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处事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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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645
颗粒名称: 卷十 处事之方
分类号: B244.7
页数: 36
页码: 347-382
摘要: 本卷记述了朱熹处事之方,其中包括《二程文集》卷六《上太皇太后书》、《二程文集》卷九《答人示奏稿书》、《二程文集》卷九《答吕进伯简三》、《二程文集》卷十一《明道先生行状》、《程氏易传·讼传》等。
关键词: 理学 处事之道 注释

内容

10.1 伊川先生上疏曰①:夫钟,“怒而击之则武,悲而击之则哀”,诚意之感而入也。②告于人亦如是,古人所以斋戒而告君也。③臣前后两得进讲,未尝敢不宿斋预戒,潜思存诚,觊④感动于上心。若使营营于职事⑤,纷纷其思虑,待至上前,然后善其辞说,徒以颊舌感人,不亦浅乎?
  ——《二程文集》卷六《上太皇太后书》
  [注释]
  ①《二程文集》题下注:“元祐元年。”元祐为哲宗年号。此条乃摘录《上太皇太后书》中一段,其上文云:“今讲读官共五人,四人皆兼要职,独臣不领别官,近复差修国子监太学条制,是亦兼他职也。乃无一人专职辅导者,执政之意可见也,盖惜人才,不欲使之闲尔。又以为虽兼他职,不妨讲读。此尤不思之甚也。”程颐当时为通直郎充崇政殿说书。②刘向《说苑》卷十九:“孔子曰:无体之礼,敬也;无服之丧,忧也;无声之乐,欢也。不言而信,不动而威,不施而仁,志也。钟鼓之声,怒而击之则武,忧而击之则悲,喜而击之则乐。其志变,其声亦变。其志诚通乎金石,而况人乎。”武:雄武。③斋戒:举行重大仪式前沐浴更衣、整洁身心,以示虔诚。《孟子·离娄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④觊(ji):希望,企图。⑤营营:忙忙碌碌没有休止。《庄子·庚桑楚》:“全汝形,抱汝生,无使汝思虑营营。”
  [译文]
  程颐上疏说:钟这东西,人愤怒的时候敲它声音就雄武,悲痛时敲它声音就哀怨,这是人的真诚之意感动了钟融入钟声之中了。对人说话也是这样,所以古人要斋戒以后才去向君主进言。我曾两次得以向皇帝进讲,没有哪一次敢不在前一天加以斋戒,沉定心思,保持诚敬之意,希望自己说的话能感动皇帝之心。假如一天到晚围着所任官职的事务转,思虑纷乱,等来到皇帝面前,临时修饰自己的语言说得优美动听些,只是用口舌感动人,那样感人不是太肤浅了吗?
  10.2 伊川《答人示奏稿书》云:观公之意,专以畏乱为主,颐欲公以爱民为先,力言百姓饥且死,丐朝廷哀怜,因惧将为寇乱可也。不惟告君之体当如是,事势亦宜尔。公方求财以活人,祈之以仁爱,则当轻财而重民;惧之以利害,则将恃财以自保。古之时,得丘民则得天下。①后世以兵制民,以财聚众,聚财者能守,保民者为迂。惟当以诚意感动,觊其有不忍之心而已。
  ——《二程文集》卷九《答人示奏稿书》
  [注释]
  ①《孟子·尽心下》:“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丘民,如说乡民,国民,或众民。
  [译文]
  程颐《答人示奏稿书》说:看您奏稿中的意思,只以担心动乱为主,我则想要您以爱民之意为重,极力向皇帝说明百姓快要饿死了,乞求朝廷同情怜悯,由此再说明担心民众因穷困而为盗寇作乱,这样写是可以的。不仅上告国君的话如此说才合体,事之情势也应该如此说。您正在乞求财物以救人,以仁爱之心向皇帝请示,皇帝就会轻财而重民;如果用利害之说以引发祸乱使他警惧,皇帝就会依仗财物以自保。古时候得到民众拥护就得到天下。后世用军队挟制民众,以财物招集军队,聚敛财物的能够自己守护,安抚民众的被视为迂腐。我们只应该用诚意感动君上,希望他有仁爱之心而已。
  10.3 明道为邑,及民之事,多众人所谓法所拘者,然为之未尝大戾于法,众亦不甚惊骇。谓之得伸其志则不可,求小补,则过今之为政者远矣。人虽异之,不至指为狂也。至谓之狂,则大骇矣。尽诚为之,不容而后去,又何嫌乎?①
  ——《二程文集》卷九《答吕进伯简三》
  [注释]
  ①此条摘自程颐《答吕进伯简三》第二简。此句原文是:“先兄明道之为邑。”茅星来解:“吕进伯使河东,伊川问为政何先,对曰:‘莫要于守法。’而伊川告之以此,以见法有所不可尽拘也。”神宗熙宁初,程颢曾知扶沟县。江永按:“先生为邑,正熙宁行新法之时。”其时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而出外任。为邑:治理地方,即做地方官。戾(lì):乖违,违背。
  [译文]
  程颐说:程颢做地方官,涉及民众的事,程颢的做法大多是一般人认为限于法令而不能做的,然而程颢做了从未对法令有多大违背,也没有引起民众多大惊骇。说是实现了他的志愿是谈不上的,求得稍有补益,那么已远远超过今天的地方官了。人们虽感到有些奇异,但不至于指其为狂怪。到了称作狂的地步,就会引起大的惊骇了。竭尽诚意做你认为应该做的事,不能为世所容就离去,又有什么疑惑呢?
