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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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617
颗粒名称: 卷九 制度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6
页码: 321-346
摘要: 本卷记述了朱熹制度,其中包括《通书·乐上》、《二程文集》卷一《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二程文集》卷一《论十事札子》、《二程文集》卷六《论经筵第二札子》、《二程文集》卷七等。
关键词: 理学 注释 制度

内容

9.1 濂溪先生曰:古圣王制礼法,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太和,万物咸若,乃作乐以宣八风之气,以平天下之情。①故乐声淡而不伤②,和而不流③,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且和焉。淡则欲心平,和则躁心释。优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谓道配天地,古之极也。后世礼法不修,政刑苛紊,纵欲败度,下民困苦。谓古乐不足听也,代变新声,妖淫愁怨,导欲增悲,不能自止。故有贼君弃父,轻生败伦,不可禁者矣。呜呼!乐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长怨。不复古礼,不变今乐,而欲致治者,远哉!
  ——周敦颐《通书·乐上》
  [注释]
  ①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九畴:《尚书·洪范》:“天乃赐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九畴本是九类大法,这里是运用割裂修辞,以九畴代彝伦,即伦常。若:顺。八风:八方之风。《史记·律书》:“西北不周风,北方广风,东北条风,东方明庶风,东南清明风,南方景风,西南凉风,西方阊阖风。”朱熹解:“八音以宣八风。”“宣所以达其理之分,平所以节其和之流。”②淡而不伤:《论语·八佾》论乐与诗有“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之语,前人未有以“淡”论乐的,朱熹说:“古圣贤之论乐,曰和而已。此所谓‘淡’,盖以今乐之妖艳形之,而后见其本于庄正齐(斋)肃之意。”③和而不流:见《礼记·中庸》,和顺而不失去节制,不至随物流迁。
  [译文]
  周敦颐说:古代圣王制订礼法,修明教化,三纲正,人伦关系各得其位,百姓无不合和,万物全都和顺,于是制作了音乐来宣导八方之气,来平顺天下人之情性。所以那乐声淡而不至哀伤,和而不至随物流迁,入于人耳,感发人心,人心莫不淡泊而和顺。淡泊则私欲之心就平静了,和顺则躁动之心就消释了。优容柔顺平和得中,这是盛大的德性了;天下化于中正,治平就到顶点了;这就称作道配天地,是古代圣明的极致了。后世不修礼法,刑政苛烦而混乱,在上的放纵私欲败坏法度,使得下民困苦。他们说古乐不值得听,一代一代都变换新声,而这新声妖淫愁怨,引发人的私欲,增强人的悲怨,使欲盛悲浓达到不能自我约束的地步。所以就出现了贼害君上抛弃生父,轻生败伦,无法禁止的情形。唉!音乐这东西古人用以平静人心,今人用来助长私欲;古人用来宣布教化,今人用来助长怨忿。不恢复古礼,不改变今乐,而想走向治平,相去太远了!
  9.2 明道先生言于朝曰①:治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宜先礼命近侍贤儒及百执事,悉心推访,有德业充备,足为师表者,其次有笃志好学,材良行修者,延聘、敦遣,萃于京师,②俾朝夕相与讲明正学。其道必本于人伦,明乎物理。其教自小学洒扫应对以往,修其孝悌忠信,周旋礼乐,其所以诱掖激厉渐摩成就之道,皆有节序,其要在于择善修身,至于化成天下,自乡人而可至于圣人之道。③其学行皆中于是者为成德。取材识明达,可进于善者,使日受其业。择其学明德尊者,为太学之师,次以分教天下之学。择士入学,县升之州,州宾兴④于太学,太学聚而教之,岁论其贤者能者于朝。凡选士之法,皆以性行端洁,居家孝悌,有廉耻礼逊,通明学业,晓达治道者。⑤
  ——《二程文集》卷一《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
  [注释]
  ①此条为摘编程颢《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一文而成。②延聘、敦遣:《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原文为:“其高蹈之士,朝廷当厚礼延聘,其余命州县敦遣,萃于京师。”萃:聚集;汇集。③洒扫应对:弟子之事,属小学教育的内容,见(1.28)注。周旋礼乐:《孟子·尽心下》:“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也。”见(2.3)注⑩。择善修身:《左传》昭公十八年:“择善而从之曰比。”择善即择善而从。《周易·贲·彖》:“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化为教化之意,化成天下之风俗。乡人:普通的人。具体解释,或作乡下人,或作乡大夫(即乡良人)。《孟子·离娄下》:“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此指乡下人。《礼记·乡饮酒义》:“乡人士君子尊于房户之间,宾主共之也。”郑玄注:“乡人,乡大夫也。”④宾兴:举荐之意。周代选法,自乡小学举贤能而宾礼之,以升于国学。见《周礼·地官·大司徒》。⑤“凡选士之法”以下几句,均讲所选之人。原文自此以下才讲到选法,此未录,故“法”字失去照应。
  [译文]
