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遗书》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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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691
颗粒名称: 《二程遗书》卷十八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370
摘要: 本文出自《二程遗书》卷十八阐述了应当用诚意去感动他。现在的县令与主簿不和,只是以私意相争。县令是地方的长官,如果主簿能用对待父兄的方法对待他,有了过错自己担当,有了好的名声只恐怕不能归功于县令,积累这样的诚意。
关键词: 理学 二程遗书 程颐

内容

10.46 或问:簿,佐令也。①簿所欲为,令或不从,奈何?曰:当以诚意动之。今令与簿不和,只是争私意。令是邑之长,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过则归己,善则唯恐不归于令,积此诚意,岂有不动得人?
  [译文]
  有人问:主簿,是辅佐县令的。主簿想要做的事,县令不允许,怎么办?程颐说:应当用诚意去感动他。现在的县令与主簿不和,只是以私意相争。县令是地方的长官,如果主簿能用对待父兄的方法对待他,有了过错自己担当,有了好的名声只恐怕不能归功于县令,积累这样的诚意,哪会不能感动得人?

附注

[注释] ①宋时诸县设令、丞、簿、尉。县令为一县之长,宋时渐废县令之名而代之以知县。县主簿总领县廷文书。县丞本为县令之副,但宋代多不设县丞,由主簿兼任。县尉则掌阅习兵弓,戢奸禁暴。所以程颐说:“簿,佐令也。”程颐这里主张作为副职的主簿要推功揽过,以诚动上。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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