  10.4 明道先生曰: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于人必有所济。① ——《二程文集》卷十一《明道先生行状》
  [注释]
  ①一命之士:最低级的官员。见(9.25)注。济:帮助,救助。
  [译文]
  程颢说:即使是职位最低的官员,只要以仁民爱物为心,就一定能对人民有所帮助。
  10.5 伊川先生曰:君子观天水违行之象,知人情有争讼之道。①故凡作事,必谋其始,绝讼端②于事之始,则讼无由生矣。谋始之义广矣,若慎交结、明契券③之类是也。
  ——《程氏易传·讼传》
  [注释]
  ①《周易·讼卦》之《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讼》(〓)下坎为水,上乾为天,天阳上行,水性就下,其行相违,所以成讼。②讼端:诉讼之事端。③契券:契据,契约,合同文书之类。
  [译文]
  程颢说:君子看到水与天相背而行的卦象,就明白人情会发生争讼的道理。所以凡做事,一定在开始时周密思考,在一开始就杜绝争讼的隐患,那么争讼也就不能发生了。谋虑于开始的含义是广泛的,如慎于人事交结,经济往来中文书契约要分明之类都是。
  10.6 《师》之九二,为师之主。①恃专则失为下之道,不专则无成功之理。故得中为吉。凡师之道,威和并至则吉也。
  ——《程氏易传·师传》
  [注释]
  ①《周易·师卦》九二爻辞曰:“在师中吉,无咎。”师:即军队。《师》卦(〓)坎下坤上,只九二一阳爻,这一阳爻在众阴之中,象征军中主帅。此条原文上有:“《师》卦惟九二一阳爻,为众阴所归。五居君位,是其正应。二乃师之主,专制其事者也。居下而制其事,唯在师则可。自古命将,阃外之事得专制之。在师专制而得中道,故吉而无咎。”
  [译文]
  《师》卦的九二爻,象征军队的主帅。倚仗可以专权便肆意而行,对于君主来说就失去了在下者之道,不专权行事就没有成功之理。所以做到中道为吉利。大凡治军之道,威势与和顺并用,刚柔相济就吉利。
  10.7 世儒有论鲁祀周公以天子礼乐,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则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①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则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为者,皆当为也。周公乃尽其职耳。 ——《程氏易传·师传》
  [注释]
  ①此条出《师》卦九二爻程氏传。《礼记·明堂位》:“成王以周公为有勤劳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孔子以为,“成王之赐,伯禽之受,皆非也”。伯禽为周公的儿子。王安石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故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程颐这里辩驳之。世儒:俗儒。
  [译文]
  俗儒有评论鲁国用天子之礼乐祭祀周公这事,认为周公能立人臣所做不到的功勋,就可以用人臣所不得用的礼乐。说这话是不懂得做人臣的道理。周公既然居于周公的职位,就该做这个职位上的事。在这个职位上能够做的事,都是应该做的。周公只不过是尽其职分而已。
  10.8 《大有》之九三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①传曰:三当大有之时,居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亨通于天子,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义也。②若小人处之,则专其富有以为私,不知公己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程氏易传·大有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大有卦》九三爻辞。公:公侯。亨:通享。克:能够。②三爻在下卦之上,在下又居人之上,是诸侯的象征。其卦为“大有”,所以富盛(富裕丰盛)。
  [译文]
  《大有》卦的九三爻说:“公侯用其所有以享天子,小人做不到。”程颐解释说:九三这一爻在富有之时,居于诸侯的位置上,拥有他的富裕丰盛,必然用来给天子享用以通于天子,认为自己所有的就是天子所有的,一切属于天子,这是做臣子的永恒的道理。如果是小人对待这样的事,就独占这富有作为个人私财,不懂得以己之有为公有,公己之有以供奉天子的道理,所以说,“小人不能够”呀。
  10.9 人心所从,多所亲爱者也。常人之情,爱之则见其是,恶之则见其非。①故妻孥②之言,虽失而多从;所憎之言,虽善为恶也。苟以亲爱而随之,则是私情所与,岂合正理?故《随》之初九:出门而交,则有功也。③ ——《程氏易传·随传》
  [注释]
  ①《礼记·大学》:“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②妻孥(nú):妻子儿女。③《周易·随卦》初九爻辞说:“出门交有功。”出门而交:心尚未被私情所系,才能正确地判断选择所交的对象,所交不失其正,所以能有功。
  [译文]
  人心所信从的,多是自己亲爱的人。常人之情,爱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好处,厌恶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错处。所以妻子儿女的话,纵然说错了也大多听从;其所憎恶的人的话,即使是善的也认为是恶。如果因为亲爱谁就随从谁,那是按自己的私情去交与,怎能合于正理呢?所以《随》卦的初九爻说:出门而交,就会有功。
  10.10 《随》九五之《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①传曰:随以得中为善,随之所防者过也,盖心所说随,则不知其过矣。② ——《程氏易传·随传》
  [注释]
  ①《周易·随卦》之随,随从、随和之意,追随、亲附之意。这一卦讲如何使别人随从自己的原则,也讲舍己而从人。孚:诚信。孚于嘉:是从九五与六二爻的关系说的。嘉,善。《随》(〓)九五爻以阳爻居阳位为正,又居上卦之中,善。与之相应的六二爻,以阴爻居阴位得正,又居下卦之中,善。两爻又一阴一阳相应,善与善相孚相应,所以吉。②本条的意思是,追随人也要掌握适中,追随心中喜欢的人,容易做得过头,这是要防止的。
  [译文]
  《随》卦九五爻的《象》辞说:“善与善以诚信相应,吉,是因为相应的双方位置都既中又正。”程颐解释说:选择你要追随的人以得中为善,追随中所要防止的是追随错了人,因为如果心中喜欢谁就去追随,那就不能发现错误。
  10.11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①传曰:此言人臣以忠信善道结于君心,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通者明处也,当就其明处而告之,求信则易也,故曰:“纳约自牖。”能如是,则虽艰险之时,终得无咎也。且如君心蔽于荒乐,唯其蔽也,故尔虽力诋其荒乐之非,如其不省何?②必于所不蔽之处推而及之,则能悟其心矣。自古能谏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讦直强劲者③,率多取忤;而温厚明辨者,其说多行。非唯告于君者如此,为教者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长,所长者,心之所明也。从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后推及其余,孟子所谓“成德”、“达财”是也。④ ——《程氏易传·坎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坎卦》六四爻辞。这一爻众解纷纭。就字面说,樽是酒杯,簋(guǐ)是食器,缶是瓦器,取其质朴无华之义。约:指俭约的食品。牖:窗户。程颐解其义说:“大臣当险难之时,唯至诚见信于君,其交固而不可间,又能开明君心,则可保无咎矣。夫欲上之笃信,唯当尽其质实而已。”“所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复以瓦缶为器,质之至也。其质实如此,又须纳约自牖。”而此条之摘编,只截取其有关“纳约自牖”四字者。②荒乐:耽于逸乐。荒有纵欲迷乱、逸乐过度之义。《尚书·五子之歌》:“内作色荒,外作禽荒。”《孟子·梁惠王下》:“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③讦(jì)直:指亢直敢言。《论语·阳货》:“恶讦以为直者。”④《孟子·尽心上》:“孟子曰: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时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达财者,有答问者,有私淑艾者。”财通材。成德:因其德而成就之。达财:因其材而通达之。
  [译文]