  程颢在朝廷上说:治理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如何得贤才?应先给近侍、贤儒及执事百官以礼命,要他们悉心推访,凡有德业充实完备,足可为人师表的,其次有笃志好学、品才兼优的,朝廷要厚礼聘请,州县诚意遣送,把他们集中在京师,让他们从早到晚互相研究发明正学。他们的学问必然是本于人伦,明于事理。他们教人从小学的洒扫应对开始,修明孝悌忠信,人事应酬中的礼乐等,其用以诱导、激励、浸润、砥砺后学直到成就其德业的方法,都有一个顺序,其大要在于教人择善修身,推而广之至于化成天下,如此从一个普通的人进进不已直至走上成为圣人之道。其中那些学业品行都符合以上要求的就叫做成德。选取那些材识明达,可以达到善性的人,让他们天天在这里学习。而选取那些学业大明、德义可尊的大儒,作为太学的师长,学问德义次于这些人的,让他们分别去教授天下的各级学校。选择好的士人入学学习,从县学升到州学,州学再荐举到太学,太学集合起这些人来教育,每年都在朝廷上议论太学中谁贤谁能。凡选士,都要选取品性行为端洁,在家孝悌,有廉耻知礼让,通明学业,晓达治国之道的人。
  9.3 明道先生论十事:一曰师傅,二曰六官,三曰经界,四曰乡党,五曰贡士,六曰兵役,七曰民食,八曰四民,九曰山泽①(本注:修虞衡之职②),十曰分数(本注:冠、婚、丧、祭、车服、器用等事)。其言曰:无古今,无治乱,如生民之理有穷,则圣王之法可改。后世能尽其道则大治,或用其偏则小康。此历代彰灼著明之效也。苟或徒知泥古而不能施之于今,姑欲徇名而遂废其实,此则陋儒③之见,何足以论治道哉!然倘谓今人之情,皆已异于古,先王之迹,不可复于今,趣便目前,不务高远,则亦恐非大有为之论,而未足以济当今之极弊也。
  ——《二程文集》卷一《论十事札子》
  [注释]
  ①十事:程颢各有论说,大致先言古礼当如何,今有何弊,又当如何。“师傅”言古者自天子达于庶人,必须师友以成就其德业。今师傅之职不讲,尊德乐善之风未成。“六官”言古代天地四时之官各司其职,百度修而万化理。今官秩淆乱,职业废弛。“经界”言应划定田产之界,今经界不正,富者跨州县而莫之止,贫者流离饿殍而莫之恤。按孟子言正经界,实言复井田。详(9.23)及注。“乡党”谓应重视乡里之政教。“贡士”言贡士必本于乡里。“兵役”说冗兵耗财,国力亦极,多余之兵应渐归农。“民食”言国无储粮之可忧。“四民”言浮民过多,应使各就其业。“山泽”言应立山泽之禁,今之弊是用之无节,取之不时。“分数”言人各有等差分别,车服器用,不应僭越。程颢认为这十者无古今差别,今仍应循古制。②虞衡之职:《周礼·天官·大宰》:“以九职任万民。……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注:“虞衡,掌山泽之官,主山泽之民者。”③陋儒:学识浅陋的儒者。《荀子·劝学》:“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礼……则末世穷年,不免为陋儒而已。”
  [译文]
  程颢论十事:一师傅,二六官,三经界,四乡党,五贡士,六兵役,七民食,八四民,九山泽(本注:修虞衡之职),十分数(本注:冠、婚、丧、祭等典礼中不同等级的人所服用的车服、器用的等级差别)。他说:不论古今,无论治世乱世,凡是治国之道在生养教育人民上行不通时,那么这圣王之法也就应改革了。后世能极尽这因时变易的圣道就能大治,或者仅能用其一偏则小安。这是被历代治国实践检验过而彰明有效的。如果有人只知道拘泥于古法而不能因时之宜而施行于今天,如果只追求虚名而废弃了精神实质,这是陋儒的见解,不值得去和他讨论治国之道。但如果说今天的人情,已经与古时全异,如果说先王的治迹,已经不可能出现于今世,只追求眼前的便利,而不追求高远的目标,那恐怕也不是大有作为的论调,也不能够解救当今之世大的弊痼。
  9.4 伊川先生上疏曰:三代之时,人君必有师、傅、保之官。“师,道之教训;傅,傅之德义;保,保其身体。”①后世作事无本,知求治而不知正君,知规过而不知养德。傅德义之道,固已疏矣;保身体之法,复无闻焉。臣以为傅德义者,在乎防见闻之非,节嗜好之过;保身体者,在乎适起居之宜,存畏慎之心。今既不设保傅之官,则此责皆在经筵②,欲乞皇帝在宫中言动服食,皆使经筵官知之。有剪桐之戏,则随事箴规;违持养之方,则应时谏止。③(本注:《遗书》云:某尝进说,欲令人主于一日之中,亲贤士大夫之时多,亲宦官宫人之时少,所以涵养气质,熏陶德性④。) ——《二程文集》卷六《论经筵第二札子》
  [注释]
  ①见《汉书·贾谊传》。按《尚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②经筵:为帝王讲经说史而特开的御前讲席。经筵讲官,宋时有侍读、侍讲、崇政殿说书等。时程颐为崇政殿说书。③《吕氏春秋·重言》:“成王与唐叔虞燕居,援梧叶以为圭,而授唐叔虞曰:‘余以此封女。’叔虞喜,以告周公。周公以请曰:‘天子其封虞邪?’成王曰:‘余一人与虞戏也。’周公对曰:‘臣闻之,天子无戏言。天子言则史书之,工诵之,士称之。’于是遂封叔虞于晋。”随事:随时随地。箴规:劝戒规谏。王符《潜夫论·明暗》:“过在于不纳卿士之箴规,不受民氓之谣言。”④按本注语载《论经筵第一札子》,见《二程文集》卷七。所谓“《遗书》云”,见《二程遗书》卷十八,说:“某旧尝进说于主上及太母,欲令上于一日之中……”
  [译文]
  程颐上疏说:上古三代之时,人君必有师、傅、保等官在身边。“师,是开导教训君主的;傅,是傅佐君主之德义的;保,是保护君主身体的。”后世做事不作根本之计,知道追求治平却不知规正君心,知道规劝君主之过而不知培养其德性。傅佐君主德义的做法,固然已经荒疏不用了;保护国君身体的方法,也没有听人谈起过。我以为傅佐君主德义的方法,就在于防止君主耳闻目见非礼之事,节制君主的嗜好不使过度;保护身体的方法,则在于日常生活都要适宜而不过分满足欲望,存有畏惧戒慎之心。今天既然不设保、傅之官,则这一职责都应落在经筵官身上了,我想请求皇帝在宫中的一言一动,衣服饮食,都让经筵官了解。凡政事方面有不当之言行,就随事箴规;生活方面有违背持身养生之方的,则及时劝阻。(本注:《二程遗书》上说:我曾经向皇帝和皇太后建议希望让皇帝在一天之中,亲近贤士大夫时间多,亲近宦官宫人的时候少,用这样的方式涵养气质,熏陶德性。)
  9.5 伊川先生《看详三学条制》云①:旧制,公私试补,盖无虚月。学校礼义相先之地,而月使之争,殊非教养之道。②请改试为课,有所未至,则学官召而教之,更不考定高下。制尊贤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及置待宾、吏师斋,立检察士人行检等法。③又云:自元丰后,设利诱之法,增国学解额至五百人,来者奔凑,舍父母之养,忘骨肉之爱,往来道路,旅寓他土。④人心日偷,士风日薄。今欲量留一百人,余四百人,分在州郡解额窄处,自然士人各安乡土,养其孝爱之心,息其奔趋流浪之志,风俗亦当稍厚。⑤又云:三舍升补之法,皆案文责迹。有司之事,非庠序育材论秀之道。⑥盖朝廷授法,必达乎下。长官守法而不得有为,是以事成于下,而下得以制其上。此后世所以不治也。⑦或曰:“长贰得人则善矣。或非其人,不若防闲详密,可循守也。”殊不知先王制法,待人而行,未闻立不得人之法也。苟长贰非人,不知教育之道,徒守虚文密法,果足以成人才乎?
