、建瓯等地,以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调研。调研组认为,1999年以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政策,坚持“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的方针,把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逐步探索出一条土地开发整理的路子,做法和成效得到省上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主要成效是:政府比较重视,措施比较有力;管理规范有序,工作扎实推进;各种效益显现,发展前景看好。但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项目实施困难多,跟踪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调研组分析认为,当前影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主要因素有: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规划设计相对滞后,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后备资源日趋匮乏。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建议: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保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夯实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基础;坚持统筹各方,维护合法权益,努力创造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条件;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建设,持续增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活力等。
  【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 11月7—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简少玉带领由教科文卫委的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市政府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旅游局、财政局、公安局、宗教局、市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的汇报,并赴邵武、武夷山、顺昌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南平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加强领导,注重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大经费投入,努力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文化遗产普查、展示和保护工作,弘扬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关系,推进先进文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措施,严惩各类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不足,影响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城镇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仍存在突出的矛盾;文化遗产安全隐患明显,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文化遗产保护队伍薄弱,人员不足,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经济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加强文化遗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继续加大打击文物犯罪的力度;充分做好文化遗产利用工作等建议。
  【对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 9月上旬,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常委会副主任吴荣才为组长的调研组,对南平市水利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认为,全市今年水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做到及时传达、广泛宣传,加强领导、强化保障,项目带动、推进建设,创新方法、构建机制,强化督查、促进落实;闽江上游南平段防洪工程(“五江一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汛指挥能力建设等水利工作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但也存在建设资金筹措难、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仍然存在、水行政执法难等问题。调研组对进一步加强南平市水利建设工作提出:全力推动水利改革、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加大水利资金筹集力度等建议。
  【对南平电业局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创建工作情况的复查】 9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南平电业局“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3个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分别由郑明洋、魏林钦、黄以西副主任带队,深入全市十个县(市、区)和南平电业局,通过走访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全面了解南平电业局在获得“人民满意供电单位”称号后的持续创建工作情况,复查内容主要包括:南平电业局履行职责,服务南平市经济社会发展,队伍建设,业务开展,制度完善,落实南平市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听取和采纳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不断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的新做法新经验;深入查找分析持续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提升创建成果的工作措施等。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自2009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荣誉称号以来,南平电业局努力在建设坚强电网、增强队伍素质、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下功夫,从人民最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构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创建长效机制,较好地推进创建工作持续开展。主要成效是:电网建设持续增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力发展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输电线路走廊清理存在困难。为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实效,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加快建设,进一步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加强领导,增强员工参与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完善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宣传,争取全社会对创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等建议。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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