  《坎》卦的六四爻辞说:“一樽酒两簋食,用瓦缶盛了,从窗户里送进这俭朴的食品,最终不会有灾难。”程颐解释说:这是说臣下用忠信善道结君心,一定要从他明达的地方才能深入其心中。人心都有蔽塞的地方,有通达的地方,通达的地方就是明处,应该从他明白的地方告诉他,求得他的听信就容易,所以说:“纳约自牖。”能如此,则即使处于艰险之时,最终也得以没有灾祸。比如君心被荒游佚乐所蔽塞,正因为他被蔽塞着,所以即使极力指责荒游佚乐的不对,怎奈他不省悟呢?一定要从他明白的地方进言而推广到他不明白的地方,就能使他的心醒悟了。自古以来善于谏戒其君主的人,没有不是借助于其明白的地方引入的。所以那些直言强硬的人,大多忤逆君意;而温厚明辨的人,其意见大多能够实行。不仅进谏国君应该如此,教导人也是这样。教人一定要借助于他自身的长处使之发扬开去,所长之处,就是心中明达之处呀。从他心中明达之处入手,然后推广到其他方面,这就是孟子说的“成德”和“达材”呀。
  10.12 《恒》之初六曰:“浚恒,贞凶。”《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①传曰:初六居下,而四为正应。四以刚居高,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也。世之责望故素而至悔咎者,皆“浚恒”者也。
  ——《程氏易传·恒传》
  [注释]
  ①《周易》之《恒》(〓)卦是恒常之意。浚是深,初六为下卦之下,九四为上卦之下,初、四相应,属阴阳相应,是正应。所以说“浚恒”。下卦为巽,巽意是入,所以初六爻必然深入追求,即对九四求之过深、过多。上卦震,震是动,九四又是上卦惟一的阳爻,所以刚强的九四会力争上进,而不多理会初六之应,何况中间又被九二、九三阻隔着,所以它已不会正常地与初六相应。在这样的情势下,初六对九四的要求与追求,即使是正确的,也不会有利。这就是《恒》初六爻辞与《象》辞的大意。
  [译文]
  《恒》卦的初六爻辞说:“浚恒,贞凶。”《象》辞说:“浚恒之所以凶,是因为先前要求得太多了。”程颐解释说:初六爻处在下位,与九四爻为正应。九四爻以其刚阳之性居在高位,又被九二、九三两爻阻隔了与初六的相应,所以它与初六相应的志趣,已经不同于正常的相应之理了。而初六对九四的要求和希望却很深切,这是懂得常理而不懂权变呀。世上对故旧素交要求过于深切而导致交情破裂终至后悔取咎的人,全都属于“浚恒”啊。
  10.13 《遯》之九三曰:“系遯,有疾疠,畜臣妾,吉。”①传曰:系恋之私恩,怀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养臣妾则吉。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 ——《程氏易传·遯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遯卦》九三爻辞。遯通遁,隐退之意。九三爻辞之意,按程颐之解,当归隐时应立即归隐,心中有所牵连系累,使人不能退归,所以就有疾。这种系恋的小恩,用来对待仆人婢妾,能够得他们的欢心而怀念你,是吉利的。但却不是君子应行的事。
  [译文]
  《遯》卦的九三爻辞说:“系恋牵累了退隐,就像有疾病,用这系恋的方法对待仆人侍妾,吉利。”程颐解释说:牵挂眷恋这种小的恩德,是使小人女子怀念你的办法,所以用这办法去养仆人侍妾则吉利。但是君子对待小人,也不这样做。
  10.14 《睽》之《象》曰:“君子以同而异。”①传曰:圣贤之处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于世俗所同者,则有时而独异。不能大同者,乱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独异者,随俗习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异耳。 ——《程氏易传·睽传》
  [注释]
  ①《周易·睽卦》之《象》辞说:“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按《睽》(〓)卦离上兑下,离为火,兑为泽,故其彖辞说:“火动而上,泽动而下。”动则同,上、下则异。故云“同而异”。程颐就“同而异”加以发挥。君子之行,既不悖于常理,又不同于流俗。
  [译文]
  《睽》卦的《象》辞说:“君子处世同而有异。”程颐解释说:圣贤处世,在人的常理方面,莫不与人尽同。对世俗所共同追求的东西,则有时独异。不能在常理方面与人大同的人,是违背常道忤逆常理的人;不能特立独行的人,是随俗俯仰习惯于为非的人。关键在于能大同又能保持独异。
  10.15 《睽》之初九:当睽之时,虽同德者相与,然小人乖异者至众,若弃绝之,不几尽天下以仇君子乎?如此则失含宏之义,致凶咎之道也,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故必“见恶人则无咎”也。①古之圣王所以能化奸凶为善良,革仇敌为臣民者,由弗绝也。 ——《程氏易传·睽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睽卦》初九爻辞,其象辞曰:“见恶人,以避咎也。”睽字之义,为乖离,违背。《庄子·天运》:“三皇之知,上悖日月之明,下睽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成玄英疏:“睽,乖离也。”
  [译文]
  《睽》卦的初九爻:当人们背离的情形下,尽管有同心同德的人与你相交,但小人乖异不与你相合的却很多,如果因为他们是小人而拒绝与之相交,那不几乎是整个天下的人都来仇恨君子吗?这样做就失去了涵容宽宏之量,是招致凶险灾祸的做法呀,又怎么能感化恶人使他们与你相合呢?所以一定要做到“与恶人相见也没有什么凶险”啊。古代的圣王,之所以能化奸凶为善良,改造仇敌使之成为臣民,就是由于不拒绝他们。
  10.16 《睽》之九二:当睽之时,君心未合,贤臣在下,竭力尽诚,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诚以感动之,尽力以扶持之,明理义以致其知,杜蔽害以诚其意,如是宛转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逢迎也,“巷”非邪僻由径也。故《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① ——《程氏易传·睽传》
  [注释]
  ①《周易·睽卦》九二爻辞曰:“遇主于巷,无咎。”《象》辞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蔽害:今本《程氏易传》作蔽惑。此条阐发“遇主于巷,未失道也”,以为臣下争取与君主遇合的努力,应该至诚、尽力、明理义、杜蔽害,而不能以邪僻之道去逢迎。
  [译文]
  《睽》卦的九二爻:当背离之时,君主之心未能与我相合,贤臣处在下位,就要竭其辅佐之力,尽其忠诚之心,以期使国君信任而与我相合而已。用至诚去感动国君,竭尽全力去扶持国君,讲明义理以使国君获得明智,杜绝蔽塞惑乱君心的东西以使国君诚意,如此宛转委曲以求国君与我相合。这一爻的《象》辞上说的“遇”,就不是专门绕了弯去逢迎,“巷”就不是邪僻的小道。所以《象》辞说:“遇君于巷,没有失去为臣之道。”
  10.17 《损》之九二曰:“弗损益之。”①传曰: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惟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程氏易传·损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损卦》九二爻辞。《损》卦《象》辞说“损下益上”。九二以刚爻居下,而与居于君位的六五相应,按损下益上,就当损九二之刚贞以益六五。《损》(〓)卦下卦为兑,兑即说(悦),如果处兑卦之中的九二损其刚性,则成柔悦,以柔悦上,不能对上有所益,而保持其刚贞则能有益于君上,所以这里说“弗损益之”。
  [译文]
  《损》卦的九二爻辞说:“不损而益。”程颐解释说:不减损自己的刚贞,就能对君上有益,这就是“益之”。如果失去自己刚贞之性而用柔媚去取悦于上,恰好损害君上而已。世上愚蠢的人,有的虽然没有邪心,却只知道竭力顺从君上,以为这便是忠,这样的人不懂得“不损而益”的道理呀。
  10.18 《益》之初九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①《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②传曰: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己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程氏易传·益传》
  [注释]
  ①《周易·益卦》之《彖》说:“益,损上益下。”初九居于下位,本不足以任大事,但当“损上益下”之时,得到了居于上位的六四爻的增益,故可任大事。大作:即大事。②元吉:大善,绝对地做好。厚事:也是大事。
  [译文]
  《益》卦的初九爻说:“有利于让他做大事,做得绝对好,无咎。”《象》辞说:“做得绝对好才无咎,是由于在下者不应该担当大事。”程颐解释说:在下位的人本不该处理厚事。厚事,就是重大的事。由于是在上者的委任,所以才担当了大事,一定要能成就大事而做到绝对的好,才能无咎。能做得绝对的好,那么在上位的人委任了你是知人善任,在你自己担当了这大事是有才能而胜任。如果不能做得绝对的好,那么在上者委任失误,在下者处事不当,都有罪责。