  ——《二程文集》卷七
  [注释]
  ①茅星来解:“伊川时以通直郎充崇政殿说书,元祐元年五月,差同孙觉、顾临等看详国子监条例。三学:太学、律学、武学也。”《看详三学条制》一文今《二程文集》中未见,此条摘编程颐《三学看详文》、《论改学制事目》、《论礼部看详状》(均载《二程文集》卷七)而成。看详:审阅研究。《宋史·孝宗纪三》:“命检正都司看详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闻。”条制:条例制度。②宋代元丰以后,太学分三舍:上舍、内舍、外舍。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一百人。由外舍升补内舍,由内舍升补上舍,都通过考试。故下文称“试补”。详注⑥。旧制:指王安石所定太学学校科举之制。茅星来解:其制,“学官各以其经试士,不待命于上曰私试,必待命于上而后试曰公试”。《宋史·选举制》:“凡私试,孟月经义,仲月论、季月策。凡公试,初场经义,次场论策,如省试法。”公私试补者,外舍生月一私试岁一公试补内舍,内舍生间岁一试补上舍。“岁终会其高下,出于籍,以俟复试参验而序进之。”茅星来解:“云更不考定高下者,盖旧制糊名考校排定高下故也。”程颐此议未被采纳,《宋史·选举制》载:至崇宁间,“三舍考选法乃遍天下”。③茅星来解:“制,置也。尊贤,谓道德可矜式者使居此堂,长贰以下尊礼之,学录一人专主供亿,无其人则空之也。”“待宾斋,所以待行能可宾敬者。吏师斋则通于治道可为吏之师法者居之。行,德行。检,操守。”④唐代科举制度,士子经州府考试合格者,即可解送参加礼部省试。每州府发解人数都有定额,称解额。宋代解送途径有三:州、转运司、国学(太学)。茅星来解:“国学解额,嘉祐前一百人,元丰后始增至五百人。时开封解额稍优四方,士子多冒畿县户以试。又有隶太学不及一年,亦往往冒户礼部。”程颐此议也未被采纳,后来甚至一度停止州县解试。⑤茅星来解:“州郡试者多而解额窄,太学解额阔而试者少。又州郡只有解试一路,太学则兼有舍选捷径,可以智巧经营,所以士子不安乡举而争趋太学,故必先均太学解额、舍选之数,使与诸州不至甚远,而后有以定其志也。”⑥茅星来解:“三舍:外舍、内舍、上舍也。初入学为外舍。外舍生升内舍,内舍生升上舍。凡内舍行艺与所试之等俱优者升为上舍。上舍分三等,上等取旨命官,一优一平为中,以俟殿试,一优一否或俱平为下,以俟省试。盖王安石因庆历中尝于太学置内舍生二百人,而遂广为三舍法也。案文责迹:谓旧考察法专据文簿计校等差,如以不犯法为行,试在高等为艺。”“育材以教士而言,论秀以取士而言。”关于三舍法,详见《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案文责迹:仅依文卷考察人的实绩。论秀:选拔优秀之士。论,通抡,选择,选拔。《国语·晋语八》:“君抡贤人之后,有常位于国者,而立之。”韦昭注:“抡,择也。”⑦茅星来解:程颐曾论旧制考察之弊:“诸斋所取,学官就其中而论之,不得有易也;学官所考,长贰就其中而论之,不得有易也。易之则案文责迹,入于罪矣。所谓事成于下而下得以制其上也。”
  [译文]
  程颐《看详三学条制》说:按现行的旧制度,太学生员参加公试和私试以升补,每个月都要考试。学校是以礼义相推让之地,而每一月都让他们去竞争,大大违背教养之道。请改考试为检验考查,发现学得不好的地方,学官召集生员教一教,并且不再排定名次高低。设置尊贤堂,延请天下有道德可做生员榜样的人居之,以及设置待宾斋、吏师斋,建立检查太学中士人品行操守的制度。又说:从元丰年间以来,太学设立了以利益引诱生员的办法,太学解送应省试的名额由原来的一百人增加到五百人,从全国来的人都奔赴凑集于太学,舍弃父母之养,忘却骨肉之爱,在路途上奔波,旅居于他乡,以追名求利,使得人心日益苟且,士风日益菲薄。现在打算留一百人,其余四百个名额,分配在解送名额少的州郡,如此士人自然各安居于乡里,培养他们孝爱之心,平息他们奔趋流浪之心,风俗也能渐渐淳厚。又说:三舍升补之法,都是仅依文卷考察人的实绩。这是官府办事的方法,不符合学校育人选士之道。朝廷授予法令,必然贯彻到下层。长官守着法令条文而不能有所作为,所以事情在下边做成了,下边的人都能挟制上边的人。这就是后世之所以不能治平的原因呀。所以太学生员升补之权,应由太学长官及副职专掌。有人说:“这样做,长官副职任用得合适自然是好了,或许长官副职用了不合适的人,品行或才识不高,那就不如防范得严密些,还是由下而上推选的办法有规可守。”殊不知先王立法,必有合适的人才能实行,没有听说过为不适合执法的人立的法制。如果长官及其副职不是合适的人,不懂得教育之道,只是空守着法令条文,真的就能够培养出人才吗?
