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氏易传·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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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663
颗粒名称: 《程氏易传·益传》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359
摘要: 本文出自《程氏易传·益传》阐述了在下位的人本不该处理厚事。厚事,就是重大的事。由于是在上者的委任,所以才担当了大事,一定要能成就大事而做到绝对的好,才能无咎。能做得绝对的好,那么在上位的人委任了你是知人善任,在你自己担当了这大事是有才能而胜任。如果不能做得绝对的好,那么在上者委任失误,在下者处事不当,都有罪责。
关键词: 理学 程氏易传 益传

内容

10.18 《益》之初九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①《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②传曰: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己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
  [译文]
  《益》卦的初九爻说:“有利于让他做大事,做得绝对好,无咎。”《象》辞说:“做得绝对好才无咎,是由于在下者不应该担当大事。”程颐解释说:在下位的人本不该处理厚事。厚事,就是重大的事。由于是在上者的委任,所以才担当了大事,一定要能成就大事而做到绝对的好,才能无咎。能做得绝对的好,那么在上位的人委任了你是知人善任,在你自己担当了这大事是有才能而胜任。如果不能做得绝对的好,那么在上者委任失误,在下者处事不当,都有罪责。

附注

[注释] ①《周易·益卦》之《彖》说:“益,损上益下。”初九居于下位,本不足以任大事,但当“损上益下”之时,得到了居于上位的六四爻的增益,故可任大事。大作:即大事。②元吉:大善,绝对地做好。厚事:也是大事。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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