  10.19 革而无甚益,犹可悔也,况反害乎?①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程氏易传·革传》
  [注释]
  ①《周易·革卦》卦辞说:“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此条是程颐对卦辞的解说。原书上文有:“革之而利于正道则可久,而得去故之义,无变动之悔,乃悔亡也。”悔亡,不好的事情消除。
  [译文]
  改革以后却没有带来多大益处,尚且应该后悔,何况反倒带来危害呢?所以古人非常慎重地对待更改。
  10.20 《渐》之九三曰:“利御寇。”①传曰:君子之与小人比也,自守以正,岂惟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不得陷于非义,是以顺道相保,御止其恶也。② ——《程氏易传·渐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渐卦》九三爻辞。御寇:《程氏易传》解释说:“非理(一作礼)而至者,寇也;守正以闲邪,所谓御寇也。”可知其所谓御寇并非抵御寇盗之义。②比:相从,相处。《渐》九三爻《象》辞说:“利用御寇,顺相保也。”故程颐有“顺道相保”的话。
  [译文]
  《渐》卦的九三爻辞说:“利于抵御寇贼。”程颐解释说:君子和小人在一起,君子以正道自守其身,难道只是君子自我完善其身而已吗?也同时使得小人不得陷于非义,这就是既以顺道保全自己,又防止了小人作恶。
  10.21 《旅》之初六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①传曰:志卑之人,既处旅困,鄙猥琐细,无所不至,乃其所以致悔辱、取灾咎也。 ——《程氏易传·旅传》
  [注释]
  ①《周易·旅卦》之旅,是羁旅,在外旅行之意。琐琐:琐碎小器。初六性阴柔,且处于最下位,是猥琐的小人,在辛劳的旅途中,更加吝啬小器,所以招来灾难。
  [译文]
  《旅》卦的初六爻辞说:“旅途中琐碎小器,正是招致灾祸的原因。”程颐解释说:志趣卑下的人,又处旅途困顿之中,就更加鄙猥琐碎,到了无所不至的地步,这正是他们招致侮辱,自取灾祸的原因。
  10.22 在旅而过刚自高,致困灾之道也。①
  ——《程氏易传·旅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旅卦》九三爻辞之解说。叶采解:“过刚则暴戾而乏和顺,自高则矫亢而人不亲附。”
  [译文]
  在旅途中却过于刚戾并且自高,这是招致困厄灾难的缘由啊。
  10.23 《兑》之上六曰:“引兑。”《象》曰:“未光也。”①传曰:说既极矣,又引而长之,虽说之之心不已,而事理已过,实无所说。事之盛则有光辉,既极而强引之长,其无意味甚矣,岂有光也? ——《程氏易传·兑传》
  [注释]
  ①《周易·兑卦》之兑,是“说”的本字,“说”字原义,是说话或笑的模样,其喜悦之意,今作“悦”。上六爻处《兑》之极,喜悦到了极点而欢悦之心不已,又牵着拉着要使悦延长。引即牵、拉之意。
  [译文]
  《兑》卦的上六爻说:“引兑。”《象》辞说:“未光也。”程颐解释说:喜悦已经到了极点,而又勉强牵引着要继续喜欢下去,纵然喜欢他的心尚未完了,但事理已经过当,实在没有什么可喜悦的。事物达到极盛时则有光辉,极盛以后又勉强使之延续下去,那是极端没意思了,哪里还有光辉呢?
  10.24 《中孚》之《象》曰:“君子以议狱缓死。”①传曰:君子之于议狱,尽其忠而已;于决死,极其恻而已。天下之事,无所不尽其忠,而议狱缓死,最其大者也。
  ——《程氏易传·中孚传》
  [注释]
  ①《周易》之《中孚》(〓)兑下巽上,兑为泽,巽为风。故《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中孚为诚信之意,君子应效法此诚信精神处理刑狱。又上卦巽风和缓,下卦泽与恩泽相通,所以说“议狱缓死”。议狱:断案。缓死:减缓死刑。
  [译文]
  《中孚》卦的《象》辞说:“君子以诚信的精神讨论刑狱,减缓死刑。”程颐解释说:君子在商讨刑狱时,尽自己的忠诚而已;对于判决死刑,极尽恻隐之心而已。君子对天下的事,无不竭尽自己的忠诚,而讨论刑狱减缓死刑,又是尽忠中最大的事。
  10.25 事之时而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甚过也?如过恭、过哀、过俭,大过则不可。所以小过为顺乎宜也。能顺乎宜,所以大吉。① ——《程氏易传·小过传》
  [注释]
  ①《周易·小过》之《彖》曰:“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此处程颐就宜于小过议论。
  [译文]
  事情有时候应该做得过头一点点,那是为了服从时宜,但怎么能太过分呢?如行为过分谦恭、丧事过分哀痛、用度过分俭朴,太过分就不行了。小有过分是为了顺从时宜。能顺乎时宜,所以就大吉。
  10.26 防小人之道,正己为先。 ——《程氏易传·小过传》
  [译文]
  防范小人的办法,首先是端正你自身。
  10.27 周公至公不私,进退以道,无利欲之蔽。其处己也,夔夔然有恭畏之习;其存诚也,荡荡焉无顾虑之意。①所以虽在危疑②之地,而不失其圣也。《诗》曰:“公孙硕肤,赤舄几几。”③ ——《程氏经说·诗解》
  [注释]
  ①处己:处身行己。夔夔:敬谨恐惧之貌。荡荡:宽广平易之意。②危疑:相传武王死,成王幼,周公摄政,行天子之事。人或不知周公之心,流言以为周公将不利于幼主。③出《诗经·豳风·狼跋》,旧说此诗以美周公,故解公指周公。孙:逊,谦逊顺和。硕:大。肤:美。赤舄(xì):红色的鞋,双层底下边又装木板上干蜡不怕泥的鞋子称舄,舄有赤、白、黑三色,赤舄配衮衣礼服,或说天子礼服。此处“赤舄”两字即表现了一个人的雍容大度和高贵气派。几几:步履安重之貌。今人以为此诗讽刺一位贵族公孙,则与周公无关。
  [译文]
  周公心存至公而没有私念,他的进身和退守全都依照正道,没有利欲蔽塞他清明的心。他的处身行己,夔夔然有恭谨畏惧之心;他心存诚意,坦坦荡荡没有疑虑之意。所以他虽处在危险境地,而不失于圣人的气度。《诗经》上说:“周公他恭逊高大又美好,赤鞋礼服步履安详真大度。”
  10.28 采察访求,使臣之大务。① ——《程氏经说·诗解》
  [注释]
  ①此条见于《诗经·小雅·皇皇者华》解。这是一首写天子使者外出调查民情的诗,诗云:“载驰载驱,周爰咨诹。”赶着车儿到处跑,处处去咨询和访问。程颐解:“天子遣使四方,以观省风俗,采察善恶,访问疾苦。”
  [译文]
  采察风土民情,求访贤人君子,这是使臣的大事。
  10.29 明道先生与吴师礼①谈介甫之学错处,谓师礼曰:为我尽达诸介甫,我亦未敢自以为是。如有说,愿往复。此天下公理,无彼我。果能明辩,不有益于介甫②,则必有益于我。
  ——《二程遗书》卷一
  [注释]
  ①吴师礼:字安仲,杭州人,太学上舍赐第。②介甫:王安石,字介甫。江永按:“介甫惟自以为是,先生以虚公无我之说箴之,而介甫终不能改也。”
  [译文]
  程颢对吴师礼谈论王安石之学的错处,对吴师礼说:你替我全部转达给王安石,我也不敢自以为是。如果有所辩说,希望转达回来。学问是天下公理,没有彼此之分。如果真的辩明了,不是有益于王安石,就一定有益于我。
  10.30 天祺在司竹,常爱用一卒长。①及将代,自见其人盗笋皮,遂治之无少贷。②罪已正,待之复如初,略不介意。其德量如此。 ——《二程遗书》卷二上
  [注释]
  ①天祺:张戬字天祺,张载弟。神宗熙宁三年,张戬以监察御史里行出知江陵府公安县,改陕州夏县,转运使举监凤翔府司竹监。按宋时在河南卫辉之淇园、凤翔之盩厔(今改作周至)均有官家竹园,置官守之,官司竹监。卒长:差役的头目。②代:去职。原官卸职,新官接任为代。贷:宽恕。
  [译文]
  张戬做司竹监丞时,曾喜欢用一名卒长。快到任满交替的时候,他亲眼看到这卒长盗窃竹笋皮,于是依法治其罪而不稍加宽免。治罪之后,对待这人还如当初一样好,一点也不介意。其德量是如此的宽大。
  10.31 因论“口将言而嗫嚅”①,云:若合开口时,要他头也须开口(本注:如荆轲于樊於期)。须是听其言也厉。②
  ——《二程遗书》卷三
  [注释]
  ①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伺候于公卿之门,奔走于形势之途。足将进而趑趄,口将言而嗫嚅。”嗫嚅:欲言又止貌。②指荆轲向樊於期要头事,见《史记·刺客列传》。厉:严厉,指言语理直气盛而不可犯。
  [译文]
  因说到人欲言又止的情状,程颢说:如果应该开口说话时,即使要他的头也要开口(本注:就像荆轲为了刺秦王的事向樊於期借人头那样)。应该是听到他的话叫人感到义正词严。
  10.32 须是就事上学。“蛊,振民育德。”①然有所知后,方能如此。②“何必读书,然后为学?”③ ——《二程遗书》卷三
  [注释]
  ①《周易·蛊·象》:“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振民育德为行事,就行事上体验理即学。②茅星来解:“振民所以治人,育德所以修己。二者皆以行言,故曰:有所知后,方能如此。”程颢主张知先行后。③《论语·先进》:“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子曰:‘是故恶夫佞者。’”子路之意,学问不必读书。程颢借用其言,是说不仅读书为学。
  [译文]
  应该在实践中学习。所以《周易·蛊·象》说:“振奋人民,培育自己的道德。”但要明白了道理后,才能如此去做。“何必一定是读书,才算是为学呢?”