  9.6 《明道先生行状》云:先生为泽州晋城令,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悌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长上。①度乡村远近为伍保,使之力役相劝,患难相恤,而奸伪无所容。②凡孤茕残废者,责之亲戚乡党,使无失所。③行旅出于其途者,疾病皆有所养。诸乡皆有校,暇时亲至,召父老与之语。儿童所读书,亲为正句读。④教者不善,则为易置。择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乡民为社会,为立科条,旌别善恶,使有劝有耻。⑤
  ——《二程文集》卷十一
  [注释]
  ①泽州晋城:今山西晋城。神宗初年,程颢曾为泽州晋城令。邑:此处指其县城。②度(duó):估量。此处说根据大致的远近设伍保。古代五家为伍,五伍为保。同一伍保,互相监督,共为守卫。③孤茕(qióng):孤独,无依无靠。乡党:此处指同乡,乡亲。《逸周书·官人》:“君臣之间,观其忠惠;乡党之间,观其诚信。”失所:无处居住,无存身之地。行旅:旅客,外地旅行到此的人。《孟子·梁惠王上》:“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④正句读(jùdòu):句读,古人指文辞休止和停顿处,即断句。教儿童者所教断句有误,程颢亲自予以订正。⑤社会:此指乡民自发结合而成的组织或团体,称作某某社或某某会。科条:条例,章程。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故令往购募爵赏,科条如左。”旌别:识别,区别。《尚书·毕命》:“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孔传:“言当识别顽民之善恶。”劝:鼓励。
  [译文]
  程颐《明道先生行状》说:程颢做泽州晋城令时,百姓因事到城中去的,程颢见到他们,一定要用孝悌忠信告诫他们,让他们懂得在家应该如何对待父亲兄长,出外应该如何对待上级长官。估量乡村之间的距离分别组成伍保,让他们有出力服役的事就互相勉励,有患难就互相救助,奸诈的人就无处容身。凡是孤独和残废的,要他的亲族和乡里负责,不能让他们流离失所。行路的人从其境内经过,凡有大病小痛都能有所奉养。各乡都建有义学,程颢先生在闲暇的时候亲自到这些学校去,召来当地的父老交谈。儿童所读的书,亲自为他们订正断句。老师不称职,就为他们另行配备。选择子弟中的优秀者,集中起来加以教育。乡民们组织社团,程颢给他们订立约规制度,以分别善恶,使他们都有上进之心和羞耻之心。
  9.7 “萃,王假有庙。”①传曰:群生至众也,而可一其归仰;人心莫知其乡也,而能致其诚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来格。②天下萃合人心、总摄众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过于宗庙,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于有庙,则萃之道至也。祭祀之报,本于人心,圣人制礼以成其德耳。故豺獭能祭,其性然也。③
  ——《程氏易传·萃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萃卦》卦辞。其《彖》曰:“萃,聚也。”是聚集的意思。假:到。王假有庙:是说王到宗庙里来祭祀。宗庙是祖先灵魂聚集的场所,也是子孙精神集中的所在,象征一心一德。统一信仰,统一人心,利于前进。而统一信仰、统一思想的最好办法就是通过宗庙祭祀。②张伯行解:“盖祭祀之义,以云报也。此报本之意,实本于人心之不容自已。圣人制为礼文以达之,乃所以成人心之德,而使之各遂其隐,非多为是礼以勉强人也。”乡:方向,趋向。致其诚敬:使之达到敬诚。度:揣度。来格:来临,到来。格,至。③《礼记·月令》:孟春之月,“鱼上冰,獭祭鱼。”高诱注:“獭祭鲤鱼于水边,四面陈之,谓之祭鱼。”獭以鱼为食。又季秋之月,“豺乃祭兽戮禽”。禽是鸟兽之总称。
  [译文]
  《周易·萃卦》卦辞说:“萃,王来到宗庙里。”程颐解释说:天下众生是极多的,祭祀却能够统一他们的信仰;人心来去无定无法把握其去向,而祭祀却能使其诚敬;鬼神幽微难以测度,而“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祀却能使其到来。天下聚合人心、统摄众志的方法不一而足,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通过宗庙,所以帝王们聚合人心的办法也就到极致了。祭祀中报先人之本的思想,根源于人的内心,圣人制定祭祀的礼节条文不过借以成就人们这种报本之德罢了。所以像豺、水獭都能祭祀,是它们的本性使它们这样做的。
  9.8 古者戍役,再期而还。今年春暮行,明年夏代者至,复留备秋,至过十一月而归。又明年仲春遣次戍者。每秋与冬初,两番戍者皆在疆圉,乃今之防秋也。①
  ——《程氏经说·诗解》
  [注释]
  ①此条是《程氏经说·诗解》中《诗经·小雅·采薇》解说的最后一段。《采薇》诗是戍役者在归途中所作,抒写戍役者劳苦悲伤之情,故论及古代戍役之制。两番:番为轮番,轮流更替。此处两番指两批。疆圉:边疆,边境。圉即边境,《左传》隐公十一年:“亦聊以固吾圉也。”杜预注:“圉,边垂也。”备秋:秋天草丰马肥,为战争多发季节。
  [译文]
  古代戍边服兵役,两周年返回。比如今年三月出行,明年夏季代替的人到,这时被替换的并不立即回来,又留下来备秋,到过了十一月才回来。又到明年二月遣发下一拨戍边的人。每年的秋天与冬初,两拨戍边的人都在边疆,这就是今天说的防秋呀。
  9.9 圣人无一事不顺天时,故至日闭关。①
  ——《二程外书》卷三
  [注释]
  ①《周易·复·象》:“先王以至日闭关。”解说见(4.2)注。至日:冬至。
  [译文]
  圣人没有一件事不顺应天时的,所以到冬至这一天就关闭路上的关门。
  9.10 韩信多多益办,只是分数明。① ——《二程遗书》卷七