  10.33 先生见一学者忙迫,问其故,曰:“欲了几处人事。”曰:某非不欲周旋人事者,曷尝似贤急迫?①
  ——《二程遗书》卷三
  [注释]
  ①人事:人际交往应酬之事。曷尝:何曾。贤:做指代词用,相当于你。
  [译文]
  程颐见一位学生急急迫迫的样子,问他为什么,回答说:“要去了结几处人事。”程颐说:我也并不是不要应酬人事,但何曾像你这样急迫?
  10.34 安定之门人,往往知稽古爱民矣,则于为政也何有?①
  ——《二程遗书》卷四
  [注释]
  ①安定:胡瑗,学者称安定先生,程颐之师。叶采解:“稽古则为政之法,爱民则为政之本。”
  [译文]
  胡瑗的门人弟子们,大都懂得考察古事,爱养人民,那么对于从政他们还有什么困难呢?
  10.35 门人有曰:吾与人居①,视其有过而不告,则于心有所不安。告之而人不受,则奈何?曰:与之处而不告其过,非忠也。要使诚意之交通,在于未言之前,则言出而人信矣。又曰:责善之道②,要使诚有余而言不足,则于人有益,而在我者无自辱矣。 ——《二程遗书》卷四
  [注释]
  ①居:相处。交通:交流沟通。②《孟子·离娄下》:“责善,朋友之道也。”责善:劝勉从善。
  [译文]
  有位门人说:我和人相处,看到他有过错而不告诉他,就感到心中不安。告诉人家,人家却不接受,怎么办呢?程颢说:与人相处却不告诉其过错,是对朋友不忠。要使忠诚之心相交相通在你告诉他过错之前,那么话一说出,人就听信了。又说:朋友之间劝善之道,要使诚意有余而劝善的话常感不足,则对人有益,在自己也不会自取其辱。
  10.36 职事不可以巧免。 ——《二程遗书》卷七 [译文]
  职责中应该做的事,不能靠耍小聪明逃避。
  10.37 “居是帮,不非其大夫”①,此理最好。
  ——《二程遗书》卷六
  [注释]
  ①此为《孔子家语·子夏问篇》子贡语。
  [译文]
  子贡说:“住在这个邦国中,就不非议这一国中的大夫。”这道理讲得最好。
  10.38 “克勤小物”最难。① ——《二程遗书》卷十一
  [注释]
  ①语出《尚书·毕命》。小物:小事。不忽视小事,是谨慎之至。
  [译文]
  “能够勤勉于细碎小事”最难。
  10.39 欲当大任,须是笃实。① ——《二程遗书》卷十
  [注释]
  ①叶采解:“笃实则力量深厚而谋虑审固,斯可以任大事。”笃实:纯厚朴实,忠诚老实。
  [译文]
  想要承担大的责任,就应该笃厚诚实。
  10.40凡为人言者,理胜则事明,气忿则招怫。①
  ——《二程遗书》卷十一
  [注释]
  ①叶采解:“理胜而气平,则人易晓而听亦顺。或者理虽明而挟忿气以胜之,则反致扞格矣。”怫(fèi):有违逆、愤怒等义。《庄子·天地》:“谓己道人,则勃然作色;谓己谀人,则怫然作色。”
  [译文]
  大凡对人说话,道理充分晓畅明白,就能把事情讲清楚,生气忿激,就会招来不愉快。
  10.41 居今之时,不安今之法令,非义也。若论为治,不为则已,如复为之,须于今之法度内处得其当,方为合义。若须更改而后为,则何义之有?① ——《二程遗书》卷一
  [注释]
  ①神宗时,王安石行新法,众以为不便。程颢也反对新法,但能就其法令行之而不拘其法。朱熹解:“韩魏公、富郑公皆言新法不便,韩魏公见上不从,只就其法上为之区处,使不至扰民而已。富郑公则直用自己法度,后遂为人所劾罢。”
  [译文]
  处在当今之时,不安于今日之法令,不合义。如果说到治政,不去做就罢了,如果还要出来做官治事,就应该在当今的法度内处置使得其当,才算是合义。如果说须要更改法令后才去做,那还有什么义呢?
  10.42 今之监司多不与州县一体,监司专欲伺察,州县专欲掩蔽。①不若推诚心与之共治,有所不逮,可教者教之,可督者督之。至于不听,择其甚者去一二,使足以警众可也。
  ——《二程遗书》卷一
  [注释]
  ①监司:监察州县的地方长官的总称,宋代有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提举常平等官,有监察各州县官吏之责。伺察:窥视,侦察。
  [译文]
  今天的监司大多不与州县官协力为治,监司官一心只要潜伺密察州县官的罪恶,州县官也就一心只要掩盖自己的过错。作为监司官,不如推诚心与州县官共同图治,州县官有做得欠缺之处,可以教导的就教导,应该督责的就督责。教导督责都不听了,就选择一两个严重的罢免了,使得足以警戒其他人就可以了。
  10.43 伊川先生曰:人恶多事,或人悯之。世事虽多,尽是人事。人事不教人做,更责谁做? ——《二程遗书》卷十五
  [译文]
  程颐说:有的人厌烦要做的事太多,别人有的同情他。世上的事虽然多,但都是人事。人事不让人去做,又让谁去做呢?
  10.44 感慨杀身者易,从容就义者难。①
  ——《二程遗书》卷十一
  [注释]
  ①《宋史·赵卯发传》:赵卯发云:“古人谓慷慨杀身易,从容就义难。”赵为宋末人。不详此语程颐之前有无更早出处。宋元之际谢枋得则云:“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谢叠山集·上丞相留忠斋书》)
  [译文]
  一时为义愤所激慷慨激昂地去死容易,为了坚持正义,从容不迫、安然恬然地走向死亡困难。
  10.45 人或劝先生以加礼近贵,先生曰:何不见责以尽礼而责之以加礼?礼尽而已,岂有加也? ——《二程遗书》卷十七
  [译文]
  有人劝程颐对皇帝的亲近与贵人特加礼敬,程颐说:为什么不要求我尽于礼节而要求我特加礼敬?礼,做到不缺礼就是了,难道还有可以增加的吗?
  10.46 或问:簿,佐令也。①簿所欲为,令或不从,奈何?曰:当以诚意动之。今令与簿不和,只是争私意。令是邑之长,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过则归己,善则唯恐不归于令,积此诚意,岂有不动得人? ——《二程遗书》卷十八
  [注释]
  ①宋时诸县设令、丞、簿、尉。县令为一县之长,宋时渐废县令之名而代之以知县。县主簿总领县廷文书。县丞本为县令之副,但宋代多不设县丞,由主簿兼任。县尉则掌阅习兵弓,戢奸禁暴。所以程颐说:“簿,佐令也。”程颐这里主张作为副职的主簿要推功揽过,以诚动上。
  [译文]
  有人问:主簿,是辅佐县令的。主簿想要做的事,县令不允许,怎么办?程颐说:应当用诚意去感动他。现在的县令与主簿不和,只是以私意相争。县令是地方的长官,如果主簿能用对待父兄的方法对待他,有了过错自己担当,有了好的名声只恐怕不能归功于县令,积累这样的诚意,哪会不能感动得人?
  10.47 问:人于议论,多欲直己,无含容之气①,是气不平否?曰:固是气不平,亦是量狭。人量随识长,亦有人识高而量不长者,是识实未至也。大凡别事,人都强得,惟识量不可强。今人有斗筲之量,有釜斛之量,有钟鼎之量,有江河之量。②江河之量亦大矣,然有涯,有涯亦有时而满,惟天地之量则无满。故圣人者,天地之量也。圣人之量,道也;常人之量者,天资也。③天资之量须有限。大抵六尺之躯,力量只如此,虽欲不满,不可得也。如邓艾位三公,年七十,处得甚好。及因下蜀有功,便动了。④谢安闻谢玄破苻坚,对客围棋,报至不喜。及归,折屐齿。⑤强终不得也。更如人大醉后益恭谨者,只益恭谨,便是动了,虽与放肆者不同,其为酒所动一也。又如贵公子位益高,益卑谦。只卑谦便是动了。虽与骄傲者不同,其为位所动一也。然惟知道者,量自然宜宏大,不待勉强而成。今人有所见卑下,无他,亦是识量不足也。 ——《二程遗书》卷十八
  [注释]
  ①含容之气:以宽大的胸襟包含容纳他人之气度。②斗筲:斗,容十升。筲,竹器,容一斗二升,皆量小的容器。汉桓宽《盐铁论·通有》:“田畴不修,男女矜饰,家无斗筲,鸣琴在室。”釜斛(fǔhú):大一些的量器。《左传》昭公三年:“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杜预注:“四豆为区,区斗六升。四区为釜,釜六斗四升。”解,古为每斛十斗,南宋末年改为五斗。钟鼎:大的容器。《淮南子·要略》:“一朝用三千钟赣。”高诱注:“钟,斛也。”《后汉书·郎〓传》:“而今之在位,竞托高虚,纳累钟之奉,忘天下之忧。”李贤注:“六斛四斗曰钟。”鼎是古代炊器,又为盛熟牲之器。③叶采解:“圣人之心纯乎道,道本无外,故其量亦无涯。”④邓艾:字士载,晋棘阳人,以平蜀功,进太尉。晋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事见《三国志·魏书·邓艾传》。茅星来曰:“艾与姜维相持,每战,辄身先士卒,以子忠战不利引退,叱出将斩之,驰还更战,大胜。及蜀君臣面缚舆榇,诣军门降,艾执节解缚,焚榇,受而宥之。检御将士,无所虏略。绥纳降附,使复旧业。皆所谓‘处得甚好’也。”“按《魏志·邓艾传》:艾深自矜伐,谓蜀士大夫曰:‘诸君赖遭某,故得有今日耳。如遇吴汉之徒,已灭矣。’又曰:‘姜维自一时雄儿也,与某相值,故穷耳。’有识者笑之。所谓‘因下蜀有功而动’也。”吴汉,东汉光武帝刘秀名将,率军入蜀讨公孙述,诛灭公孙述全族。⑤谢安:字安石,晋人,官至太保、录尚书事。《晋书·谢安传》:“苻坚强盛,率众号百万,次于淮、肥,京师震恐,加安征讨大都督。(谢)玄入问计,安夷然无惧色。”“玄等既破苻坚,有驿书至,安方对客围棋。看书既竟,便摄放床上,了无喜色,棋如故。客问之,徐答云:‘小儿辈遂已破贼。’既罢,还内,过户限,心喜甚,不觉屐齿之折。其矫情镇物如此。”谢玄,谢安侄。此事又见《世说新语·雅量》及《续晋阳秋》,但无本传详。按史所载,是说谢安高兴得连屐齿折了都没有感觉到,形容高兴之极。而此处“折屐齿”,则成因激动过分行路不稳而弄折了屐齿,不确。
  [译文]
  有人问:人在辩论的时候,大多想伸直自己的观点而说服别人,缺少含宏宽容的气度,是气性不平吗?程颐说:当然是气性不平,也是器量狭小。人的器量随着见识增长,也有人见识高而器量不长的,是见识其实还没有达到。大凡别的事,人都可以勉强,只有见识器量不可勉强。人有斗筲一样的量,大一点有釜斛一样的量,再大有钟鼎一样的量,又大有长江大河一样的量。长江大河那样的器量可以说是大了,但还有边际,既然有边际就有满的时候,只有天地之量则没有满的时候。所以圣人是天地之量的人。圣人之量,与道为一;常人之量,是天给的一分。天给的一分器量应该是有限的。大抵人六尺之躯,力量就这么大,即使想要不满足,也是不可能的。如邓艾位至三公,年到七十,处事处得极好。等到因为平蜀有功,心意便动摇了。谢安听到侄子破苻坚的消息,正和客人下围棋,驿报送到,没有喜色。等到他下完棋回到后边去时,激动得把屐齿都折了。器量的大小到底是勉强不得的。又如有人大醉后更加谦恭谨敬,只这更加恭谨,就是被酒动摇了心性,虽然与醉后放肆胡为的人不同,但是与被酒动摇心性是一样的。又如一些贵公子,官位越高,就越谦下。只这谦下,就是被官位动了。虽然与因官位高而骄傲的人不同,但是被官位动摇了心性是一样的。只有那些深明大道的人,器量自然应该宏大,不需要勉强而自然就是大器量。有的人见解卑下,没有别的原因,也是由于见识和器量不足。
  10.48 人才有意于为公,便是私心。昔有人典选,其子弟系磨勘,皆不为理。①此乃是私心。人多言古时用直,不避嫌得,后世用此不得。自是无人,岂是无时(本注:因言少师典举、明道荐才事)②? ——《二程遗书》卷十八
  [注释]
  ①典选:主持官吏考察选任之事。磨勘:唐宋官员考核升迁的制度。唐时文武官吏由州府和百司官长考核,分九等注入考状,期满根据考绩决定升降,并经吏部和各道观察使等复验,称“磨勘”,宋代则由审官院主持。②少师:程颐高祖父程羽,字冲远,官尚书兵部侍郎,赠太子少师。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典试贡士,得人居多。明道荐才:神宗曾让程颢推择人才,程颢荐数十人,而以其表叔张载、弟弟程颐为首。借此说明程颢“用直不避嫌”。
  [译文]
  人刚一着意去为公,就成了私心。先前有人主管官吏考核,他的子弟有在考察之列者,他为避嫌全都不加理会。这正是私心。人多说古代用直不避嫌可以,后世这样做不得。后世原是没有用直不避嫌的人,哪里是因为没有了那样的时代呢?(本注:因为谈到了其高祖父当年主持考试,和其兄程颢推荐人才这两件事,说了上边的话)
  10.49 君实尝问先生云①:欲除一人给事中②,谁可为者?先生曰:初若泛论人才,却可。今既如此,颐虽有其人,何可言?君实曰:出于公口,入于光耳,又何害?先生终不言。③
  ——《二程遗书》卷十九
  [注释]
  ①司马光,字君实。宋哲宗初年,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主持朝政。②给事中:宋时门下省官员,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事,也有封驳权。③江永按:“问者为失言,言之则为出位。当默而默,制义之方也。”