  [注释]
  ①《汉书·韩信传》载,刘邦问韩信能带多少兵,韩信说:“如臣多多益办耳。”《史记》作“多多益善”。办:理。张伯行解:“分数者,管辖之分与多寡之数也。”按此分数请参(9.3)论十事第十之“分数”。分数指礼所规定的上下之分与各阶层所应得之数,如车服器用乐舞等的规定。分数定即各守其职责权利而不僭越。
  [译文]
  韩信带兵越多越能治理,其原因只是每人的职分与限数都十分明确。
  9.11 伊川先生曰:管辖人亦须有法,徒严不济事。今帅千人,能使千人依时及节得饭吃,只如此者亦能有几人?尝谓军中夜惊,亚夫坚卧不起。①不起善矣,然犹夜惊何也?亦是未尽善。
  ——《二程遗书》卷十
  [注释]
  ①《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周亚夫以太尉统兵平吴楚七国之乱,亚夫断吴军粮道,坚壁不出。“夜,军中惊,内相攻击扰乱,至于太尉帐下。太尉终卧不起。顷之,复定。”
  [译文]
  程颐说:管理统领人也要有法度,只依靠禁令严不能成事。当今统帅千人,要使这一千人都能按时吃饭,仅仅能做到这一点的能有几人?我曾说过,周亚夫善于统兵,军中夜惊,他作为主将硬是躺着不起来。仓卒中能镇定不起是很好了,然而为什么会夜惊呢?仍是他统军未能做到尽善。
  9.12 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收世族,立宗子法。(本注:一年有一年工夫。)①
  ——《二程遗书》卷六
  [注释]
  ①张伯行解:“谱者,氏族之册籍也;系者,宗派之联属也。宗子之法,有大有小。古者诸侯之嫡子嫡孙,继世为君。其余庶子,不得祢其先君,因各自立为本派之始祖,其子孙百世皆宗之,所谓大宗也。族人虽五世外,皆为齐衰三月。大宗之庶子,又别为小宗,而小宗有四:其继高祖之嫡长子,则与三从兄弟为宗;继曾祖之嫡长子,则与再从兄弟为宗;继祖之嫡长子,则与同堂兄弟为宗;继祢之嫡长子,则与亲兄弟为宗。盖一身凡四宗,与大宗为五宗。”按此条又见张载《经学理窟·宗法》。
  [译文]
  要统摄天下人心,收宗族亲爱之情,使风俗淳厚,使人不忘自身血统承传的本源,就应修明谱牒辨明系派,收系世代族氏之人,立起宗子之法。(本注:行一年就有一年的成效。)
  9.13 宗子法坏,则人不自知来处,以至流转四方,往往亲未绝不相识。①今且试以一二巨公之家行之,其术要得拘守得,须是且如唐时立庙院②,仍不得分割了祖业,使一人主之。
  ——《二程遗书》卷十五
  [注释]
  ①宗子法:即宗法,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礼记·丧服小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参考(9.12)注。②庙院:家庙与斋院。唐庙垣为东门、南门,斋院在东门外稍北。按两《唐书·礼乐志》,开元十二年,著令一品二品四庙,三品三庙,四品五品二庙,嫡士一庙,庶人祭于寝。以后屡有变动,但大约五品以上均有家庙。而《资治通鉴》则言唐三品以上立家庙。
  [译文]
  宗子法废坏,则人不知道自身宗派从何处沿袭而来,以至于人迁移于各地,常常是亲缘未断,人已不相识。现在应先在一两个显贵大人之家试行宗子法,实行这一办法的关键在能够拘束坚守得定,而要拘束坚守得定,就应该像唐朝时一样建立家庙斋院,并且不得分割祖业,从族中选一人来主管这份产业。
  9.14 凡人家法①,须月为一会以合族。古人有花树韦家宗会法,可取也。②每月族人远来,亦一为之。吉凶嫁娶之类,更须相与为礼,使骨肉之意常相通。骨肉日疏者,只为不相见,情不相接尔。 ——《二程遗书》卷一
  [注释]
  ①家法:治家的礼法。②唐岑参《韦员外家花树歌》:“君家兄弟不可当,列卿太史尚书郎。朝回花底常会客,花扑玉缸春酒香。”韦员外,名不详,其宗会之法,明王祎《棣鄂轩诗序》言韦氏兄弟众多,最亲厚,皆贵显。尝制宗会法,每退食必饮花下以为常。
  [译文]
  大凡人们管理家族的礼法,应该每月一次聚会以聚合本族人心人情。古代有花树韦家宗会法,可以采取。每当有族中人从远方来,就聚会一次。族中有吉凶嫁娶之类的事,更应该在一起举行典礼,使骨肉之意常常相通。骨肉之亲之所以日益疏远,只是由于互不相见,情感不相接交罢了。
  9.15 冠婚丧祭,礼之大者,今人都不理会①。豺獭②皆知报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于奉养而薄于先祖,甚不可也。某尝修六礼③,大略家必有庙(本注:庶人立影堂④),庙必有主⑤(本注:高祖以上即当祧⑥也。主式见《文集》。又云:今人以影祭,或一髭发不相似,则所祭已是别人,大不便),月朔必荐新⑦(本注:荐后方食),时祭用仲月⑧(本注:止于高祖,旁亲无后者祭之别位),冬至祭始祖(本注:冬至阳之始也,始祖,厥初生民之始祖也。无主,于庙中正位设二位,合考妣享之),立春祭先祖(本注:立春,生物之始也。先祖,始祖而下,高祖而上,非一人也。亦无主,设两位分享考妣),季秋祭祢⑨(本注:季秋,成物之时也),忌日迁主祭于正寝⑩。凡事死之礼,当厚于奉生者。人家能存得此等事数件,虽幼者可使渐知礼义。 ——《二程遗书》卷十八
  [注释]
  ①理会:注意,在意。②豺、獭,见(9.7)注。③所修六礼,见《二程文集》卷十,分别为《婚礼》、《葬说并图》、《葬法决疑》、《记葬用柏棺事》、《作主式》、《祭礼》。此条主要讲祭礼。其《祭礼》条下有《四时祭》、《始祖(冬至祭)》、《先祖(立春祭)》、《祢(季秋祭)》。今本《祭礼》题下注:“罗氏本有此,诸本皆无之,恐未必先生所著,故附于此。”④影堂:供奉祖先遗像的家庙。⑤主:神主,用栗木制作的先人神位。⑥桃:祧迁,把隔了几代的祖宗的神主迁入远祖之庙。唐颜真卿《论元皇帝祧迁状》:“代祖元皇帝,地非开统,亲在七庙之外,代宗皇帝升祔,有曰:元皇帝神主,礼合祧迁。”⑦月朔:每月的初一。荐新:是以新熟的五谷或其他时新食物祭祀祖考。《礼记·檀弓上》:“有荐新,如朔祭。”⑧时祭:四时之祭。仲月:每季第二个月。⑨祢:是父亲之庙。⑩正寝:居住之正室。
  [译文]