  [译文]
  司马光曾问程颐:想安排一个人做给事中,谁合适呢?程颐说:若像当初泛泛议论人才,我是可以说的。现在既然如此,我即使有这样的人,怎么能说呢?司马光说:从您口中说出,进到我的耳朵里,别人不知道,又有什么妨害呢?程颐到底也没说。
  10.50 先生云:韩持国①服义最不可得。一日,颐与持国、范夷叟泛舟于颍昌西湖,须臾客将云:“有一官员上书,谒见大资。”②颐将谓有甚急切公事,乃是求知己。③颐云:“大资居位,却不求人④,乃使人倒来求己,是甚道理?”夷叟云:“只为正叔太执。求荐章⑤,常事也。”颐云:“不然。只为曾有不求者不与,来求者与之,遂致人如此。”持国便服。
  ——《二程遗书》卷十九
  [注释]
  ①韩持国:韩维字持国,韩亿子,韩绛弟,元祐时拜门下侍郎。②范夷叟:范纯礼字夷叟,范仲淹子。颍昌:今许昌。客将:即牙将,因其主管客人往来,故称客将。客将云:《近思录》多本“云”作“去”,此据《二程遗书》及茅星来集注本。大资:资政殿大学士。宋时资政殿大学士称大资,参政称大参,观文殿大学士称大观等。韩维当时以资政殿大学士知颍昌府。③求知己:请求在上者了解自己。④求人:指下求贤才。⑤荐章:推荐人才的奏章,举荐文书。
  [译文]
  程颐说:韩维能服从义理最为难得。一天,我与韩维、范纯礼在颍昌西湖泛舟,不一会儿牙将说:“有一位官员上书,拜见大资政。”我还以为有什么紧急公事,原来是求韩大资政了解自己。我说:“大资政居位,却不去访求贤人,反倒让人来求自己,是什么道理?”范纯礼说:“这只是您太执拘了。向大官求荐举的表章,这是很常见的事。”我说:“不对。只因为曾有不求的就不给,来求的就给他,才使得人跑来求的。”韩维听了,即服了这话。
  10.51 先生因言:今日供职,①只第一件便做他底不得:吏人押申转运司状,颐不曾签。②国子监自系台省,台省系朝廷官。③外司有事,合行申状,岂有台省倒申外司之理?只为从前人只计较利害,不计较事体,直得恁地。④须看圣人欲正名处,见得道名不正时,便至礼乐不兴,是自然住不得。⑤
  ——《二程遗书》卷十九
  [注释]
  ①此语在《二程遗书》中承上文而来。上文言其“初受命,便在假,欲迤逦寻医。既而供职。门人尹焞深难之”。程颐说:“且略与供职数日,承顺他朝廷善意了,然后惟吾所欲。”于是有本条的话。所谓受命,指元符三年判西京国子监。②押:押字,签字。转运司:官名,转运使司转运使、盐运使司盐运使的省称。申状:下级向上级陈述事实的文书。③国子监:古代国子监具有中央教育管理机关和国家最高学府双重职能。台省:指政府的中央机构。汉的尚书台,三国魏的中书省,都是代表皇帝发布政令的中枢机关,后因以“台省”指中央中枢机构。南北朝以来,虽然尚书台已多改称尚书省,并逐渐形成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分权的制度,但“台省”之称仍沿用不变。(④外司:中央机构以外的政府机构,包括地方政府和中央外派机构。程颐认为,国子监文书申报转运司押署,有违内重外轻之礼,有损朝廷体统,故不可。茅星来解:“只计较利害者,盖恐内太重,必有植党营私之患,故令倒申外司以稍抑之耳。事体者,内外尊卑之体统也。”叶采注:“《春秋》笔法,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尊王也。”⑤《论语·子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住不得:当为“做不得”,以应开头。
  [译文]
  程颐说到他不能在西京国子监任职,于是又说:现在去任职,只他这第一件事就做不得:国子监中吏人要把文书送到转运司去签署,我的有关文书就没有送给他们签。国子监归属于台省管辖,台省所属都是朝廷官。朝外的官署有事,应当呈送文状,哪有台省反倒呈送文状到朝外官署的道理呢?只因为从前的人只考虑利害关系,而不考虑内外尊卑的体统,就只得那么做了。须要看一看圣人要正名分的地方,看他说名分不正时,就使得礼乐不兴,事关乎此,这就自然做不得了。
  10.52 学者不可不通世务。①天下事譬如一家,非我为,则彼为;非甲为,则乙为。 ——《二程遗书》卷二十二下
  [注释]
  ①张伯行解:“世务者,当世之事务,如兵农、礼乐、刑名、钱谷之类皆是。”
  [译文]
  学者不可不通达世务。天下就像一家,一家的事必须有人做,不是你做,就是我做,不是甲做,就是乙做。
  10.53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思虑当在事外。①
  ——《二程外书》卷二
  [注释]
  ①见《论语·卫灵公》。人的思虑应该超出当前所做的事以外,此为“远虑”。江永按:“思虑在事外,则图之早,防之周,而近患可免矣。”
  [译文]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人的思虑应该超出当前所做的事以外。
  10.54 圣人之责人也常缓,便见只欲事正,无显人过恶之意。
  ——《二程外书》卷七
  [译文]
  圣人要求别人时常常宽缓,由此便可见圣人只是要使事情归之于正,没有要暴露他人的过错和缺点的意思。
  10.55 伊川先生云:今之守令,惟制民之产一事不得为,其他在法度中,甚有可为者,患人不为耳。①
  ——《二程外书》卷十二
  [注释]
  ①制民之产:《孟子·梁惠王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不得为:张伯行解:“阻于时势而不得为。”茅星来解:“甚有可为者,如训士则设书院、明礼让之类,养民则修陂塘、兴水利以及常平、平粜之类。”
  [译文]
  程颐说:今天的州县守令,只有规定人民的产业这一件事不能做,其他在法度中,很有些可做的事,只怕人不去做罢了。
  10.56 明道先生作县,凡坐处皆书“视民如伤”四字,①常曰:颢常愧此四字。 ——《二程外书》卷十二
  [注释]
  ①《左传》哀公元年:“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孟子·离娄下》:“文王视民如伤。”意为:对待老百姓就像对待受了伤的人一样,关怀、抚慰他们。
  [译文]
  程颢做县令,凡是常坐的地方都写有“视民如伤”四个字,常说:我程颢面对这四个字常感到惭愧。
  10.57 伊川每见人论前辈之短,则曰:汝辈且取他长处。
  ——《二程外书》卷十二
  [译文]
  程颐每当见人们议论前辈人的短处,就说:你们且去吸收他的长处。
  10.58 刘安礼云:王荆公执政,议法改令,言者攻之甚力。①明道先生尝被旨赴中堂②议事,荆公方怒言者,厉色待之。先生徐曰:“天下之事,非一家私议,愿公平气以听。”荆公为之愧屈。 ——《二程遗书》附录《门人朋友叙述》
  [注释]
  ①刘安礼:刘立之,字宗礼,二程门人。此处作安礼,误,见《伊洛渊源录》卷十四及《宋元学案》卷三十。王荆公:王安石,封荆国公。②中堂:中书省堂。