  冠礼、婚礼、丧礼、祭礼,这些是礼中最重要的,今人都不在意。豺和水獭这些动物还知道祭祀以报本,今天士大夫之家大多忽视这些,对自身的奉养丰厚,对于先祖却很菲薄,很是不应该的。我曾经修了六礼,大略是说一家一定要有家庙(本注:庶民百姓立个影堂),庙里一定要有神主(本注:高祖以上的神主就应当撤去埋在葬处。神主的样式见《二程文集·作主式》。又说:今人用画像祭祀,或许有一根胡须一缕头发不像先人,那么所祭的就是别的人,大为不便),每月初一一定荐新(本注:荐过祖考以后自己才能吃),四时之祭在每季的第二个月(本注:祭祀高祖以下,旁支亲人没有后代的,另设位祭祀),冬至祭始祖(本注:冬至一阳始生之时,始祖,其初生民的最早祖先。始祖没有神主,在庙中正位设两个神位,男女祖先合在一起祭享),立春祭先祖(本注:立春,是一年中生物的开端。先祖,指始祖以下,高祖以上的先祖,不是某一个人。先祖也没有神主,设两个神位分别祭享男女先祖),九月祭祀父亲之庙(本注:九月,是作物收成的时候),逝世纪念日这天要把神主移到家中正寝祭祀。凡是事奉已死者的礼节,应该比奉养活着的人丰厚。一家人如果能保持住以上几件事,即使是孩子也可以使他渐渐地懂得礼义。
  9.16 卜其宅兆①,卜其地之美恶也。地美则神灵安,其子孙盛。然则曷谓之地美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乃其验也。而拘忌者或以择地之方位,决日之吉凶,甚者不以奉先为计,而专以利后为虑,尤非孝子安措之用心。②惟五患者不得不慎:须使异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本注:一本,所谓五患者,沟渠,道路,避村落,远井、窑③。) ——《二程文集》卷十《葬说》
  [注释]
  ①宅兆:宅即墓宅,墓。兆,也作垗,兆域,墓地的界线,即墓地的位置。此处原文有“非阴阳家所谓祸福者也”一句,可明此条语意。②决日:选择葬日。安措:即安厝,安葬。《孝经·丧亲》:“卜其宅兆而安措之。”③井:指冰井、煤井、盐井之类,不指水井。窑:即石灰窑、烧瓦窑等。
  [译文]
  选择墓地,是选择土地的美与不美。土地美祖先的神灵就安,子孙也就蕃盛。那么怎样才叫土地美呢?土壤色泽光润,草木生长茂盛,这就是地美的验证。然而那些拘泥于忌禁的人有的只考虑选择墓地的方位风水、抉择葬日的吉凶,更有甚者不以供奉先人为计,而专一考虑如何利于后人,这更不是孝子安置先人所应怀有的用心。只是对于五种患害不得不慎重:即要使得墓地以后不成为道路,不被城郭所占,不成为沟和池塘,不被权贵势家侵夺,不被耕犁耕着。(本注:一本作:所谓五患者,是沟渠,道路,避开村落,远离井、窑。)
  9.17 正叔云:某家治丧,不用浮图①。在洛亦有一二人家化之②。 ——《二程遗书》卷十
  [注释]
  ①程颐字正叔。浮图:又作浮屠,佛教语,梵语Buddha的音译,即佛陀,佛。旧时丧事用僧徒做法事超度亡灵。②化之:随之而化,因其影响而改变习俗。
  [译文]
  程颐说:我家治丧,不用僧徒。在洛阳也有一两家随之而化的。
  9.18 今无宗子,故朝廷无世臣。若立宗子法,则人知尊祖重本。①人既重本,则朝廷之势自尊。古者子弟从父兄,今父兄从子弟,由不知本也。且如汉高祖欲下沛时,只是以帛书上沛父老,其父兄便能率子弟从之。②又如相如使蜀,亦遗书责父老,然后子弟皆听其命而从之。③只有一个尊卑上下之分,然后顺从而不乱也。若无法以联属之,安可?且立宗子法,亦是天理。譬如木,必有从根直上一干,亦必有旁枝。又如水,虽远必有正源,亦必有分派处,自然之势也。然又有旁枝达而为干者。故曰:古者天子建国,诸侯夺宗云。④ ——《二程遗书》卷十八
  [注释]
  ①世臣:累世有勋业之旧臣。《孟子·梁惠王下》:“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孙奭疏:“世臣,累世修德之旧臣也。”《礼记·曲礼下》:“大夫不名世臣、侄娣。”郑玄注:“世臣,父时老臣。”张伯行解:“宗子之法,有禄者世袭其禄,则有世臣。今无宗子,故朝廷无世禄之法而无世臣。”世臣即世代勋旧之家继世为臣者。宗子法:见(9.12)(9.13)注。尊祖重本:尊敬先祖,重视自己的本源。②《史记·高祖本纪》:“秦二世元年,陈胜等起蕲,至陈而王,号为张楚。诸郡县皆多杀其长吏以应陈涉。沛令恐,欲以沛应涉。掾主吏萧何、曹参乃曰:‘君为秦吏,今欲背之,率沛子弟,恐不听。愿君召诸亡在外者,可得数百人,因劫众,众不敢不听。’乃令樊哙召刘季,刘季之众已数十百人矣。于是樊哙从刘季来。沛令后悔,恐其有变,乃闭城城守,欲诛萧、曹。萧、曹恐,逾城保刘季。刘季乃书帛射城上,谓沛父老曰:‘天下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今共诛令,择子弟可立者立之,以应诸侯,则家室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父老乃率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刘季。”刘季即汉高祖刘邦。③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汉武帝元光五年,唐蒙略通夜郎西僰中,发巴蜀吏卒千人,郡又多为转漕万余人。卒多死亡,有逃亡者,依军法诛其魁首,巴蜀民大惊恐。武帝闻之,乃使司马相如责唐蒙,并告知巴蜀之民:唐蒙所为非皇帝之意。按史载并无“遗书责父老”等事,茅星来云:“程因相如文中有‘父兄之教不先,子弟之率不谨’及‘让三老孝弟以不教诲之过’等语”,“而推见之”。相如之文指司马相如《喻告巴蜀民檄》,载列传中。④天子建国:见《左传》桓公三年。诸侯夺宗:见《白虎通》。茅星来解:“天子建国,言天子嫡子继世以为天子,其别子皆建之国以为诸侯,而诸侯不得祖天子,则当以兄弟之长者为宗,如周封同姓之国,凡兄弟之为诸侯者,皆以鲁为宗,至战国时滕犹称鲁为宗国是也。夺宗者,言既为诸侯,则不得复为宗子,如夺之也。如诸侯嫡子嫡孙继世为君,则第二子以下不得祢先君而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是也。此总以明旁枝达而为干之意。”