  [译文]
  刘立之说:王安石执掌朝政,议新法改旧令,上言论事的人批评他非常强烈。程颢曾被召到中书省议事,王安石正恼恨上言的人,神色严厉地等着程颢。程颢从从容容地说:“天下之事,并非一家的私议。希望您平心静气地来听。”王安石为此惭愧屈服。
  10.59 刘安礼问临民,明道先生曰:使民各得输其情。问御吏,曰:正己以格物。①
  ——《二程遗书》附录《门人朋友叙述》
  [注释]
  ①刘安礼:刘立之,见(10.58)注。临民:治民,治理民众。输情:表达真情。《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格物:此处格解为正,物,与我相对,我以外皆物,此处具体指吏员。
  [译文]
  刘立之问如何治理民众,程颢说:让人民都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情。问如何驾驭吏员,程颢说:端正自身以纠正他人。
  10.60 横渠先生曰:凡人为上则易,为下则难。①然不能为下,亦未能使下,不尽其情伪也。②大抵使人,常在其前己尝为之,则能使人。 ——张载《经学理窟·义理》
  [注释]
  ①为上、为下:在上位、在下位。使下:使用和管理下属。情伪:真伪。情,实情、真情。
  [译文]
  张载说:大凡人做上级容易,做下属难。但不能做下属的,也不能使用下属,这是因为不能了解下边的真实情况。大抵要使用人,常常是同样的事以前自己曾经做过,这类事上就能够使用他人。
  10.61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疑,则虽难必济而“往有功也”。①今水临万仞之山,要下即下,无复凝滞。险在前,惟知有义理而已,则复何回避?所以心通。② ——张载《横渠易说·习坎》
  [注释]
  ①《周易·坎》卦辞说:“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彖》辞说:“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按《坎》(〓)为纯卦,下坎上坎。坎,险。叶采云:“坎为重险,故曰‘积险’。二、五以刚居中,故外虽有积险,其中心自亨通而无所疑惧也。心亨而无疑,则可以出险矣。”心亨:内心通达。②叶采解:“此以坎象而言,人于义理苟能信之笃行之决,如水之就下,则沛然而莫御,何往而不心亨哉?”茅星来按:“临万仞之山,所谓积险也。要下即下,无复凝滞,所谓处之心亨不疑也。险在前以下,申明所以要下即下,无复凝滞之意。”
  [译文]
  《坎》卦《彖》辞说:“只因内心亨通”,所以“行为可以崇尚”。外面虽然聚积着重重的危险,但如果身处险境而心中亨通不疑,那么即使艰难也必然能够度过,并能“往而有功”。现在的形势是水临万丈之山,要落下就落下,再没有凝滞不畅。面对艰险,只知道按照义理前进而已,还有什么要回避的?这就是内心亨通的原因。
  10.62 人所以不能行己者,于其所难者则惰,其异俗者,虽易而羞缩。惟心宏则不顾人之非笑,所趋义理耳,视天下莫能移其道。①然为之,人亦未必怪,正以在己者义理不胜。惰与羞缩之病消则有长,不消则病常在,意思龌龊,无由作事。在古气节之士,冒死以有为,于义未必中,然非有志概者莫能,况吾于义理已明,何为不为?② ——张载《横渠易说·大壮》
  [注释]
  ①此条是对《周易·大壮卦》《彖》辞的解说,《彖》云:“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故此处言人立心要宏。行己:立身行事。《论语·公冶长》:“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②龌龊:器量狭小,与上文“心宏”相对。鲍照《代放歌行》:“小人自龌龊,安知旷士怀?”唐王勃《秋日游莲池序》:“人间龌龊,抱风云者几人。”志概:节操。
  [译文]
  人之所以不能推行自己的主张,其原因是在那些困难的事情上怠惰,那些与世俗不同的事,即使容易却羞怯退缩而不敢做。只有心胸宏大的人,则不顾他人的非议与讥笑。你所追求的是义理,义理当行时,整个天下都没有谁能改变你所行之道。然而你做了,别人也未见得一定感到奇怪,不能做的原因,正在于自己本身义理之心不够强胜。怠惰与羞缩之病减少则义理之心增长,不减少就病根常在,没有大的心胸,无法干成任何事。在古代崇尚气节之士,冒着死的危险去有所作为,其行为未必符合义理,然而不是有志气节烈之士是做不到的,何况我们已经明白了义理,义理所当为的事,为什么不去做呢?
  10.63 《姤》初六:“羸豕孚踯躅。”①豕方羸时,力未能动,然至诚在于踯躅,得伸则伸矣。如李德裕处置阉宦,徒知其帖息威伏,而忽于志不忘逞,照察少不至,则失其几也。②
  ——张载《横渠易说·姤》
  [注释]
  ①此条是对《周易·姤卦》初六爻辞的解说。羸(léi)豕:瘦弱的猪。孚:存心,务在。叶采解:“踯躅,跳跃也。豕性阴躁,虽当羸弱之时,其诚心未尝不在于动也,得肆则肆矣。犹小人虽困,志在求逞。君子所当察也。”踯躅,音zhízhú。②李德裕:字文饶,唐武宗宰相。叶采注:“唐武宗时,德裕为相,君臣契合,莫能间之。宦寺之徒,帖息威伏,诚若无能为者,而不知其志在求逞也。继嗣重事,卒定于宦者之手,而德裕逐矣。盖几微之间,所当深察。”按唐文宗即位后,深恶宦官专权乱政,欲除之,与朝臣李训等发动“甘露之变”,事败,宦官仇士良等大杀朝臣,公卿半空。由此仇士良等宦官擅权二十余年。武宗时李德裕为相,会昌三年,仇士良致仕,四年削其官爵,籍没其家,宦官势力受到严重打击。会昌六年,武宗死,宦官立宣宗,李德裕罢相。
  [译文]
  《姤》卦的初六爻辞说:“瘦弱的猪心中所希求的是徘徊躁动。”当猪瘦弱的时候,力量不足不能动,然而心中实实在在想的是要躁动,到能够伸张它这志愿的时候就要动起来了,这就像小人处困顿中而时刻想得逞其志。例如唐代李德裕处置宦官,只认为他们帖息威伏了,而忽略了他们志不忘逞之隐情,一时照察不到,没有及时消除其祸患的苗头而终至成为大祸。
  10.64 人教小童亦可取益①:绊己不出入,一益也;授人数数,己亦了此文义,二益也;对之必正衣冠、尊瞻视,三益也;常以因己而坏人之才为忧,则不敢惰,四益也。
  ——张载《经学理窟·义理》
  [注释]
  ①叶采以为此条“当在十一卷之末”,张伯行则径移至卷十一,茅星来则以为:“此条所论,皆教小童时所以自处之道,非论教小童之道也。叶氏谓当在十一卷者非。”今依底本仍在此处。
  [译文]
  人教小童子也可以使自己有收益:绊住了自己不外出,是第一个收益;把书教人好多遍,自己也明白了文义,这是第二个收益;在小孩子面前一定要衣冠端正,一瞻一视都要严肃,这是第三个收益;常常担心因为自己教育不好而坏了人家之才,就不敢怠惰,这是第四个收益。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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