  [译文]
  现在没有了宗子,所以朝廷也就没有了世臣。如果宗子法确立了,那么人都懂得要尊敬先祖重视自己的本源。人能重自身之本,也就会重天下根本的朝廷,那么朝廷的威势自然就高了。古代子弟听从父兄,现在却是父兄听从子弟,这是因为今天的人不懂得重本呀。就像汉高祖要攻下沛县时,只是把帛书射给沛中父老,沛中父兄就能率领子弟跟从高祖。又如司马相如出使到巴蜀,也是写信责备蜀中父老,然后蜀中子弟全都听从其父老之命而服从司马相如。要有一个尊卑上下的名分,然后才能顺从而不乱。如果没有一套联结相属的办法,怎么能行呢?况且立宗子之法,也是天理。如果把人的宗族比作一棵树,必定有从根上径直上去的一根主干,也必定有旁枝。又比如水,纵然流得再远也必然有个正源,也必然有分流之处,这是自然之势。但又有旁枝显达而成为主干的。所以前人说:古时候天子建国,诸侯夺宗。
  9.19 邢和叔①叙明道先生事云:尧舜三代帝王之治,所以博大悠远,上下与天地同流者,先生固已默而识之。至于兴造礼乐,制度文为②,下至行师用兵战阵之法,无所不讲,皆造其极。外之夷狄情状,山川道路之险易,边鄙防戍城寨斥候控带之要,靡不究知。其吏事操决,文法簿书,又皆精密详练。③若先生可谓通儒全才矣。 ——《二程遗书》附录《门人朋友叙述并序》
  [注释]
  ①邢恕字和叔,程颢门人,官御史中丞,附蔡確、章惇、黄履等为害,人称四凶。②文为:文章所为。文章,具体的礼乐法度。《礼记·仲尼燕居》:“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疏:“文为在礼者,人之文章所为亦在于礼,言礼为制度文章之本。”③文法:法制,法规。《史记·李将军列传》:“程不识孝景时以数直谏为太中大夫,为人廉,谨于文法。”簿书:官署中的文书簿册。
  [译文]
  邢恕叙述程颢的情况说:自古尧、舜及夏、商、周三代圣帝明王之治,之所以广博浩大、悠长久远,上与天、下与地同其流通的原因,程颢先生他自然已是默契融会,记之于心了。以至于制定礼乐、制度文章,下而至于行军用兵,布阵之法,无不研究,全都达到了极致。又如外方各国的人情物状,山川道路之险易,边地防御,城寨警哨,山脉所控之地,流水系带之处等军事要害,无不穷究而详知。行政事务的操持决断,文书法令簿籍书简等务,又都精密而详练。像程颢先生,可以称作通儒全才了。
  9.20 介甫言律是八分书,是他见得。①
  ——《二程外书》卷十
  [注释]
  ①王安石,字介甫。律:刑律,刑书,战国时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六篇,萧何定律,益为九篇。以后历代相承,但有损益。这里是以八分书比喻刑律。八分书又称八分、八书,相传为秦代上谷人王次仲所造。《蔡琰别传》:“臣父邕言:割程邈隶字八分取二分,割李斯小篆二分取八分,因名书学。”以此比律,是说有八分可取,二分应舍。
  [译文]
  王安石说古代律书就像书法的八分书,应割弃二分取其八分。这是王安石他有这样的见解。
  9.21 横渠先生曰:兵谋师律,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其术见三王方策,历代简书。惟志士仁人,为能识其远者大者,素求预备而不敢忽忘。① ——张载《横渠文集》
  [注释]
  ①兵谋:军事计谋,用兵的谋略。师律:出《周易·师》:“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后以指军队的纪律。《南史·徐勉传》:“军旅不以礼,则致乱于师律。”叶采解:“好谋而成,师出以律。虽圣人用师,无谋则必败,无律则必乱,特非若后世谲诈以为谋,酷暴以为律。斯为远者大者。”
  [译文]
  张载说:用兵的谋略和行军的律令,圣人是不得已才使用它。这些方术记载在夏、商、周三代圣王的典籍中,记载在历朝历代的书册里。只有志士仁人,才能认识到远大的谋略、远大的军律,平素精求其理预为戒备而不敢忽略遗忘。
  9.22 肉辟,于今世死刑中取之,亦足于宽民之死,过此当念其散之之久。① ——张载《横渠文集》
  [注释]
  ①肉刑有五:刻颡曰墨辟,截鼻曰劓辟,刖足曰剕辟,淫刑曰宫辟,死刑曰大辟。劓读yì,割鼻;剕读fèi,断足;刖读yuè,砍掉脚或脚趾。张载《经学理窟·周礼》云:“肉刑犹可用为死刑。今大辟之罪,且如伤旧主者死,军人犯逃走亦死。今且以此比刖足,彼亦自幸得免死,人观之更不敢犯。今之妄人往往轻视其死,使之刖足,亦必惧矣。此亦仁术。”可与此条相发明。
  [译文]
  在今天死刑中选取情节较轻的用肉刑,这样也可以免除百姓一些死罪,在此以下的罪犯,处罚时都应该考虑到在上者教化无方使人心涣散得太久而不幸犯罪。
  9.23吕与叔撰《横渠先生行状》云:先生慨然有意三代之治。①论治人先务,未始不以经界为急,尝曰:“仁政必自经界始,贫富不均,教养无法,虽欲言治,皆苟而已。世之病难行者,未始不以亟夺富人之田为辞。然兹法之行,悦之者众,苟处之有术,期以数年,不刑一人而可复。所病者特上之未行耳。”②乃言曰:“纵不能行之天下,犹可验之一乡。”方与学者议古之法,共买田一方,画为数井,上不失公家之赋役,退以其私正经界、分宅里、立敛法、广储蓄、兴学校、成礼俗,救灾恤患,敦本抑末,足以推先王之遗法,明当今之可行。③此皆有志未就。
  ——《张子全书》卷十五吕大临《横渠先生行状》
  [注释]
  ①此条与下条均摘录张载弟子吕大临所纂《横渠先生行状》而成。吕与叔即吕大临。三代之治:儒家认为,夏、商、周三代,圣人在上,为古代理想之治。②《孟子·滕文公上》:“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经也是界,指田地之间的边界。这里经界是正经界之义,正经界以制凌侵。孟子这段话为答滕文公问井田之语,张载此处也是言复井田。井田是传说中古代的土地制度,以方九百亩为一里,划为九区,形如“井”字,故名。“井”字中心一块为公田,外八区为私田,八家均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治私事。从春秋时起,井田制渐废。《穀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③分宅里:《穀梁传》范宁注:一井九百亩中,“出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余二十亩,家各二亩半,为庐舍”。故井田制包括“分宅里”。敛法:税收之法。《周礼·地官·司稼》:“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贾公彦疏:“此观稼,亦谓秋熟时观稼善恶,则知年上下丰凶,以此丰凶而出税敛之法。”敦本抑末:即加强农耕业,抑制工商业。
  [译文]
  吕大临《横渠先生行状》说:张载先生慨然有志于恢复三代之治。论治民优先应做的事,未尝不以恢复井田、正其边界为紧要,他曾说:“实仁行政,一定要从整理田界开始。如果田地边界不正,就会造成贫富不均,教化养育人民没有法度,即使高谈阔论治理,都不过是苟且度日罢了。世上担心井田难以推行的人,全都以推行井田会突然间剥夺富人的田地(担心引起社会不安定)因而行不通为借口。然而井田之法推行,喜欢的人多,如果处理的方法合宜,几年之后,不用处罚一个人而井田可复。不能推行的症结只不过是在上者不去施行。”他又说:“纵然不能推行于天下,尚可在一乡作为实验。”他打算与学者们研究古代井田之法,共同买一块地,划分为数井,聚家耕种,使得对上不失于国家的赋税差役,回到私田上就正其田界,分别宅屋里区居住,设立税收之法,增加储蓄,兴建学校,化成礼让风俗,共同救济灾患,加强农耕这一根本,抑制杂业末技,如此足以推行前代圣王之遗法,说明井田可行之于今日。这些都是张载先生有志要做而未能成就的事。
  9.24 横渠先生为云岩令,政事大抵以敦本善俗为先,每以月吉具酒食,召乡人高年会县庭,亲为劝酬,使人知养老事长之义。①因问民疾苦,及告所以训戒子弟之意。
  ——《张子全书》卷十五吕大临《横渠先生行状》
  [注释]
  ①云岩:县名,在今陕西宜川县西北。本:指人伦之本,如孝悌之类。月吉:月朔,初一。劝酬:互相劝酒,敬酒。酬即劝酒,敬酒。
  [译文]
  吕大临《横渠先生行状》说:张载先生做云岩县令,处理政事大抵以敦厚人伦之本、改善民风民俗为先,每逢初一这天就备办了酒食,召集乡中年老者到县庭中聚会,亲自向他们劝酒,使人们懂得养老事长的道理。借机询问民间疾苦,并告诉大家如何训诫子弟等意思。
  9.25 横渠先生曰:古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此礼亦可行。①古人虑远,目下虽似相疏,其实如此乃能久相亲。盖数十百口之家,自是饮食衣服难为得一。又异宫乃容子得伸其私,所以避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古之人曲尽人情。必也同宫,有叔父伯父,则为子者何以独厚于其父,为父者又乌得而当之?②父子异宫,为命士以上,愈贵则愈严。③故异宫,犹今世有逐位④,非如异居也。
  ——张载《乐说》
  [注释]
  ①《仪礼·丧服》:“世父母、叔父母。”传:“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避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朱熹解:“宫如今人四合屋,虽各一处,然四面共墙围。”②茅星来解:“私其父者,如《内则》所谓鸡初鸣,盥漱,栉纵,笄总,以适父母、舅姑之所之类。”《内则》为《礼记》篇名,茅氏非引原文,而撮其“子事父母”与“妇事舅姑”两节文字大意而成。③《礼记·内则》:“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命士,受朝命有官爵之士。周代官爵九等,自一命至于九命,自上公九命为伯,直到公、侯、伯之士和子、男之大夫一命。命士以上不独兄弟异宫,父子也要异宫,是“愈贵则愈严”。④逐位:依序排列位次。茅星来解:“逐位者,犹今兄东弟西之意。”
  [译文]
  张载说:古代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一个大家庭分别住在不同的房子(宫)里,而财产却是共有的。这种礼今天也可以实行。古人考虑得长远,这样分开居住眼下似乎是疏远了一些,其实这样才能长久相亲。因为几十上百口人的一个大家庭,自然是饮食衣服难以统一。又分开居住才能容得儿子们表达对自己父亲特有之情,用这办法使各自的儿子对父亲单独尽孝能回避其叔父伯父。儿子如果不对自己的父亲偏厚,就不成其为儿子。古代的人细致入微地体会人情。如果一定要都同住在一所房子里,有叔父有伯父,则作为儿子怎么能单单对自己的父亲偏厚?作为父亲又怎么能单独占有儿子的孝心而不与兄弟共享呢?至于父子分开居住,是对有朝命为官之士的要求,可见地位越尊贵就越严格。所以说所谓异宫,就如今天兄弟们各住在一边,并不是分家各自生活。
  9.26 治天下不由井地,终无由得平。①周道止是均平。②
  ——张载《经学理窟·周礼》
  [注释]
  ①按井田之法,方一里之地,田九百亩,划为九区,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田有定分,豪强不得兼并,各自得其平。见(9.23)注。②周道:大道。《诗经·小雅·大东》:“周道如砥。”大路平坦就像磨刀石。
  [译文]
  治理天下不用井田法,到底也没法达到平均。大路之所以好行也只是因为它平。
  9.27 井田卒归于封建,乃定。①
  ——张载《经学理窟·周礼》
  [注释]
  ①张伯行解:“分天下之地以为万国,而与英才共之。大小相制,内外相维,自黄帝尧舜迄于三代,皆因之而不变。故欲行井田之制,终归于封建,其势乃定。”封建,即封侯建国的分封制。井田制与分封制,其精神一致,只是大小不同。小处行井田,大处必行封建。
  [译文]
  恢复井田制要一直回归到诸侯分封制,才是最终的定点。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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